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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学家的独特视角探究犯罪的规律——侯崇文先生访谈

更新时间:2009-03-28

2016年6月19日,利用亚洲犯罪学学会在北京召开第八届年会的间隙,本期主持人对国际知名犯罪学家、前台北大学校长侯崇文先生进行了专访,并由侯崇文先生审稿,特刊发以飨读者。

大学攻读社会学 社会中人启蒙书

赴美留学读硕士 导师引路犯罪学

主持人(以下简称”):尊敬的侯崇文教授,您好!2004年我们在北京工业大学筹办了首届海峡两岸犯罪问题与对策学术研讨会,与您相识,转眼十多年过去了,不间断的学术交流已经使我们成了老朋友,今天彼此之间不再寒暄,直入访谈主题。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开设了“中国犯罪学口述史”专栏,请老一辈犯罪学专家谈谈自己在犯罪学研究方面的成长经历及心路历程,期待形成系统的中国犯罪学口述史。这也是一次抢救犯罪学的工作,我们想抓紧时间趁耄耋高龄老先生们健在的时候,通过访谈,以口述史的形式把中国犯罪史的资料挖掘出来,完整地保留起来,供后人研究与借鉴。在口述史陆续发表的过程中,大陆犯罪学界反响日益增大,也引起了域外知名犯罪学家的关注,大家都鼓励我们要把这个事情持续不断地做下去,而且要越做越好。因此,我们把研究中国犯罪学的学者按照年龄往下排,动态延续下去,当年轻学者成为老先生时就会成为我们的采访对象,形成绵延不断的中国犯罪学口述史。今天要专访您这位犯罪学界的老人了。

世界各国权威部门公布了最新的13个长寿方法,简单易学,可以帮助各个年龄段的朋友降低血压、保护心脏、预防糖尿病和老年痴呆症。

侯崇文(以下简称”):我离世界卫生组织的75岁以上为老人的标准还差得很远,我还要勤奋工作,不停下脚步,不过,我非常赞同你们对中国犯罪学史抢救性的发掘工作。

:侯教授,我们都是犯罪学界的同行。作为对台湾和大陆很有影响力的犯罪学家和学界前辈,您和其他研究人员似乎有很大的区别,一是在犯罪学界您一直坚持用社会学的视角研究犯罪学,形成自己独到的理论体系;二是您做过校长,曾推动台北大学成立了犯罪学研究所,为推动海峡两岸犯罪学的学术交流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因此,我们想对您的采访分成两块,一块是您的犯罪学研究和学术造诣,谈您的学术思想如何从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您的犯罪学研究的基本理论观点。另一块是请您谈一下与犯罪学研究有关的推动工作和社会活动。

:我是1972年考入台湾地区的一所天主教大学——辅仁大学,读的是社会学系。那时候社会学在台湾地区刚刚开始,系主任是出生于美国的神父罗四维(Daniel Ross)。这是我第一次与西方人交流,也是第一次开始阅读英文社会学教科书。当时我们使用的教科书是由梅尔文.L.德弗勒(Melvin L. DeFleur)、威廉.V.D’安东尼奥(William V. D’Antonio)和罗伊斯.B. 德弗勒(Lois B. DeFleur)合著的《社会中的人》(Man in Society)。这本书是我社会学教育的启蒙。早年台湾地区的社会学其实都是以人口学为中心的,比较西化,读的都是西方社会学的东西,西方社会学比较重要的一些概念,像社会变迁、婚姻家庭、社会化等。犯罪学我是后来才听到,那是1978年留学美国以后的事情……

链接:迪尔凯姆与他的犯罪学思想

(三)社会控制和生命过程的研究可以帮助犯罪学家更好地理解犯罪和越轨

芝加哥学派是对犯罪学影响最大的,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个是萧和玛卡的研究;另外一个就是苏哲南(大陆地区一般翻译成“萨瑟兰”——编者注)的,苏哲南也是芝加哥大学毕业的,后来他去了印第安大学,他是做符号互动论,就是差别接触理论。

:就是说,在美国攻读硕士期间,您一直潜心研究“芝加哥学派”,研究犯罪区域学理论。

:那倒不是,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的研究环境很特殊,老师们对当时美国社会政治环境不满意,校园里以批判思潮为主导,学者们对于政府或者政府的行为嗤之以鼻。当时的阅读材料都可以归为从冲突视角出发。在此期间,我阅读了大量的冲突视角的犯罪学理论,并对美国犯罪学家感知到的社会不公的呼吁有了自己的理解。虽然我最开始就学习了冲突视角,但是这种理论熏陶并没有持续太久。1980年,我获得了硕士学位以后,我前往北部俄亥俄州的博林格林州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在这所大学,我见识了社会学院难以置信的工作风气。在某些社交聚会场合,我见识了他们对社会价值和社会良好秩序的情感,这让我感到诧异。可以说,俄亥俄州的社会风气要比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保守得多。在博林格林州立大学,我很快就将冲突视角的书籍放到一边,开始进入研习主流犯罪学。

博士放弃冲突论 社会学为切入点

迪尔凯姆与赫胥 控制理论去检验

:您指的“主流犯罪学”是什么?是研究芝加哥学派的犯罪学吗?

:是研究社会控制,是做实证研究。

在我印象中,我的博士指导老师就是去检验迪尔凯姆理论,迪尔凯姆是一个社会学家,他的犯罪学思想算是“迷乱理论”,昨天会议发言就有学者提到他。他是一个犹太人,也是全世界第一位开设社会学课程的,就是说,他是第一次把社会学Sociology的课介绍到大学来的。他是一个我叫作“one hundred percent sociologist”,就是百分之百的社会学家。其实讲到迪尔凯姆,我现在的很多研究都是依照他的理论传统在做。

1978年8月22日,我持有学生签证(F-1)抵达了美国的德克萨斯州沃思堡。在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并拿到了奖学金。

埃米尔·迪尔凯姆(法语:émile Durkheim)中文又被译为杜尔凯姆、涂尔干、杜尔干等,迪尔凯姆1858年4月15日出生于法国的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早期赴德国留学,深受W.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35岁获博士学位,曾在法国的波尔多大学任教,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主要著作是《自杀论》《社会分工论》等。

在服装设计当中,服装面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服装面料影响到服装生产选择的加工工艺,也关系到服装款式的造型风格。当前社会审美观念不断发生变化,审美工艺也越来越丰富,人们对于服装的设计和加工都提出更多的要求。服装面料再造设计是由设计师二次设计服装面料,使服装面料的视觉效果得到提高,更具审美价值。

他对犯罪学的最大贡献是提出了“社会迷乱”(social anomie)的概念,迪尔凯姆认为:迷乱是社会或团体一种无规范或规范丧失的状态,一般来源于自然或人为的灾害,像是经济大萧条、饥荒、战争等引发社会秩序的失调,当现有的社会结构不能再对个人的需要和欲望加以控制时,迷乱现象就会产生。迷乱是社会状况和特性,而不是个人的状况。社会在“迷乱”的状态下,犯罪和其他社会问题将容易产生。迪尔凯姆还认为:繁荣也会出现迷乱,当社会财富快速增加也会混淆社会上个人对规范、道德的遵守,出现“繁荣的迷乱”,犯罪的增加。

迪尔凯姆最有争议的观点是“犯罪是一种正常而非病态的社会现象”,他认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普遍和必需的,这种现象就是一种正常现象。所谓“普遍”是指这种社会现象存在于全部或大部分的社会之中。所谓“必需”是指这种现象为社会继续生存所必需。如果一种现象符合上述两个标准便可称之为社会正常现象。犯罪具备这两个标准,因此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还认为:犯罪的不可避免也与人的个性差异有关,人类彼此之间有许多差异的存在,运用不同的方法满足其不同的需要,有些人必需要以犯罪为手段满足其需要,因此,只要人类的差异性存在犯罪将不可避免,而且,将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基本状况。迪尔凯姆甚至提出犯罪对社会的有用性,即推动法律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加强社会的团结;明确道德的界限;降低社会的紧张。假使犯罪不存在,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将会相同,也将无法分辨是非善恶,普遍性的一致将会冻结了社会的创造性和独立思考。同时,犯罪现象还会促使人们注意社会病,上升的犯罪率告诉人们改革社会是必要的,因而要设计各种计划,消除人们的不安全感和引起犯罪的原因。(链接完)

迪尔凯姆的理论其实对我们的犯罪学影响是相当大的,我相信迪尔凯姆所强调社会的重要性,就是人不能脱离社会,人就是要去面对社会,人在社会分工里一定要有一个角色,有参演,这样人就不会犯罪,人就不会迷乱。我们讲迷乱的情境,迷乱就是指所有的控制力量没办法对一个人发生社会控制力和制裁力,这就是迷乱,在迷乱情境,人和社会是没有联结的。

:在攻读博士期间,您的研究方向是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术后9h患者重新进入手术室,常规麻醉监测和诱导、可视喉镜气管插管。在全麻下行后正中入路胸椎板切除减压术。切除胸2、3、4椎板及胸5部分椎板,可见椎管内硬膜外血凝块压迫脊髓(见图3),清除血凝块,仔细查验硬膜外腔通畅、无活动性出血后,放置硬膜外引流管,逐层缝合,术中输液1 000ml,尿量400ml。手术历时5h结束。待患者完全清醒后拔除气管插管,测双下肢膝关节以上感觉有所恢复,但双下肢肌力仍为0级。术后给予预防感染、营养神经、消除水肿、适当输液、止血等相应治疗。

:我的博士导师比较保守,与硕士期间的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的老师强调“犯罪冲突论”研究方向差异很大。这种保守可能跟美国中西部的地域有关,美国的中西部基本上是农业区,有比较保守的心态。当时主要研究犯罪学里的“为何不犯罪”,就是说一个人用什么力量可以远离犯罪,一个人要用什么力量可以抑制自己而不去犯罪。这是中西部比较保守的一个心态在学术上的反应,一个保守的犯罪学思想。我受此影响,倾向于犯罪学中的社会控制学派。有一个社会学家叫赫胥,他认为,人类要是不受外在法律的控制和环境的陶冶与教养,便会自然倾向于犯罪。而人类之所以不犯罪是因为外在环境的教养、熏陶和控制的结果。这就是他的社会键的理论,比较保守的犯罪学理论。

链接:赫胥与他的犯罪学思想

另外,学校成立犯罪学研究所,也开了一扇门,让那些搞治安工作的人也可以过来进修,来读书,他们可以去学一些犯罪学的概念、理论,这就不一样了,接受教育以后会改变他们很多观念。

该院深入研究理论内涵,全面梳理关键环节,结合医院实际和住培工作特点进行本地化创新:对顶层设计(Top-Down Design)、系统论、全面质量管理的相关理论及方法进行系统研究和文献复习,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住培工作特点与实际,应用系统分析法和鱼骨图对住培关键要素、节点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通过管理创新和Delphi专家咨询法,制定出住培顶层设计模型框架及具体实施方案,并与既往工作基础进行对接,确保前后衔接理顺、无断点和扭结点。

特拉维斯·赫胥(Hirschi, Travis)1935年4月15日生于美国犹他州,1968年获加州伯克利分校哲学博士(社会学方向),后在美国多所大学担任教授。他的“社会控制理论”,亦称社会键理论(social bond theory),是当前最具影响力之犯罪理论之一。赫胥在其名著《偏差行为之原因》(Causes of Delinquency, 1969, 2002)一书中,他承袭英国哲学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说法,认为人性本是自利功利的,都有犯罪的自然倾向。既然都有犯罪的自然倾向,犯罪就不需要解释,而不犯罪或守法的行为才需要解释。即,人类为何要守法呢?社会秩序又如何有可能呢?

赫胥认为:人类如果没有外在的影响力量,如家庭、学校、职业、朋友、宗教及社会信仰甚至于法律及警察等,就自然会倾向于犯罪,而人类之所以不犯罪,是因为这种外在力量的教养、陶冶和控制的结果,即社会控制。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与社会之间建立起强度大小不同的社会键(social bond)而防止其犯罪。犯罪或违法行为会危害个人和这些机构的关系,以及个人的未来。

赫胥认为,社会键的要素有四种:一是依附(attachment)于传统的家庭、父母、朋友与学校;二是奉献或致力(commitment)个人之未来或传统社会;三是参与(involvement)传统之活动等;四是信仰(belief)于传统的价值规范、信条(如,忠诚、公正及道德等)。他认为青少年若与社会建立强有力的键就不会轻易犯罪,除非很强的犯罪动机将键打断。但如果社会键很薄弱,即使有很弱的犯罪动机,亦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链接完)

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对独立学院而言,谁准确掌握了海量的、有效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谁就争取到了工作的主动权,同时也提升了学院在同类高校的竞争力。对毕业生来讲,掌握了有效的招聘信息,就增加了择业成功的机会。可见,就业信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流通是关键。尤其是在独立学院转设的背景下,毕业生就业体制处于摸索阶段、信息沟通渠道很不健全的情况下,独立学院应为提高就业率,促进毕业生求职择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帮助。

因此,《中国彝族梅葛史诗丛书》的整理出版,无论是从民族文化工作,还是学术研究,甚至姚安诸多的参与者的角度,都有不容忽略的意义和价值。

:就是说,在博林格林州立大学导师的指导下,您放弃了“冲突论”研究方向,潜心用迪尔凯姆理论、赫胥的“社会控制”理论分析和解释犯罪现象,并且终身都在社会控制的理论指导下作犯罪问题研究,包括青少年犯罪研究吗?

:是这样的,我们做的青少年犯罪研究计划,其实就是迪尔凯姆、赫胥的社会学思想,在社会控制、社会键的思想下发展出我自己的理论体系。我曾经到中国政法大学演讲,我用的题目就是叫作“为何犯罪,为何不犯罪”,作为我的理论思想的整个架构。“为何犯罪”就是讲你为什么犯罪,很多人犯罪是因为穷,没钱,就去偷,就去抢。我把它称之为结构性的原因,即社会结构,因为你贫穷,你是社会底层,你没有受过好的教育,你也没有其他资源可以帮助你,所以你是因为社会结构的问题而犯罪的。我想这个可以跟迪尔凯姆的“迷乱论”连接起来,你没有办法成就你的目标的时候,你就会犯罪,这个我们叫作社会结构学派。很多人是因为贫穷,很多人是因为遇到挫折,他没有达到成功的机会,所以他在社会参与中找不到自己的角色,他就迷乱了,就去做违法的事。甚至于说,他们后来疏远学校和同学,否定一些原来他认为重要的价值观,“没有什么了不起,成绩不好又怎么样”,很多小孩子就在这种情况之下走入歧途的。

此外,犯罪学家还提出了一个正好相反的研究视角,即“为何不犯罪”,而不是问“为何犯罪”。“为何不犯罪”就变成一个比较保守的犯罪学思想。所谓保守是说将问题归置于个人自身,是自己成长过程中的问题,而不是社会结构问题。“为何不犯罪”通常是指一个人的态度,一个人的价值观,一个人的信仰,这就是赫胥的一个概念,社会化的问题,是跟一个人的家庭有关的。因此要研究为什么不犯罪,这是一种理性的反推。

我的“适应”的观点并不是生物学上的“适者生存”,如龙勃罗梭或达尔文的观点。我的观点是社会学的。我将社会视为人们观念的集合,不仅仅是人的集合。社会中有规范、文化、法律、规则和各种社会机构,都帮助社会运转,因此,要理解人们对社会的适应情况,我们需要理解社会的状况。社会状况可以表征日常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是大部分社会主体共有的特征。如果不了解这些特征,我们就不知道他人的期待。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就会不知道如何行事,如何作为。因此,社会性让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成为可能,是个人和社会存续的必要条件。

前几天,我到台北,在新北市,对400位老师进行演讲。当时我就介绍这两个社会学家给他们,这两个是犯罪学中最核心的东西。我当时的题目叫作“社会连接、鼓励对话”。

:刚才说过,台湾地区犯罪学的第一波比较重视犯罪学的概念的建立和犯罪原因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大概是1989年到1991年期间,一些有影响的文章陆续发表,台湾地区的犯罪学就开始做一些改变,当然真正的改变还没那么早,过了好多年以后,大概2000年的时候,台湾地区犯罪学有一点就开始走向修复式正义,或叫修复式司法,大陆叫恢复性司法,就是变成一个新的理论典范出来了。恢复性司法比较强调犯罪学的行动派,过去的犯罪学研究去做些实证,然后就检验那个理论而已,但是犯罪行为十分复杂,没有任何一个理论可以与复杂的犯罪问题完全匹配。因此台湾地区的一些犯罪学者开始去做一些实际的工作来帮助这个社会。

除了迪尔凯姆以外,还有一位了不起的社会学家,叫韦伯,德文叫Max Weber,韦伯讲社会学,就是专门研究人,研究行为者,他叫作Doer,我们有时候把它翻译成“行动”,就是“行为者”,他们怎么去看这个世界的问题。就是说我怎么去看我自己,我怎么去看这个社会,我怎么去看我的家庭,我的团体,我的社会的各种制度等,他就变得重要了,左右了人,也左右历史的变迁,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概念。

链接:马克斯·韦伯与他的社会学思想

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生于德国的埃尔富特市,后求学海德堡大学,在柏林大学开始执教,并陆续在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任教,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也是现代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等。

研究组、对照组治疗前VAS、ODI评分对比P>0.05;治疗后两组VAS、ODI评分均较之前显著下降,研究组上述指标改善效果更优,组间及组内数据对比P均<0.05(如表1)。

与迪尔凯姆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相反,韦伯采取了反实证主义的研究路线,强调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本质上的差异,因为他认为人类的社会行为过于复杂,不可能用传统自然科学的方式加以研究。韦伯最杰出的理论贡献是他的宗教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方面。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是他的成名之作,书中分析了某些禁欲的新教教派及教义逐渐转变为争取理性的经济获利,以此表达他们受到上帝的祝福。韦伯主张,受到这种理性教义基础扶助的资本主义很快便会发展的越来越庞大,并且与原先的宗教产生矛盾,到最后宗教便会无可避免地被抛弃。

在政治社会学的研究中,韦伯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即魅力型支配(家族和宗教)、传统权威(宗主、父权、封建制度)、以及官僚型支配(现代的法律和国家、官僚)。韦伯主张历史上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关系多少包含了这样的成分。他认为魅力型权威的不稳定性必然导致其被迫转变为“常规的”权威形式,也就是传统或者官僚型支配。(链接完)

犯罪学家需实践 联系实务多顿悟

理论无须赶时髦 社会结构续关注

:侯教授,也请谈一下您的社会学实践。

:我觉得一个读社会科学的人真的要去实地经历一下,真的可以看到很多很有意义的东西。所以我去这一年半,其实解决很多问题,另外也对社会的一些现象,真的是看到一些本质的问题,看的很多,了解了很多,也更加透彻了。我去年来北京交流时讲帮派,其实那时候很多都是因为我从事社会实务之后才可以看到的,有些东西你没有去做的话,没有在那个位置上就不会有人告诉你。

:侯教授,我记得去年在北京工业大学开“海峡两岸社区矫正论坛”时,周愫娴教授报您讲演的题目是迪尔凯姆犯罪学理论,我当时给周教授回信,希望她转告您讲一点新的东西,因为迪尔凯姆理论是十九世纪后半期的理论,大陆参会代表想听一些新东西,现在有很多新的犯罪学理论,比如压力理论、紧张理论、认知理论等,有些理论是很流行和很新颖的。但您觉得迪尔凯姆理论依然有学术价值,最后您还是坚持讲了他的理论。

我想问:您一直坚持做迪尔凯姆理论研究,会不会有过时的感觉。

总而言之,高中数学教学当中对微课的运用下,是促进数学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微课作为新的教学方式对教师的教学也是一个挑战,如何正确熟练的运用微课,还需要教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以及技术操作能力.希望能在上文对微课的应用研究下,有助于实际数学教学发展.

:我受比较传统的社会学思想的影响,就是说我比较关心的是社会结构。我对新的理论一直没有兴趣,我觉得社会学还是应该回到社会分工角度里去找答案,社会学也应该回到“人是怎么看这个世界”中去寻找答案。

由于我国目前的监督体系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各种监督主体往往缺乏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可以考虑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囊括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范围更广的监督法,由此构建较为统一和完整的反腐败监督体系。[3]

理论发现三要点 个人适应是关键

家庭学校社会性 生命过程新诠释

:您刚才说,您的犯罪学研究的理论贡献是把迪尔凯姆的“迷乱论”加上赫胥的“社会键”理论,并把这两个理论整合在一起,去研究和解释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哦,还有韦伯的“人的态度和价值观”,您是否还能再具体地谈一下您的犯罪学理论观点和研究发现?

我向杨公子点头示意,他微微颔首,姑娘你好。我忽然觉得内心充满了勇气,对他说,杨公子,我们之前见过,不如一起走走。

:除“迷乱论”和“社会键”等犯罪学理论的研究外,我也侧重这两个元素在青少年犯罪和越轨行为的关键角色,只是要谈这方面的研究观点,内容很多,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就谈三点吧。

(一)犯罪与个人的结构适应有关

我将社会生活视为个人有机体的延伸。所有的个体都尽力过得更好,过得更加幸福。一旦有人失败了,其命运通常也是不幸的。相反,如果一个人成功了,其很可能保持辉煌。无论如何,我认为个人的适应能力是提升个人生活,追求幸福的基础,其适应社会的方式关乎其犯罪和越轨的可能性。

犯罪大部分是适应不良导致的。我们观察台湾地区的犯罪统计情况,在过去十年中,台湾地区每年的罪犯数量为130,000至140,000人。大部分罪犯都从事服务业、手工业、农业或失业者。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罪犯中所占比例不到1%。

本质上,我认为“适应”是一个重要的犯罪学概念,这也是所有人都应当处理的问题。个人适应社会的情况与遭遇法律问题的可能性有很大的相关性。

(二)任何结构性的适应都应当考虑社会性

到目前为止,您如果问我的学术思想,就是刚刚我讲的这两个,一个就是结构性的东西,一个是人的社会化,人的态度跟价值观的东西,这两个是最核心的东西。

我的研究发现家庭、教育及其二者的互动可以解释违法和犯罪,这是社会文化的结果,台湾地区的犯罪学家确认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台湾地区的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与青少年面对家庭和学校中的问题有关。

我在那边待了两年,我的老师是犯罪学家罗伯特·雷戈利(Robert Regoli)博士,现在还健在。雷戈利博士向我讲授犯罪学,并且教会我犯罪学家的工作和研究方法。他的影响和激情指引我步入了犯罪学。美国犯罪学是20世纪30年代从芝加哥大学开始,一直在这个传统下展开。因为他们一直在做芝加哥学派,搞的“城市同心圆”犯罪区位学研究。

赫胥的理论(包括社会控制理论)、戈特弗雷德森(Gottfredson)和赫胥共同提出的广义犯罪理论对台湾犯罪学的发展影响巨大。许多经验研究都认为社会纽带理论对犯罪和越轨行为控制具有解释力。这些研究表明:1.低度的自我控制与违法行为有关;2.社会控制因素(如投入和依恋)与违法行为有关;3.有一大部分经常去KTV、舞厅和酒吧的青少年表现出了更强的越轨趋势。此外,研究还发现赫胥的理论可以被用在多种越轨行为中,如吸烟、酗酒和吸毒行为。

实际上,社会控制机制在中国社会中尤其重要,儒家思想重视礼的作用,礼是一项良好的道德,被视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儒家思想还重视仁的作用,意味着一个人要仁慈,寻求仁的过程是一件令人满意之事。

赫胥的社会控制和中国传统文化有许多共通之处,都可以作为预防犯罪和越轨行为的防线。十分明显,个人的社会心理状况,如何看待社会传统规范,可以决定青少年是否违法。

但是,社会控制并不能完全解释犯罪现象。因此,我在犯罪学中加入了另一项内容——社会过程因素。社会过程决定个人如何解释具体的境遇,同样也与个人的自我发展相关。在20世纪20年代,W.I. 托马斯认为个人的行为模式、性格和个人解释具体境遇有关,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认为自己的境遇是真实的,那么其结果也会是真实的。相似地,如果一个人认为违法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其成为犯法者的可能性会更高。

我赞同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克里斯托弗·尤金(Christopher Uggen)的观点,他认为我们应当更加关注标签带来的影响。标签是犯罪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不幸的是,在犯罪学中的标签理论已经失去了过去的辉煌。

总之,我想要说明社会控制和社会过程因素对我们理解犯罪和越轨的重要性。个人对外界的依恋和社会过程中社会自我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极其重要。因为这能解释个人为何变成守法公民,或者个人为何走上犯罪道路。

:太好了!感谢侯教授这么详细地阐述了您的研究发现和理论观点,真的很受启发。下面我们侧重一下第二部分内容的访谈,谈您对犯罪学研究的推动。

罪学研究一二波 长江后浪推前浪

组建台大研究所 英才聚集成果硕

:侯老师,像大陆犯罪学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是在政府主导下开始,有步骤推进的,先是由青少年犯罪研究开始起步,然后进入一般犯罪学研究。台湾的犯罪学,刚才听你讲,大概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的,是否也有发展的代际划分,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哪些大的事件呢?

:台湾地区早期的严密控制使得犯罪学发展严重受限。理论观点只能在小范围内传播,尤其是行政部门内部传播。犯罪学是一门孤立的学科,犯罪学的理论并没有直接被用于预防犯罪或用于警察侦查或巡逻事务中。实际上,资助科学研究的并没有将犯罪学列为独立的研究领域。

台湾地区犯罪学研究的第一波代表人物主要是周震欧、蔡德辉,他们当时都是警察大学的老师,其他学校都没有研究这方面的老师,因为警察大学掌握政府的资源比较多,研究犯罪学相对便利,同时,学生训练出来直接到政府部门,到监狱,到警察部门去工作,实用性强,并能成为今后犯罪学重要力量。

:犯罪学研究的第二波呢,是不是摆脱了警察大学独大的状况呢?

:犯罪学研究第二波出现的背景是20世纪80年代,台湾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但犯罪问题也愈演愈烈。例如,1972年逮捕的人数为30,200人;1982年,逮捕的人数为38,285人;1992年和2002年,这一数字分别为172,551人和185,751人。自20世纪80年代,官方公布的犯罪率增长了500%。作为对现实的回应,犯罪学研究走出了警察大学。1996年位于台南嘉义的中正大学设立了第二个犯罪学研究机构——犯罪学研究所。项目设立的初衷是研究犯罪的性质和犯罪预防的策略。

贵冶智能工厂的建设是根据贵冶对应用系统功能的需求,结合贵冶生产管理现状、信息化建设现状、两化融合现状为基本出发点,从总体架构和具体实现上进行整体设计,搭建出可实施落地的、符合贵冶的智能工厂框架。

2001年,我任校长的台北大学成立了台湾地区第三个犯罪学研究机构,即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设立犯罪学科的申请是由本人撰写并提交审批的。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成立之后的规划是加深台湾地区对犯罪和越轨行为的理解,研究更加有助于描述台湾地区的犯罪性质的犯罪学理论。除此以外,培养刑事司法人员也是目的之一。当时,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的许春金博士、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周愫娴博士加入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这也表现出台湾犯罪学的扩张。

目前,台湾地区已有三个机构研究犯罪问题,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后起的中正大学的犯罪学研究所和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办得都非常成功。这些项目吸引了不同专业的200余名学生,我们台北大学的犯罪学研究所的学生,现在几乎都在政府的机构、警察调查部门。他们在学校学到了犯罪学,到岗位上运用犯罪学理论治理犯罪和预防犯罪。

203 Investigation of sleep quality and life quality of soldiers in a navy warship troop

当然,犯罪学在学生培养方面也面临着挑战,主要是就业市场不大。研究所的成立聚集了研究人员,培养了学生,还创办刊物,发表学术成果,扩大学术影响。1995年7月,中正大学创办了《犯罪学期刊》(Journal of Criminology)。2003年7月,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也出版了另一本犯罪学杂志——《犯罪与刑事司法研究》(Crime and Criminal Justice International)。

:台湾地区犯罪学的第二波和第一波在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上有什么区别吗?

迪尔凯姆说:社会是社会学的全部,人一生下来其实就必须要跟社会联系在一起,我们的家庭,社会的一些道德规范,社会的制度,一个人不能去推翻它,一个人生下来就不离开社会的影响,这些会掩饰一个人的本能及自由意志,就是社会里会掩饰人的东西,社会就是人类行为的全部,你必须在社会事实下生活,离开了社会,你就有问题。社会学就是研究这个的,意思就是说你在社会里头就是要跟社会连接在一起,它的概念是这样。

这回大梁冇像往日那样发躁。他握住我的手,听我讲完,一直喑着不说话。我说:“我认下了狼剩儿,就算在东洋人的窝里,那儿子总会护着娘的。”

后来我们有越来越多的人投入这一块,现在台湾地区投入让加害人跟被害人和解的工作,做了蛮多,都是许春金教授在负责,我是负责学校和学生,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说台湾地区的犯罪学从那个时候慢慢地走入一种行动主义,去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去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改变,在行动中来解决犯罪问题,这是新的一个理论典范。

:台湾地区的犯罪学从思辨走入实证,再从实证研究走向现实的行动,可以这样描述这个过程吗?

:怎么说呢,就犯罪学的理论典范,从过去就是一致去找犯罪原因,可是犯罪原因搞了老半天,没有解决什么问题,街道还是有抢劫案,还有偷盗、诈骗等问题,犯罪率没有下降,犯罪到处都是,普遍存在。

犯罪学家这么多的努力对整个社会没有什么作用,没有什么帮助,所以他们就开始去检讨自己,犯罪学家可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应该要去采取实际行动,要采取一些行动来改变这个世界,背景应该就是这样吧。

其实,迪尔凯姆的理念是强调干事的。他讲了一个概念,加害人、被害人跟社区三个是修复式正义的核心。就是说不只是人与人,犯罪人跟被害人,更重要的是整个社区要参与。所以你跟社区要恢复关系才行,迪尔凯姆强调社会的重要性,人跟人之间的,人在这个社会里头就无法脱离这个环境,他说加害人、被害人要和解,同时要跟社区和解,这样才能够解决问题,所以我也认为,修复式正义的出现带给台湾地区理论典范一些新的东西,它强调应该是在行动,犯罪学家应该通过行动为这个社会做一些贡献,去帮助一些社会组织的建立。

犯罪学与本土化 基本概念国际通

情境预防新古典 三波学者待创新

:你们这代人,包括周震欧老师、许春金老师,大家都是留美回来的,周震欧老师是佛罗里达大学毕业的,你们受到美国犯罪学的影响很大,就犯罪学本身而言,台湾地区存在不存在犯罪学的本土化问题,或者说从美国学到的犯罪学需要不需要本土化?

:我是社会学研究背景,就我个人的研究经历看,没有什么本土化或者是西化的问题,其实最重要还是用社会科学的概念来解释社会现象。比如说我们社会学讲社会环境、社会化、自我概念等,这些是社会科学基本的概念。我们的社会可能有些部分跟西方不同,但是如果是讲本土犯罪学,那应该就是去说我们中国社会的犯罪学的基本概念与西方的不同点,我们的社会化、“自我概念”、我们的“社区结构”等概念跟西方不同。

我是比较主张用这种概念和角度分析问题,因为所用的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应该还是一样的,我们的基本学科就是社会学,社会学就是谈人与社会的关系,谈人怎么去看这个社会,人怎么去看自己,这些基本的概念是社会学的核心。所以我们找答案还是要回到社会学最基本的东西上来找答案。

:昨天许春金老师讲,东方人和西方人差异为什么不一样呢?东方人杀人暴力事件是日积月累的矛盾产生的,西方人杀人是突发性的。

:暴力是一个世界各地都有的现象,没有例外,只是各地区的暴力本质,发生频率,及暴力的动机原因并不相同。像美国“9.11”最暴力的恐袭,台湾地区也是有公共场所的爆炸,另外,连续杀人,犯罪学上称系列杀人,或者一次的攻击杀很多人的大屠杀,台湾地区也都有,只是在死亡人数,或在恶性本质上和西方差很多。

东西方的暴力真的是有差别的,无论在文化上,还有行为上,行为模式,暴力方式是不一样的。不过,我们讲本土化,或者是亚洲犯罪学之类的,讲那么多年还是讲不出一套道理出来,还是找不到本土化切入点。我认为,我们可以从社会控制本质来找答案,我指的是,人在社会群体生活中对个人行为的压力,或许这方面的思考方向可以找到比较犯罪学的答案。

:侯教授,从20世纪70年代西方风靡一种情境预防,还有情境预防理论,现在大陆也很流行,台湾地区犯罪学界如何评价情景预防理论,是否也能影响到了政府的预防犯罪的决策呢?

:有,情境预防好像是来自“理性选择”,其实是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解释,就是人是理性的动物,人会计算对自己有什么好处,人会去算他的代价,这时我们只要设计好情境,让有动机的犯罪者无法得逞,就可以预防犯罪。它也叫作18世纪古典犯罪学派的复兴,我们叫新古典学派的犯罪学。

所谓古典学派的东西,是刑事法学派提出来的,它的最基本的理论,第一,人是理性的;第二,人性是自私的、功利的。

像我们搞社会学的,对这种理论不很感兴趣,因为我认为社会是最根本的东西,比人性更重要,所以讨论任何行为,一定要先从社会着手。但是有一个东西是真的,就是我们讲人性,人性的问题,人性是生下来就有了,古典犯罪学派还强调人性追求最大的快乐,但却害怕痛苦。

:像犯罪情境理论在大陆似乎是一种发展的趋势,香港地区也似乎有着这种趋势。大家都比较重视情境犯罪预防的,注重从情境角度预防犯罪,在搞犯罪地理信息,搞犯罪制图学。

:现在台湾地区的年轻学者,就等于第三波,他们已经转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去了。

新古典学派,新只是说用在当代的社会情境,犯罪的问题上而已,古典学派是用在刑事司法体系的一个改造、改革的问题,新古典学派是用在犯罪的减少,就是避免犯罪发生,犯罪预防的工作上,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差别。但是,现在有一批人在新古典学派的架构之下,去想不同的犯罪学新的概念,可能会到微信里头去找一些犯罪的问题,或者是用微信来做犯罪预防等等,对这个问题可能越来越多的人有兴趣,可能是第三波人要做的,可能是未来的犯罪学。

海峡两岸罪学破冰 郭老牵线后人续承

学术交流日益加深 同做课题共谱新篇

:我们再谈下一个题目吧,就是海峡两岸的这样一个学术交流是侯教授极力在推动的,请您简单讲述一下这个过程。因为最初的时候,我看郭翔老师有一个口述史回忆,说海峡两岸犯罪学界长期一直没有来往,你们有过“破冰之旅”……

:那时候,应该是好早以前,大概1990年还是1991年,那时台湾地区有一批犯罪学者暨实务工作者就过来,带着我们大江南北走一趟,我们到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上海,我们去看监狱,这样绕一圈,那时候交流是这样开始的。

当时应该是周震欧教授联系推动的,我印象不是那么深了,我只是跟着他们过来。我真正比较深入的交流是2005年当台北大学校长的时候,那时候我就开始推动海峡两边的犯罪学交流,就开始有机会跑到大陆这边交流,也在台湾地区组织。现在海峡两岸的犯罪学研究越来越接近了。

我们台北大学应该是第一个跟大陆高校学生进行犯罪学交流的学校,我们先是跟厦门大学开始交流,那时候厦门大学送的第一批学生就是到台北大学,我记得第一批学生总共有九位,刚开始还有西安交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加上厦门大学,总共三个学校九个学生。后来就经常开始交流了。我当校长那一年跟北京工业大学建立了学术沟通交流渠道,是郭翔老师牵的头,郭翔老师当时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会长,有渊博的犯罪学的知识,为人忠厚,人脉很广,所以大家互动一直都非常愉快。

这些年的交流,我们也看到大陆这边的社区矫正工作,做得非常好。我们也学了很多,大陆叫社区服刑人员,我们这边叫更生人,更生人怎么回到社区,回归社会这一块,我们也一直在做合作。

我希望将来的一些研究,海峡两岸的学者可以在这个平台上继续搞一些课题,搞共同课题的研究,比如说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或者说更生人的研究。我们可以搞个大的共同议题,共同来开展一些研讨会,那就会更具时代意义。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还有更生人的问题,这两块可以作为一个研究方向,大家就围绕这个议题发表论文,来帮助我们的社会,来推进犯罪学的发展,这是我最大的期待。

生命周期转折点 职业犯罪需重识

社会结构新变化 跨国犯罪待深究

:非常感谢侯教授接受我们的采访!您是否还想就海峡两岸的犯罪学者和您的读者们最后说点儿您的期待?

:对于未来犯罪学的发展,我想谈四点看法:

首先,我认为劳布和桑普森生命周期理论对于研究犯罪和越轨行为大有裨益。人们通常面对不同种类的嵌入人际关系的“社会资本”,面对不同的人生转折,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都会成长。无论薪水如何,最后我们都会找到工作,更换工作。很有可能我们会进入婚姻或者与人相爱。或者我们决定信仰某一种宗教,相信超自然的力量。这些会导致不同的偶然事件,产生不同的际遇。这意味着在我们的生命周期中我们会走向各种社会控制机制。这些事件会成为我们的转折点,让我们的生活有所改变,变好,或变坏。

其次,我的研究发现:选择犯罪的人,他们不希望从事传统的工作,实际上,他们是故意寻得犯罪作为职业的。我们需要研究和审查这些生涯犯罪人,尤其是导致他们稳定地从事犯罪生涯的因素。

再次,在过去的20年中,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主导了社会发展,对于犯罪和越轨行为性质的影响极其巨大。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产生了新的劳动分工模式和阶层结构。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传统的劳动市场,许多人没有工作。这种新的劳动分工模式和社会阶梯将会对犯罪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我认为,犯罪学家应当关注犯罪和社会新情况之间的互动。

最后,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正在面临全球化的问题。大公司的权力变得全球化,正在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犯罪也是如此。犯罪通常会跨国界,许多人都是受到国际化的相似犯罪的受害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必须是全球一起打击犯罪。因此,世界上的犯罪学家、海峡两岸的犯罪学家应当联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寻找解决犯罪问题的路径。

 
张荆,皮艺军,翟英范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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