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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视角下社区警务的理论基础及效果评估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引言

在上世纪80年代,随着美国犯罪学界和警界实务部门对传统警务模式不断地进行理念反思和实验研究,作为警察哲学回归的表现之一,社区警务成为世界范围内第四次警务改革的核心内容。21世纪初,我国公安部与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意见》(公通字[2002]42号),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以城市社区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此后,公安部于2006年9月19日发布《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公发[2006]5号),决定“在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自此,社区警务模式在全国城乡地区逐渐推行开来。中国自1949年以来的警务实践划分为群众路线模式(1949-1980年)、严打模式(1981-2001年)、社区警务模式(2002年之后)等三个阶段,有学者认为中国采取的社区警务模式只是早期的群众路线模式的再现,因而可以说是“新瓶装旧酒”Zhong L.Community Policing in China: Old Wine in New Bottles.Police Practice & Research.2009, 10(2): 157-169.。的确,社区警务的理念和操作并不是全新的,中外的警察部门可能早就有着类似的做法。然而,毋庸置疑地,社区警务模式中有相当多的部分是较为晚近才被提出的;而且由于社区警务模式是一种整体上的变革,因此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的警察部门宣称已经完全地实行了社区警务模式。以西方第四次警务革命的时间节点来说,社区警务模式已经出现了三十余年;相比之下,社区警务在新中国的发展至少也有近二十年的时间。最近的一项研究薛向君:《社区警务研究的文献解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在综述了国内普通高校、公安院校、公安实战部门等三类不同研究群体发表在公安类核心期刊上的83篇学术论文之后,得出结论说国内的现有社区警务研究文献对于“社区”和“警务”的研究是割裂的,而且严重缺乏对于社区警务模式效果及效率的实证研究。为此,本文将系统梳理社区警务模式的犯罪学理论基础,并通过评述美国犯罪学界对社区警务在降低犯罪、失序、犯罪恐惧感等方面的实证研究结果,希冀为中国的社区警务研究和实践发展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社区警务模式的犯罪学理论基础

从理论犯罪学的视角而言,社区警务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破窗理论、社会解组理论。

破窗理论是由美国两位犯罪学家Wilson与Kelling在1982年提出的Wilson J, Kelling G.Broken Windows: The Police and Neigborhood Safety.Atlantic Monthly.1982, 249(3): 29-38.。该理论以破窗为喻论述了社区的失序现象可以通过一系列连锁反应而间接地引起犯罪率的增长,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对破窗理论的常见误解之一是认为它意味着零容忍警务。然而,在主流犯罪学家看来,零容忍只是一种政治口号,警察部门不可能真正地做到零容忍,因为这将很快地导致刑事司法体系超载及民众的疏离Clarke R, Eck J.Crime Analysis for Problem Solvers in 60 Small Steps.Washington, DC: Office of Community Oriented Policing Services, 2005.。实际上,破窗警务要求一线警察具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裁量权,由社区民众与当地警察部门共同确定适合当地发展状况的、个别化的公共秩序标准,并在警察部门的主导之下更多地使用执法之外的非正式措施来处理各种失序行为;相比之下,在零容忍警务模式中,基层警察几乎没有自由裁量权,并且只能过度地倚重执法措施。由此可以看到,零容忍警务几乎没有实际的可行性。在破窗警务中,警察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问题,厘清哪些失序现象会导致更多的、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哪些失序现象并不会。此外,他们也需要深刻地理解社区民众的核心关切及其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容忍限度。总之,破窗警务更加注重对于失序行为的先期介入,进而期冀避免这些失序行为导致较为严重或泛滥的犯罪行为。

社会解组理论出现的时间更早。芝加哥犯罪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Shaw与McKay在1942年借鉴犯罪制图学派以及人类生态学原理之后提出了这一理论Shaw C, Mckay H.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Urban Area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2.。社会解组理论摆脱了以往犯罪学理论中的“犯罪人中心论”,进而将研究兴趣聚焦在犯罪的区域性分布特征以及社区层面的结构因素上来,并提出了著名论断——社区的生态条件对于社区犯罪率的影响要大于其居民个体特征带来的影响。尽管原始的社会解组理论并不能直接应用于社区警务之中,然而,西方犯罪学家对于社会解组与社区犯罪率之间的因果机制的进一步挖掘则为此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其中有两个模型值得关注,即系统模型Bursik R, Grasmick H.Neighborhoods and Crime: The Dimensions of Effective Community Control.New York: Lexington,1993.与集体效能模型Sampson R, Raudenbush S, Earls F.Neighbourhoods and Violent Crime: A Multilevel Study of Collective Efficacy.Science.1997, 277:918-924.

系统模型关注的是由社会连结所产生的社会控制能力如何中介了社区结构因素对社区犯罪率的因果效应,其提出了三种层次的社会控制:私人控制、地方控制、公共控制。私人控制是指至亲挚友对行为人的非正式监管和影响;地方控制是指社区内的社会设置,如教会、学校、志愿者组织等对行为人的非正式控制;公共控制则是指社区之外的公共机构,特别是包括警察机关在内的刑事司法系统对行为人的正式控制。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系统模型看来,社区内的社会连结影响着社会控制的水平,因此,包括了初级和次级关系网络的社会连结才是系统模型中最为核心的中介变量。这些关系网络不仅影响着私人和地方两个层次上的社会控制,而且还通过吸引社区外部的资源来影响公共控制。即社区结构特征影响着社会连结,而社会连结通过影响在社区内施加各种层次的社会控制的能力进而对社区犯罪率及其他失序现象产生间接的影响。与系统模型对社会控制能力的关注有所不同,基于社会解组理论的集体效能模型将焦点放在了社会控制意愿上。具体而言,按照美国当代著名犯罪学家Sampson等人的研究,社区内要想形成有效的社会控制,首先是由于社区居民有为了共同利益而介入社区事务的意愿,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区居民之间相互信任与团结等条件,即所谓的集体效能。尽管在实证研究中难以区分,但是从概念层次上来说,系统模型更加强调社区居民施加社会控制的能力;集体效能模型则更加强调社区居民施加社会控制的意愿。总之,两种模型均整合了社会解组理论与社会控制理论,因而为我们深刻地理解社区结构层面因素如何影响社区犯罪率提供了理论解读,也为社会解组理论能够应用于社区警务模式提供了实践指引。

三、美国犯罪学界对社区警务模式的实证评估

1.2.5.1 血清学检查。试验鸡于14日龄采血,分离血清后进行琼脂扩散(AGP)试验,检测其血清IBD抗体,确认试验对象呈阴性。

美国的警务历史通常被划分为三个阶段Kelling G, Moore M.The Evolving Strategy of Police.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 1988.:政治时代(1840年代至1920年代)、改革时代(1930年代至1970年代)、社区警务时代(1980年代至今)。在这种三分法中,社区警务是对改革时代的警务职业化历程进行深入反思和质疑之后的结果,同时也是向现代警察诞生初期的警察哲学在一定程度上的回归,其中的标志性事件是美国的参众两院在1994年审议通过了《暴力犯罪控制与执法法案》。尽管美国的社区警务已经有30余年的历史,美国犯罪学家们也从不同的视角和层次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检验和经验评估。但是由于社区警务涵盖了不同的维度和广泛的内容,而不是任何单一的项目或部门,因此并没有任何一个美国警察部门宣称全面施行了社区警务,而是在整体上处于向社区警务时代的转型期。可以说,美国犯罪学界对于社区警务效果的评估研究依然处于碎片化的状态。对于社区警务的实证研究可以分为两类,即对理论假设的经验检验和对具体社区警务项目的效果评估。在第二类研究中,本文只关注社区犯罪率、失序水平、居民的犯罪恐惧感、居民对警察的满意度等结果变量。

Gill等利用元分析技术对65项独立的评估研究进行系统综述之后得出了结论:没有发现社区警务模式可以显著降低社区犯罪率的充分证据;社区警务模式并不能显著地降低社区居民的犯罪恐惧感;社区警务模式可以提升居民对于警察的满意度和信任水平;社区警务模式可以显著地改善社区居民对当地失序水平的认知;在社区警务模式中,问题解决技术是建立社区伙伴关系的最有效途径。

(一)对理论假设的经验检验

社会解组理论的发展更加符合犯罪学理论及检验的传统范式,并且在本体论及方法论两个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Kubrin C, Weitzer R.New Directions in 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Journal of Research in Crime and Delinquency, 2003,40(4): 374-402.其中有关中介机制的研究为社区警务提供了理论储备和实践指引,特别是非正式社会控制与正式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在以美国为代表的犯罪学研究最为发达的西方国家中,犯罪学的主流方向为犯罪社会学,因而在理论构建和实证研究中通常更为关注非正式社会控制,并且认为源于社会连结、社会网络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有着更加持续有效的规制能力。也就是说,警察部门、乃至于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只有通过加强与社区居民的合作,提升社区的自我组织能力和水平,进而建立并维系有效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才能真正地降低社区犯罪率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例如,Reisig与Park使用等级线性模型方法印证了警察与社区的合作关系可以完全中介诸如集中弱势等结构变量对于社区居民的失序认知与犯罪恐惧感的影响。Reisig M, Parks, R.Can Community Policing Help the Truly Disadvantaged?.Crime and Delinquency, 2004, 50(2):139–167.此外,集体效能模型的创制者 Sampson认为在社区警务模式下,警察通过各种创新性策略来提高自身的合法性并在符合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下与社区建立起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提升了社区的集体效能,激活了社区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机制。Sampson, R.Neighborhood and Community: Collective Efficacy and Community Safety.New Economy, 2004, 11(2):106–113.

西方犯罪学家们首先检验了作为社区警务理论基础的破窗理论以及社会解组理论的基本假设。其中最为核心的研究问题包括:失序与犯罪的关系、非正式社会控制与正式社会控制的关系。破窗理论认为失序现象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因果链条最终导致社区犯罪率的增长。Skogan借助40个社区的相关数据构造了失序指数,并且发现失序水平与社区居民的犯罪恐惧感以及社区内的抢劫犯罪率存在着显著关联。Skogan W.Disorder and Decline: Crime and the Spiral of Decay in American Neighborhoods.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然而,这项研究受到了 Harcourt的批判。Harcourt B.Reflecting on the Subject: A Critique of the Social Influence Conception of Deterrence, the Broken Windows Theory, and Order-Maintenance Policing New York Style.Michigan Law Review, 1998, 97(2):291-389.后者重新分析了同一数据集后发现社区的失序水平与扒窃、强奸等类型的犯罪并无显著关联;尽管入室盗窃、伤害等类型的犯罪率与社区的失序水平的关联程度达到了统计上的显著性,但是当引入了贫困、居住稳定性和种族等控制变量之后,统计上的显著性则消失了;就抢劫犯罪率而言,Harcourt仅在少数几个社区内发现了它与失序水平之间的显著关联。Sampson 与Raudenbush则从另外的角度论证了失序并不必然地导致犯罪,他们认为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实际上是虚假的——失序和犯罪是一个连续体的两端,而社区结构特征以及集体效能水平则可以同时解释它们。Sampson R J, Raudenbush S W.Systematic Social Observation of Public Spaces: A New Look at Disorder in Urban Neighborhood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99, 105(3):603-651.然而,Xu等人的研究则推翻了后两者的质疑,转而为失序与犯罪之间的关联提供了进一步的经验支持。Xu Y, Fiedler M L, Flaming K H.Discovering the Impact of Community Policing: The Broken Windows Thesis, Collective Efficacy, and Citizens' Judgment.Journal of Research in Crime & Delinquency, 2005, 42(2):147-186.Keizer等人在荷兰进行的6个实地实验研究为破窗理论的假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支持,他们发现在失序环境下的被试要比控制组的被试更多地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其差异具有统计显著性。Keizer K, Lindenberg S, Steg L.The Spreading of Disorder.Science, 2008, 322:1681-1685.破窗理论的两位创制者回应了各种质疑,并再次明确了破窗理论的两点核心意涵——警方应该更加关注治安警务、更高的治安秩序水平通常意味着较低的犯罪率。Kelling G, Wilson J.A Quarter Century of Broken Windows.The American Interest, 2006, 2(1).

(二)对社区警务效果的综合评估

近些年来,一些有识之士已经着手将符合质量标准的实证研究加以综合,其中颇有影响的成果包括Weisburd与Eck(2004)Weisburd D, Eck J.What Can Police Do to Reduce Crime, Disorder, and Fear?.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Social Science, 2004, 593:42-65.以及Gill等(2014)Gill C, Weisburd D, Telep C, et al.Community-oriented Policing to Reduce Crime, Disorder and Fear and Increase Satisfaction and Legitimacy among Citizens: A Systematic Review.Journal of Experimental Criminology, 2014, 10(4):399-428.,它们分别是定性综述和系统综述的典范之作。Weisburd与Eck首先提出了衡量不同警务模式的两个维度:问题的针对性、方法的多样性。就此而言,警察的专业化模式在两个维度上均处于较低水平,而社区警务模式尽管在问题的针对性上并没有显著的改善,但是在方法的多样性方面具有传统警务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在社区警务模式下,界定社区内各种犯罪与失序问题的严重程度、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等诸多事项均需要倚重社区参与。也就是说,在社区警务模式下,无论是预防犯罪还是控制犯罪,都需要警察部门与社区居民及其他社会设置建立起通力合作的伙伴关系,而不是单纯地依靠警察部门的执法活动。在定性地综述了既往相关文献之后,Weisburd与Eck认为由于社区警务模式中包含着太多不同的措施,因此无法作出一般性的评价结论。但是,总体而言,现有的研究证据并不支持社区警务显著影响犯罪或失序的假设;对照之下,当社区警务措施真正地改善了警民关系的时候,社区居民的犯罪恐惧感将出现显著的降低。总之,Weisburd与Eck发现如果社区警务模式不能与问题导向警务、热点警务等其他具体战术相结合,它至多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居民的犯罪恐惧感,而对实际的犯罪或失序水平没有显著影响。

⑦连接好的管道应及时进行水压试验,试压分段长度1km左右,最大不超过1.5km。试水压力为管道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即管材压力(MPa)乘以1.5。试压时排气点应设在管道最高处,打压点应设在管道端头较低处。当到试压值设计标准之后,应静置1h。1h内,压力值下降不超过0.1 MPa时该段管道试验合格,管道试压合格后进行通水冲洗。

四、结语

尽管社区警务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但是它首先是一种警务理念上的综合变革,而不是任何单一的战术或项目。在美国社区导向警务服务处看来,社区警务模式的核心要素包括三个方面:社区伙伴、组织转型、问题解决。而就中国的公安实践来说,社区警务的精髓则是回归到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Zhong L.Community Policing in China: Old Wine in New Bottles[J].Police Practice & Research.2009, 10(2): 157-169.。仅仅将社区警务局限在战术层面是一种常见的误解,也造成了对社区警务的一些负面评价。社区警务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变革,而不是单纯地组建起单独的社区警察支队或大队、每个社区建设一个社区警务室或增加一些数量的社区警察那么简单。社区警务既意味着一种组织文化的转变,也包括了组织架构的重塑。在传统模式下,社区居民通常是警察的执法或服务对象,基本上处于被动或从属地位;而在社区警务模式中,警察部门将主动地与社区建立起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社区居民以及其他社会设置的主体地位得到确认。从组织架构而言,社区警务模式要求从传统警务模式下的金字塔式的科层结构转变为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一线警察将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和自由裁量权。传统的组织管理理论并不适应于社区警务模式,它对于一线工作者的假定并不符合基本的事实。例如,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的弗雷德里克·泰勒(Taylor Frederick.1856-1915,美国)提出的古典管理理论至少暗含了以下两个假定:第一,一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并不真正地感兴趣,如果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管,他们就会消极怠工;第二,只有利益激励才能促使一线员工提高生产效率。由此古典管理理论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分工劳动、统一指挥。前者提高了员工的专业化程度,后者保证了令行禁止。然而,在社区警务模式下,更加强调调动并利用基层警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让基层警察能够与社区一起根据社区的不同需求制定出解决社区问题的相应对策,其中包括但绝不局限于传统执法措施。但是,在社区警务模式下,基层警察的自主权和自由裁量权既是有边界的,也存在着被滥用或误用的风险。因此,如何实现并确保新的组织架构能够适应社区警务模式的要求,并在机制上遏制基层警察腐败的风险,这是社区警务制度建设中的又一难题。

2 FDA配套措施 将认证合格的生物标志物运用到药物研发过程是FDA与申请人的共同目标,然而积累支持生物标志物资格认证的数据需要消耗大量时间与资源,因此FDA也会采取发布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LOS)倡议和关键路径创新会议(critical path innovation meeting,CPIM)计划来促进生物标志物的认定与开发。

对于中央空调而言,目前普遍情况下的使用是预先设置好主机的工作状态后让其自主运行。首先,对于预先设置的状态是否合理仅靠人为经验或主观判断。在运行过程中,若用户感觉冷或热的时候通常去调节末端设备(如风机盘管)的工作状态,来达到理想效果,而此操作对于主机的运行状况丝毫没有影响;如:空调主机在设置好的状态下运行,用户觉得温度较低就把风量关小或温度调高,而这只是改变了末端的热量交换的设置,并不能让主机输出功率降低,主机仍然在正常制冷输出,这就造成了能量的浪费。

社区警务模式尽管在方法的多样性上具有优势,但是它在问题的针对性上依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因此,社区警务需要其他警务模式的配合,其中既包括问题导向警务、热点警务等新近的警务策略,也包括传统警务模式下的犯罪控制措施。此外,从犯罪学研究的角度而言,社区警务的实际效果更应该取决于相应的中介机制(集体效能、非正式社会控制)是否被有效激活。只有社区警务的形式,而没有通过有效的伙伴关系激发出社区居民的集体效能以及非正式社会控制的能力,那么社区警务就不太可能真正地影响到社区犯罪率与失序水平。

总之,社区警务模式的核心在于从整体上转变警察组织哲学,在警察部门与社区之间建立起更加和谐、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在更深层次上解决社区问题进而实现提升社区生活质量的目的。然而,如一项本土研究指出的:“纵观我国社区警务的各个环节,不难看出我国社区警务的似是而非,其本质依然是传统警务模式。”薛向君:《从社区警务到问题导向的警务》,《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因此,只有深入而全面地把握社区警务革命的实质,汲取国内外实施社区警务模式的经验教训,借助理论建构及实证评估的证据,才能切实有序地推进我国警务改革在不同维度上的转型过程,进而实现控制犯罪及失序水平、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的最终目的。这既是循证犯罪对策的应有之义,也是警务变革的目标所在。

 
杨学锋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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