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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权力运行的机会主义倾向与约束

更新时间:2009-03-28

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世上没有真相,只有说辞。

——题记

一个地级市的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 2015年3月15日,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案作为“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例被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一个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可以分十余次从专用账户中窃取共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而不被察觉,某市车管所数十人集体贪腐大肆受贿数千万元,某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某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时机受贿上百万元……在近年反腐败斗争中,出现了一系列小官巨腐的案件,令人触目惊心。〔1〕这些案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官小胆子大”,不但暴露了“微权力”约束机制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也为研究权力运行的机会主义投机性及构建约束对策机制提供了新的素材与启示。

一、微权力内涵、运行特征及其机会主义倾向性

权力是指权力主体凭借其特殊地位和对资源的控制,使个人和组织服从其意志,进而实现一定目的的支配、控制和影响的能力。一般来说,权力具有公共性、单方面性、强制性、组织性、物质性和价值性,同时也具有扩张性、侵犯性和对权力行使者的腐蚀性。

微权力也是权力,具有权力的上述特征,一般是指在权力运行体系中处于最底层并与权力对象直接接触的细微权力。微权力看似不起眼却无时无刻不在发挥实质性作用。微权力并没有绝对明晰的范围,只是一个相对的范畴。比起主管一方的省市县主要党政领导或者掌管着对地方有较大影响项目的审批部门来说,微权力能够调配运用的资源也相对有限。一般认为,行政层级中的科级以下职务或岗位,诸如局长、科长、股长,直至关系到钱款物配置岗位的具体办事人员,包括乡镇及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农村两委的书记、主任,甚至会计,等等,均处于权力运行的“末梢”,与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密切接触,是名副其实的微权力行使者。如同整个人体中的毛细血管,微权力在整个权力体系中极其细微,但数量巨大,遍布于肌体,与主权力共同构成一个单位或者地方的权力生态系统。微权力看似微不足道、无足轻重,但是微权力是单位权力运行的基础,影响、制约整个单位权力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否以及效果大小。正是因为“微小”,往往不那么引人关注,同时带来的是权力分布“点多面广”,各种监管力量倒成了“强弩之末”,导致监管不易,监管成本高。由于微权力作用直达、影响直接,普通人民群众对政府运行状况、特别是廉政情况的观感往往就是整个政府的形象。

在30岁至45岁之间,我们对个人成就的需求会下降,而对社会圈子和隶属关系的需求会增加。把人生的头几十年用来建立美好的生活和一个丰满的自我——然后把剩下的几十年用来与别人分享自己获得和学到的东西。

“机会”本身是个中性词,“善于抓住机会”基本上是正面的描述。机会主义,也称投机主义(Opportunism),则是一种极端的选择倾向性,是否定性表述。政治学领域将机会主义解释为工人运动中或者无产阶级政党内部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一种是右倾机会主义,主要特点是牺牲工人阶级长远的、全局的利益,表现为贪图暂时的、局部的利益,以至于向反革命势力投降。另一种是左倾机会主义,主要特点是不顾客观实际的可能性,表现为采取盲目的冒险行动。〔2〕

社会学视角下对机会主义的解释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不讲原则,不按规则办事,甚至无所不用其极。机会主义行为源于人的逐利本性和生存本能。生物界,特别是动物界有很多奉行机会主义生存法则的例子,如某些动物的保护色,动植物对天气等周围环境的不断适应性调整等。根据经济学对人的假设,人总是在追求效用最大化,人们所从事的各种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人类社会进化到当下的民主法治阶段,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人的各种自私自利性必须严格约束在各种规范的框架内。如果约束机制缺位,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常常会走到机会主义上去,即借助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3〕

首先,法治意识淡薄,权力管控和社会治理理念落后。受近年来人口流动的持续影响,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城镇乡村,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他们平时疏于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法纪意识淡薄。很多基层工作人员不懂得法治的要义不是“治民”,而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规范和制约的同时,对普通民众权利的保护和保障,他们不明白法治的精髓在于对权力的制约和控制。当然,青年才俊持续向沿海发达地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流动也带来基层政府人才匮乏,社会治理理念进步较慢,这一现象已成为中西部地区城乡发展和农村振兴中务必高度重视的问题。

二、微权力机会主义倾向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

再次,特权思想和特权意识阴魂不散。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封建社会等级观念遗留下来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其特点为:一是认识不到,或者无视权力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把权力看成是个人的私器,权力任性,内心不愿意接受制约和监督;二是认识不到,或者无视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的最基本理念,把权力视为个人私器,看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等价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我国现阶段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管理过程中,强调部门利益,争权诿责,甚至变成利益博弈;在执行法律和政策时用权任性,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在司法过程中,不能秉公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7〕

实验室测定了石英砂岩风化残积土样的物理性质参数,并应用SPSS软件Frequencies(频次)分析工具进行了描述统计如表3所示。土样土粒比重、各类密度值都较为稳定,统计极差与标准差较小。土样的测定孔隙比介于0.427~0.653,平均为0.524;孔隙度介于29.9%~39.6%,平均为34.24%,孔隙所占的体积与一般砂土的孔隙比相符。孔隙度标准差与极差偏大,反应土层中孔隙分布具有非均性。天然含水量介于12.9%~20.3%,饱和度介于72.6%~89.3%,表明原状土样处于非饱和状态。

制度不完善、权力行使透明度不高在基层较为普遍。例如,一些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监督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一些单位一把手独断专行,监督制约名存实亡。有的财务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和相关人员沆瀣一气,投机取巧。基层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工作人员热衷于钻空子、打擦边球。到了一些偏远山村,宗族势力仍然存在,村(社区)干部一言堂家长制作风仍然普遍存在,致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一事一议制度不能有效执行。

微权力机会主义倾向导致的贪腐具有如下特点。〔5〕第一,主体广泛,岗位多样。主体覆盖基层政权运转中涉钱、涉事、涉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区职能部门公务员到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从乡镇干部到两委干部。具体岗位包括县级各职能部门干部、乡镇(街道)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通过他们落实,具有谋取私利的便利条件。近年来随着城市郊区土地升值及城中村改造,涉及资金利益分配数额巨大。在广大农村地区,随着国家各种惠农、富农、强农政策的落实,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成了贪腐发生的重点岗位。他们直接与村(居)民打交道,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家族邻里关系考验多,群众中无文化知识、无权利意识、无监督能力的人口比例大,对群众利益最容易“顺手牵羊”。第二,手段多样,花样翻新。如,无中生有骗取,欺上瞒下冒领,层层盘剥克扣,内外勾结贪占,优亲厚友偏袒,借用婚丧嫁娶敛财,推诿扯皮刁难等不作为和乱作为。第三,涉及领域宽泛,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微权力运行各个环节。〔6〕

我国农业已经开始向信息化发展,但在万州区的农村地区,信息管理系统仍不完善,服务质量低,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市场信息传播不及时、农民思想观念落后、缺乏专业的培训教育等,使得农业信息化发展缓慢。先进的生产技术不能被高效利用和不能及时了解市场信息作出正确决策,导致了我国农业生产率和生产效益低下。

三、微权力运行机会主义倾向的原因分析

权力是社会公器,不可私用。同时,权力是把双刃剑,具有两面性。权力规范运行,可以造福社会和民众;权力异化,失去制约,则会侵害民众权利,毒化社会,祸害国家。微权力也如此,既可以发挥组织功能,服务社会,造福民众,也可能投机取巧,假公济私,“权力寻租”。只要失去监督和制约,微权力的运行都会出现机会主义倾向,“雁过拔毛”,“微权寻租”,进而形成“蝇贪蚁腐”式微贪腐。物必腐而后虫生。单次的微贪腐虽小,集而广之,则严重侵犯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危害社会整体利益,败坏社会风气,侵蚀政府公信力,危及社会长治久安。事实上,微权力尾大不掉、甚至颠覆主权力的例子不胜枚举。实践中,正是这些不易约束的微小权力腐败,细水长流、日积月累,终成“惊人巨贪”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

最后,制度不完善、权力透明度不高致使监督乏力。如果说前述几方面原因的存在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先天遗留问题和阶段性问题,那么制度不完善、权力行使透明度不高就是我们后天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也是一个能够较快改进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执政党持续提出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实正反映了这一领域当下和未来的改革导向。

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曾经说过:世上没有真相,只有说辞。微权力机会主义倾向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各种贪腐和不正之风,虽然形式多样,情况复杂,但实质上都可以概括为欺骗,欺骗组织、欺骗公众、欺骗社会。各种腐败都是为了贪图暂时的、局部的个人私利而牺牲长远的、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当前微权力机会主义形式多样,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种主要表现形式。〔4〕

其次,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人情腐败。城市社区与农村乡镇基本上带有熟人社会的特点,熟人社会依托错误人情观念所导致的腐败被称为人情腐败。人情腐败的特点是“日用而不觉”,虽然人人讨厌,但又人人热衷。法与情,理与情交错,公平正义与亲情关怀、法律现象与伦理文化传统勾连,这些特点也为人情腐败的法律规制提出了一个法理学难题:人情腐败与源远流长的传统道德纠缠在一起,而社会伦理道德往往是法律规范的支撑,没有道德作支撑的法律规范是很难为人信仰和遵守的。但是,少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利用人情作为掩护,恶意亵渎法律和政策,以谋取个人私利则不在此列。

综合干预措施在清洁手术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管理中的效果…………………………………………… 翟洪发(6·472)

一是贪污掠夺。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侵吞集体财产。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侵吞挪用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这些贪腐,虽然单次涉及数额往往很小,但由于发生在底层普通群众中间,影响极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二是伪造骗取。近年来随着扶贫力度加大,基层出现较多在落实低保等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张冠李戴、“近水楼台先得月”等谋取私利的案例。一些基层干部还通过伪造事实和提供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套取、冒领和违规申领国家相关补贴。三是吃拿卡要。在基层行政审批部门、议事决策机构、窗口服务单位中,部分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正常履行职责过程中收取所谓的“感谢费”“好处费”“跑腿费”等。四是贪图享乐、奢侈浪费。部分基层干部偷梁换柱改头换面进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有的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宴会、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理由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收钱敛财。

四、构建微权力运行机会主义倾向的有效约束机制

权力运行中的机会主义是人、社会与国家治理的复杂性带来的顽疾,历史上有,现在有,将来仍然会有,根除和杜绝几乎不可能,但控制其规模和危害性至较小的范围内是完全能够做到的。约束微权力运行的机会主义,防范微权力投机钻营,需要长期的、全面的努力。要坚决破除一切不科学、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广泛吸取人类文明有益成果。长期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特别是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加强道德教育,逐渐消除特权思想和文化;持续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推进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是治理微权力机会主义和微腐败的治本之策。短期内我们也应当而且可以有所作为,尽快刹住微权力腐败的风气,为治本换取时间。

从上面的计算得知,即使闭口间隙小于最小值,但通过磨合减小Rz峰值,使闭口间隙增大,达到最小允许值。这时柴油机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问题,但会显得很“娇气”。这是由于柴油机进气系统及燃烧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微小颗粒产生,闭口间隙难免受到其影响。所以在最小闭口间隙的基础上,其闭口间隙要修整增加0.10mm[7],满足柴油机在各种恶劣环境下能正常使用,使起重设备更好地适应采区坡长、坡陡及粉尘大的工作环境。

首先,突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短时间内形成威慑效应。微权力的行使者主要分布在基层单位负责人、财、物的工作人员。因此,防范微权力运行的机会主义倾向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人员。目前看,县乡和街道、社区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涉及财物运转的工作岗位是重点。重点领域,即城乡土地征收补偿、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低保医保等民生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地区,即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的,贫困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

网络方案。本方案中资源池内只有物理机,采用非虚拟化场景解决方案。SDN涉及网元主要包括SDN控制器、SDN硬件交换机、核心/DMZ负载均衡器、SDN网关、核心防火墙等。

其次,落实和深化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8〕事实反复证明,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只要权力没有制约和追责机制,必然会导致职能退化或者乱作为,投机行为大行其道的现象。微权力机会主义倾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权力行使内容和程序自由度高,随意性强,自由裁量空间大,行使者可以左右逢源,为权力投机牟利留下了机会和空间。权力没有边界就会失控。微权力虽然微小,也要有边界。微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规范微权力运行秩序和边界的有效约束机制。要公开微权力,就要厘清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到底有多少权力,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是什么,自由裁量的幅度边界在哪里,通过厘清每个事项的权力框架和运行轨道,减少微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和失范性。同时,微权力清单应当包含责任清单,同时将权力、责任清单公布出来,成为一个权责清单。这样既强调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同时要有针对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行为的问责机制,压缩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权力寻租的空间。

要借助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微权力的透明化。权力越透明,权利就越有保障。通过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运行的全程公开透明。只有厘清微权力的数量、边界、程序,才可能防范微权力的机会主义倾向,才能消除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灰色地带,进而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9〕

再次,强化体制外监督的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合情、合理、合法的体制外理性监督。微权力机会主义倾向的前提是信息不对称,权力行使者有投机的空间和环境,因此,强化体制外监督的信息平台功能尤显重要。在坚持和巩固体制内监督的同时,要不断强化体制外监督。应当把基层公共服务部门事务、乡镇政务、街道社区事务搬上网,实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发布机制,各种许可、救济、补助网上办理,各种事务办理、资金流向可以追溯查询,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基层财务审计工作,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集体财产的审计力度。

最后,坚持纪律走在法律前面,强化纪律审查,严格责任追究。在微腐败治理中,查处贪腐工作人员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建立制度,通过强化制约和监督,堵塞漏洞。纪律走在法律前面的好处是防微杜渐、“抓早抓小”,防止更多的党政干部和工作人员坠入犯罪的泥潭和深渊。

一是加强乡镇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推行乡镇片区联合、部门系统联合和乡镇与部门交叉开展纪律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执纪力量,重点从查违法转向查违纪,真正使纪律走在法律前面,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二是排除纪律检查干扰因素。建立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和插手案件登记汇报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罢免领导职务;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因包庇同伙、亲属违法犯罪行为而插手办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发挥纪律检查治本作用。在腐败案件的惩治上,既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也要进行组织处理、经济处理、法治处理,无论案件大小都应在电视栏目和相关报刊予以公开曝光;要把党纪政纪处理与司法处理剥离开,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代替或抵减司法处理。同时强化纪律检查治本功能,将查处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微权力”清单是限权的放大镜〔N〕.南方日报,2017-05-03.

〔2〕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96.

〔3〕〔美〕维托·坦茨.政府与市场——变革中的政府职能〔M〕.王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337.

〔4〕〔6〕关于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调研报告.http://www.yjbys.com/discuss/65〔EB/OL〕.访问日期:2017-12-20.〔5〕张莉莉.构建基层反腐上下联动新格局〔J〕.中国集体经济,2016(34).

〔7〕黄百炼.铲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N〕.中国教育报,2015-04-08.

〔8〕陈书成.论法治视域下的权力清单制度〔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4).

〔9〕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85.

 
陈书成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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