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高校院系贫困生“精准认定”工作体系初探——以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为例

更新时间:2009-03-28

“精准扶贫”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的。在我国“精准扶贫”的大环境下,高等院校作为教育资助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投入逐年增加,如何正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生源地区经济差异、家庭经济能力差异和学生个人消费行为等实际情况,采用科学、系统方法判定学生困难的程度和等级,确保资助工作精准、有效、规范开展,是当前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对象主体存在的问题

1.真贫困生“不愿参与”现象

引发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有多种,孤残、疾病、单亲甚至精神疾病是常见的家庭致贫原因,困难学生多表现为内心脆弱、缺乏自信、敏感多虑的特征[1]。部分贫困生有极强的自尊心,不愿自己家庭致困的原因暴露在师生中,不主动甚至拒绝申请资助资格,使助学金助学作用大打折扣。

2.伪贫困生“主动贫困”现象

随着国家对大学生群体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机会越来越多,一部分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或夸大经济困难程度的学生,为能得到困难补助谎报家庭困难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甚至拉拢班级同学、宿舍室友关系,干扰困难认定小组评议,侵占真实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用获得的助学金进行高消费,在同学中造成极不好的影响[2]

(二)贫困认定过程存在的问题

高校贫困生认定权是在学校制定的政策框架下,由班级民主评议执行。部分贫困生自尊心较强,不愿暴露家庭困难情况;个别学生虚报、夸大家庭困难情况;参评学生的性格,在班级是否合群,个别学生利用人际关系拉票等因素也影响了班级民主评议的客观性。

此外,组诗还对统治者进行了歌颂,并如实记录了战后的册封行赏。组诗之十七《大饮至》的诗序叙述了阿桂将军向乾隆皇帝晋献俘虏索诺木、乾隆亲临军营与将士同饮同食之事。诗云:

2.监督管理不完善,惩罚机制难执行

2.队伍建设不充实

根据调查得知,利息收入、净利润逐渐增加[3]。资金互助社的利息收入从2011年的98.11万元增加至2015年的487.15万元,增加了3.97倍。社业务及管理费从2011年的91.22万元逐年增加至2015年的297.44万元,增加了3.26倍。净利润由2011年的50.14万元增加至2015年的170.56万元。

班级获得贫困生资助名额有限,高校普遍以院系为单位按照资助专职辅导员、年级负责辅导员、专业班级班主任来分层管理,以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比例逐层分配名额[3]。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贫困证明材料、日常生活习惯、在校现实表现等进行排名,以此划定范围确定名单。高校大学生入学分班根据专业志愿先后和高考分数高低进行编制,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布具有随机性,但艰苦行业、应用型专业的学生存在贫困生较为集中现象,造成贫困生扎堆的班级困难认定资格名额严重不足,而贫困生较少的班级名额多有剩余;由于所带班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差异,辅导员、班主任视角不同,关注点不一样,在判定贫困等级和分配名额上也会有偏差,造成相同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因所在院系不同,被认定的等级结果存在差异。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人数近三年逐年增加,总人数在550人左右。国家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学院资格认定办法不变的条件下,贫困生人数呈逐年减少趋势,这与国家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也与学校细致的精准扶贫资助工作分不开。表1显示,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分布为菱形结构,具有典型的两端小中间大特点;一般困难等级学生人数逐年减少,特别困难等级学生人数有所增加。学院通过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健全的制度保障,完善的监督机制,让不同困难程度的贫困学生都能得到相应的资助。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负责人及评议小组成员的工作态度和水平是认定工作的关键。因此,加强对认定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非常必要。在年度困难认定工作准备期,对参与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标准、程序的讲解和培训,强调重点,熟悉操作,掌握方法,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困难认定工作的人员准备。然而,部分高校院系资助工作队伍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长期以来专职辅导员缺少外出交流学习的机会;班主任多由专任教师担任,缺少专门学习的时间与精力;造成院系资助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建设滞后。

1.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追踪难实施

Ⅰ、Ⅱ、Ⅲ导联其中之一呈现近似一直线,其余两个导联P-QRS波形一致,提示N导联夹接到上肢。Ⅰ导联呈一直线,提示R、L导联夹接到下肢,F导联夹接到上肢;Ⅱ导联呈一直线,提示R、F导联夹接到下肢,L导联夹接到上肢;Ⅲ导联呈一直线,提示L、F导联夹接到下肢,R导联夹接到上肢。

当我注意到班上有个女生也对陆浩宇示好后,我明里暗里一次次找那女生的茬。陆浩宇看见我对那女生的刁难,来找我,让我别那么霸道。陆浩宇的话激怒了我,于是趁在课间休息时,我偷偷跑去停车处,拨掉了那女生的单车汽门芯。陆浩宇再次找我,问我能不能收敛点?他说他对我从来没有感觉。看着陆浩宇铁青的脸,我想解释,他却决绝地说:“我拒绝了你那么多次,难道你都不明白吗?我怎么会去喜欢一个不自尊自爱的女生?”

译 文 :We willcontinue to strengthen the Party’s ability to purify itself,and forever maintain its close ties with the people.

4.班级评议不客观

1.证明出具不准确

5.指标量化不科学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一个动态变量,部分二级院系存在贫困生追踪工作不到位,数据信息更新迟滞;不同生源地收入消费水平不同,不同区域的贫困标准也不同,学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性消费水平、消费形式更不一样,不能简单的用贫困证明上的家庭收入额直接比对来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辅导员、班主任、认定小组成员对贫困的理解不同;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标准的提高,以及专业学习的需要,消费观念需要改变,拥有普通品牌的电脑、手机、化妆品已不能作为奢侈消费的判断标准。

罗四强不停地追随着他去每个悼念厅看尸体。直看得他头皮发乍,回头跟罗爹爹说:“我这辈子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多死人。”

(三)受助学生监管存在的问题

3.名额分配不合理

贫困认定原则上每学年秋季进行,高校受人、财、物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对贫困生跟踪和回访进行全覆盖,受助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成绩、诚信记录、日常管理行为规范、学习生活消费习惯等是动态变化的[4]。相比家庭主要成员劳动能力丧失造成的长期家庭经济贫困,有些疾病、灾祸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改善、好转的;有的贫困生缺乏学习习惯养成,生活作风涣散;只有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最新情况,才能做到动态的、连续的、系统的精准识别。

贫困证明是学生家庭贫困资格认定工作的关键材料,是贫困生参与评议认定流程的“门票”,原则上应由县市一级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生源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社区出具,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但也存在诸多因素影响了贫困证明的详实性和准确性。部分村镇社区的基层政府组织因缺乏监督和管理,随意开具贫困证明,出现托人情、找关系、照顾熟人等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证明的现象,使贫困生审核认定盖章程序流于形式;证明出具单位存在照顾辖区居民,核查家庭情况不细致,贫困等级判断不准确;生源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收入与生活消费剪刀差大,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难以直接判断学生家庭贫困程度。

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与监督惩罚管理机制的缺失相关。国内高校致力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普及诚信教育不够深入生动,宣扬感恩教育不够入脑入心。一方面,对“主动贫困”、“虚夸贫困”的学生批评教育不彻底,惩罚手段单一,犯错成本过低,造成弄虚作假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部分受助学生没有树立和养成正确的购物心态和消费习惯,挥霍浪费、相互攀比,虽然这些行为在班级、宿舍中造成恶劣影响,但寝室室友和班级同学出于“不得罪人”或“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心态,不主动向学院反映,或有投诉意见找不到正确的渠道反映。

二、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精准认定”的探索

近年来,高校对学生经济资助力度不断加大,但对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投入缺乏,校级资助中心专业工作者通常1-2人,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院系资助工作一般由1名辅导员负责,学工力量薄弱的院系辅导员还要兼顾心理咨询、党建或分团委工作,人员精力过于分散;班级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奖助学金评议是在班主任主导下,由班委、寝室长、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人员组成变动较大。每年大学生贫困认定工作要求在9-10月限时完成,时间紧、任务重、难度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阶段性工作量大,新生班审核工作更为繁重。

 

表1 2015年—2017年法学院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

  

年份 学 院总人数贫困生总 数贫困生占 比特别困难家庭学生人 数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困难家庭学生人数困难家庭学生比例一般困难家庭学生人 数一般困难家庭学生比 例2015 537 203 38.0% 37 18.2% 95 46.8% 70 34.5%2016 559 144 25.8% 33 23.1% 71 49.7% 40 28.0%2017 561 140 25.0% 53 37.9% 57 40.7% 30 21.4%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根据相关国家资助政策、学校制度,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贫困生精准资助的办法。例如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奖、贷、助、补、减(免)实施办法、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勤工助学岗位遴选实施细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等。通过制度完善,学院帮扶学生有制度可依、有办法可查、有流程可控。

学院重点关注生源地扶贫部分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残疾、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给予优先认定并提供新生入学资助、校内奖助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等。

(二)量化指标,综合考察

院系可对贫困生认定参考指标整合优化,综合使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制定贫困生贫困等级认定标准和评议实施细则。评定标准指标量化,有助于院系全面掌握贫困认定申报学生的实际情况,评定流程更加精细,资格审核更加高效[5]

当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并且制定详细的专利保护制度加强专利管理是企业当前可以做的工作。对于发现侵权或被控侵权时,搜集侵权证据或不侵权方面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防控措施,建议企业聘请专业律师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专利保护方案及措施。

学院通过对学生信息的大数据开展定性和定量分析,不断提高学院精准资助的水平,实现对资助对象的“精准认定”。通过设计和不断改进《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量化测评表》,设定生源地和家庭成员状况两个“一级指标”,分设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劳动力状况、兄弟姐妹上学状况、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突发状况等“二级指标”,将指标分配不同的权重打分。另一方面,民主评议设置为两轮,分别为匿名评议和班级评议。匿名评审即不公开学生姓名,由困难认定小组依照家庭情况量化测评指标的内容进行测评,既保证评议的客观公正,又保护了困难学生的个人隐私;班级评议即不公开家庭基本情况,由班级同学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对申报人的学习态度、日常生活、个人品德进行逐项评议,标准基于学生的实际的生活水平赋予合理登记。最终测评判定和定级需要综合参照这两项评议的结果。

(三)回访监督,精准管理

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困难等次定级后,后续的回访与监督管理是判断资助工作的效果,衡量资助工作的成效的重要环节,是精准识别和精准认定工作之锚[6]。学院通过假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在受助学生中随机抽样,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行走访,实地考察受助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同时,学院制定相应的贫困生监督管理制度,架设一条学生意见与反馈能畅通传达的路径通道,接收全院师生的公开监督,让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助学专款善用在阳光下进行。对发现的伪贫困生,一经确认立即取消认定资格、停止资助并计入个人诚信记录;对发现的“夸大贫困”或家庭经济状况有较大变化的学生,经确认后调整学生困难等级并及时更新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通过后续的监督管理手段,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主动贫困”现象,增加造假成本,整治不正之风,净化育人环境。另一方面,可以使贫困生“精准认定”精细化、精准化,极大完善了学院资助工作体系,为真正需要帮助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保障、助力、助学。

(四)榜样示范,感恩教育

高校一直在引导贫困学生的帮扶方向由“经济资助”向“精神帮扶”转变,加强受助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是重要手段。通过网站专栏、宣传板、新媒体详细介绍国家奖助学金、贷款的政策和申请流程。由院系分团委、团支部宣传、组织开展主题团课、专题团组织生活展示等形式多样的诚实守信主题教育;通过榜样典型讲座、主题征文等活动,加深大学生对感恩教育所涉及的内容认识及内涵理解。学院每年推荐优秀受助学生参与学校“经院学子奖”励志人物评选,评选学院“法学之星”自强优秀学子,给在校学生树立自强自立、用于拼搏的榜样,通过学校广播、学院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鼓励困难学生正视贫困,化解压力,激励自我。通过全院范围开展感恩教育,设置勤工岗位让困难学生参与助学实践,以实际行动回馈校园、感恩社会。

[参考文献]

[1] 谭明成.高职院校贫困生精准认定对策研究[J].高教学刊,2017(13):177-179.

[2] 吉雯,严海霞.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精准认定”工作的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7,11(33):92-93

[3] 王玉梅,何华莉.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探析[J].科教导刊,2012(10):211-213.

[4] 周云,王春华等.高校辅导员在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误区[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29):42-43.

[5] 刘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机制的探索——以闽江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为例[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2(182):89-90.

[6] 刘鹏.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精准认定”[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16,4(26):53-60.

 
李珺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03期文献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