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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近八年来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述评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引言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坚持以“海西”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遴选闽台高校优势的专业,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以此促进两岸文化及其他方面的交流,赴台教育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项目。自2009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以来,[1,2]引起众多境内外学者的关注。项目启动之初,众多学者对国务院颁布的《意见》及福建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对联合培养交流模式、人才项目培养方式方法及法律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与研究。为了更系统地整理关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资料,笔者以近八年来我国学者关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文献为基础,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主要观点等方面对闽台高校人才联合培养领域的相关研究进行简要回顾和总结,为当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和今后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对样品热电偶动态特性和炉体加热系统动态响应均进行了补偿,理论上已经满足动态测试需求,反应过程中样品和炉体之间不再存在散热或散热很小可忽略,所以本文不对样品反应过程中的散热进行补偿。

二、研究概况

2009年以前,关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的文章几乎没有,更多是关于境内外办学的特色及闽台合作办学的可行性探讨与分析。直到2009年5月,国务院的《意见》颁布以后,我国教育界才开始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展开系统性研究。通过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和全国报刊索引,共检索到2009—2017年间76篇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性文章,其中,实证研究文章5篇,主要涉及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体系的构建与影响因素的关系研究;理论探讨文章71篇,主要涉及联合培养交流模式、人才项目培养方式方法及法律保障的研究。这些文献反映出,《意见》实施以来,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逐年增加,2011年以前相关文献有16篇,2012年后,每年增至10篇左右。可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越来越受到教育界学者的重视。

通过对以往变电站改造期间临时供电模式的调查和分析,总结出几点常见的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部跳闸、开入回路、转接回路、直流接地、电动刀闸接入问题等。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流程不规范,并且施工过程混乱。其次,变电站改造过程中,为了保障正常供电,临时供电模式接入点往往会直接接入地下直流电,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另外,很多施工人员责任心或专业技术不强,接入临时供电模式时容易出现破坏开关、转接回路等问题[6]。

三、研究方法

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已有的研究中发现,其研究思路和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实证研究,二是理论探索。其中实证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问卷调查与相关比较研究,[3]缺少实验研究,所涉及的数据处理技术多为现状分析和总结性分析,缺少干预性研究;在理论探索中则多采用政策解读、个案研究和文献法等方法。综合分析这些研究文献发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在方法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研究方法简单

研究者直接将国家政策性文件引入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以此达到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和实施效果的分析性总结。但是研究仅得到当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实施进程和实际出现的效果,对于教育风险防控的研究,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的影响机制、具体影响反应、干预措施等深层次研究较少。

(二)政策解读和总结性研究较多,实证干预研究少

已有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在方法上多采用比较研究和个案分析。比较研究主要涉及闽台高校教育工程体系的特性研究或闽台高校教育模式比较分析研究。[4,5]个案分析主要是对特定高校的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教师资源或课程资源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分析,进而对课程改革或实训基地共建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展望。[6,7,8]。采用其他方法如联合培养干预性实验法、因素分析法等的研究几乎没有。因此,从整体上看,目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方法单一,比较研究和个案分析占据主导地位,缺少试验研究,尤其是缺乏运用多种方法的综合性研究。

(三)研究样本关联性研究较少

选取2017年2月~2017年6月收治的90例拟行无痛分娩的产妇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1)具备阴道试产条件者,(2)单胎头位且自愿接受无痛分娩者,(3)年龄为21~35周岁、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为Ⅰ~Ⅱ级,(4)临床资料完整者。排除标准:(1)具有妊娠合并症的产妇,(2)经产妇,(3)具有椎管内阻滞禁忌证的产妇,(4)合并恶性肿瘤者,(5)有硬膜外麻醉禁忌证者,(6)临床资料不全者。本研究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且受试者均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四、研究内容

虽然我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其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中,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加强。

(一)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现状分析

2017年,水利部印发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对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其中第五条规定“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功能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流域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并对含有省界断面的水功能区(包括省界缓冲区)以及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实施监督管理。”

(二)“校校企”闽台项目人才培养交流模式探析

自2010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明确把项目形式和内容划分为“闽台高校‘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与“闽台高校‘分段对接’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后,我国学者积极对培养方式进行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方向或建议。林中燕等研究者指出,2012年闽江学院、莆田学院等15所福建本科高校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签订联合培养人才协议,采用“3+1”学制形式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20]提供人力资源储备并解决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短缺问题。苏文锦等提出因引进优质教学资源或学生赴台学习等联合培养办学成本较高,可考虑施行闽台高校分段联合培养模式。[21]李明在研究中提出明确联合培养目标和定位,即培养专业知能与职业伦理兼备的优质人才,达成“毕业即就业,上班即上手”。[22]祁建斌通过对“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实践分析,为指出闽台高校进一步推动联合培养人才模式的方向和思路。[23]刘贤昌等研究指出,为推进联合培养人才的进一步发展,闽台高校联合办学制度创新,福建省要充分利用国家给予先行先试的灵活政策,做好福建省涉台立法“实验田”,制定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相关制度。加强合作办学模式创新,拓宽更高层次联合办学,[24]专业向纵深合作,向新兴交叉学科发展。[25]李雪芬指出,通过“校校企”闽台合作项目,引进了台湾高校教育教学先进理念,整合合作双方的优良师资、教学设备条件和课程体系等资源,为海西产业及台资企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和技能型高级人才。但随着闽台项目的深入推进,“3+1”模式存在的困难,“4+0”模式存在的不足,建议可以让学生自愿选择赴台学习交流一学期,即采用“3.5+0.5”的合作模式。[26]

已有的研究在对象上,主要集中所涉及单一样本的研究,[9,10,11]对于不同样本的关联性研究较少。如涉及工科类或本科院校闽台联合培养实施效果分析研究较多,而关于理工类院校与文科类院校、本科院校与专科院校相关性研究较少。

(三)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保障性政策研究

2011年起,研究学者对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政策法规展开研究,王伟提出完善校企合作立法研究,强调目前的相关立法缺乏政策激励,难以调动台资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27]李梦卿对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展开探讨,指出“校企合作”教育立法不够完善,难以形成长效机制。目前我国制定的相关教育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过于笼统,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缺乏足够的支持力度和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28]官玉琴认为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机制不完善,难以取得实效。只有依法办学、依法治学,完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政策法规保障,才能促进“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健康有序发展。[29]目前,闽台两地合作项目受法律政策限制,如:“三限六不”,[30]包括学历学分不能互认,不得在台就业和报考公职等限制,不同程度地阻碍了两地高校深度合作与交流,政策上的研究有待加强。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刚启动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于现状分析上,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探明了闽台高职院校的合作办学在办学规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情况等。其中,阮立华在闽台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对接策略研究中提出,合作平台的搭建就是要建立和完善闽台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理念,开放教育领域,开拓合作办学的国际化视野,但是目前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教育观念上存在差异,需进一步解决。[12,13]莫玉婉等现状分析显示,闽台高校合作在办学规模及人才优势互补等方面取得成效,但是在专业设置、企业参与积极性即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有待加强。[14,15,16]张志群等研究发现,在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中教育培养目标尚不明确,需要充分利用闽台双方资源,制定培养目标和设置课程体系。[17]黄柏翰等研究指出,闽台高等教育合作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主要得益于闽台高等教育资源的互补性。但是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问题在于参与学校大多着眼于办学的收益,热衷于开办有利于招生的专业,缺乏长期规划和整体布局。因此,研究中提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办学模式,避免短线操作,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透过合作项目带动教学改革项目,促进整体高等教育水平的提升。[18]蔺义桥对闽台高校教学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福建高校师资队伍的整体较台湾高校师资队伍偏弱;教学计划不灵活,选修空间较小;教学管理机构不健全,系统协作效果差。研究中建议综合运用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丰富教学资源;完善课程信息包裹,优化教学计划;成立闽台联合培养工作核心机构,健全信息反馈制度。[19]

五、未来展望

综合分析我国外学者近8年的研究文献发现,其内容主要集中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现状分析、“校校企”闽台项目交流模式探以及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保障性政策研究三个方面。

(一)需扩展和深化研究内容

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已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其研究也涉及到培养人才的各个方面,但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具体。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于闽台联合培养交流模式及培养方式的研究,从探索新的培养方式到成果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实证研究还比较薄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是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保障,但是缺乏关于闽台高校及企业政策衔接研究。研究联合培养实施现状是对后期进一步推动合作深化的基础,但是对于闽台双方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关系是否融洽、企业与学校对接是否顺畅、企业角色弱化而引起的学生未来就业风险、赴台学生管理与自我管理风险评估等研究几乎未曾展开。因此,在今后闽台联合培养研究上,还需要纵深探讨,不能仅停留在关注闽台联合培养机制表面相关,应当注重揭示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相关因素的内在机制。

(二)需综合多种研究手段和方法

首先,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主要强调的是赴台教育,其内涵是指关于台湾问题、两岸关系、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等内容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社会历史性和政治意义。因此,在研究思路上,要重视多种学科的综合性研究,相互借鉴,有利于开展深入研究。仅靠某一门学科的单独研究,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多学科联合、多方法结合。采用多学科、多方法的综合研究是今后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的必然选择。

其次,在研究方法上,要注重结合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在运用问卷调查与文献分析等方法的基础上,尝试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如质性研究,以便深入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工作。同时,注重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目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变量较为单一,但后期的研究趋势必然是多变量、多因素研究,所以采用多种变量设计,有利于扩展研究广度,深化研究深度,提高研究的准确性。

(三)需推广实用性研究用于实践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服务实践,为开展合作提供更好的指导意见。所以,需将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积极地把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中,充分体现它的应用价值。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应当提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的普及化和应用性,不仅仅局限于我国学者对联合培养的研究,也应鼓励引进的台籍教师对闽台联合培养开展应用性研究,以此一方面推动研究成果的广泛性,另一方面实现研究成果的互补性,实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成果的现实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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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双
《海峡教育研究》 2018年第04期
《海峡教育研究》2018年第0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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