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规范“多证合一”后设立税务登记管理的建议*

更新时间:2009-03-28

2015年10月1日,我国进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10月1日,全国统一的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也顺利推行。随后,全国各地的登记制度改革利好政策也不断面世,如:受到国务院的通报表扬的河南省的“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河北省秦皇岛市的企业2017年8月1日起“二十三证合一”、2017年9月1日起贵州省的企业“十八证合一”、四川省的企业从2017年9月25日起“二十证合一”、2017年10月1日起江西省的企业“二十四证合一”。

“多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了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了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给市场主体的开办提供了便利服务,大幅度压缩了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方便了创业创新,激发了投资热情和市场活力,市场主体大量涌现,但是纳税主体并未同步增长。据统计,截止2017年7月31日,西南某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3937户(其中: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17093户、个体工商户66844户),同比增加了10177户,而在同一时点,该市国税系统管理的纳税人只有42277户(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10215户、个体工商户32062户),同比仅增加了3941户。国税部门管户只有同期工商部门管户的50.37%,特别是国税新增管户只有工商新增管户的38.72%。是不是一半的市场主体不需要承担纳税义务?新办设立的近三分之二的市场主体不是纳税人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随后的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也明确了同样的规定。所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非取消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合一”之前的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市场主体只要注册申请取得了营业执照,也就办理了税务登记取得了税务登记证,市场主体也就依法成为了纳税人,只不过此时的市场主体在办理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基础信息满足不了税务部门的征管要求,所以还需纳税人再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录数据。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税务机关对设立的纳税人,是等待其来税务机关“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将其纳入税源户籍管理”,“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要注意的是,在Γ的各端点aj,bj附近,Φ(z)可允许有不到一阶的奇异性.可按1)的要求把各端点也分为普通端点和特异端点两类,也称为上述RH问题的普通端点和特异端点.求解时,要求Φ(z)属于某一解类,例如h(c1,…,cq),其中c1,…,cq为某些普通端点,即要求Φ(z)在这些端点附近有界,而在其它普通端点可以有不到一阶的奇异性,而在所有特异端点附近只能至多是几乎有界的.

导致出现上述问题与执法风险的根本原因,一是现行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与税务登记相关的法律、规定,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二是操作流程和规范不清晰、不统一。为此,必须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笔者建议:

①国办发【2017】83 号,2017.09.29.

秧床整地作畦要求上细下粗、上实下松。在播种前施肥并耕翻 1~2次,耕翻应耕深15cm以上,做成畦宽1.2~1.4m、沟宽50cm、沟深20~30cm的畦,苗床四周开好围沟,以保证排水通畅。畦整平后用2.0kg壮秧剂加干细土20kg充分混拌可撒施25m2苗床,再反复耙匀于0~5cm深的土层内,用木板压平,浇透水即可播种。

注释

随着大数据时代与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2016年,黄河科技学院新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全国仅有35所高校开设,在河南省高校中属于首开专业。大数据与智能技术学院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学术活力充沛的教学科研团队,包括教授3人,副教授9人,讲师18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0人、硕士学位 20 人;学科带头人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学院的人工智能研究所,专注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发展前沿,凝聚了一批自动化、计算机、大数据等领域的优秀研究人员,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并能为创新班学生提供研究指导和专业技术实践环境。

旅游为传统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嵩山文化产业园有着以“少林功夫”为核心的独特的地域文化。《禅宗少林·音乐大典》是少林景区独特的文旅演艺节目,以实景演出的形式将禅武文化、少林功夫、自然景观资源融合在一起,展现河南悠久的历史文化,打造属于当地独特的文化旅游景观。

一、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

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修改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的确认手续”;(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修改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的确认手续”;将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修改为:“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或不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

这种“等客上门”的税务户籍管理规定与方式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税收管理真空,越积越多的“漏管”纳税人与愈来愈大的“漏征”税款,犹如高悬在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头顶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执法风险已经越积越大,税务人员不作为、不及时作为极有可能给国家税款造成了损失,这将会受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如果造成了国家税款的重大损失,税务人员还有可能承担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同时,若不及时对这类“漏管”的不尽纳税义务的纳税人(85%以上的“漏管”户)的依法处置,将会给公平公正的社会营商环境带来不容忽视的冲击,也会造成对守法纳税的其他纳税人的事实上的不公平。

二、加强事中管理,明确规范操作流程与时间要求

“多证合一”的登记机关应当实时或按日将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共享到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在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时,提醒其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的确认手续;省级税务机关应当将共享交换平台接收到的设立登记信息实时或按日分发到县级税务机关或市区有多个县级税务机关的市级税务机关再由其根据市区税收管辖规定分发到县级税务机关,县级税务机关应当实时或按日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确定设立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初步进行税(费、基金)种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3日(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接收到上级税务机关推送的设立登记信息之日起计算)内提醒纳税人其须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前来税务机关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的确认手续、实名办税信息采集等涉税事宜,此时再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正式认定税种、核定票种等;县级税务机关应当将设立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实时或按日共享到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便于登记机关将其与设立登记信息建立关联关系。对逾期不来办理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的确认手续,将其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逾期不改的纳税人,纳入非正常户管理,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现实生活与实际工作中,有的市场主体由于各种原因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而不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有的纳税人因为服务对象是最终个人消费者而不需要使用发票,有的纳税人可能不明白或不熟悉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而不进行纳税申报,甚至还有可能是纳税人有意逃避缴纳税款等各种原因而从不主动到税务机关来办涉税事务。这样,税务机关也就无法采集补充信息或者纳税人不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对这一部分纳税人也就没有纳入户籍管理而导致了实质上的“漏管”,自然更没有对其开展税源管理也就造成了事实上的税款的“漏征”,这些市场主体当然也就没有履行纳税义务。这就是目前税务部门管理的纳税人户数总是小于工商部门的市场主体户数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统计分析,截至2017年7月31日止,该市国税系统就已经存在此类“多证合一”后的“漏管”企业纳税人1352户、个体工商户12456户,分别已占2017年7月末实际管理企业纳税人(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3.24%和个体工商户的38.85%。经过逐户核实,其所属某县国税局“漏管”的企业234户,截止2017年9月26日正在生产经营有202户、占86.32%,没有生产经营的12户、占5.14%,已注销(9户)和拟注销(1户)合计10户、占4.27%,失联(3户)和查无下落(7户)共10户、占4.27%;已经核实的“漏管”1845户个体工商户中,正在生产经营的1656户、占89.76%,没有生产经营的63户、占3.41%,失联的126户、占6.83%。

试验地位于鲁山县辛集乡某村,该地区属于寒温带干旱与半干旱区,气候为大陆性气候,海拔较低,地区年平均气温6.3℃,降雨量520 mm,无霜期156 d。降水年际变化不大,但季节变化较大,主要集中在7—9月,春季较干旱。试验地地势平坦,土层深厚,肥力均匀,土壤类型为黑垆土或壤土,有机质含量为2.06%,全氮为0.128%,速效磷为25.1 mg/kg,速效钾为 76 mg/k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更加明确:“‘多证合一’纳税人首次办税时不进行补充信息采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的通知》提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税务管理需要的相关“部分信息合并至实名办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环节采集”。

②税总函【2015】482 号,2015.09.10.

③税总函【2016】121 号,2016.03.15.

④税总函【2015】645 号,2015.12.01.

⑤税总发【2017】101 号,2017.09.14.

⑥税总函【2017】402 号,2017.09.15.

 
李朝富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