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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的障碍与路径分析*

更新时间:2009-03-28

股权众筹的兴起与相关文献综述

股权众筹是互联网时代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它在融资的过程中体现了各方主体的参与价值,可以与社会群体实现很好地融合。从宏观经济增长角度来看,股权众筹降低了投资门槛,使民间资本转向投资实体经济,提高了资本的产出效率,符合中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调控思路;从资金创新角度来说,有助于丰富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为小微型和创业型企业提供一条低成本融资渠道;从扶持企业的角度来看,民间借贷和P2P网贷债权融资太高,且需刚性兑付,而股权众筹不需定期支付本息,企业无还债压力,可促进企业快速发展。股权众筹不仅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情况将资金分为若干份投资于不同项目,达到分散风险的效果,而且给融资者一个展示创意、实现创意的平台。

早期众筹的研究以外国学者为主,主要是针对众筹的内涵和特征进行描述,部分研究者建立了实证模型进行研究。

Belleflamme认为当一个公司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同时希望投资者获得的后期回报大于初始投资时,众筹融资就产生了,他简要阐明了众筹产生的原因。Ordanini A从筹资者的角度对众筹进行了分析,众筹是将创意的想法和所需资金公布在互联网上,在一定的时间内获取资金和募捐的方式。Molick(2014)认为众筹是一个累积的过程,融资方通过吸引出资者加入,并从这个庞大的集体中分别获取小额资金,强调了出资人这一角色的重要性。Ajay K从出资者的角度阐述诱惑投资人出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投资回报的多少,只有投资回报才能给投资者最大的效用。部分国外学者用实证模型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他们认为回报的类型越丰富,越有利于价格歧视的体现,从而增加融资方的交易价值。国内学者黄玲和周勤(2014)在研究中发现设置多种回报方式,更有利于投资者偏好的自我揭示。谢平(2014)从Kickstarter众筹平台的角度通过借鉴外国研究的成果探究了众筹的激励机制、风险和市场设计,并分析了众筹技术创新和金融风险等对众筹模式发展前景的影响。苗文龙和刘海二(2014)针对不同的参与主体,分析了众筹模式的优势及作用。针对众筹因融资效率高、门槛低、投资金额小等优点而受到中小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追捧,但是由于法律监管的空白而将众筹的融资优势削弱的情况,袁康(2013)基于法律的角度,借鉴美国的JOBS法案经验界定了不同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在保护多方利益的基础上,针对众筹融资的法律构造和监管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范家琛(2013)从价值逻辑角度出发,通过对价值发现、匹配、获取三方面的理论研究对众筹商业模式进行分析,并对众筹模式提出了政策性建议。黄健清(2013)、肖本华(2013)依据国外众筹监管经验,针对众筹的不同方面提出了我国众筹发展的建议与启示,李雪静(2013)根据全球众筹融资的情况,对未来众筹融资的前景进行了分析和讨论。Robert(2014)认为每一个项目建立的背后都应该有一个担保人。Tucker和zhang(2011)提出出资人要定期查阅信息报告,了解该项目的运作情况,并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综上所述,国内外文献分别从产生的原因、不同参与主体、市场监管及相关建议等方面对众筹进行了阐述。一些学者比较深入地阐述了众筹融资的方式,吸引筹资的方法,探究了众筹的优势、风险及发展前景。本文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股权众筹的特征和发展中的障碍进行分析并给出较为具体的发展建议。

1 我国股权众筹现状与特点

我国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分为集合直接股东模式,即“领投+跟投”或者辛迪加模式。截止到2015年8月底,我国股权众筹平台已经从2011年的2家增加到116家。项目成交量为1321个,总额达到了53.72亿元,但是股权众筹成功率不容乐观。《2017年互联网众筹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6年底全国众筹平台上线608家,问题平台和已转型平台至少达到271家,正常运营的平台仅仅只有337家,其中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有156家,平台新增的项目数为3268个,同比减少4264个,降幅为56.6%,其中新增项目成功融资额为52.98亿元,涨幅为2.1%。

2016年股权众筹平台集中于北上广,北京为63家,上海为31家,广东为52家;浙江、山东也有少量分布,分别为15家和8家;剩下的地区分布有31家(见图1)。

  

图1 地区平台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零壹财经

从2017年一月份最新数据可以看出,餐饮类众筹项目大幅度下降,位居前三的是酒店民宿、企业服务和生活服务项目,医疗健康领域也逐渐成为筹资热门项目(见图2)。

  

图2 股权众筹融资的行业分布图

 

资料来源:零壹财经

2 我国股权众筹良性发展的关键问题与障碍分析

2.1 监管及行业规范缺失

[1]殷明波. 众筹模式在中国的发展研究[J]. 时代金融,2015(3).

2.2 缺少值得信赖的股权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作为投资人与发起人之间的一个推广平台,众筹平台扮演着一个项目经理人的角色,对双方的权益负有一定责任。在众筹过程中,众筹平台应该负有监督交易的职能,但有些平台可能为谋取个人利益与筹资人相互勾结,使审核环节形同虚设,出资人还得另花费成本承担审核任务。有些众筹平台只重视出资阶段,忽略了后期的未来收益是否回报给了投资者;有的众筹平台在获取了资金来源后,并没有将资金及时或者如数的交付给公司,即变成只拿钱不办事的问题平台。

  

图3 各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6]黄玲,周勤. 创意众筹的异质性融资激励与自反馈机制设计研究——以“点名时间”为例[J]. 中国工业经济,2014(7).

2.3 缺少负责任的融资者

作为资金需求方,有些公司融资者可能会把账面做得好看,夸大利润收益或者是掩盖重大不利事件,以此来吸引广大出资者的资金。有的公司内部管理出现问题,数据、信息披露不完整、有歧义,或者信息本身质量就存在问题。

2.4 项目出资人权益保护问题

2.1 气候因素 由于秦岭山脉的阻断,西伯利亚寒流易在秦岭北麓积聚,成为冬季猕猴桃冻害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田间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气象局测报的气温数据与田间实际测定数据有一定差异,比如1991年12月26日气象数据-14.7℃,果园测定-17.8℃,2016年1月25日气象数据-14.5℃,果园测定-17.5℃。虽然有差异,但有4次冻害的最低气温都在-14℃以下,而且比有些资料上介绍的猕猴桃安全越冬气温要高得多,这一点要引起重视。5次大的冻害都伴随降雪,说明高湿低温是造成冻害的主要条件。其中4次冻害发生期都出现了持续3~5天低于-10℃的低温,说明低温持续时间对冻害有重要影响。

[8]黄健清,辛乔利.“众筹”——新型网络融资模式的概念、特点及启示[J].国际金融,2013(9).

现任寺庙管委会主任李世坤是当地人,2004年进入寺庙负责会计工作。后来管委会成立,被推举为管委会主任,是管委会七名成员之一。他见证了祝国寺初创时期的乱象。

如何让老板下乡,既能带动老乡而又不触碰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的底线?笔者认为,主要还是要在土地的产出率上下功夫,帮助土地经营者提高效益。一是要依靠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地区特色产业及其土地流转市场价格体系,吸收农户参与其中,让更多愿意流出土地的农户把土地流转到产出水平高的经营者手中。二是要利用土地流转,进一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帮助农民降低成本,以规模收益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动土地流转进程。三是加强对土地用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流转土地的生产经营能力进行预测分析,及时查处纠正非农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图4 各类众筹筹资人数情况

 

资料来源:盈灿咨询

从图4可以看出2016年全国众筹行业出资人数达到10954.67万人次。其中公益众筹参与人数最多达到5478.82万人次,其次就是权益众筹5478.2万人次,占比为49.93%。无论是有偿众筹还是无偿众筹,参与金额与参与人数规模都是比较庞大的,从图5可以看出权益众筹完成率最高,而非公开股权融资和公益众筹在实际项目完成率上不是很乐观。以此可以看出,同样是众筹,不同类型众筹的预期筹资额与实际项目完成率不一定是相同的,筹资高的不一定完成率就高,小股东对项目认知不深,信息获取能力相较于大股东而言太弱,信息收集太零散,太过于依赖于众筹平台的监督,于是出现了股权众筹融资虽高但是实际完成率偏低的情况。

  

图5 众筹筹资额与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资料来源:盈灿咨询

3 我国股权众筹健康发展的路径

3.1 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法律体系

根据美国、德国、意大利等国提出的法案,同时结合我国的法律,可对小规模公开募股实施豁免,而对大规模公开募股的筹资人数及资金限额做出调整,将股东投资人分为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散户投资者的人数上限放宽至500人,按高收入与低收入区别出资额度。当项目运行到第二年时,若还处于存续期,则判定融资失败退还资金,若是项目成功且盈利可观则停止其继续向公众发售股份的资格。对于合同欺诈行为,则事先建立一个第三方监管平台,融资人和众筹平台事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存放在第三方平台,当出现道德风险时平台在补偿利益受损方之时,可对违约方有追索权。

3.2 建设优质的股权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连接出资人和融资人利益的桥梁,众筹平台在建立之初应该到地方金融办实名登记,金融办再将审核的信息上交至证监会进行最终批复。众筹平台在向公众展示项目时必须揭示其风险,应该尽力做好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前十位大股东情况、企业近期财务状况、主营业务以及重大事件等。同时,对股权众筹应该构建商业信息加密平台,防止企业在出让股份过程中泄漏商业信息。众筹平台应对事前的融资初期、事中的资金流向、事后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打击关联及内幕交易行为。

3.3 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建立诚信机制,提高公司法人、高层经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对融资初期以及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数据都要及时更新。对众筹过程中数据出现的歧义,要争取征询多方口径,并及时作出调整,解决问题后要及时在公司官网以及众筹平台上发布数据信息异常的原因。完善退出机制,使成功融资者及时退出,迫切需要资金的小微型企业成功引入。

3.4 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的运用及分红阶段因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由于小股东对股权众筹认知程度不高,为保护出资人的权益,对合法的出资人应该进行风险投资教育并签订“风险揭示书”。同时,推进股东诉讼制度即补偿制度。证监会应该建立一个征信数据库,上面载明融资人成功众筹和失败众筹的历史记录与最新记录,为出资人建立一个众筹信誉评级标准。地方金融办应核实众筹平台的合法性,核实的信息及时上报证监会。行业自律机构不仅要监管众筹平台日常经营活动,还要随时关注大众评论,多方监管,为出资者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

[7]范家琛.众筹商业模式研究[J].企业经济,2013(8).

随着人们众筹意识的不断加强,法律规范显得越来越重要。首先,在我国对股权众筹最大的争议就是容易混淆它与非法集资、公募与私募的区别。《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属于公开发行,如果是非公开发行证券则不得采用广告、公开诱劝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人数上的限制,前者为50人以下,后者为2至20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股权众筹涉及人群规模较大,以上两条法律给股权众筹带来不少局限。其次,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合同,众筹平台发挥着中介作用,若筹资平台与融资者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就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在获取了大量资金时可能会卷款潜逃或以借口宣布投资失败,使投资人蒙受损失。最后就是我国当下的股权众筹模式是“领投+跟投”,领投、跟投与融资者之间信息是不对称的,且融资者资金运作流程不透明,再加上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出资人羊群效应作用明显,加剧了股权众筹的风险。

[2]徐艳,胡正荣. 众筹出版:从国际实践到国内实验[J]. 科技与出版,2014(5).

[3]刘学华. 国外股权众筹监管的启示[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9).

[4]郑海超,齐子豪,伍晶,王涛,万能.产品众筹项目融资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ELM理论视角 [J].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5(1).

资金的融资方一般都是大股东,大股东对小股东保护意识不强,分红意识薄弱,所以在资金的使用、项目的运作、收益回报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运作上出现了违约情况,就会使出资人蒙受损失。

[5]王芍,李国义. 基于优化众筹融资模式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5(7).

图3显示,从2016年的平台数据看出,前8个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较多,特别是集中在1、5、6、7、8月份,5个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达到了949家,占2016年全年累计数量的54.51%。

参考文献:

对比正弦波供电,当逆变器供电时,开关频率附近噪声增加较大,噪声的最大幅值点均出现在0阶和8阶固有频率附近,逆变器供电电流在0阶和8阶固有频率处的振动和噪声都大于正弦电流。

1.注重经常。由于党内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因素依然存在,还出现了一些有违原则、有悖宗旨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表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因此,要时刻关注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日常性的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日常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际、解决在未形成严重影响之时。

[9]袁康.互联网时代公众小额集资的构造与监管——以美国JOBS法案为借鉴[J].证券市场导报,2013(6).

[10]李雪静.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探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6).

通过表扬别的学生某方面的优点来提醒家长,让其明白自己孩子在这方面的不足,知道今后该朝什么样的方面努力。这样,不仅在家长面前给学生留了脸面,拉近了师生的距离,也使谈话气氛活跃,场面融洽和谐。

[11]肖凯.论众筹融资的法律属性及其与非法集资的关系[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5):29-36.

新型的审批模式推广与应用的必要的前提就是至上而下的重视和全面的科学指导与培训,这是平台运用成功的关键和必要的基础条件。

[12]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时代众筹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3):115-121.

(3)预算评价和监督缺失。多数高校都在自己制定的预算管理办法中明确有预算评价和监督细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得到有效执行,加之学校内部审计部门也忽视对预算评价管理的监督审计,这也造成考核评价项目负责人时,只是简单地以有无超预算或无预算情况,缺乏细节方面考核评价。

 
秦莉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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