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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型职教集团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职业教育集团化作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热点以及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的“利刃”之一,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2014年6月16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率达到90%,到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职业院校,初步建成300个富有活力和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1]。《规划》明确了我国职教集团的发展目标,也突显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性。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组建职教集团1048个,成员单位4.6万个;其中,行业型职教集团709个,占集团总量的76.84%。[2]作为职教集团的主要类型之一,我国的行业型职教集团在经历了迅速发展之后,现在已由规模增长转入内涵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因此有必要对其发展困境进行分析梳理,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

1 行业型职教集团的内涵及特征

职业教育集团是以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校企双赢和共同发展为目的,由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组织起来的共同行动的团体。[3]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是以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共同发展为目的,通常以行业为主导,品牌院校为龙头,以专业为纽带,联合同类行业、企业及科研单位在协议的基础上自愿组建的职教集团,[4]具有很强的行业性。

行业型职教集团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积极探索的形式之一,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征。

1.1 行业协会的全面参与

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较其他形式职教集团的突出特点在于行业协会的全面参与。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代表着本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掌握了本行业的发展动向与行业需求。职教集团是沟通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良好平台,职业教育离不开行业组织的参与,校企合作离不开行业组织的推动[5]。将二者结合,依托行业组建行业型职教集团,行业协会全面参与集团办学过程,立足行业的发展积极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实现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联动。

1.2 行业资源有效汇聚

行业型职教集团的成员单位虽性质不同,但大都具有相同行业背景,是同类资源的有效汇聚。行业协会掌握行业信息,相同专业的中、高职院校具有师资、课程、实训基地等优势,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条件、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等。各成员在集团内进行资源整合,紧紧围绕集团章程,在信息传递、人才培养、技术服务与科学研究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使信息链、资源链、教育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集团内成员紧跟行业发展、互惠共赢、合作发展。

1.8 蛋白质印迹分析 收集细胞,用含蛋白酶抑制剂的 RIPA 细胞裂解液裂解,提取蛋白并定量。取 40 μL 总蛋白进行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转膜后以 5% 脱脂牛奶溶液封闭 1 h,加入一抗于 4 ℃ 下孵育过夜,再加入二抗常温孵育 1 h。用 TBST 洗膜 3 次,每次 10 min。曝光,以内参 β-actin 为标准分析目的蛋白的相对表达量。

1.3 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发展

行业型职教集团以服务行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为目的,改变了传统以来个别学校与个别企业的双边合作模式,解决了以往合作的持久性难以保持的问题,使校企合作变为多边、多向合作,实现了院校、企业及行业协会的全面合作,推动了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共同发展。通过职教集团,成员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校际合作等方式,有效提升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成员企业不仅能够获得大批符合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还能够获得职业院校提供的员工培训或技术咨询服务,获得学校的人力资源支持与智力支持,促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再者,企业是行业的主要构成要素,企业得到发展,也反过来进一步推动了整体行业的发展。

强化整个职教集团的利益联结,形成利益共同体是当前行业型职教集团面临的首要任务,也是突破当前困境的关键所在。行业型职教集团作为联系各方合作的良好平台,作为一种“跨界”的利益相关者社会组织,要努力搭建成员间的联系纽带,促使政、行、校、企紧密联结。对于院校与企业两方,可以在人才培养、咨询服务、员工培训与技术研发等方面挖掘利益共同点,搭建一系列联结纽带。企业为获取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专业课程的开发,院校为提高办学水平与培养人才的针对性,邀请企业的能工巧匠走进课堂,拓展双师队伍,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在常规合作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政府专项经费投入等形式,在产业园或是职业院校内共建共享实训基地,联结政、校、企三方,集“产、学、研”功能为一体,不断深化“现代学徒制”“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为了提高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职业院校除人才培养外,可利用自身优势提供技术咨询、员工培训服务,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研发等,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经济效益。校际之间,由于专业类型相似,可进行师资、课程、实训基地的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中高职院校签订对口协议,实行“3+2”“五年一贯制”等连续培养模式,促进中高职的良好衔接。在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与院校之间,建立技术培训与技能鉴定纽带,在积极争取政府人社、相关产业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支持下,发挥成员院校在师资、实训设备上的优势,共建行业公共实训中心或员工培训基地,强化集团的社会培训与技能鉴定能力。

公众参与应用到环境法等法学领域时,必须区分公众与公民的概念。公众中使用“公民”这一概念是有缺陷的。公民是具有政治意义的法律概念,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受该国法律约束和保护的自然人。它显然不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而公众并不一定是一国的公民,居住在一国的另一国公民也可能成为公众。将环境参与权仅限于本国公民,其范围显然过于狭窄,既限制或剥夺了在中国境内工作或生活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环境居住权,也不利于环境的保护。因此,环境参与权的享有人应是无任何限制条件的自然人。

2 行业型职教集团发展困境分析

2.1 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不完整

[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EB/OL].

2.2 成员之间缺乏利益纽带,合作不紧密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moe_1892/moe_630/201406/t20140623_170737.html

2.3 缺乏常态化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

行业型职教集团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单位成员日常事务繁忙,集团成员间的交流对话频率极低,很少召开会议共同协商集团发展问题,有相当比重的职教集团只在成立之初召开相关成员会议,后期则杳无音讯。对话交流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成员间的进一步合作,信息资源传递渠道的不畅,也阻碍了成员间的互通有无。此外,集团层面相关制度文件的更新发布、对单位成员的日常监控与考核结果也没有一个合适的平台进行公布。部分职教集团虽采取了建立门户网站的形式来强化信息的传递与共享,但网站建设质量不高,存在点击率低,集团信息更新滞后等现象,未能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

2.4 政府支持力度不足

政府作为推动行业型职教集团发展的有效外推力与协调力,对行业型职教集团具有重要作用。但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支持力度明显不足。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相应优惠政策与财政经费投入的不足,政府是为职教集团的发展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有力的宏观导向的主要力量,但实际上行业型职教集团运转艰难时很少能够得到政府的有效支持与指导。从全国范围来看,仅仅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集团化办学的专项保障性政策,全国的职业教育集团得到政府专项经费投入的集团占比不足10%。对于校企合作的推动,政府只停留在鼓励企业参与办学的层面上,没有相应的政策制度进行保障,因而企业主动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府监督监管职能的缺失。目前政府在职教集团的管理方面职能发挥不够,只关注集团的组建,而不注重集团的后续发展成长。抓集团数量,轻运行质量。在集团运行过程中少监管、无指导,对职教集团的办学质量无审核标准,难以对其办学质量进行考量。

3 对策与建议

3.1 加快自身组织建设,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行业型职教集团长远发展的前提是自身建设的不断完善,这种完善一是加强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的联系,不断吸引各类主体参与集团化办学;结合实际特点与其他集团的成功经验,健全组织体系。例如借鉴其他集团的成功经验,实行董事会、委员会、集团成员三级管理结构。完善委员会内部组织部门,设立战略发展部、师资发展委员会、科研指导委员会、合作办学委员会、督察委员会等,各委员会隶属于理事会,分别承担各项管理工作。另设秘书处负责集团日常行政事务,对理事会负责。二是要完善集团章程与发展规划,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本着规范管理、推进合作的目标,在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订完善集团章程,提升集团章程的制度权威,明晰各方成员的责、权、利,增强成员单位遵守共同准则的自觉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科学谋划职教集团的未来发展,积极调研了解行业发展需求,理性梳理发展思路,准确定位职教集团的发展目标,保障职教集团发展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健全以集团章程为核心的配套制度,促进集团化运行的规范有序,颁布《集团资金管理办法》《集团准入与淘汰制度》《集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等。建立集团内部的激励机制,实施集团年度考核制度,对全体成员单位定期考评,检查其是否切实承担了办学责任,对于优秀项目、先进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无作为、甚至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成员单位给予警告,确保集团整体的运行质量。

“枫桥经验”作为一种本土的社会治理模式,随着社会转型已走上法治化征途,但这个过程漫长而曲折。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积极参与“枫桥经验”实践,引导和保障其法治化发展,作了诸多工作,但也面临困惑。

3.2 建立成员间的联系纽带,深化各方合作

松嫩低平原水土资源综合整治与开发利用研究………………………………… 曲 洋,董延超,张 鹤(13.73)

3.3 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平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7]政府作为推动行业型职教集团发展的重要力量,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集团化办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有力的宏观导向政策。政府应针对集团化办学,出台相应税收优惠文件,不断加强宣传与引导,对参与办学的行业企业给予政策倾斜与税费减免,如对“人才共育”的优秀企业免征教育附加费;对在职业学校建立生产线、共建实训基地的企业,在一定产值上免除税费;对在职业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给予物质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提高各界的参与热情。政府应积极扶持引导职教集团的发展,对具有发展前景但处于资金紧张的职教集团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推动集团化办学的顺利运行。政府不仅要积极促成职教集团的组建,更在其后续的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指导监控作用,每年定期进行考核与检查,保证集团化办学的质量,对办得好的职教集团进行相应的经验推广,扩大社会各界对职教集团的认同感,形成对职教集团发展有利的社会大环境。

3.4 政府加强支持力度,积极引导

行业型职教集团主体多元,经常性地组织面对面交流难度较大,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平台亟待建设,以便捷各方成员的对话协商与资源共享,实现及时畅通、稳定高效的信息沟通。在集团的日常运行过程中,成员院校学生信息库、教师资源库与实训基地数据库的不断更新,成员企业的员工招聘信息,员工培训、技术服务需求等信息的发布,行业协会最新行业发展动态或是相关政策制度的分享,这些活动都需要信息化交流平台的支撑,以保障各类信息的及时传递。此外,集团层面对成员的日常监控管理与考核结果的发布、集团相关制度文件与合作动态的宣传报道也都需要通过一定的平台来发布,因此信息化交流平台的建立极具必要性。集团应提供专项经费保障信息化交流平台的建设与日常维护,强化相关人员配备[6],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集团整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更新集团信息,为成员之间的联系交流与深入合作提供良好的平台基础。

修志工作中,无论哪只手不出力,发挥不了应有作用,众手成志都会出问题。具体表现为:“推手”无力:领导嘴上重视,实际不重视,遇到问题不帮着解决,推动不力;“托手”撒手:该提供的资料提供不出来,不准、不细、不深、不实,反复返工,拉锯磨洋工;“拉手”游离:发现不了方向性问题,出现问题也提不出解决问题的高招妙招、有针对性的好点子及意见建议;“抓手”不能独当一面,出现进度质量不平衡;“控手”靠不上,无法靠前指挥,深入不进去,关键时刻顶不上去,把控进度、质量不力。

行业型职教集团是由多个法人单位组成的非法人联合办学组织,面对多元主体,集团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国内多数行业型职教集团组织结构松散,并未形成比较规范、明晰有力的组建机制。一些集团虽采用扁平化的组织机构形式,结构层级少,但横向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对于集团内的众多事务,没有相应的组织部门进行处理,容易出现组织独权的现象,不利于集团重大事务的决策与民主化运行。集团内部的章程、规划缺乏实际效用,相应配套制度不齐全。集团章程是集团成立的制度载体,是集团正常运行的纲领性文件,而规划则是为集团长远发展所做的战略谋划。目前各行业性职教集团虽都建立起各自的集团章程与发展规划,但多数要素不全,制定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应配套制度反映了集团的运行是否规范有序,多数集团已逐渐意味到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但大部分集团的配套制度还是不够健全,缺乏考核激励制度,因此对成员单位的约束十分有限。

参考文献:

当前制约行业型职教集团发展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保持各方长期有效联系的利益纽带,合作仅停留于表层,无法深入。在实际办学过程中,成员间多数是软资源的共享合作,很少涉及资产的扭转,各成员单位很少能够通过职教集团获取明确收益。利益是合作的主要驱动力,虽然行业型职教集团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不论是学校还是企业,都会在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上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职教集团不能够在成员间提供有效联结的利益纽带,则必然导致合作的无热度、不紧密。部分集团出现有些企业只是挂名,并不真正参与集团活动的现象,以致产学研合作推行不畅,仅仅停留在意向上。这导致许多行业型职教集团在经历了组建初期的繁荣之后,由于合作无法进一步推进,最终名存实亡。

[2]沈建根.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研究报告[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

[3]兰小云.行业型职教集团运行困境与对策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1(7):48-52.

[4][6]黄尧.职业教育学——原理与应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文献[10]提出了包含风、光、储和电动汽车等的微电网经济调度模型,分析了电动汽车对微电网经济性的影响。文献[11]给出了储能充放电模型。文献[12]以智能住宅内的微电网系统为研究对象,建立了以发用电总成本最小为目标的优化模型。文献[13]建立了电动汽车功率需求的统计模型。文献[14]考虑了电动汽车能量的双向流动,以投资成本最低为目标,同时参与电网的削峰填谷,分析了电动汽车双向充电对电网产生的影响。文献[15]在已有光储电站储能容量配置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储能设备选型、光储电站的调度模式、容量配置方法以及光储电站的全寿命周期经济可行性等进行了评价。

[5]邓志新,万守付. 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模式创新——以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5(36),68-72.

[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刘欣媛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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