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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监狱执法公信力的现实困境及提升路径

更新时间:2016-07-05

近来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日渐完善,监狱机关的执法工作,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的论述,标志着党中央将政法工作公信力建设提升到了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2014年4月习总书记对监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提出“进一步强化监狱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各项制度,杜绝关几年托关系、走门子变相出狱的现象,严防滋生腐败。”更加明确了监狱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性。2017年司法部正式将深化监狱体制改革纳入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要求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在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上加大监管机制改革的工作力度。2017年5月,司法部党组会议决定将监狱体制改革纳入司法行政改革任务,首次提出“治本安全观”这一概念。进一步细化了监狱执法工作的要求,对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作出了具体部署。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只有正确认识、有效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才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获得感、公平满足感,才能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单轴压缩实验在YAW-2000液压伺服试验机上进行,实验过程采用轴向位移控制方式,加载速率恒定在0.01mm/s,实验前选取20个直径和高度误差均小于±0.05%的标准煤样,分为4组,每组5个煤样。

一、监狱执法公信力的内涵

公信力是指使公众信任的力量,[1]从词源来看,“公”指社会公众;“信”指因信任而产生的认同和服从的心理感受,属于主体的一种心理认知现象。监狱执法公信力这个概念本身蕴含信用和信任的两个维度。一是具有强制拘束力,因为它由国家设立,并被授予刑罚执行权,所以它是有信用的;二是在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能给人正义的印象并获得社会公众的尊重,所以它又是能够被信任的。从这两个维度,我们可以得知监狱执法公信力是一个具有双重维度的概念:从权力运行角度看,监狱执法公信力是监狱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以其公平、正义、人道、民主等获得公众信任的资格和能力;从受众角度看,监狱执法公信力是公众对监狱机关执法权力的运行及结果的信任和心理认同感,并因此自觉服从和尊重其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一种状态。

弗兰西斯·培根评价司法的重要性时说:“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2]可见公正的重要性。法院在司法程序中侧重于判断,而监狱的重心在于执行。公正的判决给人信赖,但是判决后不公正的执行却让所谓的公正判决成为废纸一张。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如果民众对监狱执法没有足够信任,对监狱能否公正“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不抱有信心,那么,所谓“法治国家”只会遥不可及。

二、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监狱工作干的好与坏,执法公信力将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尺,同时也是监狱的立身之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和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是摆在监狱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性任务,它关系到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关系到能否真正完善依法治国体系;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提升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对构建法治社会,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升执法公信力是必然要求

通过对部分连接结合梁PCB的结合面滑移测试,得到了该试验梁车辆速度与结合面最大滑移值的关系曲线,见图10。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公信力是重要保障

司法机关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与维护者,是公平正义的化身。监狱机关通过行使刑罚执行权来体现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公正的司法,能够实现法律权威性的提高。要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就必须通过公正司法来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只有这样才能让矛盾和问题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只有这样社会公众才会更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美好愿景才能实现。

(三)提高监狱工作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是必要前提

工程造价是根据本身来展开的一项活动,因此工程本身对其的影响是最本质的。而一个工程作为一个整体是由多个部分构成的。例如不同建造单位共同完成一个项目,而一个项目也会分层发包出去。这样的一个个、一层层就构成了一个整体,因此工程的多层次复杂性也使得工程造价也表现出这样的特征。

三、监狱执法公信力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随着监狱机关大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强调狱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执法公开透明程度不断加大,社会影响力有所提高,执法公信力也逐步提升。但相对于监狱在当前平安中国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新要求来说,监狱机关在执法公信力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同时也面临着以下一些现实困境。

(一)民警队伍方面

监狱自身具有非常强的自我封闭性,而从历史发展看,监狱机关的“神秘化”也令人敬畏。自监狱法实施以来,我国开始建立狱务公开制度,但是总体而言进程是缓慢的。目前我国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狱务公开:一是对罪犯的刑罚执行进行公开,二是监管和教育改造制度方面公开,三是罪犯的权利义务公开,四是监管人员的执法规范和执法纪律公开。狱务公开在很大范围上已经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在实施细则上目前仍然做得不够。目前狱务公开很大程度上是资料性公开,有一定的局限性,而监狱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相对较少。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3]因为公开才能增强社会公众对监狱机关执法运行的了解,因为公开才能促进监狱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主体的互动性,从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监狱执法工作的程度。狱务不公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阻断了社会公众与监狱执法的联系,导致公众对监狱执法工作无法准确认知。

近年来,监狱机关的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但当前的监狱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个别民警执法不够文明、存在履职不到位等现象。当前,在建设现代监狱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高监狱工作质量、提高监狱民警整体素质都离不开执法公信力。因为人民群众对监狱机关执法活动的充分信任,是建立在监狱机关精准执法,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的,只有达到上述要求,社会大众才能全力支持、配合监狱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矛盾,最终达到应有的刑罚执行效果。因此,提高执法公信力,不但有利于积极促进和提高监狱整体建设水平,而且有利于增强监狱机关执法工作的社会正面效应,更有利于监狱机关加强自身监督,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

任何执法行为都需要强而有力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监狱法》是调整监狱机关执法的主体性法律,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但修改并没有触及《监狱法》在国家法律体系的定位问题,并没有回应《监狱法》颁布以来累积的制度需求,关于民警权利受到损害时的救济途径依然缺少,导致监狱执法工作常常陷入较为被动的局面。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对监狱人民警察在特殊情况下,如对罪犯抗改、谩骂警察、出工不出力、不需要减刑的罪犯违规违纪等行为,该采取何种管理方式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具有震慑性打击抗改分子的手段略显滞后,这些都是困扰监狱机关高效执法、文明执法的现实问题,进而导致出现部分民警“不敢作为、不想作为”,致使社会公众对监狱机关执法信任度大幅下降。同时在民警编制相对较少,押犯人数居高不下的大环境下,就会造成监狱民警牵扯过多精力忙于罪犯管理,对监狱公信力的考虑自然就减少了,这也会给公信力的提升带来一定的障碍

2.规范执法意识不强。监狱民警的执法行为、理念以及职业道德决定着刑罚执行的公正性。有些民警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在处理犯人问题上不动脑筋,简单粗暴;有些民警存在执法中找关系、打招呼、开后门现象;有些民警执法理念落后、推崇经验主义,没有理想没有追求。这一系列表现致使社会公众对监狱执法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滥用执法权、以权谋私等问题都是规范意识不强导致,因此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就会在淡薄规范意识的情况下大打折扣。

(二)执法机制方面

毛子:在公共场所吸烟是本人最不能容忍的现象之一。记得有一次坐公共汽车回家,车上的一个小伙子旁若无人般陶醉在云雾中,虽然有人已经做出了掩鼻的动作以示抗议,但丝毫不影响他的吞云吐雾。无言以对,我只好代言所有被迫吸二手烟的乘客向售票员求救,在售票员的监督下,这位男子才结束了他的“缺德”行为。

(三)执法环境方面

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缺失将直接造成监狱单纯依靠强制拘束力进行执法,最终演变成司法强权,而所谓的执法权威将消失殆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梦想也很难实现。为此推进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已经迫在眉睫。针对当前监狱执法公信力缺失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

综上所述,临床护理甲亢合并2型糖尿病患者时,通过护理干预的开展,可有效改善患者甲状腺功能,降低血糖水平,预防疾病进展,减少相应并发症,并改善预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内部环境。监狱内部执法的环境变化是影响监狱执法公信力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监狱的法治建设也是水涨船高,罪犯的维权意识在长期压制后集中爆发,一方面监狱推行狱务公开以来,罪犯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罪犯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民警执法管理怀疑”增多,并不像以往那样“唯命是从”了。另与之相反的是监狱民警的法律及技能培训跟不上罪犯的维权意识,出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对日益细化的管理制度不求甚解,仍然停留在过去粗放式的管理中,甚至个别民警对待不断发展的罪犯管理理念不是与时俱进加紧更新和学习,而是悲观失望持消极抵制态度,特别是对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出现了职业“危机感”,导致出现个别民警不迟到、不早退、不管事的“三不”现象。罪犯亲属对监狱整个执法环节要求了解的欲望越来越迫切,对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罪犯亲属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和对监狱的偏见,认为只要是罪犯在监狱出了事,病死或者其他正常死亡都应该监狱负责,监狱应该赔偿,否则就告状,不断上访,严重地干扰到监狱的执法,使得监狱民警感觉执法风险不断加大,进而不敢执法。上述两方面对监狱公正执法都产生着不同程度的正面的或负面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狱执法活动。

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机关在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刑罚执行权力时,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人民群众对宪法和法律以及监狱机关的认可程度,很大一方面取决于监狱执法公信力的高低,国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往往也与执法机关的公信力有直接关系。公信力提高了,依法治国方略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监狱机关的执法工作权威性,就能够得到认可和普遍尊重。

(四)狱务公开方面

1.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提升监狱执法水平关键要看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当前监狱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社会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一些农村监狱中尤为明显。有些民警的个人素质不够高,执法能力不够强,导致出现违规执法、违反规定使用警戒具等情况的发生;个别民警的工作作风不扎实,8小时以外对自身的约束不够,直接影响了刑罚执行的公正性。

(五)社会舆论方面

当今社会很多媒体为了“吸睛”,经常以“噱头”来炒作,加之自媒体的飞速发展,特别是针对监狱执法的敏感案件,少数新闻媒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通过采取失实、片面、夸张等手段报道,造成“领导带头道歉”、“犯属开出天价赔偿”等字眼经常充斥着各大媒体的显要位置。一个个让人莫名惊诧的“正常因素中的非正常因素”不断衍生而出。如此极易引起其他媒体和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炒作,甚至有可能成为敌对势力攻击、诋毁的口实。在日常的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执法瑕疵在所难免,但是经过少数媒体长期、大量的“妖魔化”报道后,社会大众和一些当事人就会因此认为监狱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就是由于腐败行为所致,从而不信任监狱机关,也就容易导致信访不信法,间接导致监狱执法公信力下降。

(78)指叶苔 Lepidozia reptans(L.)Dumort.刘胜祥等(1999);熊源新等(2006);杨志平(2006);余夏君等(2018)

四、监狱执法公信力的提升路径选择

1.外部环境。改革开放的深度拓展,市场经济的发展,让社会全面进步。主动融入世界大家庭的新形势,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要求以及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稳步推进,对整个司法体系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对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机遇是为监狱自我革新提供了新的契机,使得监狱和监狱民警能够主动回应时代潮流的呼唤,努力提高执法水平,适应公平、公正社会法治体系建立的步伐;挑战则涵盖两个方面,一是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一些关于监狱执法工作的负面报道让监狱机关疲于应付。二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条件的限制,监狱的改革很难一步到位,从而延缓了监狱执法公信力的提高。

(一)注重民警队伍自身建设,塑造监狱民警良好形象

“政以人治,业以才兴”,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最根本的还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建立一支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一是要抓好监狱民警职业道德建设,把民警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变成执法、执纪工作的准则,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的执法形象,真正让监狱民警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成员。二是要抓好警纪作风建设,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建设,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好监狱民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民警队伍的纯洁性。三是要推进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民警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深化推进民警队伍分类管理和培养,切实将“大部制”、“队建制”运用到日常执法活动中去,切实提高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有效提升应对突出事件处置能力,及时探索新的执法手段解决执法中表现出来的新问题、新困难,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的群众满意度,用实际行动树立监狱民警良好新形象。

(二)优化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文明高效规范执法

法律的制定相对于时代的发展是相对滞后的,随着监狱体制改造的加快,各种新矛盾和新问题也随之出现,优化和完善监狱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已经成为提升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需求。只有机制上的完善,才能为监狱执法工作提供更具效用的依据,才能让监狱执法结果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才能进一步提升监狱执法的公信力。一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加快立法步伐,要加快对《监狱法》的修订与调整步伐,针对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问题,出台与《监狱法》以及实际工作相适应的实施细则,建立更加完善的执法体系,解决立法滞后而带来的执法被动等不利局面,确保监狱民警能在科学完备的制度框架内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二是要规范执法程序。监狱工作的生命线是规范执法,监狱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监狱刑罚执行的程序,确保法定程序的严肃性、严密性、严谨性,特别是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敏感执法行为的办理程序要更加严格规范,用程序来规范行为,缩小对罪犯改造主观评价的余地和民警的自由裁量权。三是要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狱纪委议事规则》,在监狱内部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由纪委牵头围绕新入监罪犯分流、工种安排、计分考核、特岗犯使用管理、罪犯劳动报酬发放管理、行政奖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执法环节开展内部专项监督检查,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结合单位实际选聘廉政监督员,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廉政监督员规范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格化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推行执法活动网上管理、监督、考评新机制,聘请社会执法执纪监督员,广泛接受来自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等组织的民主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刑罚执行体系,彰显监狱执法行刑效能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应当彰显公平、公正、公开,但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对监狱执法公信力认可度有所下降,这将直接导致法律权威的削弱,当监狱执法公信力下降时,公民守法的积极性也会随之降低,监狱民警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也随之降低,因此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必须不断完善刑罚执行体系。一是要常怀以法为先的工作理念。以法为先就是要做到法律至上,要通过国家机器促使全社会普遍自觉地遵从法律,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能享有超出法律规范的特权。“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应崇尚法律。”[4]作为执法者的监狱人民警察,只有服从法律和尊崇法律,才能规范执法,才能建立依法治监的长效机制,才能让社会公众信法、守法、敬法,监狱执法公信力才能有效提升。二是要规范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行为。加大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预防和惩治监狱执法领域的腐败与不作为,是保证民警规范高效执法,促进监狱执法公正的强有力措施,同时也是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三是要广泛宣传监狱刑罚执行工作。通过正面的宣传和积极的引导让社会大众了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实质。只有树立正确的宣传导向,切实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宣传到位,才能让社会公众进一步认可监狱执法工作,只有不断畅通对外宣传渠道,才能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才能消除人民群众的误解、怀疑和偏见,才能进一步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

(四)全面践行治本安全观,调优罪犯教育矫治质量

罪犯刑满释放后能否顺利回归社会,能否真正成为守法公民,关键要看监狱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而衡量标准就是教育改造质量,这关系到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监狱本身的形象。主动践行治本安全观,切实做好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已然成为监狱工作的中心。提高教育矫治的质量,一是要在教育内容设置上凸显一个“实”字。要紧紧结合社会热点和监狱开展的系列活动,抓住社会需求及罪犯求知学技的兴趣点,着眼于提高罪犯刑满后的生存能力,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形势政策教育,通过设立“回归导航站”等载体,最大限度地提高罪犯出监后融入社会的能力。二是要在教学方法上突出一个“活”字。监狱要进一步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加强与社会院校、单位联合办学,建立开放式的教育模式,发挥好“红飘带”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实现对罪犯教育的资源社会化、形式多样化。三是要在师资选用上围绕一个“专”字。在监狱内部要遴选优秀民警成立师资库,建设一支有专业特长、有工作实践、有理论修养的教育改造工作骨干队伍。同时从社会院校、团体邀请专家、教授走进监狱举办报告会或讲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罪犯教育,为罪犯顺利回归提供社会教育支撑,通过多方努力寻求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五)健全狱务公开制度,凸显监狱执法透明程度

自古以来监狱都因其特殊属性带有浓重的神秘色彩,而其不便公开的特殊属性也自然而然成为了执法公信力不高的客观因素。当今监狱狱务公开、透明执法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获得社会支持和提高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人民群众对监狱的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更多源于不知情。新时期的监狱工作要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主动公开有关狱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法治社会的建设。一是要加大执法信息公开,要依法公开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计分考核、行政奖励等执法活动的执法依据、法定条件、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同时开放家属自助查询系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消公众“暗箱操作”的疑虑。二是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监狱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等信息,保障群众对监狱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5]三是要加大监狱开放程度,实行“监狱开放日”,定期邀请社会人士、群众代表、罪犯家属来访,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走进监狱,亲身感受监狱的工作实际,让监狱用规范的执法、良好的形象、过硬的素质全面展现现代监狱的积极一面,用主动的公开共同推进监狱体制改革,提高监管水平和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监狱执法公信力的稳步提升。

(六)加大媒体互动力度,增强应对涉狱舆情能力

监狱开展刑罚执行工作和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监狱希望提升执法公信力,与媒体打好交道、加强互动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监狱要运用媒体、善待媒体、依靠媒体加大监狱执法工作的正面宣传,进而提升监狱在公众心中形象,间接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要畅通监狱与媒体的互通渠道,加强相互间的了解和配合,邀请媒体走进监狱,借助媒体的宣传力和影响力,使监狱工作通过文字、图片走出大墙、走向社会,逐步赢得公众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监狱工作在人民群众知晓认同的情况下开展,实现公信力的稳步提升。二是要构建舆情应对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及时监测和掌握涉狱舆情,妥善应对敏感事件,充分利用新媒体对公众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用微博、微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执法问题,用正确的舆论引导方法占领舆论高地,从而增强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邀请新闻媒体专家定期不定期对监狱舆情监测员、信息员、通讯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引导等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狱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能力,向社会充分展示监狱的积极面和正能量。

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守住这最后一道防线必须要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因为执法公信力的提升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把握重点,瞄准核心,放眼大局,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监狱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才能切实树立起监狱机关良好形象,打造出人民满意的监狱机关,建设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需求的现代监狱。

【参 考 文 献】

[1]中国社会科学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52.

[2][英]弗·培根.培根论说集[M].水天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93.

[3][英]丹宁勋爵.法律的正当程序[M].李克强,杨百揆,刘庸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51.

[4][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

[5]刘宇昊.提高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几点思考[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1(8):52.

朱盼盼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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