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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涵养及其历练

更新时间:2016-07-05

一、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涵养概说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涵养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监狱人民警察的性质和定位。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和监狱法的规定,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是监狱的管理人员。二是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监狱人民警察集执法者、管理者和教育者于一身。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着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法定职责,是刑事执法的主体。同时,监狱人民警察又是管理者,管理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更重要的是监狱人民警察还要教育好、改造好罪犯,使其出狱后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守法公民。集三者为一身的监狱人民警察,需要拥有一支职业涵养深厚的专门队伍。涵养一词,与修养、素养、素质同义。比较起来,涵养,更强调的是内在的信念,而不是外在的规范约束;更注重的是容纳和积淀,而不是提高和升发;加以强化的手段是历练,而不是传授。

二、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涵养的构成要素

(一)通法理

作为国家执法人员,监狱人民警察不光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更要在自己的内心培育起法治精神。相比之下后者更为重要。法治精神的培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需求。法治精神的培育可以概括为“通法理”三个字。这个看似普通的要求,却不易实现。现实中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法”字看,对待法律规范不去仔细研读,法律条款不去仔细把握,法律规范学习囫囵吞枣,法学知识消化不良。从“理”字看,对法律规范背后的道理不去深究,仅能学到法律的表象,学到法律的皮毛,未能触及法律的实质,未能领略法治的精神。从“通”字看,法律规范、法律精神未能把握,自然谈不到通法理。要做到法理通,就必须改变两种学习研究方法。一是要改变只看专业教材,遇到法律实务就抓瞎,不知道从哪里找法用法。二是要改变对法律规范死记硬背,处理法律实务时生搬硬套。有的甚至将法律的适用范围都搞不懂,在论文中误用乱用。例如,监狱组织罪犯进行改造性的劳动,是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罪犯劳动问题受监狱法调整。由于罪犯与监狱之间并不存在自愿达成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当然,监狱法为保护罪犯的人身权和健康权,规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问题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罪犯的工伤问题则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不是“按照”,有的就不注意,甚至毫无依据地引用劳动法。监狱人民警察要养成法治精神,还需要下一番苦功夫。尤其是对监狱法,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并了解其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依据等详情,渗透监狱法的立法目的、监狱性质和监狱总体目标等法学原理。

(二)秉义理

“铁肩担道义。”法律实务工作者要知道自己肩上断是非、秉公义的担当和使命。在处理任何一件法律实务时,都要站在公允的立场上。例如,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有学法的人为《白毛女》中的地主黄世仁“翻案”,谓其身为债主,有权利讨回杨白劳所欠之债,杨白劳和喜儿的下场是“活该”。不错,杨白劳是没有什么本事,他是欠你的钱,但他不欠你的命吧,至于把人逼死,连一根红头绳就能欢欢喜喜过个年的喜儿也不放过。这样的社会有公道可言吗。再如,有些监狱人民警察在处理罪犯与罪犯之间的纠纷时,偏袒一方,导致原本属于罪犯之间的纠纷演化成警察与罪犯之间的纠纷,使矛盾复杂化,有的还促成恶性案件。

(三)明事理

法律实务工作者,无论是办案还是管人,都需要对事和理作出判断,都是一个由事而理、由理而断的过程。事明而后才能理清,事不明则理必乱。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岗位上,遇到事情一定要先行展开调查,探明事实真相。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公正执法,才能做好后续的管理和教育工作。例如,河北省某监狱一名聋哑罪犯,在会见其母亲回到监舍后,突然又哭又闹,还想要自杀。有的干警根据他比划的手势推测可能是他二哥被杀了,导致他情绪失控。后经仔细调查,发现了原因。该罪犯把他母亲给他的一包花生和一包糖果带回监舍后,东西被其他罪犯哄抢了。他又表达不清,因此才哭闹。了解真相后,管教干警在办公桌上为他准备了这两样东西,他一被带进来,就明白了一切,随后激动不已。这个事例说明,事实查不清,管教干警论理再多,也只能是枉费口舌。

(四)讲情理

中国有条古训,叫做法不容情。现代法治社会讲情理,绝不意味着违背古训。恰恰相反,法治国家绝不允许法律实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循私情,携私入法。这里所谓讲情理,意即在执法过程中要符合人之常情。一是指公众在经久不息的社会变迁中所形成的普遍情感,二是指个体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与他人形成的合乎常理的情感关系。只看到情,看不到理,不是情理;只注重理,蔑视情,则违背人之天性。

文理一词中的“文”,原意是“纹身”,“理”的原意是树木生长的纹路。文理合起来,可以理解为古人在观察大自然认识大自然规律的过程中,将他们认为符合大自然规律并颇具美感的征像刻在自己身上。照此升发,所谓顺文理,一是文要顺,文章是用来说明规律的,有文以载道之说。二是理要顺,用于文章,有顺理成章之说。当然,监狱人民警察者不是作家和诗人,也不是理论工作者,他们几乎每天都要接触的是法律文书等应用文体。应用文体以通顺见长,讲求“实、准、清、直、快”五字风格。从整体看,目前整个监狱系统应用写作水平功底普遍较低,是需要“恶补”的短板。

在拔桩过程中,假定管桩被土体掩埋,且地下水位降至桩底以下,此时为最不利情况。如图1所示,桩体受力作用分别为:桩体上拔力F,桩体自重G,桩底下吸力P以及桩周摩擦力 f。

(五)念俗理

察即观察、察看,引申为对外部事物的感知。敏锐的观察能力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尤其是监狱人民警察所必需具备的。监所内暗含着各种危险,将危险源及时识别并迅速做出反应,很多时候靠的就是人民警察明察秋毫的观察力。例如,某警官学院的一位毕业生到监狱管理一线工作,在罪犯劳动现场发现一小堆新土,他顿感异常,随即在罪犯收工后,与同事一起返回现场,结果发现土中藏着一把自制刀具,沿此线索查下去,成功遏制了一起重大狱内犯罪案件的发生。

(六)顺文理

人生活在一个物质世界中,但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在这个精神世界中,打点好自己的情感是生存和提升自己品性的关键所在。许多被监管对象的违法犯罪都或多或少与此有关。有的是情绪一时难以控制,有的情绪积攒多时难以自控;有的是情感受挫、精神空虚,不一而足。执法中讲情理,意味着情法交融,其目的是帮助违法犯罪人修复好自己的情感世界,从情感阴影中走出来,过上与常人一样的美好生活。监狱人民警察要担负其“人类灵魂工程师”的重任,就必须以大爱无疆的心胸,关怀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谈,这里指执法主体与相关对象的语言交流和沟通。监所管理过程中,涉及言语沟通交流的场合非常多,如罪犯管理教育中的入监教育谈话、出监教育谈话、个别谈话,狱内侦查中的询问、讯问,监狱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谈判,心理矫治中的言谈等。“说”的能力也可以归在此类中,如模拟罪犯队前讲话、专题演讲等。

目前,我国科技馆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属于一个发展壮大且没有前人可以借鉴的行业,建立科技馆行业自有的职称评聘体系,对科技馆行业是一大幸事,有利于科技馆从业者的职业规划和未来发展,同时也能有效刺激科技馆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发展和能力提升。目前科技馆的职称评定工作还在探索尝试中,存在许多现实问题,需要提升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如何尽快设立合法、合理、科学自有职称序列,我们科技馆人任重道远。

三、注重“察、谈、写、做”的历练

监狱人民警察要成为合格的执法者、管理者和教育者,要具备高超的实际工作能力,要提高执法水平和改造质量,就必须注重职业涵养的历练。笔者将其概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察

中华法文化自始刑民合一,未设独立的民法典。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华大地无民法,俗理就是中国的“民法典库”。从字形上看,俗字看似三人加一口组成,三人为众,因此俗字可解为众人同口,众人发出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就是规范众人行为的规范。我国的俗理既不是成文法,也不是判例法,可称其为有声法,西方的自然法与之相接近。学习并积累一些我国的民间俗语,对提升监狱人民警察的法治修养有很大帮助。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民间的一句俗语“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就是对尊重人权的注解。再如,“有理让三分”,也是调解各种纠纷时的一个常用的“药方”。

上述六个方面的要求,通法理是根本是中心,秉义理、明事理、讲情理、念俗理、顺文理是枝干是局部。当后面五个方面与当代中国之法治不容时,必须遵从法治。

(二)谈

随着现代水产养殖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在快速进步条件下,消费者对水产品的需求也产生明显变化。其中,保证水产品质量的提升,增加其需求量十分必要。受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一定需求下,可以将其转变为常年需求。所以,要将市场作为导向,保证水产养殖品种的优化,确保优质化水产品种的推广,在这种建设条件下,不仅能符合市场的建设需求,也能为水产养殖效益提供合理途径。比如:对当前的水产养殖品种进行开发与利用,引进种植新品种。还需要对养殖周期做出详细思考,提高市场价格,保证群众都能加强对水产品种的认识,也要根据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促使整个生产规模的壮大化发展。

(三)写

写,这里指执法过程中的应用写作。提高写作能力的主要途径有:第一,习读范文。选择一些思路清晰,语言朴素、自然,见解深刻的范文,反复习读,从中可以为提高文书内在质量汲取大量营养。第二,评析例文。例文的评析训练,旨在练眼光、品风格、挑毛病,是消化理论、熟悉规范的有效途径。第三,修改原文。动手修改有毛病的文书,是文书写作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切实提高文书制作水平的必经之路。

如图6所示,各通道一级放大电路分别单独占用一个地平面,从而避免各通道一级放大电路之间通过地线耦合干扰。各一级放大电路地平面并联接至二次地模拟开关处,模拟开关与二级放大电路、A/D转换电路通过地线通过串联接至电源模块处。

(四)做

监狱人民警察执法业务中需要动手操作的项目很多,有狱内侦查中的现场勘查、现场摄像、现场痕迹提取,有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警用器械的使用,等等。这就需要做,而且是最基础的一个环节。

作为执法者、管理者、教育者的监狱人民警察,应当在“察、谈、写、做”的历练中,积累沉积起深厚的法治精神和人文涵养,打造新时代有作为的刑事执法队伍。

孙梦真,潘春燕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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