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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理性反思与困境突破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引 言

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实践证明,目前生态制度问题亟需进行挖掘纠偏,以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必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水旱灾害是古人的天敌,但翻遍《诗三百》竟无一首关于洪水的记述。芒沙村由于地势相对较低,降水量又大,所以,会出现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村民的损失,村里面也有原来居住在南马河边,由于房子发洪水被淹,而举家搬离水边的人家。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环境立法卓有成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以宪法中环境保护法为核心、以生态保护专项法律为主干、以中央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一些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扮演着治理保护我国生态环境的重要角色。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新型城镇的向前推进,生态问题层出不穷且种类繁多,这导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出现了不少问题。

石榴采摘后能有多种用途。个头大,汁多味甜的石榴用于出售给消费者食用。外观不好,但是酸甜可口的石榴被送到工厂进行产品加工,制成石榴汁进行售卖。而味道酸涩的石榴将被用作制作石榴酒,石榴醋等产品。而剩余的石榴皮可以晒干后进行卖入中药店用作药材。而剩下的石榴籽可以加工精油进行出售,或者卖入化妆品生产公司进行深加工。而老了的果树进行加工后,可以制作成为观赏价值较高的盆景。由于石榴的多种用途,给石榴种植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生态制度建构和实施标准单一

制度建构是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制度实施是建构目的达成的途径。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生态制度在建构主体、约束对象以及实施标准方面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生态制度的建构主体单一。目前我国生态制度建构主要采取以地方政府为依托、其他环保相关部门联合构建的形式。这种政府参与主导的形式往往会影响生态制度构建的进程及其科学性,如:非政府组织发展质量不高,独立性不足;新闻媒体受政府权力牵制,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曝光不足,监督无力;广大民众监督途径流于形式等。

对于小学较低年级的英语教学,在与学生通过唱歌、做游戏等环节学习英语时,需要特别明确教学目标,让学生明白游戏是为了练习哪一部分内容,在游戏过程中有所侧重。对于小学高年级学生,可在教学中适当引导学生,告知其课堂上的学习知识点与初中的哪一部分有关,以便其在学习到新知识时可以做出联想。

其次,生态制度的约束对象单一。受传统管制型政府观念的影响,在生态制度建设过程中,政府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即在制定生态制度时往往忽略对其自身的管束,只是针对社会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约束,构建看似科学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最后,生态制度的实施标准单一。我国的中小型企业无论是在生态意识方面,还是在生产技术支持方面,都不能与发展成熟的大企业相提并论,这导致目前实施“一刀切”的制度标准很难取得好效果。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虽说从整体来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相对完整,但究其细节会发现,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面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需要探索一条“接地气、聚人心、出实效”的高校思想政治育人创新机制。毓秀菁英学生骨干培训模式注重抓好专门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以实践育人、思想育人、榜样育人为支撑,塑造新时代学生骨干新形象。

首先,近年来我国颁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中属于事后调节的居多,如环境损坏责任追究制度等,尚未跟上国家对于生态问题要“防先于治”的号召。此外,不少地方生态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于当地经济建设,难以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的协同发展,长远看来甚至会制约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中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偏弱,不能达到满意效果。如我国环境法中对违规排污最高罚款只有10万元,违规开工建设最高罚款20万元等。企业素来坚持盈利至上、盈利为先,当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即将获得的利润时,其必然会选择以破坏生态环境的小成本来换取大盈利,这严重影响了生态法规的效用。

最后,执法司法混乱,导致生态法律制度流于形式。对此特别典型的现象是:一些地方政府不能认识到生态环境对地方发展的长远利益,仅仅将环境立法作为一项政绩工程,单纯为了响应国家环境保护的号召而做形象工程,以罚款的方式来惩罚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而陷入“边治理、边破坏”的恶性循环中。

在新疆辣椒(色素)全产业链联盟中,金融和保险的加入,可以说是农拓者在对接各个环节种取得的创新性突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巴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夏飞介绍了中国人寿与农拓者合作后,在新疆创新推出的项目——丰产丰收产量保障保险。他表示,“联盟的成立让我们看到着新疆辣椒产业的发展希望,同时也希望用最大的方式降低农民的种植风险,为农民的产量买单。”此外,在银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也为农拓者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助力。

乳糖代谢过程中,β-半乳糖苷酶作为关键酶,能水解乳糖生成半乳糖和葡萄糖,故能有效缓解乳糖不耐症。葡萄糖进一步通过糖酵解途径生成乳酸及其他代谢产物,对酸奶的风味口感产生影响。有研究表明,双乙酰和乙醛产生量与乳糖代谢途径密切相关。

(三)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生态文明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各个政府机构部门的通力合作就不能取得满意结果。当前我国将环境监管责任划归各级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环境问题。但是,这也存在着不少弊端。这样的责任划归方式不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目前的监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具体问题如下:

首先,环境监管部门职权划分不明确。以轰动一时的山东潍坊“深井偷排导致地下水污染”事件为例,事件中污染源控制和水土污染隶属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两个不同部门,这种环境管理部门的割裂式分工造成多个管理空白、管理缺位,从而影响监管成效。

其次,环境保护管理的层级制度矛盾突出。一方面,层级制度使得上下级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即上级从全局出发,顾及整体利益颁布环保政策,而下级为发展经济、保护其自身利益,对上级环保指标变相更改,使生态文明建设变成形象工程;另一方面,各环保部门和环评机构受地方政府权力牵制,无法独立开展工作,其工作效益大打折扣。

最后,跨区域和流域监管制度有待完善。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跨区域协调治理还处在初期摸索阶段,尚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指示。而在跨区域合作处理环境问题时,难免会遇到因各地区自身利益而发生冲突的现象,此时如果没有完善的争端处理办法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前期环境治理工作的人力物力浪费,最后不了了之,甚至可能加重生态环境问题。

(四)生态文明建设的市场机制不成熟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以政府管制为主的,很少能发挥出市场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生态市场机制发展不成熟。

对生态制度存在问题的罗列并不能使我们直接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从深层次认识到这些问题的本质及其形成的根源,才能够使生态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从而更好地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认真思考之后会发现,这些制度问题的背后是人与自然、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与博弈。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缺陷。一方面,生态补偿政策法规明显缺失。仅仅依靠行政性补偿或政策式指示是不够的,生态补偿需要有法制规定的支持。目前,在由中央政府出台的涉及生态补偿内容的政策中,除了《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是以生态补偿为目的而设计的,其他政策目的并不明显,因而亟需制定全国性的生态补偿法。另一方面,生态补偿范围不全面。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范围仅包括传统初级的退耕还林还湖等内容,并且仅仅局限在特定生态脆弱区域;而对于一些发展生态产业、提供大量生态产品的企业却没有相应的补偿规定。此外,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标准主要以行政定价为主,实施统一的补偿标准,缺乏灵活性,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地区。

科学思维是生物学学科核心素养之一,是建立在证据和逻辑推理基础的思维,它有明确的思维依据和思维方向,能对事物或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的一种思维,是学科核心素养的标志和关键[1]。科学思维贯穿在初中生物学学习中,初中学生在认知活动中,形成的科学思维意识和能力,可以内化为个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仅有助于智力水平的提升,而且能提升人生境界,是学生终身的学习成果。中考是对学生学科知识和核心素养的综合评价,科学思维是考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本文尝试分析中考生物学试题在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抽象与概括、批判性思维四个方面对学生科学思维能力的培养。

最后,环境税尚未正式开始征收。在现实生活中,单纯依靠市场自由竞争机制是很难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因而需要政府采取一些措施加以辅助调节,如征收环境税或环境补贴的方式。虽然诸如交通燃油、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资源的税种在我国早已建立,但它们之间的协调性和契合度尚未达到可以完全保护好资源环境的程度,况且其建立并非完全出自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因而成效不言而明。早在2013年,环境税方案就已经递交国务院审理,至今仍然进程缓慢。面对日益恶劣的生态环境,我国亟需正式开征环境税。

阿拉善右旗西南部地区有龙首山,最高峰海拔3 052 m。暖湿气流受山脉阻挡形成堆积、不断增多,水汽密度不断增高挤压周边空气形成抬升现象,形成了很好的动力条件。这也是此次降水过程中,西南部地区量级偏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生态文明非正式制度尚未真正建立

生态文明非正式制度也可称为是“软”制度,与生态文明法律保障、市场机制调节维护等正式“硬”制度虽有不同,但都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生态文明非正式制度是指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之于人的重要作用,在不断的交往中逐渐约定俗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道德、习俗等。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固然需要法律保障、市场机制调节维护等“硬”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但与此同时还需要“软”制度的引导作用,只有引导人民群众内心思想观念的转变,形成生态文明保护意识,根植生态文明保护观,才能真正化为行动,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软”制度的作用不可忽视。当前我国在构建生态非正式制度进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具体而言,在生态制度制定时,受思维定势影响,制度制定者潜意识里将自然看作客体,对其保护不可能凌驾于自身生存之上。过去的数百年里,人类都是从主人的角度出发来解读自然存在的意义和人类自身的价值,而人类所在的自然则降为一种“布景”。如此一来,为人类生存服务的工具性便成了自然的唯一价值,而自然本身存在的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的价值被完全忽略了。在这种“主客二分”固化思维的指导下,生态制度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至此,一些地方政府不顾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盲目坚持“GDP至上”的理念,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行为也就很容易解释了。这些行为的关键就在于割裂了人与自然的相互依赖关系,是对自然地位的根本否定。张春华(2013)在《中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分析》中指出,我们必须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作为我国具体生态制度建设的基础。因而,重新全面反思人与自然关系,摆脱“主客二分”的惯性思维方式,是突破生态制度建设困境的首要前提。

打破“主客二分”思维框架的决定性因素不在于人们的主观因素,而是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①使用MATLAB中自带的神经网络工具箱进行操作,首先建立BP神经网络模型,隐含层采用单层神经元,隐含层神经元的激活函数采用S型正切函数(Tansig),输出层神经元的激活函数采用线性函数(Purelin),训练方法采用收敛速度较快的Levenberg-Marquadt带反弹算法(Trainlm函数);之后导入标定得到的四次单维数据,设定电压信号为输入,理想的力值/力矩值为目标输出。模型建立好之后,通过调整隐含层神经元的个数进行训练,随着神经元个数的增加,训练速度逐渐变慢,训练精度逐渐提高。

最后,非正式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虽然绿色发展理念政策出自政府,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将保护生态环境内化为其行为准则的政府工作人员仍占有很大比重,导致其不能有效引导公众落实非正式制度。特别体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地方资源环境承载力,私下坚持“GDP至上”理念,盲目拉投资、上项目,照搬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导致资源浪费,环境严重被破坏。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首先,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尚不完善。一方面,产权界定不明确,且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要求相悖,这使得在资源利用过程中,难免造成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无人治理的现象;另一方面,虽然我国已初步形成资源产权交易市场,但机制的不健全和操作的不规范,使得交易过程中“暗箱操作”现象频发,机会主义盛行。

创伤与急危重病医学》杂志(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2095-5561,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CN 21-1588/R)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公开出版物,本刊由沈阳军区总医院主管、主办,以国内外从事创伤与急危重病等相关学科的广大临床医师为主要读者和作者对象;以面向临床,突出实用,注重传播创伤与急危重病医学最新研究进展及临床救治中难点、热点的争鸣讨论为重点;以促进和提高广大临床医生救治水平为办刊宗旨。本刊为APST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来源期刊,由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等全文收录;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实用性及可读性。

(一)“主客二分”思维框架的深层次制约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倡议由来已久,各种致力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出台,但是至今我们并没有看到关于生态危机问题的缓和,相反,关于生态破坏的事件不断发生,人们在先进科学技术的辅助下变本加厉地掠夺自然资源。其深层次原因就在于人类尚未跳出工业文明时期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客二分”思维,依然把自身当成世界的主人,将自然当成人类的从属,致使生态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难以摆脱“人类主导、自然从属”的思维定势。

首先,多数学校教育中存在生态文明教育空白。虽然国家早就呼吁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但实际上由于国家实施应试教育式的高考制度,致使很多学校不会舍弃应试科目而进行生态环境教育。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矛盾与博弈

其次,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脱节。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我国开始逐渐制定越来越多的生态制度,控制对环境的破坏程度。但是一些制度规定与我国传统习俗相悖,如春节禁放烟花爆竹,这种规定出台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易产生抵触心理,难以理性思考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即正式制度成效受到影响。

当前我国虽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依旧较低且不均衡,人均GDP仍处于世界低水平,尤其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仍然存在。当人们的生活质量尚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时,就根本不可能获得解救,自然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获得解救。人们只会看到自然作为生产资料的价值,而不会看到其生态价值,即使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也会先满足自身生存生活问题。这样一来,再完善的生态制度如果不是建立在丰富的、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得到很好落实的,从而影响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是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不断以牺牲生态环境的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的道路是走不到尽头的,同时也是一条死胡同。要想走出这条死胡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生态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并重的原则,既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也要反对“生态中心主义”,兼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生态制度与生态实践脱离

针对中央出台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各地方政府虽然会积极响应号召,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制定主体和参与主体都尚不能真正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自然本身的价值,这严重影响到生态制度制定的有效性。

老常与老赵互相回忆了一下,来到停车场的东北角,那儿已经并排停了许多辆车,但他俩似乎一眼就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事,老赵说:“好像、好像就是这辆车。”

最后,从系统性出发,要实现生态制度的系统化,就要处理好生态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新旧生态制度的冲突与矛盾以及生态制度的刚性与弹性等。

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优化路径选择

通过以上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生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接下来应针对其问题对生态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包括加强生态制度顶层设计、完善生态立法、健全生态监管制度、完善生态市场机制,以及加强非正式生态制度建设,这样才能构建出科学、合理、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生态文明制度,推动新型城镇生态文明建设顺利进行。

(一)加强生态制度顶层设计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复杂性需要我们深入探索它的内在规律,进而进行生态制度构建。此外,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新、旧生态观念冲击碰撞,更是增加了生态制度建设的难度。因此,生态制度的顶层设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

严格的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提出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足见其对生态法律制度的重视。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过程中,法律制度无疑是最权威的制度形式。推进生态制度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法制的健全。

其次,从整体性出发,一方面,要制定新型城镇化生态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层层落实、有序推进;另一方面,要颁布具有指导意义的生态法律法规,各城镇参照并结合地方实情制定各自生态制度,改善以往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状况。

实践是理论的来源和基础,因而生态制度的制定绝对离不开生态实践。孙洪坤和韩露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中强调:“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必须要以马克思实践自然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经过充分调研和理性分析,深刻认识到生态系统的运动规律,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真正有效的生态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中央制定生态制度时应态度谨慎,在经过长时间、大量地收集数据后,才能颁布实施一项生态政策,比如征收环境税这项制度就经历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方案出炉、试点、正式开征等过程,其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使制定出来的制度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生态环境保护远远比不上提高GDP来的实在,他们为了响应上级生态保护的号召,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既不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资源状况进行充分调研取证,也不充分了解自然规律,理性分析,直接闭门造城,通过想象和平时了解到的冰山一角进行生态制度制定,因而制定出来的生态制度的效用可想而知,这也是我国多年来倡导生态保护而效果甚微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恰好印证了毛泽东《实践论》中的观点:“没有调查清楚看清事情本质,就发号施令的人是没有不跌跤子的”。也就是说,生态实践进行的彻底与否,直接关系到生态制度的质量。因此,要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生态制度,必须立足生态实践。

(二)完善生态立法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

首先,从科学性出发,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离不开深入的实践调研。国家制定的统一生态制度并不能适用于所有城镇化建设,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深入实际,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的调研,在进行理性科学的分析之后,进行制定有效的生态制度。

首先,完善生态立法。一方面,提高生态法律法规的地位,将其尽快提升至与经济法律、政治法律同等地位,在宪法中增加更多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容;另一方面,依据城镇生态环境现状,制定适用于城镇化建设的专项生态法律,并理顺其与中央法律的关系,填补中间衔接不当的法律空白。

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力度。关于生态破坏行为,简单的金钱赔偿仍作为重要的惩治手段存在,但一定要加大违法赔偿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至少高于守法成本。除此之外,还要通过其它创新的惩罚手段来加强法律法规力度,比如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被记入诚信档案等。

最后,推进生态法规落实。再好的生态法律也只有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体现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落实生态法规,一方面,要做到严格执法,制定执法标准的同时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执法素养,保障生态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公正司法,将环境司法活动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司法活动,由环境专家和法律专家作为审理这类司法案件的主要成员,并采用能体现环境案件特殊性质的证据规则和控辩制度,使生态司法更有利于保护自然的权益。

(三)健全监管制度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只有生态制度顶层设计和法律制度的保障,并不能确保生态制度的贯彻制定万无一失,还需要健全的环境监管制度,使生态制度效用在任何环节都能够得到保证。

首先,将生态责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生态职权,使其承包到具体部门,消除生态问题治理漏洞,避免生态问题被“踢皮球”式的传递,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

我们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同时结合科学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加强改进和创新意识,争取开发出一种能够快速高效检测且价格较为低廉的芝麻油纯度检测方法。

其次,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和政绩考核制度。一方面,关于生态环境的责任追究必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生态环境破坏者追究到底,同时也可以有效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另一方面,政绩考核制度生态化,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环境保护指标的权重。此外,还要根据各地域特殊性,分区域差异化评价,尽快建立能将生态建设工作量化的准则,使其成为地方政府作为的风向标。

最后,完善跨区域环境监管制度。一方面,重塑各地域政府生态观念,引导其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时必须从整体出发,全面系统解决生态问题,建立跨区域的、独立于各行政区划之外的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彻底克服地方主义;另一方面,加快跨区域环境监管法制化进程,建立专门的环境监管程序法,做到每一个具体的程序都有法可依,提高办事效率。除此之外,还要建立有效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以备在出现跨区域环境问题时,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沟通,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四)完善市场机制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市场机制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活力,加强生态制度的灵活度和效用,辅助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加对市场主体保护生态环境行为的引导和管制,使市场主体可以按照自身需要,权衡利弊,在盈利同时不忘保护生态环境,引导其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首先,完善资源和环境产权制度。一方面,从各个环节完善资源和环境产权制度,严禁资源浪费情况的发生,如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界定,制定合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标准,增加资源使用效率和收益;建立规范严谨的产权转让程序,加强对环境产权的管理。另一方面,大力推动环保市场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更多注入环保产业,严格管制推行污染排放交易、水权交易等形式,完善社会资本引入环境第三方治理制度建设。这不仅减轻政府主导治理环境的压力,更多地是使人们逐渐深刻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内在深意。

其次,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一方面,要尽早建立生态补偿法,使补偿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另一方面,要扩大补偿范围,除了传统的、特定的补偿之外,只要是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受到经济损失的行为都应予以补偿。此外,还要拓宽补偿途径,使其不仅仅通过行政的方式进行补偿,还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增添补偿方式的灵活性。

最后,将税收作为政府调解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与经济活动之间关系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发挥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征收专门税,建立完善税制,如废弃物处理税、交通燃料使用税、噪音税等;另一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者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同时也要增加环境破坏者的税收负担,从而通过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制约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

1.文章老套,难出新意。千篇一律,老生常谈是学生作文的一大问题,学生为此也感到苦恼万分却又无计可施。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比如对生活和社会缺少观察、思考和感悟,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见解;阅读经典书籍少,没有汲取有深度的思想;写作材料单一陈旧,或是缺少对材料的分析和评论……这里不作详细论述。千古文章,立意为上,缺乏新意的作文犹如身披华美衣裳的模特,让人记住的只有衣服。

(五)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

无论是非正式生态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还是其与正式生态制度、实施机制脱节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人们生态意识缺乏,进而造成对非正式制度建设的不重视,影响正式制度的效果,最终无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进行。要想建立成熟的非正式生态制度,发动全员力量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必须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引导人们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在学校教育中,除了编写通俗易懂的生态环保教材,从小学教育抓起外,还要顺应中高考应试教育现状,在考试内容中渗透更多的环保因素,在环保知识熏陶中树立环保意识;在社会教育中,政府要注重利用各种方式将环保知识深入公众的日常生活,如利用网络、电视、广告牌等媒体手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或者是创建绿色社区,组织社区成员开展环境保护实践活动等。

另一方面,培养生态环保习惯,践行生态环保理念。保护环境不在于说,关键在于行,非正式生态制度的建设完善也是为了指导人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其一,政府养成绿色采购的习惯。将环保标准纳入采购标准当中,只采购符合国家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为公众消费作出示范。其二,企业养成绿色生产的习惯。生产决定消费,企业是否绿色生产决定了整个社会能否实现绿色消费。企业应积极提高产品的环保水平,从原材料进购到废弃物处理,都要按照世界环保标准严格进行,自觉遵循“绿色”原则。其三,公众养成绿色生活的习惯。公众应树立高度的环保责任感,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做起,坚持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养成良好的绿色生活习惯。

五、结 论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对生态问题治理起步较晚,这导致目前制度不完善,尤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个大背景下,新旧生态问题齐发,大大增加了生态治理的难度,对生态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目前情况看,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还需要一定时间。

参考文献

[1]赵建军,杨永浦.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解析[J].环境保护,2017(22):32-34.

[2]秦书生,张海波.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辩证法阐释[J].学术论坛,2016(12):22-26.

[3]李全喜.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中的思维方法探析[J].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16(4):50-59.

 
刘思帆
《经济视角》 2018年第01期
《经济视角》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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