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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国家治理的科学化

更新时间:2009-03-28

国家治理问题是从政治国家诞生以来就出现的问题,也是从那时以来人类就在不断求解的问题。人类一直都在寻找治国理政的最佳方式。经过千百年的探索,总结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历史经验,当然也包含着深刻的沉痛教训。尽管如此,我们依然要说,在此问题上只有倾向性的共同认知,并无完全相同的一致结论。自古以来,思想家、政治家们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探索其解决路径,尤其是到了现代,这个问题更被凸显。21世纪的今天,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被概括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国家治理的重要性。究竟法治与国家治理是怎样的关系,如何运用法治来推动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是我们面对的重大难题,必须作出科学的解答。

一、国家治理应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法治工程

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是指在国家治理行为与方式上,尊重并符合客观规律的过程及其结果。其重点强调的是在国家治理上各项法律制度与政治决策及其实施的科学性、合规律性,目的在于减少或者防止失误与错误的发生,使国家治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国家治理是一个宏大的政治工程、科技工程。这个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推进,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并依照客观规律的要求行事。为了能够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保证其科学性,它更应该是一个宏大的法治工程。

与国家治理科学化紧密联系的概念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科学化与现代化是交叉关系,但二者的含义并不等同。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与时间上的阶段性或者时代性有关,科学化则主要与国家治理方式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以及符合客观规律的程度相关。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与运行都有它的规律。是否尊重客观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的要求进行施治,是国家治理是否科学的判断依据。国家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紧密联系,互为要求,不可分离,它们都提出了国家治理必须法治化的要求。

国家治理的科学化需要针对和克服的是国家治理的不科学现实。从逻辑上讲,国家治理要追求科学化,就必须摒弃不科学。那么,国家治理中有没有不科学的问题呢?当然是有的,甚至一直都存在的,有时还十分严重。提出国家治理科学化的目标,首先就是要克服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不科学。国家治理中的随意决策、朝令夕改、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相互矛盾等等都是不科学的反映。

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是为了使国家治理具有更大的科学性或者正确性,取得更好的实效。推进国家治理的科学化就是要使之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据以制定法律、作出决策以及实施治理。国家治理科学化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追求和实现国家治理的正确性、有效性和高效性。国家治理的法律、政策都要正确并及时地转化为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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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科学化是为了使国家治理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自古以来,国家治理都难免犯错误。一旦出现错误,就会使国家、社会、人民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减少损失,就必须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就必须尊重和符合客观规律。国家治理的科学化就是要使国家治理最大程度地符合规律的要求,减少错误发生的机率,确保国家治理的正确性。

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是目标也是理想,但是科学化并不能直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如果不能将科学化的愿望与目标转化为行为规范,就只能是空想。将其转化为行为规范的最有效路径就是法治化,就是要制定出相应的实体与程序规则,作为国家治理权力拥有者、行使者的行为准则。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也决定了必须将其法治化,只有治国者创制科学的法律规范,并严格遵守这样的法律规定,才可能实现科学化的目标,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其科学化的必要路径。

作为长期而宏大的政治工程,国家治理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断构建。这个工程耗时极其漫长,只要有政治国家存在就永无完结之日。要确保这个工程的整体和部分、环节和阶段都符合客观规律,成为一个科技工程,就必须将其设计、施工全面法治化,将其做成一个法治工程。在国家治理的工程建设上,要有整体设计、顶层设计,还得有各种施工图,确保工序流程都能具有科学性,就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使之成为法治工程。

二、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普遍治理方式

(一)人类对国家治理方式的探索

在过去的几千年中,人类对于治国理政方式进行了大量探索,也概括总结出一些基本方式并将其运用于实践之中。总体上来说,主要有人治与法治的两种。就人治来说,人们的定义颇多,大体上是指以政治家的智慧或者其所推崇的道德规则来进行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方式。历史发展到现代,总体上人们对于人治更多地持否定态度,但在政治实践中,人治又长盛不衰。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在诸多的原因中也有人治具有一定合理性之说。这种合理性在一些政治家那里甚至会被作为优越性来理解。其中当然会有政治家的认知局限和私心作祟。如果将政治家的认知与私心不考虑,如果人治完全是缺点,人类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如此钟爱人治,众多政治家也不会偏爱人治。人治的确也具有某些相对的“优越性”,具体说来也许是:

人治更能体现政治家的作用与魅力。因为在法治之下,一切都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进行,政治家的特定作用往往都会为复杂而细致的规则所掩藏,个人魅力也会因此而黯然失色。与之相反,人治却能使政治家尤其是优秀的政治家不受法律约束地尽情发挥,施展才华,乃至成为万民拥戴的领袖。基于每个人自我实现的价值需要,许多政治家都会从其本性上更倾向于人治而不是法治。

人治与法治相比较,它可能比法治更便捷,更有效率。因为根据政治家尤其是国家最高政治家的智慧来进行国家治理,显然其决策程序可以更为简便,付诸实施也更为快捷。它没有制定法律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那么繁琐。只要最高政治家或者最高政治家集体决定了,所余下的就只是执行的问题。如果政治家又能借助其政治权威与强制手段来强制贯彻,就会更加体现出所谓的高效率,因此人治的决策及其实施在表象上最为简便快捷。

本检测方法的定量限为0.02 mg/kg,检测方法的添加回收率在73%~79%,相对标准偏差在4%~6%,满足NY/T 788《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的要求;标准曲线覆盖了2个数量级以上。该方法能满足残留量检测的要求,可用于检测丝瓜样品中咪鲜胺及其代谢物残留量。

人治不但有其所谓的“优越性”,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它能够以多种方式存在,也是其难以被克服的重要原因。人治并不是简单地以人为治。这里的人不是一般的人,他可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人治可能是英雄之治、君主之治(包括圣王之治),还可能是独特的道德之治,等等。人治的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使其得到了更多更大的生存空间。

人类最早出现的国家治理模式是英雄之治。在古代社会中,人从动物界走出来,还必然更多地带着动物界的属性。在动物界,不论是哪个群体,恐怕都是身体强壮、英勇善战、足智多谋者成为领袖。这个领袖就是英雄。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在不完善、不成熟的政治制度体系中,英雄之治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人类对于英雄的崇拜,甚至积淀成为英雄情结,这种情结至今还普遍存在并具有深刻影响,以至于成为现代社会人治的重要思想基础。人类早期的政治国家几乎都是英雄之治。中国古代的伏羲、黄帝、炎帝、蚩尤等等都是当时之大英雄。

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专业课程的教学手段,仍以“板书式”以及“口头讲授式”为主,虽多数高校均已引进了多媒体设备,但大部分教师,均会将多媒体作为黑板的替代品进行教学,多媒体的价值很难得到体现[3]。在互联网时代,以“微课”为代表的教学手段正在逐渐涌现,与传统的教学手段相比,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教学手段,效率更高,难度更低。

人类从原始的英雄之治走出来,就进入了君王之治。君王之治的情况更为复杂。因为君王中有贤君、明君,也有昏君、暴君。人们遇到昏君、暴君,当然是人类的大不幸;但是要遇到明君、贤君也殊为不易。至于要遇到圣王之君就更难了,可以说是难乎其难。人们期待的当然是圣王之治。在圣王那里,他集智慧、勇敢、仁爱、美德于一身。这样的圣王之治,常常都是人类的美好期待。若能,当然是国之大幸、民之大幸。人们总是期待着圣王之治,但常常是不遇到暴君、昏君,也就幸莫大焉。

人治的决策并不一定都会导致错误。人治只是具有更多更大的犯错误的可能性而已,并不直接等同于错误本身。因为一般地说,多数人的智慧总是超乎于少数人的智慧之上,这也就是民主被人们所尊崇的理由。但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确有伟大的政治家存在,以及伟大政治家在独特场景发挥独特作用,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能够有力地推动历史发展。人治并不是每一个决策都必然导致错误,也就为人治创造了被认同的可能性根据。

民主是复杂的政治现象与过程,民主也有犯错误的风险。为了规范民主的实现,也为了减少民主的失误,于是人类就尝试着将法治与民主结合起来,以法治来推进民主、实现民主、完善民主。在推进国家治理民主化的同时,也推动其法治化,进而推动国家政治民主的法治化。

(二)法治是相对优越的治理方式

人治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那么糟糕,法治也不是任何问题都没有。人治的种种“优越性”就是法治的“局限性”。那么,人类倾向于选择法治又是为什么?是因为法治相对地优于人治。正是因为法治优越于人治,于是人类才智慧地选择了法治方式作为自己治国理政的目标。

第一,法治是人们基于概率的选择。一方面,就法治与人治犯错误的概率来说,人治更容易犯错误。因为人治依靠的是少数人的智慧,有时甚至就是最高统治者或者领导人的思想。人类的经验与实践告诉我们,任何个人都比集体或者多数人更容易犯错误。个人或者少数人的统治,一旦犯错误就更难纠正。延续错误的时间还会相对更长,错误的危害也会相对更重。相对于人治,法治不容易犯错误。因为法治直接地说是规则之治,它可能比较机械,但是它是事前确定的。在法治中,法律被个人或者少数人随便变更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于是失误或者犯错误的可能性就相对较低。再说,近代以来的法治都是以民主作为基础的,以民主作为基础的法治,更有利于集中多数人的智慧,形成集体智慧。在民主的环境中,即使出现了个人或者少数人的错误,乃至出现了集体的共同错误,它也更容易通过民主与法治的程序而得以修正。

(7)“能实不虚”的原则理解不到位。仿真实验不是仅仅把实体实验搬到网上。如塌落度、配合比、材料拉压剪扭等基础类操作项目的实体实验很容易实现,搬到网上做成虚拟实验没有实质意义,违背了“能实不虚”的基本原则。

第二,法治是人们基于理性的选择。在社会发展和政治实践中,人类逐步发现人治容易导致错误且难以纠正,于是就理性地选择法治、摒弃人治。人类发展到了今天,并非所有的国家或者社会治理都采取了法治的方式。这是因为人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人类在政治国家上的实践,如同任何领域的探索一样都是渐进的,甚至都有今是而昨非的感觉。那么,如果我们还置身于昨天,往往不可能知道错误之所在。正是因为昨日的“无知”才有了“昨日”的“非”。之所以有了“今日”的“是”恰是因为我们的认知超越了“昨日”,知道了“今是而昨非”。法治能够逐步被人类所普遍认同并采用,依赖的就是人类理性进步的渐进性。

若b=a,则P(a≥b)=P(a≤b),且P(a≥b)≠0,及由必然事件概率有P(a≥b)=0.5。由上述性质易知P(a≥b)+P(a≤b)=1。故(2),(3)得证。

第三,法治是人们基于经验的选择。从政治国家出现以来,人类已经经过了数千年的历程。漫长的岁月里多少悲喜剧在人类历史上演绎。其中的许多悲剧都不堪回首。它们是人类的灾难和耻辱,是永远的伤痛。这些悲剧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政治国家中政治领袖会出现失误或者错误是必然的。这些失误或者错误中,不民主、非法治一定是重要原因。为了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人类在苦难中站立起来,努力通过各种措施来防止悲剧的重演。人类不仅有历史,更有现实和未来。如果说回顾历史带来的可能是羞愧的话,立足现实和展望未来,则充满着无限的希冀。为了使现实美好,为了使未来更美好,人类就必然也必须从历史中去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人类的教训与经验,在治国理政上汇聚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就是必须实行法治、实现民主。

(三)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实践证成

法治导源于西方。西方对于法治道路的探索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古希腊苏格拉底那里是谈不上法治的,但是他对于法律的理解却充满了法治的精神,他甚至以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对于法律乃至法治的认知。到了柏拉图时代,他的早期理论也倾向于人治。那时他崇尚的是哲学王之治,在他眼中的“哲学王”是无所不能的圣哲。只是到了他人生的晚年才发现“哲学王”无法产生,于是也就退而求其次地说,在没有“哲学王”的情况下,法治的国家就是第二等好的国家。虽然他仍然钟情于“哲学王”,但是在哲学王不可得的背景下,法治的国家成为了实际上最好的国家,所以可以认为他晚年认同了法治。到了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那里,认知进一步发展,亚里士多德直接得出了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其后的思想家、法学家们或者肯定法治、或者倡导人治,不一而足。直到近代,法治的主张渐次成为西方世界的主流观念。

古希腊当然是人治的城邦国家,谈不上什么法治。到了古罗马,法律被强化、被强调,甚至也有类似于今天的一些法治主张。如果用现代的标准来认识,它依然不是法治,因为真正的法治都必须以民主作为前提和基础,法律不过是民主的工具。我们作为目标的法治只是人类近代以来的产物。很显然,在古罗马是没有近现代民主的。它所拥有的奴隶制民主不过是奴隶主的民主。奴隶还不被作为人来看待,一个连人权都没有的国家要被认为是法治的国家,当然荒诞不经。所以,古罗马有对于法律的尊崇,有类似于法治的一些主张乃至实践,但是并非真正的近现代法治。近现代法治是资产阶级创立的,它要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多元文化作为前提和基础。

Optimal Design of Drive Mechanism of AMP Marine Cable Reel……………ZHAO Yisong, WU Tianyu(2·27)

在中国,法治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它首先是从西方舶来的。近代中国面对西方列强的侵凌,痛定思痛,努力地了解西方、学习西方,以图自立自强而萌发了实行法治的愿望。中国学习西方法治是伴随实业救国和洋务运动开始的。中国最早的一批具有资本主义意味的实业家们,他们在向西方学习实业的过程中发现,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也是学习的对象甚至是更需要学习的东西。于是,他们开始引进西方的政治法律文化。1865年,曾国藩、李鸿章奏准在上海兴办晚清最重要的军事企业——江南机器制造局。江南制造局创办后,由两江总督曾国藩奏请、清王朝同意成立了翻译馆。该翻译馆于1868年创办,负责翻译和引进西方的科技类书籍。它是近代中国也是清王朝第一个由政府创办的、专门翻译西方著作的机构。这个机构聘请了中外学者59人参加翻译工作,其中外国学者9人,中国学者50人。翻译馆自己设立印刷机构,翻译了西方著作193种,其中有65种是政治、教育、法律和军事等类,占全部译书的30%。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原富》、法国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的《法意》等名著都是通过这样的路径传入中国的。

政治从不民主到民主的过程也就是民主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法律不可或缺,法治成为必然选项。民主并不是绝对好,只是相对于其他的主权形式来说,它相对最不坏。因为集权、专制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恶果,它们一旦出现错误更难以纠正。相对地说,民主更不容易犯错误,因为一般地说多数人的智慧总是胜过少数人的智慧,更胜过个人的智慧;也因为多数人犯错误,相对更容易得到纠正;还因为多数人的错误由全体承担后果,比少数人犯错误要集体乃至每个人来承担后果更为公正。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我们更愿意选择民主而不是集权,更愿意选择民主而不是专制。

镁合金是极重要的有色金属,是常用的金属材料中最轻的,密度大约为铝的2/3,钢的1/4.镁合金在散热、吸震以及压铸等性能方面均强于铝合金.我国经过“十五”镁合金重大专项攻关,将镁合金已经应用于一些车型的变速箱、壳体、方向盘骨架等.以长安微车为例,镁合金的应用量达到9 kg.镁合金的主要缺点在于价格过高、应变能力差等,随着镁合金应用量增大、技术水平提高,这些问题也将得到解决[26].

当时中国许多政治家也不遗余力地推动学习西方法治。1905-1906年的西方宪政考察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例证。1905年,也即光绪三十一年七月,清政府采纳改良派的建议,派遣出五大臣及相关随员浩浩荡荡地分赴欧洲、美国、日本等国进行宪政考察。1906年夏秋之际,历时近半年的考察结束,五大臣回国汇报,并整理汇总相关材料。1906年9月1日,清朝政府颁布了仿行立宪诏令。1908年8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命令各部共筹计划,准备立宪。在推行宪政的历程中,西方的法治主张在中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传播,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响应。一些著名的思想家甚至法学家为之作出了艰苦努力,梁启超、沈家本等人不遗余力地推动。清王朝本来希望通过宪政乃至法治获得拯救,但是历史并没有给其机会。辛亥革命打破了清王朝的迷梦。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家的孙中山先生积极倡导法治,但其宏伟的愿望直至其生命终结也未能实现。法治在国民党时期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是它终究未能将中国带进法治国家的行列。

设置距离出入口3~5m处,根据无明显出口建筑物(无盖出入口)可简单分为两类,其中有明显的出口建筑物使用1型标识柱,无飞顶建筑物使用2型标识柱。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主义法治开始创立并获得初步发展,不久即遭遇了反右斗争扩大化的冲击,继而又遭受“文化大革命”的重创。经过艰难探索,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得出了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结论;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这一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建设目标又被写进了宪法。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国共产党通过自己的执政实践得出了法治的结论,必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法治是国家治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一)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容

当前,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的与目标,也是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

因子分析、聚类分析、相关分析等统计方法,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各元素之间的关系亲疏程度,能够实现土壤中元素的次生组合[8]。为此,对本区土壤中N、P、Al2O3、SiO2、TFe2O3、K2O、Na2O、Corg、CaO、MgO、B、Mo、Mn、Se、Ge、F、As、Cd、Cr、Cu、Hg、Ni、Pb、Zn、Sb、pH等元素(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所述如下: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历史所决定的,是在一定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基础上渐次发展形成的。从不同角度考察国家治理,就可以发现它是由不同元素彼此联系、相互制约、浑然一体、不断运转构成的。从总体结构来看,它主要由经济治理体系、政治治理体系、文化治理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生态治理体系等构成。从治理主体来看,它包括着政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相关传媒等组织单元。从治理方法来看,它包括着政治方法、行政方法、经济方法、道德方法、教育方法、协商方法等,这些方法都与法律方法有关、与法律方法交叉,有的甚至就是法律方法。

现代化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具体目标和重要表现,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首先,国家治理体系如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本身就是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必然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其次,国家治理体系必须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不断地与时俱进。每一个样态的国家治理体系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它的更新就是必然的。再次,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无论在建构时或者发展中如何完善,随着时间的变化都会出现不完善,出现不平衡、不协调甚至多种矛盾冲突。要解决这些就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发展。

国家治理能力是指特定主体在特定时间在国家治理中作用发挥程度与实际治理水平。国家治理能力与特定主体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国家治理的主体中,除了人民这一根本的、最终的主体之外,执政党和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是最具有代表性和决定性的主体,他们的治理能力主导和决定着国家的治理状态。在政党政治国家,执政党的国家治理能力是极为重要的。任何执政党的执政行为都是由它的政治家来完成的,政治家的质量与数量决定和制约着治理能力及其发挥程度。作为国家管理机构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它们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职能,各自担负着不同的治理责任。

综上所述,随着媒介融合时代的到来,新闻受众和新闻生产者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仅给新闻编辑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是一种机遇。要想更好地抓住这次机遇和应对这些挑战,要求新闻编辑准确地做好自我定位,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努力成为媒体融合时代中合格且优秀的传媒人才。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包含着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法治化是当今世界的历史潮流。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国家,都纷纷出现了法治化的趋向。许多国家都以自己的法治化作为骄傲和目标。中国就是一个走向法治的国家,其现代化包含着法治化的过程及其结果状态,它必须也必然体现在国家治理上。

(二)法治是国家治理民主化的要求

国家治理的直接主体是执政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但是最根本的、最终主体只能是人民,这是没有疑问的。国家治理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其过程也必须从属于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的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国家治理本来就应该是人民的事情。由于人民是由很多个体组成的,难以具体地作出治理行为,所以他们才组建国家机关、选举国家领导人来代表他们行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受托从事公务机关和个人必然会分享原本属于人民的国家治理权。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常常将从人民那里获得的权力加以背叛。他们本来是人民的公仆,蜕变为人民的老爷乃至成为人民的统治者。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把人民的权力还给人民,让人民成为并且一直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民主就成为政治权力理想目标的不二选项。

亳文化译介是从汉语译成英语、日语、韩语等语种,翻译和译介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亳文化的国际传播效果,为了提高亳文化的译介质量和国际传播实效,应当以国外受众对亳文化译文的感受和反应为准绳构建起译介效果评价体系。

英雄、君王都是人,依照他们的智慧来统治天下,当然是人治。当然还有一种从英雄与君王之中升华出来的,与之相联系而又更高层次的治国理政方式,它就是德治。所谓德治,就是以道德准则作为工具的治国理政方式。德治并不完全等同于英雄之治或者君王之治。德不完全等同于领袖的个人意志,它具有一定的公认性和规范性,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它实质上还是人治。因为这些道德都是英雄或者君王认可或者倡导的道德,道德上的典范也是由英雄或者君王塑造的,或者是根据他们的意愿塑造的。在许多时候,君王本身也会被塑造为道德典范,成为人们的道德样本。由于道德并不具有法律那样的明确性、规范性、确定性,也不具有法律所具有的强制力作保障,因此,实行德治并不如法治那么严格、严肃,而具有天然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

(三)法治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结果

民主与法治、法治与民主在总体上是不可分离的,尤其是在现代政治中更成为彼此互动、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两大元素。国家的民主治理需要法治保障,国家治理的民主化必然要求法治化。虽然法治服务于民主,但是在肯定民主终极目的性的前提下,法治与民主应当是共生的、互动的、统一的,它们是国家治理的手段与目的。

国家治理的科学化包括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科学化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凡是科学化的国家治理,必然是法治化的国家治理。是否坚守法治,能否实行法治,是国家治理是否科学的重要标志。这倒不是说法治能够直接导致科学的结果,而更主要是因为,法治可以为科学化提供保障。法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多数人的智慧不被少数人的错误所取代。它可以通过既定的法律规则约束政治家们的任性。在迫使政治家们服从法律的过程中,抑制了任性与随意,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其个人或者少数人失误演变为国家失误的可能性。

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历史潮流,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治就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结果。“法治化”的“化”首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变化的过程。经过这个过程而出现的期待中的理想状态——法治化的结果,就是“法治”。为了实现法治,必须法治化;推进法治化,目标必然是实现法治。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既指国家治理过程的法治属性,也包括其间推进法治的良性结果状态。

潮州民间工艺美术极具盛名,潮州木雕、潮州刺绣、潮州陶瓷、潮州麦秆画、潮州剪纸、潮州抽纱等都是耳熟能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州麦秆画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潮汕地区地狭人稠,人口与资源和环境矛盾很突出。特别是明中期以后,人口大量增加,激烈的竞争环境潜移默化地塑造了潮汕人坚韧与专注的精神,在商业经营上精打细算,在手工业制作上更是精雕细琢。”①在此社会背景下发展而来的潮州麦秆画,以其精细的制作工艺,磅礴大气的艺术效果为我们呈现出了一幅幅极具震撼力的艺术佳作。

四、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科学化的重要路径

(一)法治为国家治理提供政治规则

国家治理当然是重要的政治行为。这种政治行为的性质是重要的,影响是巨大的。何以规范这些政治行为?人们当然可以用道德。但是,道德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缺乏外在强制力,所以就必须在运用道德手段的同时,更要运用法律手段。在国家治理中,法律并不排斥道德的运用,只是它们各有分工,各有使命,各自在自己相应的方面发挥作用。在思想道德与社会风尚方面,必须强调道德的重要作用,在客观的行为及其方式方面必须更多强化法律的重要作用,使二者相得益彰,彼此配合。

国家治理是若干主体参与的重大政治活动。在所有国家政治活动中,除了当代最新提出的全球治理问题之外,在一国范围之内最大的政治活动,还是国家治理。治国理政的重大性与重要性都决定了必须运用宪法和法律来具体实施。同时,国家治理也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政治活动。其中包括政党尤其是执政党,还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公权力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这些主体要行动协调,行为得当,就必须有一系列的法治化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作为指引、准则。

(二)法治为国家治理规范国家权力

人类一旦进入社会形态就有了公共权力。在政治国家的所有公共权力之中,国家权力是最大的公共权力。这种权力具有强大的力量,并且有膨胀的趋势与腐败的可能。权力的滥用常常伴随着强制力的不当施加。它的滥用给国家、社会、人民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为约束这一强大的权力,使之只能为善、不能为恶,就必须规范国家权力。任何权力的膨胀都可能导致权力体系失衡,使其他权力受到侵害,使人民利益受损,破坏权力的正常运行机制。权力都有腐败的可能性。如何防止权力腐败始终是与权力伴随的重大问题,也是人类长期的困惑。为了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权力的膨胀和腐败,依法规范权力,对权力进行法治约束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由于法律具有的规范性、明确性、确定性、强制性等属性,所以它就成为规范国家权力的法宝。运用法律来规范国家权力的过程及其成功的状态就是法治的状态。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人们就把规范国家权力作为法治最重要的标志,也才有了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的结论与要求,法律也就成为规范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

(三)法治为国家治理制约政治领袖

政治总是由政治家来主导的,尤其是由拥有权力的政治家主导的。政治家手中的权力从逻辑上讲都有被滥用的可能性。为了防止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也就必须运用法律来设定政治家的权力,为政治家行使权力确定必要的程序,使之在法定范围之内依照法定程序用权。

政治家对于国家的意义是不容否定的,尤其是优秀的政治家更是为国家治理所必须,他们是人民的公仆,以服务天下为己任。特别优秀的政治家更具有济世之情怀,殊为难得。即使这样的政治家,他也具有犯错误的可能性。为此,就必须运用法律约束政治家包括约束哪些优秀的政治家,避免错误的发生,减少他们的失误或错误给国家造成的危害与影响。

法律不仅是政治家的外在约束,也是其实现自己政治理想,达成政治目的的路径。政治家的工作是危险的。在卑污的政治环境中还可能为政敌所诬陷。为了保障政治家的合法权益,使政治家免受无辜的追究,也同样需要法治。政治家通过法律获得自身的安全保障,使自己免于遭受政治迫害,这是法治政治的重大好处。当然,这种保障有利于政治家实现其人生价值,有利于激发人们成为政治家而为人民谋福祉的热情。法治为政治家保护自身,实现理想,完成使命,服务国家、社会、人民所必须。

 
卓泽渊
《宁夏党校学报》 2018年第02期
《宁夏党校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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