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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探析——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

更新时间:2016-07-05

我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快速,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伴随着家庭农场的规模和数量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加上各种风险要素存在,家庭农场为了能在市场上占领一席之地,必须通过联合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也暴露了组织化程度低、扶持政策弱、外部环境不理想等急需解决的问题。两者的相对弱质性增加了两者联合的必要性。苏州地区是新型农业主体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难题,迫切需要新模式来取得可持续发展。

“稳健型”这种类型,在就业选择问题上是表现比较好的。因为其具有较高的自我效能,对职业发展设计和职业规划以及完成职业目标所需努力能够做出正确判断,从而在择业上不会因为盲目而产生过高焦虑。也以为其有计划的行动力,较高的自我控制能力从而降低了焦虑。

一、“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产生的背景分析

(一)苏州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一号文件的指导下,江苏省各地兴起了成立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热潮。除了一些发展农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外,苏州地区的种养大户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积极踊跃地注册创办家庭农场,联合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增加,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1.苏州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据相关调查显示,虽然苏州各地家庭农场的创办登记数量逐年快速递增,但是一些关系到家庭农场主利益的问题频频显现。大多数的家庭农场主要成员是以中年和小初中文化居多,文化素质较低,不具备职业农民的素养,无法承担起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的重担。再加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农场经营体系单一,农场主无法获得相关的农业信息,无法得到相应的技术支持。由于农产品本身具有投入成本高、周期性长、受外界影响大的特性,前期农场需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绝大多数家庭农场主具有资金实力较弱,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有限等特点,获得流动资金的途径单一且无法满足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从而制约了其经营技术水平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效益的增加。对于大多数的农村地区来说,融资信贷机构比较少。大部分区域只有农村信用社这一家金融机构,而且具有复杂的申贷程序,单位的审批效率较低。农户申请到的借贷金额比较少,无法满足农场规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需求。政府虽然在农机农技、融资信贷、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了相应的政策补贴,但是相对于农场的发展投入来说,补贴力度非常小,难以满足农场所需的资金要求,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

母猪分娩后,立即用葡萄糖酸钙150 ml、青霉素400万单位、链霉素100万单位和葡萄糖盐水500 ml静脉注射,同时给猪饮用温热红糖水,有利于增进食欲、产后恢复及净化子宫,对预防母猪子宫炎、产后热等有较好效果。

为了充分化解分散的小农户和高度市场化之间的矛盾,需要特定的制度环境。“家庭农场+合作社”利用了合作社的集聚特征,将利益相同的家庭农场集聚一堂,使小农能够走出单独面对与他人合作却又不敢合作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经营模式的产生变得尤为重要。“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可以帮助家庭农场降低交易费用,减少相应的风险。这种模式的合作机制不仅能使社员之间的利益最大化,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标,而且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相对提高有利于改变农民所处的弱势地位。合作社还可以进行内部交易,有能力的家庭农场主可以通过自主进行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加快农业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改变。“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应运而生。

既然我们不能靠天、靠地,未来我们依靠什么呢?未来一定是以人为主的时代,全面围绕用户的时代已经来临,现在也说,是懒人经济时代的来临,但是这个懒并不是指性格,而是指的消费者的消费特征。

公司创办合作社:农户与公司雇佣关系。公司创办合作社,以农产品加工企业这一身份组织当地农户加入合作社,其主要特征是公司通过以创办合作社的方式建立与农户之间纵向的长期雇佣关系。合作社的本质是公司的第一生产间,原料基地,但是在这种模式下公司拥有相应的决策权和收益分配权,农户并没有与公司形成共担风险、共享风险的利益共同体。虽然农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销售不出去或销售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的市场风险,但是拥有相对稳定的经营收入。

(二)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必要性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想要发展得更具规模和专业化,拥有一批具有相应职业素养和能力的技术人员必不可少。但是由于经济效益、经济规模等相关因素影响,目前家庭农场的发展极度缺少专业人才。中国大多数的家庭农场的成员一般都是年龄偏大的,同时文化素质较低,技术水平低下。普通的家庭农场与相对规模化的农业相比,缺乏技术支持,没有完善的管理和有效的组织设计。因此家庭农场的相对弱质性决定了其应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合作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出现在资本主义农业没有充分发展的时代。这种农业合作的转变过程也是对资本主义农业的生产方式积极扬弃的一个过程。合作社存在着资金缺乏、税收减免政策没有完全落实、服务层次低等相关问题,相关政策为两者的联合提供了机会,合作社的相对弱质性决定了其应与家庭农场构建合作关系。

2.苏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二、“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解析

(一)“家庭农场+合作社”概念

“家庭农场+合作社”是坚持将家庭经营作为基础性地位,通过以家庭农场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作为基础,合作社作为载体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的一种创新。它是创立在家庭农场自愿自主组成的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上的,将合作社作为载体实现有限资源的共享,而且合作社通过对社员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而提高家庭农场的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

(二)“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特征

家庭农场和合作社都是在我国承包联产经营的制度下孕育而生,融入了当代人的生产理念和技术,是制度上的一种创新,完全符合了现代农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其特征表现为:一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主体仍旧是家庭农场,具有标准化、信息化、机械化的生产特点;二是“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使家庭农场实现了专业化生产,不再局限于生产粮食,通过有效利用各种资源提高专业化的生产程度;三是“家庭农场+合作社”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在发展规模上秉承着适度的原则,既要考虑自身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能力以便有效控制生产规模,又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以便进行现代化的生产经营,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规模过大带来的经营风险;四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模式在销售领域有了重大突破,实现了企业化管理,明显提高了盈利,同时形成了一条较为合理的产业链,从产品的产出和销售都有了一定的保障,农民也因此能获得更多利润。

(三)“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模式类型

为了规避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家庭农场之间的相互合作意愿表现得非常明显,相同利益主体的家庭农场或其它利益主体通过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系列的利益合作,变得非常必要。“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将合作社作为载体,通过组建利益共同体,共享有效的市场信息资源。

1.“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模式

这种的经营模式是合作社作为连接家庭农场和公司的桥梁,合作社在扮演不同角色的时候,将家庭农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目前,苏州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模式主要有:

苏州通过各种方式介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健康发展,但资金缺乏、农产品销售难和农民素质普遍较低是制约当前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主要问题。极少数合作社农产品供不应求,大多数合作社都普遍存在产品销售困难的问题。由于合作社宣传力度小,农民合作意识淡薄,只有少部分农民加入了合作社。合作社的内部运营也不是十分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内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缺乏风险保障和资金累计制度,不公开社务,88.57 %的合作社每年的财务信息会员和合作社两者之间没有紧密的利益联系;二是社员享受到的股金分配很少。合作社组织生产和经营时,面临着临时资金短缺和季节性问题,并且绝大多数的合作社并没有充足的资产,同时缺少担保和抵押物。合作社作为新鲜事物,由于缺少信用导致无法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贷款活动,也得不到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应支持。

农户自办合作社,合作社创建加工企业。生产相同农产品的家庭农场通过联合的方式创办合作社,吸引和邀请更多的家庭农场加入。当合作社达到一定规模时可以自办相应的加工企业进行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这一模式将合作社作为主导力量,对农业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统一的管理。合作社内部的管理机构代替了产品的交易市场,不仅增加了组织相对的合作性和稳定性,而且内部社员的利益高度统一,每个主体间的产权关系显得清晰明确,真正地实现了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相互统一。该模式打破了由投资公司垄断农产品加工业的局面,增加了供应商的类型,使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该种方式由于是组织内部形成了一条农产品的全产品供应产业链,与公司展开竞争,摆脱了初级农产品本身具有的内在缺陷,与消费者拉近了距离。但是该模式对于农户的素质要求偏高,需要较大的启动资金,对于此阶段的大部分家庭农场主和合作社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但是,此模式预示着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一个发展方向。

为了考察配合物的热稳定性,在25~700 ℃的温度范围内对化合物进行了热重分析(图3).热重分析显示从室温到170 ℃内没有失重,说明该化合物具有较好的热稳定性,配合物从170 ℃开始失重,到300 ℃失重18%,对应失去了分子中的晶格水和配位的硝酸根离子(计算值:17.6%),随后保持到410 ℃开始急剧失重,此时配合物的骨架开始坍塌.

农户自办合作社与公司对接:市场主体的契约关系。由各类农民精英发起,按照一人一票的平等原则获得合作社的控制器,并按照相应的交易额比例获得合作社的收益。农户自己创办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完全摆脱了对公司的单向依赖,农户生产经营拥有绝对的自主权,增加了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合作谈判机会。这意味着农户的的经营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而且有利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农户加入合作社,为一些劳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的农户提供了增收的机会。收益高,风险也就逐渐增大,农户经济福利增加的稳定性降低。

公司与农户合办合作社:利益共同体。公司和农户通过股权连结的方式形成一个新的联合体。对公司来说,它可以作为合作社所有者兼管理者的两种角色参与并且实现控制农户的整个农业生产经营过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保障了数量规模以及供货的时间。社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与公司代表一起对一些重大的决策进行民主协商。总体来看,农户社员的经济福利大大提升,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经营风险。

首先,应当以学校为主体创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便依托该信息平台实现家校共育。同时,在该平台的建设过程之中,必须引入外部评价机制,改变以往的校内单一评价模式,依托现代通讯技术搭建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之间的沟通桥梁。

2.“家庭农场+合作社+超市”模式

基于的协整常系数检验发现,现货与各期货合约之间在各分位数下的协整系数并不相同。因此,下一步需要使用分位数Wald检验来检验各分位数下β=1的原假设是否成立,结果检验见表5。

3.“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模式

在“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模式下,由产出相同类型农产品的家庭农场相互合作成立合作社,合作社直接进入当地街道、城市社区进行农产品的销售,或者合作社通过与学校、企业食堂签订契约达成长期的供货合同。这种模式改变了传统的销售模式,缩短了农产品到消费者手上的时间和距离,真正意义上缓解了农民“卖菜难”和市民“买菜难”的问题。

苏州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许多致命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实际的发展情况,提供以下政策启示:

综上,“家庭农场+合作社”的三种模式在增强小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各自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的经营模式对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要求较高,使得进入门槛较高;“家庭农场+合作社+超市”的经营模式要求家庭农场进行标准化生产,且合作社具有一定的定价能力;“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的经营模式要求农产品销售方式灵活多变,对合作社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利用“互联网+”提高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生产与管理效率,这也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

三、“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的政策启示

例如:苏州东湖合作社是典型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的经营模式,它是由东湖的数家家庭农场自发组织形成,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客户线上采购,农场线下当天配送”的经营模式,保证果蔬从采摘到上门不超过24小时,确保了产品的新鲜。这种农产品销售的方式使得该合作社依靠6万多平方米的农田,在2016年的纯收入达到了100万元。

(一)因地制宜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的发展

“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以下简称新型模式)的终极目标是促进农业的发展,因此在制定相应政策法规时一定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了解农民真正的需求,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合作社未来的发展受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影响较大,政府需站在合作社的角度来帮助农民搞好专业合作社,做好相关宣传、提供优惠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等,要确保农户拥有自主决策权。二是确保家庭农场经营的相对独立性。家庭农场是农民进行合作的前提和基础,确切地说,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与合作制度的结合,是目前为止最有力的制度安排。由于苏州每个地区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规模、发展时间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政府应该区别对待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各异的专业合作社,不能一概而论。

VR一词来源于英语Virtual Reality,该词的中文译为虚拟技术。该技术是采用计算机技术将三维空间模拟成一个虚拟世界,并利用电脑对其进行复杂的操作,通过运算为用户提供视觉及其他感官的模拟,让用户身临其境,并无界限的对三维空间内的事物进行观察。三维空间的能够跟随着用户的移动位置进行移动,并且用户丝毫没有感觉。该技术的组成成分分别是计算机图形、计算机仿真模拟、人工智能、感应器、互联网等。也正是因为成分间的分工协作,才能够将虚拟现实的高技术系统成为仿真技术的重要方向。沉浸、交互、构想是虚拟现实系统的三个基本特征,它强调了虚拟系统中人的主导地位。

(二)加强对“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的法制管理

在预防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空壳化的同时,减少因为登记注册不得当而引起的各种风险,通过适度、适当的方法在新模式运行时培育出大量的新型职业农民。严惩利用政策漏洞非法骗取国家惠农资源和涉农项目或发展不规范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加入黑名单,并进行相关处罚,推进合作示范社的建设。

家庭农场主要负责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合作社将相同的产品换上统一的品牌和标准化的生产服务,并且建立对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机制,通过与各大超市进行沟通谈判,将统一品牌的农产品入驻到各大超市,同时保证超市货源的稳定供应。这种销售模式通过农业订单与现代经营业态进行有机的结合,大大减少了农产品的采供周期,缩减了流通环节,节约了物流成本,更重要的是确保了农产品的新鲜和安全。同时也解决了一些比较小型的家庭农场由于没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导致的农产品销售难的困难,大大增加了家庭农场主的收益。例如苏州的莼菜销售合作社,其产品已达到有机标准,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其主要生产环节就是:以叶洪兴莼菜家庭农场为主,联合周边的60户家庭农场进行莼菜的种植,再由合作社进行莼菜的加工,直接交给超市进行销售。采用此种模式,每户莼菜种植的年产值达到了16万元,提高了农场主的收入。

(三)充分重视“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的多功能性

“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有利于开展相关的社会教育,传承传统文化,改善消费环境,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其在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时应给与多方面的支持。积极引导和支持新模式开展订单式农业、期货交易,制止由于农户的盲目无知导致的农产品的集中生产,从而提升和加强其在全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和起到的作用。

(四)健全“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户籍联合管理制度。由国税、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推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证一站式”的服务,并且要求合作社在登记时提供相应的验资报告,较大程度减少空挂、虚假现象。二是建立分类申报的管理制度。对自身已有会计核算基础和硬件设施的专业合作社,提倡完整的帐薄凭证,可自行进行选择实地申报或网上申报。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合作社,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当地正规的税务代理机构代为建立帐户、进行税务申报,建立简单的帐薄,并自行上门申报,完全解决财务管理不健全、零申报和销售收入不确认等问题。由政府发行,各个乡镇的相应部门进行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民办税便利卡,税务部门建立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基础信息和开票等情况。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合作社进行立案登记,税务机关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认真把关免税和应税认定。

某村的百姓得知秀容兵驻扎在村头谷场,就煮了一千根玉米棒子送过去,秀容月明实在拒绝不了,就收下了。天亮,百姓到谷场上一看,秀容兵早走了,只有棒穰子整整齐齐地堆在那里,棒穰上,没一丁点棒粒,都被啃得干干净净。

(五)严格对“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的日常监管

一是扎实开展基础信息审核。建立信息审查小组,对企业基础信息进行针对性的核实,重点审查核查各种信息的真伪性,防止一些企业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规范发票开具使用。国地税联合指导、督促合作社和代理机构按照相应的规定开具发票,惩戒与预防相结合,分别核算应税、免税项目,减少账面票等行为。二是严格补贴发放。财政、乡镇在发放合作社的专项补贴之前,设置相应的审核小组进行核实当期纳税申报情况,对出现情况异常,存在虚假账户的合作社不予发放补助。

(六)优化对“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的服务举措

一是出台扶持办法。制定《苏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化扶持办法》,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与支持。选择杨梅节、税收宣传月在乡镇集市开展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大力鼓励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形成“企业+农户”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二是开展专业化服务。由经贸、农林部门对合作社进行生产经营的指导、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乡镇、农林部门积极搜寻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为其争取资金和政策补助。三是畅通服务渠道。建立“首问负责制”“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在办事大厅设立咨询台提供涉农政策辅导和业务咨询,极大程度简化合作社的办事程序和审批手续。

四、总结

构建以合作社为核心的家庭农场经营的农业产业群是推动合作社转型和升级的一种相对较好的方式。在这样一个产业集群模式下,合作社的创新智力、融资模式和区域品牌的培育带动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合作社的转型升级。“家庭农场+合作社”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农户与市场的连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进而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促进了农业市场化,加快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参考文献】

[1]蒋学甫.关于密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5(2):67-71.

在原有液硫脱气工艺的基础上增设液硫鼓泡装置,从克劳斯风机(K-301)出口引出DN150 mm的空气管线,经蒸汽夹套升温至138℃后分为两路DN100 mm的管道,其中一路经流量控制调节阀FV-31201进入液硫池一区底部,另一路经流量调节阀FV-31301进入液硫池二区底部,分别通过3条底部、两侧共14组6 mm孔洞的DN80 mm鼓泡管线引入池中。如图2所示。

[2]张滢.“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制度特性、生发机制和效益分析[J].农村经济,2015(6):3-7.

[3]王勇.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关系问题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4(2):39-48+93-94.

[4]赵晓峰,刘威.“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制的理想模式及功能[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4(2):80-86.

[5]蔡颖萍,周克.浙江省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现状研究[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5,37(11):6-11.

[6]曹林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J].上海农村经济,2013(4):32-34.

2)施肥方法。主要采用环状沟施、穴施、放射状沟施,有条件的成龄园可采用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

[7]李静,张德元.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安徽、河南两省278份调查数据[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17-19.

张敏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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