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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现状及乱象分析

更新时间:2016-07-05

一、引言

2010年以来,随着货币政策逐渐收缩,监管当局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额度管理、资本金约束、存贷比管控等进一步加强,以防范不断集聚的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出于规避信贷额度管制、降低资本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目的,开始大力发展同业业务,以此扩张资产规模,提高利润增长。

2013年6月,银行间同业市场爆发钱荒,同业拆借隔夜利率攀升至13.44%,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隔夜回购利率暴涨至30%,创下历史新记录。监管当局开始认识到银行同业业务中隐藏的影子银行特征会带来风险,开始陆续出台监管措施规范同业业务的发展。2013年 3月 25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号文),要求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文),重点明确了影子银行的分类,并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责任的分工。2014年2月1日,银监会正式施行《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9号文),进一步加强了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同业融资业务的规范。2014年5月16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要求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在2017年“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又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4号文),明确了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等八类二十二项违规领域作为2018年的整治重点。

在不断深入和细化的监管背景下,银行同业业务得到了规范发展和管理升级,虽然从短期来看会造成同业业务盈利性下降,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优化同业业务的期限结构,提高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实现更加规范和稳健的发展态势。

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怿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14](P493)

二、我国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总量数据

根据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年报数据,2013~2017年间,同业资产业务规模有所波动,在2014年多项监管制度出台的背景下,规模有所缩减,2015年又有所回升,2016年MPA考核来袭,各银行开始有意识地控制同业业务的规模,于是又趋于下滑。截至2017年年末,我国上市银行的同业资产业务总规模为77351亿元,占上市银行总资产的5.56%(见图1)。而同业负债业务却保持了持续的增长,2013~2015年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并于2015年达到顶峰,2016年在MPA考核的限制下,增速和占比都有所回落。截至2017年年末,我国上市银行的同业负债业务总规模为183380亿元,占上市银行总负债的14.26%(见图2)。由此可见,同业业务在前几年的高速增长期已经过去,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业务在强势的监管势头下,已经开始进入调整回落阶段,但其业务规模及占比仍然处于历史高位。

图1 2013~2017年我国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及其占总资产比例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16家上市银行年报整理制作

图2 2013~2017年我国16家上市银行同业负债规模及其占总负债比例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16家上市银行年报整理制作

(二)结构数据

丈夫倒是显得十分从容,没有表现出任何焦虑不安,每天无微不至地照顾英,这让她感到很不自在,很不舒服,很不适应。

根据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年报数据,2013~2017年间,同业资产的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两项业务的规模逐年扩张,占比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年末,拆出资金作为规模最大的同业资产业务,占比达到43.82%,存放同业经过几年快速增长后在2017年大幅回落,占比为5.8%。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的规模从2013年的占同业资产总规模比例超过50%以上,大幅缩水至2016年的21.48%。2017年又有所回升,占比为30.37%(见图3)。而同业负债的业务结构变化不大。2013~2016年,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三项业务的规模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同业存放作为同业负债中的关键和支柱性业务,其重要性一直未曾改变,占比远远高于其他两项同业负债业务,但2017年有所回落。截至2017年年末,三项业务占同业负债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70.53%、15.52%、13.96%(见图4)。由此可见,同业资产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由于被纳入央行广义信贷范畴进行监管,所以近几年进入快速缩减阶段。

图3 2013~2017年我国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结构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16家上市银行年报整理制作

图4 2013~2017年我国16家上市银行同业负债结构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16家上市银行年报整理制作

三、我国银行同业业务目前存在的六种乱象模式

由于我国金融机构采取分业经营方式,银行无法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做业务,因此通过银证、银保、银信等同业合作方式,利用通道业务进行投资。但在通道业务中存在着普遍的风险腾挪和监管套利的纯资金通道业务,主要表现为受托方不承担风险就不做授信和风险管理的合理流程,例如存单质押同业投资代持方、委托定向投资受托方、受托票据开立方等等,实际上并不掌握基础资产的实际情况和风险。

(一)同业治理改革不到位

随着同业业务的快速增长,2013年钱荒后,监管当局不断出台各种治理办法,以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监管,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虽然银行同业业务利差被压缩,同业业务规模出现负增长,并向标准化和透明化方向发展,但商业银行仍然存在着“监管—创新—监管—创新”的重复博弈行为,利用不断创新同业业务来规避金融监管,降低了同业业务治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违规突破监管比例规定或期限控制开展同业业务

银监会在2014年颁布的127号文中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如上所述,图5的银证信合作+即期卖断远期回购业务模式中,A银行将资管计划收益权卖断给B银行,并给B银行提供了远期回购收益权承诺函,也就是“抽屉协议”。在这种模式下,A银行与B银行签订的这份抽屉协议使A银行成为真正的风险兜底者,如果融资客户到期无法还款,A银行作为实际出资行将承诺付款,从而带来利益输送和风险传染等复杂问题。

(三)违规通过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合作,隐匿资金来源和底层资产,未按照“穿透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风险管理并足额计提资本及拨备,或未将最终债务人纳入统一授信和集中度风险管控

节目形成舆论之后,如何利用它来提高收视率呢?首先,要根据受众舆论提出目标。然后,要通过节目策划来调整嘉宾。再次,要发挥舆论领袖的作用,通过一定的控制手段达到引导舆论的理想效果。

以上提到的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存在的六种乱象,会带来各种微观和宏观层面的不良影响。微观层面,同业投资多层嵌套的同业投资项目拉长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链条,无形中提高了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也会使银行利用跨行业合作的套利链条加大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风险。宏观层面,银行隐形化的监管套利行为使得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指标有效性大大降低,同时还会削弱央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效果。因此,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对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四)同业投资违规多层嵌套,存在隐匿最终投向、突破投资范围与杠杆限制、期限错配等情形

如上所述,图5的银证信合作+即期卖断远期回购业务模式就是通过多层嵌套隐匿资金最终投向,并借此突破信贷风险管理,从而使得本来无法获得融资的客户获得资金支持,扩大了货币供应量。不仅会在无形中提高实体企业的杠杆率和融资成本,还会使得金融机构的实质风险无法被正确计量和反映,从而降低实际上的资本充足率并抬高实际上的杠杆率。不仅如此,同业业务大多利用短期负债获取低成本资金,投入到买入返售、应收投资等长期资产中,通过这种期限错配的方式来赚取利差收入。但当同业市场资金紧张时,过度的期限错配将使部分中小银行很难从市场上获取短期拆借资金,这很容易导致市场出现流动性风险,引发市场恐慌情绪甚至“钱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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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银证信合作+即期卖断远期回购业务模式

(五)同业业务接受或提供了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或违规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兜底承诺等

在2014年银监会发布的127号文中,同业业务监管比例明确界定为 “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银保监会于2018年最新发布的《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出 “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该风险暴露包括同业投资中的金融债和同业存单,因此比127号文的要求更为严格。期限要求为“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对展期的定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打擦边球的机会。

(六)违规通过同业业务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未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不掌握底层基础资产信息和实际风险承担情况等

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4号文),明确提出了我国银行同业业务中存在的六种乱象模式。

现将小灶火水源地地区分为5个参数分区。1区位于评价区南侧边界,区内渗透系数k为11.85 m/d,给水度Sy为0.12;2区位于洪积扇后缘,区内渗透系数k为60 m/d,给水度Sy为0.23;3区位于洪积扇中部,区内渗透系数k为30 m/d,给水度Sy为0.21;4区位于评价区西北侧边界,区内渗透系数k为37.53 m/d,给水度Sy为0.162;5区位于洪积扇前缘,区内渗透系数k为12.43 m/d,给水度Sy为0.136。

四、我国银行同业业务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

理计划,投资对象为信托公司发放给该客户的信托贷款,然后将该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卖断给B银行。在该业务模式中,一方面,A银行通过将资管计划收益权卖断+远期回购,使得整个交易结构的出资人转换为B银行,将自己实际出资者和最终风险承担方的身份进行了隐藏;另一方面,A银行通过证券投资资管计划和信托贷款计划,将实际融资的客户隐藏在多层嵌套的同业投资项目后面,同业投资应计提的风险拨备并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穿透至底层资产,而是按一般同业投资进行计量,最终债务人也未被纳入统一授信和集中度风险进行管理。而对于B银行而言,由于A银行提供了远期回购承诺函,其转移的非标资产被计入买入返售会计科目,非标资产规模得到隐藏的同时,风险资产计提也减少了。

银监会在2014年颁布的127号文中明确规定 “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但商业银行为提高资产收益,主要通过较为难以穿透至最终债务人层面的结构化分层产品,利用同业投资业务绕开监管指标,以降低资本计提要求。以银证信合作+即期卖断远期回购业务模式为例,详见图5所示,A银行受制于资本约束或信贷政策约束,不能直接借款给自己的客户,所以用理财资金或自有资金委托证券公司设立定向的资产管

(一)切实推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

2014年发布的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明确规定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但实际上,仍有部分银行同业业务仍由分行发起,只是形式上增加一道总行审批的程序,实际风险仍由分行承担,不利于同业业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管控。因此,应切实推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由总行或专营部门统一进行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并办理,规范同业业务会计科目的使用与核算,方便监管部门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统计监管,从根本上杜绝银行在同业业务上进行资金腾挪的可能性。

(二)严格落实127号文“穿透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监管要求

应进一步严格执行对银行同业业务交易结构和业务流程的监管约束,如明确银行资管业务和同业业务的拓展如不能穿透式计提资本和拨备则禁止拓展等监管机制,或通过提高差别化风险适用费率来抬高银行经营成本,以影响其同业业务的扩张速度,促使其保持审慎合理的资产集中度和流动性水平。

(三)继续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

为反映同业业务的信用创造功能对货币政策和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央行应统一收集、汇总和统计同业业务的基本情况、交易金额以及资金最终使用人等信息,以便于对同业业务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测提供客观依据。央行也应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中进一步强化对同业业务的考核内容,从目前仅有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和广义信贷增速与目标M2增速之比两个涉及同业业务的指标进行扩充,以强化对银行的经营导向作用。为防止同业业务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风险,还应加强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如颁布对银行期限错配的限制、特定资金来源依赖性的限制等,通过改进和完善现有监管指标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参考文献:

[1]陈金星等.强监管下银行同业业务潜在风险及防范对策[J].福建金融,2017(11):49-51.

[2]胡静,张伟.同业业务的穿透式监管[J].中国金融,2017(11):60-61.

[3]姚影.新监管背景下的银行同业业务趋势及模式创新[J].中国银行业,2017(11):86-89.

[4]林书亦.金融监管趋严下银行同业业务新特点及相关建议[J].债券,2017(11):55-59.

[5]肖崎,阮健浓.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发展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 [J].国际金融研究,2014(03):65-73.

朱萃,陈烨华
《北方金融》 2018年第3期
《北方金融》2018年第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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