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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压力型体制:地方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运作逻辑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鉴于生态环境的流动性、整体性、动态性特征,现代生态环境问题已经超出传统国家疆界、行政区划、部门边界,成为典型的跨域公共议题。然而,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却面临政府层级权限分散、行政区划单位分割、部门职能边界分离等破碎化问题的严重束缚,逐渐陷入非合作博弈的集体行动困境中,根本上制约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为此,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跨域治理模式,是当前我国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亟须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2016年12月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定,正式开启了具有本土化特色的河湖跨域治理实践之路。

当前,学界普遍认为,河长制的本质是一种责任制,即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但是河长制治理实践真的是依靠“责任”驱动的吗?根据对H市的实际调查,本研究发现,河长制治理实践带有强烈的压力型体制色彩,各级河长守水尽责的动力表面上来自其所应承担的河湖管理与保护责任,而根本上源于上级政府所施加的政治压力。没有政治压力的存在,河长问责很难起到应有的激励效应。那么,这种政治压力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它与经济领域的政治压力有何区别?它对地方政府运行具有何种重要意义?为此,本研究首先对压力型体制进行类型学划分,并从中提炼出“达标压力型体制”分析概念,随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河长制治理的运作逻辑及其局限困境,最后尝试提出河长制治理创新的变革方向。

压力型体制的类型划分

中国政府组织中的一个重要过程是中央政府(决策者)制定总体计划,然后由地方政府(中间层)逐级分解、下达,直至基层政府(执行者)予以落实[1]。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却是政府过程的常见弊病,即中央、地方以及基层政府之间时常存在政策执行的“中梗阻”问题。在对新密县进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荣敬本教授所在团队提出了“压力型体制”[2]分析概念,用于解释上级政府如何保持对下级政府的激励与控制,以确保上级政策目标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正如团队 成 员 杨 雪 冬 教 授 所言:“时间过去十多年了,这个(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制) 过渡并没有结束。相反, 无论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政府管理领域中,随处都可以看到压力型体制的影子, 即便是或轻或重, 程度不同。”[3]尽管压力型体制从改革开放持续至今,并且从经济领域延伸至社会领域、生态领域,但是学界并没有对压力型体制进行深入的理论提炼。西方公共政策学者洛维认为,在现代社会科学中,分类往往是从纯粹的描述走向解释性研究的关键一步,是实现有序控制和预测的开始[4]。有鉴于此,本研究从类型学视角对压力型体制进行制度类型学的分析,根据政治压力传导过程的内在规律,压力型体制可以被划分为竞标压力型体制和达标压力型体制。

达尔文出生于医学世家,父亲把他送进了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然而达尔文却对农学院所研究的动植物产生了兴趣,开始研究自然历史。后来,父亲又把他送进剑桥大学学习神学,希望他能成为一名牧师。不过,痴迷于自然万物的达尔文并没有轻易更改自己的志向,反而兴趣变得越加浓厚,他继续钻研,最终创作了巨著《物种起源》,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

(一)竞标压力型体制

竞标压力型体制的关键特征是将考核评价与物质奖励相挂钩,高速度、超常规完成指标任务的下级政府会获得提资、提级、奖金等各种政治、经济奖励。竞标压力型体制所派发的经济增长指标任务本身也符合下级政府的利益诉求。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各级政府都有主动寻求增加本级财政收入的内在动力。只不过受竞标压力型体制影响,这种内在动力以更加激进的方式呈现出来,从而使地方经济发展从常规化演变为超常规化。

从表1分析结果可以看出,由于不同季节、不同地区的生活垃圾特性存在一定差别,导致重金属总量存在一定差异。飞灰样品中重金属的污染比较严重,并且其含量大、种类多,在所列出的6种主要重金属污染物中,Pb、Zn和Cu的含量相对较大。

总之,竞标压力型体制和达标压力型体制虽然都是科层治理之外衍生的非常规治理机制,都经历指标和任务的确定、派发、完成、评估四个阶段,都能促进常规科层组织运动化,以排除相互破坏的政策情境,更好地联合使用稀缺资源[9],推动科层组织“内”、“外”部门合作以及 “上” 、“下”层级协作[10],但是这两种体制在压力根源、传导机制、适用领域等方面存在根本不同。竞标压力型体制将同级竞争作为压力根源,下级政府行动的目标不仅为了超额完成上级派发的任务指标,更是为了赶超彼此竞争的同级政府,具有激烈的晋升竞争氛围。竞标压力型体制实现了地方党政领导的激励相容,因为它使下级党政领导完成上级发包的强考核任务时满足了自身追求政治晋升的需求。达标压力型体制将上级领导权威作为压力根源,下级党政领导主动完成上级政府发包的行政任务,其主要目的在于向上级党政领导发出政绩能力和政治忠诚的信号,避免在上级政府面前获得负面评价,进而影响到自身的政治晋升仕途,具有保留晋升资格的性质(如下表所示)。虽然两种体制都对下级政府产生较强的激励效应,展示政府过程高绩效的一面,但是两种体制并非是完美无缺的,二者均携带不容易克服的固有缺陷。竞标压力型体制容易产生恶性竞争,造成地方保护主义、项目重复建设、指标水分造假等诸多异化现象。达标压力型体制过度依赖党政领导权威的“在场”,在政治压力传导不到的地方,容易带来政策执行力弱化疲软的后果。

(二)达标压力型体制

在政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与党政领导晋升关系不重要的行政任务,它们因为没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或在政绩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较低而处在边缘化的状态,这也导致了政府职能履行的不均衡性。这些行政任务长期过问不足,久拖不治,积累成疾,在某一临界点成为引发社会公众强烈不满的焦点问题,并最终在外部的现实压力下进入党政领导的视野,如棚户区改造、环境保护等。当前诸如此类的行政任务以指标的达成与否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绩效评价的约束性条件,使原本处在边缘化位置的行政任务转变为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由此形塑了另外一种压力型体制,即本文所指的“达标压力型体制”。

达标压力型体制运行过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指标层层约束。达标压力型体制是政府部门被动回应外部社会公众压力的产物,是矫正地方政府过程“偏离”的治理技术工具。为了满足社会公众正当需求,上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根据整体发展大局统筹部署各项战略任务,并将其量化为下级政府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由于指标的超额完成并不会给下级政府带来超额奖励,因而执行者没有加码完成的强烈意愿。二是加压策略。达标压力型体制所推动的行政任务与下级政府自身的利益诉求关联性较弱,下级政府通常没有主动完成派发任务的积极性。下级政府的主观能动性主要依靠敏锐地判断上级党政领导的态度,上级党政领导重视,下级政府就会增加行动的主动性。为实现预期的任务目标,上级政府不得不在确立任务目标之后经常性地与下级政府展开互动,以展示其推动政策执行的政治决心,抑制下级政府拖延懈怠思想。三是过程导向。达标压力型体制模式主要“以过程为导向”,更加注重达成行政任务目标的过程。上级政府不仅为执行者设定了任务指标,而且也为执行者制定了明确的行动路线。在层级权威控制下,执行者必须遵循“服从指挥”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保证上级政府派发的行政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是资格锦标赛。达标压力型体制在上级党政领导与下级执行者之间建立了沟通联系的直通道,为下级执行者提供了近距离展示忠诚和能力的机会,并以此向上级党政领导证明自身有资格成为政治晋升队列中的一员。在指标约束性强度大的情况下,上级政府还有可能作出“完不成就换人”的强势决定,以取消执行者晋升资格的方式达到强激励效果[8]

区域Ⅰ为高风险区域,区域内包含交通事故,具体表现为风险发生高可能性以及事故后果高严重性。区域Ⅱ为为高度防范预警区域,区域内包含枪击事件,暴动事件以及自然灾害事件,这类旅游风险类型集中表现为低可能性和高严重性,一旦事件发生游客将受到难以估计的生命财产损失,因而应当高度防范。区域Ⅲ为低风险区域,区域内包含涉水事故以及突发疾病两项,该区域表现为风险发生低可能性以及事故后果低严重性。区域Ⅳ为风险相对可控区域,区域内包含食物中毒以及文化冲突两项,虽然这两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但危害性相对其他较小,且该类旅游事故可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手段、监督检查手段进行防范和避免,因而相对可控。

竞标压力型体制运行过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指标层层加码。由于竞标压力型体制下政治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党政领导晋升直接挂钩,各级地方党政领导为实现赶超竞争对手的目标不可避免地要向下级政府派发“高指标”,在层层传递中“加温加压”,直至最基层的乡镇一级。待任务指标传递至乡镇一级时已经变得难以执行,迫使乡镇政府采取各种策略主义行为加以应对[5]。二是减压策略。竞标压力型体制模式易出现指标设置超过地方政府现实条件和实际能力的状况[6]。为通过上级政府的考核,下级政府不得不采取各种“减压阀”以缓冲上级政府传递的压力强度。常见的“减压阀”因具体情境不同而呈现多样式图景,例如困难诉苦、文本造假、虚构数字、向社会转嫁等。减压策略的存在可以降低执行者的执行压力,减缓执行过程,最终影响政策执行质量。三是结果导向。竞标压力型体制“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结果,而非过程。上级政府将一些计划和若干经济管理权限下放至下级政府,使下级政府掌握达成任务目标的决策权。在激烈的竞争下,下级政府信奉“不出事逻辑”,取得突出工作成绩的同时容易突破法律底线,侵蚀公众合法权益,腐蚀政府部门公信力。四是晋升锦标赛。竞标压力型体制主要特征是“竞赛结果的相对位次,而不是绝对成绩,决定最终的胜负”[7]。执行者为了赢得比赛必须取得比别人更好的名次,从而形成了以“勇夺第一”为目标的晋升锦标赛。

 

达标压力型体制模式与竞标压力型体制模式的比较

  

比较维度达标压力型体制竞标压力型体制压力根源领导权威同级竞争任务目标约束目标赶超目标运行原则过程导向结果导向压力向度垂直纵向平行横向博弈策略加压阀减压阀 适用范围弱考核工作强考核工作运行状态资格锦标赛晋升锦标赛

地方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实践逻辑与局限困境

(一)地方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实践逻辑

吉登斯认为,“结构是以社会行动的生产和再生产为根基的规则和资源,也是系统再生产的媒介。结构不是外在于个体,而是内在于行动者,作为一种知识,通过行动者的具体实践体现出来”[11]。河长制治理实践是嵌入在压力型体制这一宏观制度环境中的,经历了再结构化过程,从文本规定的责任压力驱动演化为党政权威施加的政治压力驱动,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政治压力传导网格,促使各级河长在有限资源和有限时间的条件下按期实现上级政府部署的治水任务目标。

1.纵向府际间协作:资格锦标赛

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避免矫正工作的随意性,需要对矫正工作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社区矫正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敦促他们接受矫正,一旦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予以收监执行;二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防止他们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此外,社区矫正工作也应当接受来自媒体、大众舆论等其他形式的外部监督。

河长制治理依托常规科层组织体系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责任网络,多层级河长责任网络的存在使上级河长必须通过下级河长推行政令来实现自身的治水责任。如何推动各级河长履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所面临的核心问题。特别是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具有“倒金字塔型”特征,即政府组织层级越高,生态环境治理资金越雄厚,生态环境治理技术越先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感越强;政府组织层级越低,生态环境治理资金越匮乏,生态环境治理技术越落后,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感越弱。与高层级政府相比,基层政府面临的经济发展合法性承载力更大于环境保护合法性承载力。在晋升锦标赛模式下,维持地方政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职能间的平衡显然是非常棘手的难题。

河长制治理之所以能够自上而下地得到贯彻执行,主要原因在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已经上升至政治化层面。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将河长制工作确立为地方治理的中心工作。根据地方治理经验,凡是党政“一把手”挂帅的中心工作通常都会受到同级政府各部门以及下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在“下管一级”人事权力体制下,上级政府有权根据下级政府是否完成其派发的政治任务决定下级党政领导的晋升资格。在河长制治理目标成为约束性指标时,下级党政领导虽然不会直接因为改善水环境获得提拔任用,但是很可能会因为治水工作不力而减少晋升机会。河长制治理所施行的指标量化与考核排名措施将河长群体纳入了治水锦标赛体制中,但是与晋升锦标赛模式所形成的“鞭打快牛”效应不同,依靠党政领导权威驱动的河长制治理形塑了“资格锦标赛模式”,其所带来的激励效应则是“鞭打慢牛”。在河长制治理实践中,从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到定考核的整个环节都嵌入了上级党政领导的政治权威,下级政府努力完成治水任务的目的在于避免成为上级政府约谈的对象,努力在上级政府面前维持听从指挥、服从大局的正面形象,根本上则是为了保持晋升候选成员资格。

今年是化肥销售市场最困难的一年,化肥销量首次下降,化肥销售没有旺季,生意很不好做。由于化肥价格波动较大、需求量减少,农资企业今年的化肥销售量普遍下降。预计接下来的化肥市场依然以稳为主,化肥企业应把握市场行情、加快转型升级,不断适应农资和农业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

2.横向府际间合作:合力式治理

现代理性科层体制的典型特征是“理性规则”,具体表现为:专业分工、层级节制以及制度刚性[12]。当面临问题复杂、利益多元、充满不确定性因素的组织环境时,理性科层体制常常存在“反协同特性”,习惯于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画地为牢。除了部门功能边界的阻隔之外,政府组织的自利性也是阻碍横向府际合作治理的重要诱因。分权化改革诱致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泛化,形塑了“反邻避特性”,有利的事情相互争抢,如建设高铁站;无利的事情相互推诿,如转嫁污染物,“利益关系已经成为政府之间关系的首要内涵”[13]。横向府际合作治理在部门“反协同特性”和区际“反邻避特性”的双重制约中逐渐陷入“非合作博弈”中,各主体的占优选择策略使行动者难以脱离“囚徒困境”束缚。因此,横向府际合作治理必然依赖于高层级强制权威性力量的介入,以协调各行动者间的利益冲突,规制不信守合作契约的违规者。

2.市场竞争机制运用不足

(二)地方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局限困境

河长制治理过于强调府际合作治理的权威属性,将改善水环境的希望寄托于政府部门,没有重视发挥私营部门与公民社会的优势力量。权威依托的府际合作治理容易随着政治压力传导的弱化而出现执行效力递减趋势,不利于府际合作治理持久有效运行,同时该模式倾向于将权威惯性延伸至对市场和社会的管控中,把私营部门和社会公众作为管理的对象而非合作的伙伴,不利于公私合作治理的生成与良性运转。

1.府际合作缺乏法规支撑

缺乏法律保障是我国跨域公共事务治理普遍面临的共性问题,河长制治理亦不例外。从纵向府际合作治理看,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依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治传导压力,而当政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地方,河长制治理容易受到冷遇。部分基层政府为应付上级政府检查,仅仅象征性地建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责任网络以及河长制相关制度,实际上河长并没有切实履行应尽的守水责任。尽管地方政府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责任网络,但是各级河长的责任没有得到明确划分,容易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负面激励,偏离中央目标和民众的公共需要[15]。从横向府际合作治理看,一方面,由于各区际政府经济发展水平、所处上下游位置、水环境治理能力不同,河湖治理需要横向区际政府间的共同协作与相互配合。另一方面,河长制治理使部门协同从“权威缺漏”极端转变为“权威依赖”极端。当党政领导“不在场”时,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容易重新陷入“非合作博弈”困境。为此,河长制治理应从法律层面厘清上下级河长之间、河长与部门之间的责任,使河长制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

“河长制”解决了跨域河流治理中的 “权威缺失” 问题, 通过 “职位权威” 和 “组织权威” 的叠加, 极大地提高了跨域河流治理中的整合力、 执行力[14]。在各流域河长的统一指挥下, 河湖治理实践以问题为导向, 打破常规科层组织分工, 重组稀缺行政资源, 再造政府运作流程, 实现了跨层级、 跨区际、 跨部门全员性参与的合力式治理。正如H市河长办主任W所言:“有了河长这一块, 他就能调动。领导的重视就能体现出来了, 部门的统筹协调力也能下来了, 执行力就出来了。” 例如, H市L湖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 严重影响湖水生态安全。一方面, L湖是省管湖泊, 省渔政部门、 市水务部门、 区L湖管委会等不同权限单位共同管理, 存在多头负责、 各自为政的碎片化问题。另一方面, 非法采砂的巨额利益使采砂者不惜铤而走险, 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也为金钱俘获。在推行河长制的当年,H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各条线执法力量,果断地将非法采砂者和基层腐败人员绳之以法,全面禁止非法采砂任务终于得以圆满完成。

在河湖治理专项资金方面,地方政府主要通过收缴责任部门保证金方式筹集。这种筹资方式较为单一,筹资规模较小,筹资持续能力较弱,对于调动部门积极性和解决水环境问题的作用十分有限。在大型治水工程建设方面,政府部门依然是最主要的单一投资主体,有限的财政资源严重制约了水环境治理进度,同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也影响了水环境治理效果。而对于社会资本的参与,政府部门还没能主动全面放宽限制门槛,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局面没有形成,不利于加快推动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例如BOT模式、PPP模式等社会筹资渠道仅在H市部门县区流域治理上得到尝试运用,全市大部分河湖治理仍完全依赖政府部门投资。在河道管护方面,虽然在河长制治理推动下,基层政府普遍建立了长效管理维护机制,但是政府部门主要通过雇佣社会人员的方式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环境服务。这种模式使政府部门兼具供给者与生产者的双重角色。对于作为“内部人”的管护人员,政府考核结果容易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河道管护工作效率低、成本高、效果差。基层政府甚至常与河道管护人员“合谋”开展突击整治行动,以应付上级政府部门的检查。

3.政社合作不够全面充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为了适应社会需要,高等教育逐步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成就说明:一方面,国民素质得到普遍提升;另一方面,高校人才培养尚未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产业全球化背景下,自主创新与充分融合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增强全球竞争力的基础条件,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大学生是国家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将直接影响国家创新型发展。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之一,如何培养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已经成为社会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

国家层面应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探索制定跨域水环境治理法规体系,为依法开展跨域公共事务治理提供法律支撑。2017年6月27日,新修改的《水法》正式将河长制政策升级至法律权威层面,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虽然新《水法》为地方政府推行河长制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持,但是河长制治理法规仍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需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体系,为推动府际合作治理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一方面,河长制治理法规应根据权、责、能对等原则厘清各级河长在其权限范围内所能够承担的河湖管理与保护责任。本研究建议乡级河长应主要承担河湖问题巡查与上报责任,县级河长应主要承担辖区河湖问题治理责任,市级以上河长应主要承担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责任。另一方面,河长制治理法规应根据责任分担原则正确处理河长制与现有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明确河长统一指挥、部门分工负责、地方属地管理三者间的责任定位,以利于追究不同部门的责任,强化责任共担机制。

地方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创新变革方向

跨域治理是按照信任、沟通、合作、伙伴、契约的原则,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出售、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等形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16]。跨域治理既需要整体性的府际合作治理,又需要协同性的公私合作治理,它是府际合作治理与公私合作治理相互耦合的过程。在跨域治理网络结构中,作为跨域治理的核心行动者,政府部门应当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主动创造条件,让私营部门和公民社会充分参与水环境治理过程,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等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17]

[1]艾云.上下级政府间“考核检查”与“应对”过程的组织学分析——以A县“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为例[J].社会,2011(3):68-87.

(一)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保障河长依法履职

生态文明代表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理念与方式的全新变革。任何文明形态都必须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主体承担者,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把生态公民作为社会基础。生态公民不仅包括普通公众,还包括社会组织、志愿队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众多社会力量。河长制治理实践把社会参与的认识局限于政府监督力量协助者的层面,通过聘请民间河长、提供举报渠道方式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然而,生态公民不仅享有环境监督权,还享有环境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在河长制治理实践中,公民社会力量参与广度和深度仍然有限。首先,河长制治理在制定“一河一策”等各种治水方案时没有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专家权威”代替“公共意志”,不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其次,河长制治理没有积极引导社会志愿组织的广泛参与,构建规模庞大的社会志愿服务队伍,不利于培育社会公众参与的主体意识。第三,河长制治理没有全面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主要依靠内部机构进行自我评估,不利于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第四,河长制治理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较为保守,河湖治理巨额财政投资、治理效果、水质指标等关键信息仍处在“保密”状态,不利于增进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间的相互信任。

(二)强化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治水经济效率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政府部门能够从市场渠道获得的治理资源越来越丰富。政府部门应当运用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缓解财政有限压力,提升环境服务质量。一是根据污染者补偿、受益者付费原则,建立水环境保护专项基金。筹资的来源可以包括向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获益的房地产企业收费、向污水排放企业征收污水处理费、向公众征收的自来水使用费以及从下游受益地区政府获得的生态补偿费用等。二是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制度,健全市场主体的行为约束机制。通过划定水资源使用总量控制红线和水环境污染承载力红线,提高水资源使用量累进价格,建立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倒逼企业高效节约使用水资源,降低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三是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创新推广PPP模式。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共治有助于缓解财政投资压力,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水环境治理的经济效益。四是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河道管护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不再担当环境服务的生产者,而是作为环境服务的供给者、监督者和考核者,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化优势,提供长效优质的河道管护服务。

(三)引导公民社会参与,塑造全民治水格局

西方早期生态治理实践表明,主张以发挥政府至上权威的“霍布斯主义方法”难以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现实困境。当绿色环保运动席卷西方各国,公民社会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时,西方国家生态环境才逐渐发生改善。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更加重视公民社会的参与作用,从政府管控式治理模式向公民参与式治理模式转型[18]。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促进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构建水环境善治格局是河长制治理的优化方向。一要切实发挥公民的监督权。在生态环境监管更加严厉的情境下,水环境问题源头更加深藏隐蔽,“全民监督”是让违法者现形的重要途径,可以及时避免隐性环境危害态势的蔓延扩大。二要重视维护公民的话语权。象征性召开听证会、指定自己人听证、轻视公民听证意见是公民参与的常见弊病。必须建立有效的回应程序,尊重公民的意见建议,保障公民的话语权,才能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护水的积极性。三要有力激活社会组织建设性力量。培育社会民间志愿组织,提升公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加强水环境自组织治理;发挥环保公益组织的维权功能,简化环境公益诉讼程序,提高环境公益诉讼效率;建立专家咨询智库,积极开展河湖治理研究,创新河湖治理新科技方法。四要主动公开水环境治理信息。构建权威统一的水环境信息发布平台,全面公布每条河流的问题表现、治理措施、整治进度、投资情况以及责任主体等重要信息,缓解社会公众疑虑不满情绪,提升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通过观察地方政府推行河长制政策的实践过程,提炼出“达标压力型体制”分析概念,拓展了“压力型体制”的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竞标压力型体制下,“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另一方面的特征是各种增长的负面问题长期积累,程度相当惊人,比如粗放型增长问题、收入不平等问题、环境恶化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职能错位问题等等”[19]。达标压力型体制这一概念不仅诠释了河长制治理的实践逻辑,更在深层意义上有利于解释新时期地方政府是如何矫正行为偏离公共利益目标的。作为弥补竞标压力型体制缺陷的重要手段,达标压力型体制将环境保护等边缘化工作上升至影响党政领导晋升的约束性指标,迫使地方政府重视职能履行的均衡性,进而维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协调性。

然而,从国家治理角度审视河长制,与国家提倡多元主体共建共享的民主体制相反,河长制治理却延续了依托党政领导权威动员的权威体制模式。究其根源,“一个国家治理方式的选择与治理能力的高低受制于现有国家治理资源的贫弱,任何社会的调控形式的选择取决于社会资源总量所能允许的程度”[20]。在目前水环境治理资源整体匮乏的状态下,亦即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和公民社会不成熟的背景下,河长制治理是弥补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的理性选择。但是,在政治权力持续介入下,河长制治理不免存在治理绩效有限、损害制度化权威、侵犯公民正当利益等缺陷,造成治水决策成本、信息成本、协调成本、投资成本负荷超载。因此,河长制治理变革的未来方向在于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转变,坚持以公共利益为根本,以政社互动为核心,以多元共治为格局,以法规制度为保障,以经济效率为导向,以全民治水为目标,着力推进水环境治理法治化、市场化、民主化,最终实现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由ADF检验可知,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说明投资者情绪波动与股价波动存在协整关系,即在长期内具有稳定的均衡关系。

[2]荣敬本,等.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8.

[3]杨雪冬.压力型体制:一个概念的简明史[J].社会科学,2012(11):4-12.

[4]LOWI T J. Four Systems of Policy, Politics, and Choice[J].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72,32(4):298-310.

[5]欧阳静.压力型体制与乡镇的策略主义逻辑[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3): 116-122.

2) 系统采集发动机的型号数据,由于公司发动机型号数据有限,同时需要快速采集,鉴于每款发动机都有唯一的二维码与之相对应,因此选择扫描枪作为采集硬件,扫描枪体积小,可以快速采集数据。

健全机制,两法衔接创新发展。该处积极推进新体制下“四品一械”大稽查执法体系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公安局驻局警务室,与公安机关签订共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备忘录,建立五方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两法衔接”。

比较表3和表4发现,两种零件的优化结果在成本变化量上存在较大差异,且零件B大于零件A。这是因为零件B成本范围的基数比A更大,在相同的成本调控方式下,B能减少的成本量更大。零件A的成本基数本来已经很小,即使引入成本调控,改变零件加工成本,可以影响的值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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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步阶段为集成大量全文资源,提供在线资源检索与全文获取服务,内容第一,形成资源优势与品牌效应。到目前为止,这依然是各大服务商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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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缺乏教育资源吗?答案是否定的。从小到大、从里到外,早教班、辅导班、课外兴趣班,各式各样的技能教育学校,玲琅满目的证书培训机构,等等,越来越多的教育资源不断地涌入人们的学习生活。既然如此,那对于财富、对于金钱的认识和管理,为何还会停留在懵懂的阶段?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现如今青年人的财商普遍不足的窘境呢?

[15]庞明礼,薛金刚.单向主导财政事权划分的悖论与化解:一个激励相容分析框架[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7(3):25-32.

[16]陶希东.跨界治理:中国社会公共治理的战略选择[J].学术月刊,2011(8):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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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于水,李波.生态环境参与式治理[J].中州学刊,2016(4):80-89.

[19]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2007(7):36-50.

3)设备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在额定扭矩内同步旋转,无磨擦部件,无须修理,工作使用寿命长,设计寿命达30年。

[20]王沪宁.社会资源总量与社会调控:中国意义[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4):14-20.

 
李波,于水
《宁夏社会科学》 2018年第02期
《宁夏社会科学》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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