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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负资产为何没有成为中国企业的沉重负担?——基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的分析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3·15打假效果喜忧参半

自1991年起,中央电视台联合国家政府部门都会在每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共同举办并现场直播3·15晚会,至今已实现连续27年播出。每年的3·15晚会都会曝光一大批“假”企业、“假”产品,一系列弄虚作假、互相推诿、瞒天过海的不法行为,不仅引起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危机和热烈讨论,同时也使得企业的合法性受到极大的挑战。表1总结了2012年至2017年在3·15晚会上曝光的企业名单,当中的大部分企业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曝光事件主要涉及到两类问题,一类是产品问题,如质量不达标、产品作假、损害健康安全等;另一类是流程问题,如审核不严、私相授受、私自泄露信息等。

 

表1 3·15曝光企业名单(2012-2017)

  

问题分类 企业名称产品问题 互动百科、无印良品、永旺超市、深圳有棵树、耐克、饿了么、尼康、面包新语、周大生、江淮同悦、大众汽车、麦当劳、家乐福流程问题 车易拍、淘宝网、大众点评网、东风日产、上海大众、奔驰、中国移动、中国铁通、网易、招商银行、工商银行

一方面,每年3·15晚会的曝光引起一阵大规模的行业排查和整治,有些企业在曝光之后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甚至一蹶不振。比如2015年被曝光故意虚报和夸大车辆故障从中牟取暴利,一汽轿车很快出现了11%的股价大幅下跌。但另一方面,尤其是对于大企业来说,曝光造成的负面影响极为短暂,风头过后又回归过往,网络上甚至出现了针对3·15晚会曝光的危机公关声明四部曲,3·15打假似乎并未达到理想效果。

每年的3·15晚会打假可以看作是当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一个缩影,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然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周中胜等,2012)。3·15晚会对违规企业和违规行为的曝光,规模和强度不可谓不大,但是为何每年打假,每年仍有更多的不法、不负责任的企业行为?也即,企业的历史负资产为何没有发挥本应有的监督和警醒作用?其中的机制值得深思。本文试图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第二部分提出“合法性—企业承诺”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是对中国企业历史负资产没有成为沉重负担的原因分析,第四部分给出对策建议。

二、企业历史负资产的社会责任机制

(一)合法性与企业社会责任

通常情况下,企业行为是带有制度理性的。制度理性表明,当企业行为符合其所在环境公认的规范或价值观时,企业便获得了合法性。这种规范不一定来自于法律的强制性,而只是对企业行为起到一种道德上的软约束,由此产生的社会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评论加强了这种规范压力。社会公众会依据自己的价值观产生成对企业行为的一种期望,并结合企业做出的实际行为形成对企业的综合评估。因此企业想要获得合法性,就需要不断地进行一致的行为和投入,而不能仅是象征性的,即企业承担合法性压力。企业承担的合法性压力与所在地方的价值体系、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能力有关。

二是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省水资源管理机构开展了“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千乡万村世纪行,建设美丽新农村”“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等特色亮点活动。竹溪县实施生物杀虫、沼液施肥、阀门控水,改善了水生态环境,提高了大米品质,售价每斤达60多元,增加了农民收入,综合效益显著。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保护,确保一库清水北送。实施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目标。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公认说法是“能够增进社会福利而在公司利益之外,且法律没有要求的企业行为”(McWilliams and Siegel,2007)。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除了追求利润之外,企业还对其利益相关者负有责任,包括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El Akremi et al.,2015;Turker,2009)。有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有效提高公司合法性(Omer Faroq et al.,2014)。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合法性压力可能表现不那么明显。一旦企业行为不符合社会公众期望、偏离规则惯例时,合法性就受到挑战;通过对过去质疑的言论、事件或行为,最终导致对企业整体的负面评价。这时企业不得不承担经济和社会上的损失。

(二)“企业承诺—合法性压力”的社会责任分析框架

对企业来说,企业历史可能是一种企业资产,可以在统一员工价值观、打造企业品牌、帮助企业接触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等方面产生积极效应,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Udith Schrempf et al.,2016)。但是有一些历史被企业选择性遗忘,不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甚至反而带来负面评价,即企业的历史负资产,有可能是企业的违法行为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当这些行为经过媒体报道而受到社会公众的讨论时,所产生的负面评价就可能威胁到企业的合法性,这一影响可能会随着对事件的关注而威胁到企业未来的合法性。

根据前面的分析,企业历史负资产可以分为两个维度:

第一,合法性压力。企业行为是否合法与产生合法性的背景有关,如制度环境压力、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和持久性等。“合法性压力”的产生可以总结为4个因素:制度环境压力、公司自身的有效认知、后果的严重性和持续性、社会公众评论的可靠性。具体来说,由于不同的环境下企业行为的参考标准或要求规范不同,企业能否对其行为及行为后果有明确清晰的认知,对于其应当承担的合法性压力大小有重要影响,因此:(1)制度环境压力越大,所产生的对公司行为的合法性压力更大;(2)企业对自身行为的认知越有效,承担的合法性压力越大;企业的历史“负资产”主要由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评论反映出来,这些评论必然会引发对企业行为后果的讨论,因此企业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和持续性及社会公众评论的有效性,同样会影响企业承担的合法性压力;(3)企业行为后果越严重、越具有持续性,企业合法性压力越大;(4)社会公众评论越有效,企业承担的合法性压力越大。

根据第二部分的分析,中国企业的历史负资产通常属于类型Ⅰ——企业面临的合法性压力较小,公司承诺水平较低。前述分析表明,合法性压力较小的原因可能是:制度环境压力较小、企业对自身行为不能形成有效认知、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和持续性程度降低、社会公众评论并非完全有效,中国企业面临的问题是前两种。一个显然的例子是2008造成重大轰动的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其导致的信任危机延续至今,2011年中央电视台的《每周质量报告》显示7成中国民众不敢购买国产奶粉。该事件中受害的数百名“大头宝宝”和30多万“结石宝宝”们,有些已经离世,大部分生长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儿童,这些伤害有些可以恢复,有些却要伴随他们一生。当时的两大巨头伊利和蒙牛,尽管随后又不断地被爆出丑闻,但至今仍然居于国内乳制品行业的榜首地位,究其原因,本文总结如下:

第二,企业承诺。面对公众评论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应对方式,企业的应对方式会进一步影响公众对企业行为合法性的评判,从而影响企业的合法性。企业可以有多种选择:忽略、否认、抗拒或和解。若企业选择忽略、否认或抗拒的方式,则企业没有设身处地考虑其行为对利益相关者福利的影响,属于消极应对方式;和解属于积极应对方式,选择和解的企业会根据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尽管可能是部分诉求,进行更大程度的信息公开透明和诚信。消极应对方式包括操纵利益相关者、公开否认、道德审议等,积极应对方式包括主动承担、制度服从等。选择消极应对方式的企业承诺水平较低,而选择积极应对方式的企业承诺水平较高。

企业行为离不开制度环境的约束,同样当企业出现不负责任的行为时,制度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中国企业经历了计划经济和转型经济的时代,并且至今仍处于转型时期。计划经济时代,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组织,是政府为了达成某一指标和提供社会福利的媒介,这时企业通常不具有自身独立的意识和行为;到了转型经济阶段,企业能够逐渐实现自身的个性化建设,并且随着转型的深入,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建设提上日程,企业开始重新思考利润最大化和提高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这时,一系列显性制度的强约束和隐性制度的软约束凸显出来,共同决定企业行为。

根据这两个维度可以将企业历史负资产划分为四个类型,如下表2所示。

类型Ⅱ:合法性压力较低而公司承诺水平较高。此时,企业对社会公众批评的关注度极高,通常会采取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提供赔偿补贴、主动接受监督等应对方式。这种情况下,社会公众的讨论热度会逐渐变得缓和,企业仅会受到暂时的指责,而未来的合法性将会提高。

 

表2 不同类型的历史负资产分析

  

社会公众讨论热度对未来合法性的影响Ⅰ 压力低,承诺低 较高但逐渐缓和 影响较小Ⅱ 压力低,承诺高 较高但逐渐缓和 提高Ⅲ 压力高,承诺低 较高 降低Ⅳ 压力高,承诺高 较高 提高类型名称 合法性压力和公司承诺水平

建筑劳务企业在各方面都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应当给予建筑劳务企业一定的关注。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仔细考察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对这些问题加以改进。建筑劳务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工程效率以及工程质量的提高,并且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长远发展。

“我认为(我们的)评委所给出的指导都是诚实可以被信赖,能够对消费者有用的。我希望我们能够像过去两年一样保持(对酒款)稳定的评价标准。我们会让金樽奖被更多人所知,并将它推向与其他国际性的赛事同一的水准。”谈到金樽奖评选的感受,两届金樽奖评审团主席、葡萄酒大师David Allen如是说。

类型Ⅰ:合法性压力和公司承诺水平都较低。这种情况下,社会公众的关注力很容易被其他更新的事件所吸引,因此尽管当前的激烈讨论会对企业的合法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并且未来的合法性通常受此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可能会引发新的讨论,如一个新事件的曝光、一个新评论的诞生等。

类型Ⅳ:合法性压力和公司承诺水平都较高。较高的合法性压力产生的社会公众对企业责任行为的期望越大,此时在公司承诺水平也较高的情况下,社会公众的批评指责将由激烈逐渐变得缓和,并且由于企业的积极应对会给利益相关者形成负责任的良好印象,其未来合法性也将提高。

类型Ⅲ:合法性压力较高但公司承诺水平较低。这种情况对于企业是最不利的。社会公众对企业责任行为的较高期望与企业实际较低的承诺水平之间形成巨大的落差,进而产生更激烈的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讨论和指责,因此不仅不利于当前的合法性,也会降低企业未来的合法性。

三、中国企业的分析——历史负资产没有成为沉重负担的原因

(1)Monsoons have flooded India's commercial capital this week and forecasters said more heavy rain was possible in the region Thursday beforeeasingon Friday.

第一阶段始于明万历年间。随着耶稣会传教士的到来,中国的学术思想有所触动。此时,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推动了西方近代科学的兴起。来华的欧洲传教士在传播天主教教义的同时,大量传入欧洲的科学技术,其中包括近代天文学、数学、物理、医学、地理、水利等。亚里士多德、毕达哥拉斯、斯多葛、西塞罗等古希腊、罗马著名哲学家的著作也相继被传教士们译成中文。这是西学东渐的开始。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明朝以八股取士,一般士大夫,除了皇帝钦定的《性理大全》外,几乎一书不读,学界本身,本来就像贫血症的人,衰弱得可怜。直到明万历未年,利玛窦等西洋人来到中国后,学术界的风气,才有了变换。”[22]

2)每种类型在错误中的比例分布如何?笔者在教学实践以及以往的研究中发现母语负迁移的确对高职英语写作存在诸多影响,并大致总结了其对词汇、句法及语篇方面产生的影响,该文旨在进一步系统的归纳母语负迁移在英语写作中每个层面的影响大小。

第一、制度环境压力较小。有学者指出,处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市场,其不完备程度比一般的发展中经济体还要严重(王永钦,2010),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界线不清晰,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的交互重叠可能会带来体制空隙(石军伟等,2009),也为企业寻租行为提供了空间。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商品经济带来的“利益至上”和实用主义,使得显性制度和隐性制度均不完善,由此产生强约束和软约束有限。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通常只是象征性的,面对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指责仅从表面安抚甚至打压,只待事件平息,而并未从事件中进行更深一步的反省和弥补。

第二,企业对其行为不能形成有效认知。市场发展程度不足决定了企业对自身行为和发展的认识不足,在寻租性动机驱动下,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必然会表现出被动回应式而非主动嵌入的特征,即企业会将社会责任视为是一种外生性的负担而不是内生性的发展动力(高汉洋,2012),但这却是十分片面的。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从长远看是公司一种非常有效的战略投资,不仅有利于形成道德资本(Godfrey,2005),也有利于减少摩擦进而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从长期提高企业价值,很多学者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谈多娇和张兆国,2011;徐凤菊等,2015)。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研究了中国企业的历史负资产的影响机制,并且提出“合法性压力—公司承诺”的分析框架,得出历史负资产的四个类型,最后总结出中国企业的历史负资产属于类型Ⅰ:合法性压力低,企业承诺水平低;形成原因主要是制度环境压力小,以及企业不能对其行为形成有效认知。

本文的结论表明,中国企业的历史负资产没有对企业造成严重负担是制度环境和公司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制度环境压力小,使得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且大多数消费者法律和权利意识不强,因此对企业违规行为的监督作用较弱;另一方面,某一家公司的行为可能会对行业或者整个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若一家公司的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那么这种行为极为可能蔓延到整个行业或市场。因此本文认为应充分发挥企业历史负资产的监督作用,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从制度环境和企业行为两个方面提出建议:

第一,中央和地方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企业的不法和不道德行为设立严明的惩罚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并追踪调查出重要相关责任人;对于有过不法和不道德行为的企业建立类似黑名单制度,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完善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进步发展。

第二,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主动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政府部门可以从政策上进行引导;从自身的长远发展考虑,企业可以建立社会责任委员会,对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战略评估,并针对社会公众评论形成合理的应对措施。此外,政府还可鼓励社会公众对企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谈多娇,张兆国.社会责任投资与企业市场价值关联性的模型分析[J].财会月刊,2011(1):11-14.

[2]徐凤菊,张怀进,杜运潮,陶冶.社会责任投资与“三高”企业市场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J]财会月刊,2015(9):3-7.

[3]Godfrey、P. C..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philanthropy and shareholder wealth: A risk management perspective[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5(4):777-798.

[4]高汉洋.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被动回应还是主动嵌入[J].会计研究,2012(4):58-64.

[5]王永钦.市场、政府与适宜的制度:对经济转型和制度变革的理论反思[J].学习与探索,2010(5):145-147.

[6]石军伟,胡立君,付海艳.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资本与组织竞争优势:一个战略互动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09(11):87-98.

[7]周中胜,何德旭,李正.制度环境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2(10):59-68.

[8]Judith Schrempf, Guido Palazzo, Robert A. Phillips.Histor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16(4):700-719.

 
朱梦兰,刘春济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8年第04期
《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年第0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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