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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考察——以《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界*

更新时间:2009-03-28

马克思关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研究,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聚焦于马克思晚年对“亚细亚所有制形式”的分析,而相对淡化和忽略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中的“古典古代的所有制形式”和“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只有立足文本,以《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研究界点,全面考察马克思关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理论的逻辑演进,才能够科学展现其发展样态,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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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纲》之前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最初探究

对社会历史发展相关问题的研究,以及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开启了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研究的思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5-1846年期间合作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他们对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历史考察的一个重要表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把前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发展,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

第一种所有制形式也即原始的部落所有制,是与当时落后的社会生产状况和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人们维持生存,获取生活资料的方式主要依靠狩猎、捕鱼、畜牧;尽管有时也依靠耕作,但这种耕作形式是极其简单,仅仅只局限于某种原始生存发展的需要,而且也必须要以所在部落拥有大量未被利用或耕种的土地为其前提。劳动之间的分工在这一阶段尽管存在,但其形式是相当落后的,而且仅仅存在于家庭之中,是家庭中原有自然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这种极其落后和不发达的劳动分工形式,直接影响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它促使社会结构只能局限于现有家庭形式和家庭规模的扩大。但是,不可否认,在这一种所有制形式下,家庭中已经客观地隐藏着奴隶制的潜在形式。家庭中的家长或者部落的酋长,已经客观地成长为一种首领,直接管辖着所在家庭成员或者部落的奴隶。

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形式不同于第一种所有制形式那样自发形成,而是具有一定的形成基础,是由几个部落通过战争征服或者契约联合的形式而组建的一个城市。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除了公有制存在之外,以动产和不动产为基本特征的私有制形式已经开始发展起来。但是,从本质上讲,这种私有制形式的发展仍然从属于公有制形式,它只不过是公有制形式发展的一种极其反常的状态。作为第一种所有制形式重要表现的奴隶制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依然被保存着,只不过那些做工奴隶的存在权力被所谓的公民共同占有和支配。但是,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城乡之间的对立相继呈现,代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国家也已逐渐形成,促使以公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为重要特征的阶级关系不断得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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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这种社会生产方式下,公社成员与财产(土地)的关系,既不像在东方特有的形式下那样是共同财产的所有者,也不像罗马的、古希腊的形式下那样,土地为公社所占领;而是作为公社成员的单个的人,对土地拥有私有权。此外,作为与单个人财产不同的公有地,比如猎场、牧场、采樵地等等,只是作为特定形式的生产资料而存在的个人财产的补充,它们是不能加以分割的。

第三种所有制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形式。这种所有制形式是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关系紧密相连的,也即与第一种所有制形式下那种原始的、简单的土地耕作和第二种所有制形式下那种以手工业为特征的工业发展紧密相连。同时,这种所有制形式也是以共同体为基础的,只不过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乡村出现了耕种土地的私人占有和以剥削为特征的农奴劳动,并且社会的等级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划,逐渐形成了从高到低以王公、贵族、僧侣和农民为排列序列的等级结构;同时,在城市由于帮工自身劳动被少量资本所支配,也逐渐形成了以师傅、帮工、学徒,以及后来的平民短工为排列序列的、等级结构明显的行会制度。

1.它同样以共同体作为其存在的第一个前提,但是,在本质上它所确定的共同体,不同于第一种所有制形式下的共同体,第一种社会形式下的共同体是实体,个人只是这个实体下的偶然因素,而第二种形式下的共同体融入了个人的内在特性,是个体与实体在本质上的内在统一。

以上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初理解。纵观这些理解,不难发现,存在着两大明显的特点: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理解的最早的所有制形式,也即部落所有制形式,不同于后来学界所认为的原始公有制形式。因为在当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还不可能对史前社会的性质作出科学论述。他们所理解的部落所有制形式,在本质上只不过是私有制发展的最初形式。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前资本主义所有制演进过程的分析,彰显出对问题理解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因为按照他们的理解,前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形式是经历着部落所有制形式——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形式——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形式这样一个逻辑序列进行演进的。但是,他们并不否认,在所有制形式的演进过程中,会出现所有制形式的跳跃式发展,比如从部落所有制形式直接过渡到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形式的现象。

继《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在后来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与《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又对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讨。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在论述前资本主义的各个历史时代时指出:“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可以看出,在这一阶段,他们在对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探讨时凸显出两个特点:第一,在探讨时没有提到部落所有制。第二,重点从等级结构层面出发,来探讨古罗马的奴隶社会和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之间的内在差异。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重点考究了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劳动力的工作状况。在他看来,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就不是把他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奴隶主,……农奴只出卖自己的一部分劳动力。”依据马克思的论述,可以看出,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或农奴不管是人身自由,还是劳动力都归奴隶主和封建主所有,他们没有任何自由可言。但是,马克思在这一时期对劳动力问题进行探讨时,仍然没有涉及到部落所有制下的劳动力所属问题。

亚细亚所有制形式是马克思在《大纲》中首先探讨的一种社会生产方式。马克思首先考察了这种所有制形式形成的历史前提。他认为,人类社会最初的所有制形式,是以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为第一个前提的,因为这种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人类在生存过程中占有现有生活条件的第一个历史前提。但是,这种共同体并不是永恒不变的,一旦人类定居下来,它将会随着各种外界条件,比如天气状况、地理环境等等,以及这种共同体自身所具有的特殊的自然本性——部落本性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

二、《大纲》中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系统考察

马克思在撰写《大纲》的过程中逐渐发现,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包括东方的和斯拉夫的公有制、奴隶制和农奴制,这些都是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前史,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前提。只有搞清楚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演进和发展样态,才能够更好地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生成。因此,马克思在《大纲》中花费了大量的篇章,详细考察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演进。

在《大纲》的《资本章》中,马克思是以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相结合和分离的历史过程为中心线索来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进行考察的,他把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分为三种。

为保持1∶250 000 DLG数据的现势性,实现重要要素与云南省地图院2017版1∶50 000 DLG数据更新一致,满足各类地图编制、“天地图·云南”建设、专题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及社会各行业对全省性基础地理数据的应用。云南省地图院于2017年12月启动了1∶250 000DLG数据更新项目,因本次更新范围只涉及水系要素、交通要素、居民地要素、境界要素,故本文仅针对此次1∶250 000 DLG数据更新重点介绍了上述4种要素的具体更新方法。

(一)第一种社会生产方式:亚细亚所有制形式

总之,马克思在《大纲》之前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探究,呈现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所有制形式演变场景,为我们全面把握马克思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理论的全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准备。

此外,这种共同体又以土地为基础。因为土地提供了人类生存的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当作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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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在马克思所理解的原始共同体中,从事劳动的主体与被劳动改造的客观对象在本质上是天然统一的。整个劳动过程的展开,都是以劳动主体对劳动对象或者劳动客体的占有为前提的。

1.3.1 以Wbester评分标准为依据,对两组患者疗效进行判定。计算公式为:(治疗前积-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计算结果为50%以上则表示痊愈、20%~49%表示显效、1%~19%表示有效、0%为无效。

在科学确定了亚细亚所有制形式的历史前提和基础之后,马克思又详细分析了这种所有制形式的基本特征:

1.土地的占有形式,表面上表现为多样化。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作为专制的君主,其所具有的权力凌驾于一切共同体之上,是土地的唯一所有者。但专制君主本身并不直接地占有土地,直接占有土地的是单个部落或公社。共同体或公社中单个的人,是土地的间接占有者。因为单个的人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他必须要间接占有土地,唯有如此才能使劳动顺利展开,从而创造出单个部落共同体上交专制君主的贡赋。

2.单个公社能够独立存在,单个人则不能独立存在。作为独立存在的公社拥有大量土地,并把这些土地分配给从属于公社的单个家庭而不是单个人,单个人没有任何土地,如果其想从事劳动,必须要同自己所在的家庭成员一起进行劳动,而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劳动主体单独存在。

2.公社成员对土地拥有私有权的特殊性,改变了公社的本质,使其在表现形式上发生了重要变化,从一种联合体演变为一种联合,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占有也从一种统一体演变为以土地所有者为独立主体的统一。公社形式的这种本质变化,决定了其只能在两个方面发挥有效的作用:一是作为语言、血统等等的共同体,是个人所有者存在的前提。二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存在,不能够以国家代表的身份来使用,而只能够被每一个独立个体以个人所有者的身分来使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马克思所认为的亚细亚所有制形式是指:“劳动的个人把土地看作是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他是作为土地所有者而劳动、而生产的。”显然,第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存在的基本特征,从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关系层面来讲,主要体现为二者在共同体基础上的内在统一。

(二)第二种社会生产方式:古典古代的所有制形式

古典古代的所有制形式同第一种所有制形式一样,曾经在地域上,历史上等方面发生过一些重大的变化,是原始部落更为动荡的历史生活、各种遭遇以及变化的产物。这种社会生产方式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食醋作为每个家庭餐桌上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并不只是单纯的醋酸,结合特有的风味成分才更符合人们对食醋的要求。液态发酵生产食醋虽然产率高,但风味单一,固态发酵生产食醋也长期存在发酵环境控制困难、原料利用率低等问题,随着近些年固态发酵生长动力学的研究及数学模型的建立[40],食醋的固态发酵工艺及反应器的设计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现代化的食醋固态发酵设备会取代粗放的传统设备,而固态发酵的食醋也必将凭借风味优势取得更大的市场。

2.与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相比,这种社会生产方式不再以土地为基础。而是把土地所有者也即农民在劳动过程中所建立的居住地——城市,作为其存在的基础。

3.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公社财产即公有地,是同私有财产相分离的;单个人的财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不再像第一种所有制形式那样,单个人不具有单独占有财产的权力,其所具有的财产直接从属于公社财产。而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单个人拥有对私有财产的占有权,公有财产和单个人的财产是分开的。

4.在具体的生产活动过程中,单个的人把自己的私有财产看作就是土地,然后在土地上进行自给自足的生产。同时,在生产中“把自己作为公社成员再生产出来,把自己作为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并以此资格作为公社成员再生产出来。”此外,作为公社的成员再生产自己,不是通过创造财富的劳动协作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在与外界共同体联合协作,共同进行劳动的情况下实现的。

(三)第三种社会生产方式: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

关于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初就有过初步研究,但当时主要研究的是东方社会,其目的是为了说明资产阶级在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过程中,对东方社会进行大肆的殖民活动的实质。但是,他这种对东方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两种并存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分析,为其在以后重新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

17) species ['spi:ʃi:z] n. 物种 18) avatar ['ævətɑ:(r)] n.化身;头像

3.国家职能具有特殊性。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国家在公共工程和交通条件的建设上,承担了特殊的经济职能。因为在马克思看来,那些在各民族中起过重要作用的交通工具、灌溉渠道等在本质上都是从属于专制政府的事业,是他们所必须要承担的超越他们现有职能之外的、特殊的社会职能。

3.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公社和公社的财产,在存在形式上表现为独立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的关系。在公社范围内每一个单独存在的家庭,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独立的生产中心,是一个独立的经济整体。而在公社的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手工业,也不是公社的主要行业,仅仅只是妇女的家庭副业而已。

沈老七说这话时,张满春就看到那个挎军刀的日本军官进了沈小小的闺房。沈老七听到小小的一声尖叫,他一下瘫坐在地上。张满春见时机已到,就冲上楼去。他刚跑到楼梯口就让两个枪兵拦住了去路。张满春比划着手势说,皇军,有毒有毒,大大的有毒。那两个值岗的日本兵大概也是听懂了一些什么,张满春趁他们将信将疑时,已几大步跨上了楼。那两个枪兵端着枪在后面追赶,还“叭”地放了一枪。张满春感到那呼嗖的子弹好像是从自己耳边飞过去了。正当那枪兵准备开第二枪时,张满春已撞开了沈小小的房门。

总之,以上是马克思在《大纲》中对前资本主义社会三种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演变历程,以及内在特征的详细分析。马克思是循着历史上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从统一到分离的演变序列进行探讨的。第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展现的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统一,第二种和第三种社会生产方式展现的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分离。马克思这种考察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思路,是马克思继《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指导下考察社会生产方式演进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科学展现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样态,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历史形式的基本理论。

三、《大纲》之后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继续追问

在《大纲》深刻探讨前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形式的基础上,马克思在以后的研究生涯中重点考察了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

马克思在《大纲》中对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进行了简要概述。在他看来,所谓的第三种社会生产方式指的“就是劳动者只是生活资料的所有者,生活资料表现为劳动主体的自然条件,而无论是土地,还是工具,甚至劳动本身,都不归自己所有。”依此,马克思是从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分离状况出发来对第三种社会生产方式进行阐释的。这种社会生产方式具有以下独特的内在特征:

马克思在《大纲》中探讨前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时,尽管也谈到了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但他不是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进的角度来探讨的,而仅仅只是将其看作是第一种社会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到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序言》时期,马克思才开始从社会生产方式演进序列的角度出发,第一次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范畴。他指出: “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这是马克思继《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对社会经济形态演进序列的又一系统表述,进一步深化了马克思在《大纲》中对亚细亚所有制形式的理解,即把亚细亚所有制形式概述为人类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始初生产方式。同时也说明马克思开始了解到土地公有制是历史的起点,是人类最早的所有制关系。但是,到这个时候为止,马克思对亚细亚所有制形式的状况仍不甚了解。

19世纪70年代,俄国和欧美学术界针对人类史前社会和前资本主义社会其他生产方式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出版了《俄国的土地制度》《领主庄园史》《试论西班牙土地所有制的历史》等系列专著。俄国和欧美学者对史前史研究所取得的这些成果,深深地吸引了马克思,使其产生了继续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进行深入研究的浓厚兴趣。马克思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认真研读了这些著作,进一步拓展和开阔了对史前社会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视野。

1877年至1880年间,马克思进一步阅读了俄国学者关于家庭公社,以及公社所有制研究的相关专著,丰富和发展了对史前社会所有制形式研究的理论。在1880年下半年和1881年初,马克思认真研读了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并写下了长达98页的笔记,也即后来出版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这些充分说明,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研究,是深深地植根于世界文明之中,广泛地吸取其所处时代思想文化发展中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故步自封、闭门造车。

马克思通过对19世纪70年代后半期到80年代初俄国和欧美学者关于史前社会历史研究成果的深入研究,使其对史前社会,尤其是亚细亚的社会生产方式有了新的认识。这种新的认识主要体现在马克思致俄国《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和查苏里奇的复信草稿中。马克思对亚细亚所有制形式的特征进行了重新界定。他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原始公社都是按照同一形式建立起来的。相反,从整体上看,它们是一系列社会组织,这些组织的类型、生存的年代彼此都不相同,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俄国的公社就是通常称做农业公社的一种类型。”“同样在亚洲,在阿富汗人及其他人中间也有‘农村公社’。但是,这些地方的公社都是最近类型的公社,也可以说,是古代社会形态的最近形式。”显然,在这里,马克思已经意识到存在于亚细亚的各种“农村公社”,在本质上只是古代社会形态的一种最新发展。

总之,马克思在《大纲》之后,继续按照社会生产方式演进的序列,探讨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尤其是亚细亚的社会生产方式。他指出:“各种原始公社(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正像在地质的层系构造中一样,在历史的形态中,也有原生类型、次生类型、再次生类型等一系列的类型)的衰落的历史,还有待于撰述。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有一些粗糙的描绘。”在马克思看来,原始社会的整个发展阶段都应该被看作是原生类型的社会形式,只不过在这一社会形式的内部,会出现诸多种不同类型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比如亚细亚所有制形式、古典古代的所有制形式、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等等。因此,亚细亚的社会生产方式,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始初社会生产方式,而仅仅只是始初社会生产方式的一种内部表现。马克思这种对始初社会生产方式内涵的重新理解和界定,反映了他对这一问题认识的最高成就,同时也为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社会经济形式理论,提供了一把真正的钥匙。

注释:

红花的生产区域多无污染,加之在红花的生产过程中,多不使用农药,红花生产符合农业持续发展的需求。现在中国许多地区把红花油作为高级烹调油食用,把红花花瓣作为提取天然色素的原料和中药材使用,红花产业化程度不高,规模较小,产品的质量档次及加工转化增值率较低,为了改变这一状况,红花必须进行产业化经营[8]。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00-401、332页。

③④⑤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6、492、471、494页。

首先,通过收集前期地质勘查资料,可以统计出矿区内已知矿体的资源量,计算出各个已知矿体的秩次和齐波夫预测秩,然后,计算齐波夫常数,即求出矿区内潜在的最大矿体的资源量,最后,计算出矿区的总资源量(Q),即Q=F1+F2+……Fn,用资源总量减已知资源量就可以知道矿区内潜在资源量。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3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主持例行记者会》,2018年6月28日,https://www.fmprc.gov.cn/web/wjdt_674879/fyrbt_674889/t1572535.shtml。

⑧⑨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34、835、831页。

 
王建
《科学社会主义》 2018年第01期
《科学社会主义》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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