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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的新视野:社区法律诊所

更新时间:2009-03-28

社区法律诊所将高校法学优质的师生资源与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进行融合,属于一项大胆的创新之举。但在我国,目前社区法律诊所配套的制度及经验都不够成熟。因此,如何合理地设置社区法律诊所,对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 社区法律诊所的源起与勃兴

社区法律诊所是指法学教育借鉴医学院培养实习生的模式,在社区内部设立场所,由高校的法学师生为社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其理念最早来源于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赋能。法律诊所教育指的是借鉴医学院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教学模式,法学生在法律诊所里由导师进行指导去处理案件[1]。法律赋能是指运用法律来保护穷人在国家中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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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教育理念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教育的尝试与创新。在此之前,美国法学生主要采取学徒式以及学院式的教育模式。学徒制教育采取的是将法学生完全置身于律师事务所之中,只强调学生的实务能力,对于学生的准入门槛和毕业资格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学院式教育则与之相反,由学院对法学生进行全面教导,只强调学生法条记忆与理论知识的教学。虽然学院式教育也有案例的教学,但是该种教学对于学生的实务技巧无法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这两种单一的教育模式开始慢慢引起法学教育家的关注,1933年美国法官杰罗姆·弗兰克在文章《为什么不建立诊所式的法律学校》中详细介绍了法律诊所式教育[2]。至此法律诊所式教育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几乎在同一历史时期,早期法律赋权思想也开始兴起。民权主义者主张保护弱者和被忽视者的相关权利,法律的平等保护成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让穷人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获得平等保护促使法律公益性援助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法律诊所式教育很快得到人们的认可,在70年代初就普及到全美各法学院,并不断被世界各国借鉴[3]。在之后的不断发展中又逐渐出现了以社区为基础的社区法律诊所。

另外,社区法律诊所的最高决策机构可设为诊所委员会,主要由三方代表组成:高校法学院(系)主要负责人、社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辖区司法行政机关代表。由诊所委员会负责社区法律诊所重要事项的决策、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 社区法律诊所设立的优势

开设社区法律诊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当前公共法律服务的不足。第一,可以弥补律师数量不足与分布不均的缺憾。我国当前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供给量不足与分布失衡两个方面。在供给量上,律师是我国法律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但根据江苏省2015年的调查,在江苏省,每万人律师数仅为2.2人,每个乡镇的基层法律服务者平均只有2至3名。反观美国,其每一万人拥有律师数是我国的20余倍[9]。在具体分布上,以北京市为例,至2012年底,北京市拥有的律师总量为22789人,其中朝阳区竟占了总人数的44.35%,达10106人,而在平谷、怀柔、密云、门头沟和房山等6个郊区县,律师人数却只有225人,最少的延庆人数只有10人[10]。从以上数据可知,目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面临着巨大障碍。而社区法律诊所依托丰富的法学师生资源以及分布广泛的社区组织,可以有效地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在数量和分布上存在的问题。第二,可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目前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也差强人意。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在其省内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来看,老百姓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只是单纯地局限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并且认为法治宣传只是“摆摊宣传”,人民调解则是干部维护治安、进行赔偿协调,而对于“免费的公共服务”,回答几乎都是否定的[11]。这从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着质量缺陷,服务单一且不尽如人意。而社区法律诊所中的在校法学生因受过专业的理论学习,且有专业老师负责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供综合性且有较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

()可以突破法学教育瓶颈

社区法律诊所服务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室内服务。平时大多数时间由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值班,另安排法学生在无课期间到社区进行法律服务。法学生在实习期间可依据需求开展相关法律服务,例如提供文书代写、法律咨询、纠纷协调等服务。二是广场服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召集全体成员在村、社区的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由诊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是网络平台服务。社区诊所可设立专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利用这些平台为村、社区的居民进行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可以与现实公共法律服务形成互补,对于一些偏远乡镇,高校师生下乡不便,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服务,待到长假期间再着重安排师生“下乡送法”。四是综合会诊。对村、社区的居民提出的复杂疑难问题,由法学院师生会同聘请的法律专业人员讨论研究。对乡镇、社区治理中涉及的重大法律事项,由社区法律诊所的负责人召集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探讨。

()可以弥补公共法律服务的不足

在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均遭遇瓶颈。社区法律诊所可“打通任督二脉”,使高校法学教育积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这样既有助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又有助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三 社区法律诊所设立的路径

()平台建设

目前,全球护士资源减少,护士工作压力大、工作满意度低,已引起管理者的关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1]明确提出 ,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我国护理学者在护士职称体系的基础上对护士层级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但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我院按年资将护士分为五个等级,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工作未满五年的护士定义为N0级,即低年资护士。本调查要了解低年资手术室护士的情绪状态,并从护理专业及工作方面的问题、工作环境及其资源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影响情绪的因素,为情绪管理提供依据。

根据国外的经验,法律诊所的平台建设主要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内置式诊所”,由学生在学校内部开设的诊所内进行学习;第二种为“外置式诊所”,指的是学生被安排在学校之外的机构进行服务;第三种是“模拟诊所”,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下训练实务技能[12]。我国传统的诊所教育模式大多数采取“模拟诊所”的模式,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模拟办案等让学生来熟悉案件,显然这种传统的模拟教学方式并不能很好地让学生掌握实务技能。近些年,有的学校开始进行第一种模式的探索,例如清华大学就是采用“内置式”模式,并自行负担相关平台建设及运营费用。但该模式对于案源及经费要求较高,并不是所有高校都能够负担相关费用[13]。所以,笔者认为目前比较适合的平台建设模式为第二种,即“外置式诊所”,尤其以社区诊所模式最为合适。具体而言,高校可以在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原有的办公场所内增设诊所来服务当地群众。这样,第一,可以节约成本,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通常来说,在我国各地城乡社区都有设施较为完备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且这些单位一般资源都有空余,例如场地、人员等。社区法律诊所借用其场地,平时由其工作人员负责简单的业务运作,这样可以减少高校支出和提高社区闲置资源利用率[14]。第二,可以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社区作为城乡的“细胞”,它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将法律诊所开设在社区,实现了法律诊所与社区居民的零距离接触,可以保证服务的高效、及时[1];同时,社区作为人们生活的场所,也是各种法律纠纷集中的地方,可以为高校师生提供大量的学习案源。第三,可以提高服务覆盖范围。高校法学生以社区法律诊所为平台,通过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可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的范围,使得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参与人员

社区法律诊所的参与人员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社区的工作人员,第二类是高校师生,第三类主要是司法行政机关。这三类人员在社区法律诊所内分工合作,共同推动社区法律诊所的运作。第一,社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一些诊所的日常运转活动。社区工作人员来源于社区,一般对于社区内部的情况比较熟悉,可以轻松地开展一些简单的工作,例如:诊所日常的值班、日常设备的维护等。这些工作对法律知识要求不高,工作量不大,社区工作人员一般都能胜任。第二,高校师生主要负责社区法律专业服务问题。由法学生负责社区内部专业法律服务,而老师则提供相关指导。为了防止出现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学校和社区可以共同出资适当聘请一些社会法律专业人员进行学生指导,例如专业的律师、离退休的司法工作者等。第三,其他法律专业人员主要负责法律服务的监督与把关。开展社区法律诊所的活动,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参照法律援助的运作模式,社区法律诊所的监督可以由各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例如,可以让司法所来监督社区法律诊所的业务开展情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法律诊所式教育传入中国,至今已有20多年的发展时间。但社区法律诊所出现却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且尚未普及。武汉大学是最早开始尝试社区法律诊所式教学的高校。2007年左右,武汉大学在原“非诉讼法律诊所”基础上,开设了“社区法律赋能诊所”(亦即社区法律诊所)。武汉大学通过该诊所让学生进入各社区,针对弱势群体,运用参与式方法,开展相关服务活动。在武汉大学的影响下,社区法律诊所开始在国内高校兴起[4]

()服务方式

中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存在着许多弊端,例如缺乏实践性及培养目标、评价标准单一等。因此,在我国开设社区法律诊所,也将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传统法学教育面临的瓶颈。具体而言,社区法律诊所的设立对法学教育有以下价值:第一,有利于提升教学的实践性。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以传授理论知识和法律条文为主。高校根据司法部的要求设立了14门法学核心课程,即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等理论课,而其他课程主要由各高校自由决定与设置。在目前看来,大多数高校除了在师资、教学资源有所差异之外,法学的教育主要还是着眼于14门核心课的理论教学[5]。正如清华大学何美欢教授所言,“中国法学教育在传授知识的层面上基础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在技能训练方面则‘全方面缺席’。”[6]社区法律诊所的设立可以让学生从课堂走入社会,使学生的知识不再只停留在书本上,而是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法律流程,从而真正锻炼自己的实务能力。第二,使学生评价标准多元化。以往社会对于法学生的评价主要是基于司法考试成绩,但是司法考试考察的是记忆能力,忽略了实务能力,通过其考核的人专于理论,却弱于分析与操作[7]。而开设社区法律诊所后可以使得对法学生的评价更加多元化。通过设置相关课程,让学生参与到社区法律诊所工作当中,然后由行政机关或者是学校对于法学生的参与情况进行鉴定与评价。这样让法学生的实务水平也得以反馈,使得评价标准更加客观公正。第三,有利于明确教育目标。国内法学教育长期以来缺乏具体的培养目标。相比之下,西方法学教育对于学生培养大多有着具体的目标,例如,美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在于着重培养律师,而德国则以培养法官为目标。两者尽管在教育目标上有所差别,但本质上都是使学生具备所需的法律实务能力[8]。而通过设立社区法律诊所,可以明确我国法学教育培养的是具体的“律师型实务人才”。有了这个具体的培养目标之后,高校可以以此为中心开设更多课程,使得理论教育与实务教育并行,培养更多服务社会的法律人才。

()服务范围

社区法律诊所的服务范围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一是个案的法律援助。个案法律援助的援助方式并不是只有诉讼一种手段,应该强调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比如采用谈判、调解等替代冲突性手段来解决法律问题。另外涉及到诉讼等难度较大的法律个案,应该由富有经验的老师或者聘请的专职律师为主导,引导学生进行操作,以便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二是社区法律咨询。社区群众出现纠纷一般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条文不太清楚,或者对法律条文产生误解,所以法律咨询也是社区诊所工作重点之一。法学生应该通过具体案例向当事人阐明法律关系以及所造成的相关后果,让社区群众知法并且守法,构建起法制、和谐的社区。三是社区法律教育。社区法律诊所不仅仅是培养法学本科生实务能力的地方,也是教育社区群众的平台。法学生自己在诊所得到成长,也应该将法律知识传播给社区大众。可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制竞赛、法律宣传会等活动来普法。四是社区法律调研。社区法律诊所作为法学高校师生学习的场所,应该被充分利用。高校师生可以以社区为样本,进行科研活动,通过问卷、走访等方式来收集数据与进行调查[4]

水质管理:田间水层始终不能低于沟面。高温季节,适当灌水调水温,避免烫死泥鳅。若水质较差,选用水质改良剂和微生物制剂调水、改水。

四 结语

社区法律诊所将高校的优质资源与社区的法律需求结合,高校为社区提供了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而社区为高校法学生实践性教学提供了平台,社区法律诊所式教育实质上是一种双赢。但目前,社区法律诊所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还需要不断地发展与完善。随着我们对这一教育模式的探索与研究,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关注到这个领域,使得社区法律诊所可以真正发挥其作用与实效。

目前高职学习外贸函电的相关专业学生英语水平都较弱,导致教学过程中进不得不花很多的时间及精力去完成基本英语语言的写作指导,减少了对外贸函电思想内容和组织结构的关注。这给外贸函电教学实施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导致训练时间不够,学生写作效果不够理想。同时,部分高职院校40~50人左右的班级规模,也造成课堂管理难度增加,教师无法在写作训练中兼顾所有学生,导致部分学生写作积极性不高,同时也影响到整体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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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圣利,翁川龙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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