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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理中的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新经济发展分析

更新时间:2016-07-05

一、 地方文化治理与新经济概念

地方治理包括国家法规治理和民间法则治理(非正式制度)。地方文化治理,即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村寨、一个家族,充分利用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推动和维护一个家族、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走出困境。“所谓新经济,就是要让中国经济发展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而转向人力资源,因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还受到环境制约;而人力资源是无限的。”*2016年5月25日,李克强在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上的讲话。 新经济概念的“新”是指不同时期、不同时代创造的一个新的经济模式,且具有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效力。李克强总理在“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上阐述,在今天的中国,完全可以把握住历史发展的机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劳动生产力,我们有能力保持中国经济持续中高速增长,通过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李克强总理明确强调人文学科在今日中国地方治理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尤其指出在原自然资源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重视与转换概念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在中国,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多在少数民族地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保护得当,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森林等自然资源在“大跃进”“大炼钢铁”等运动中得到较好保护。如湘黔桂交界的侗族聚居的地区22个县,在20世纪80年代森林覆盖率达到76%以上,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森林覆盖率均高于其他地区,本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基本保持原生态状态。然而近30年间,少数民族地区资源消耗、消失度超过前50年。湘鄂渝黔的土家族、苗族,闽浙赣一带的畲族,青海高原的土族,云贵地区的水族、布依族、仡佬族,湘黔桂一带的侗族北部方言区等,不仅自然资源消耗巨大,而且民俗文化资源破坏严重。即使是被联合国世界乡土文化基金会确定的“全球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十大旅游胜地”之一、被世界保护乡土文化基金会列为“全球十个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圈”之一的贵州黔东南,自然资源存储量比之前30年,也少了两位数百分点以上。在台湾地区,情况大体相似,高山族聚居的地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大量流失,尤其是各族群历史文化资源,如服饰、节庆、语言、饮食、民居建筑、生活习惯等基本同城化。

经过40年加工制造业和旅游业的兴起,与我国其他许多少数民族一样,台湾地区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语言消失得非常快。传统的生产生活用具基本机械化、现代化,传统工具或进博物馆,或被私人收藏。调查所到之处,即使是在原始民俗文化资源保持得相对较好的台东卑南人部落,其最神圣的“祖灵屋”和青少年培养能力的会所,也是近几年来为恢复传统民族文化和开发新经济而重建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台湾地区全面开发岛内全域旅游和发展自由行观光产业后,逐渐认识到管理与治理的重要性,因此陆续出台有关规定,逐步系统地将各地闽(漳泉)人,尤其是少数民族聚落的传统节庆日、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等纳入地方文化治理的首要工作,并编入当年地方文化宣传册中,游客可从机场、轮渡免费取得宣传册,查到当地节俗的日期,并有选择性地去观摩。目前,此项措施已进入常态化。

二、 地方治理中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措施

新经济的支撑是产业化发展,产业化是开发利用和活化传承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路径,产权界定及权益保障则是产业化的前提。近年来台湾地区在企业、文化消费者和传承人等的合力推动下,历史民俗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开发,但经济逐利、权益意识错位等问题仍然明显,成为影响台湾地区人文历史与民俗产业开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亟待采取完善相关规定、强化管理、提高产业门槛、设置扶持基金,以及民间协调与引导机制等措施来予以补救和应对。

()高山族新经济发展与文化产业治理措施

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查禁民间不良习俗》法令,“台湾省”政府相应出台《查禁神权迷信》法规,包括乩童一并取缔。1958年,台湾地区相关机构批示,要求所有民间宫庙选择性加入台湾地区“中国佛教会”或“中国道教会”,以便加强控制与管理。1987年,随着国际文化多元化局势的巨变,台湾地区全面解禁历史民俗。

山林绿树旁,几十亩田地以篱笆隔成棋盘状方格。每一格便是一垄精耕细作的熟地,依四季不同,大小不等的长方形、正方形田埂里长着应季时令蔬菜。但凡爬藤的、挂果的、梗叶的、块茎的,青红白黄各色蔬果,绿油油长势喜人。田畴外斜坡上,依次排列着锹、锄、镰、耙、犁、瓢等十八般农具。田间纵横之小径,统统通向围在菜地中央的一口池塘。塘边一头等待套犁耕田的水牛漫不经心地啃着青草,塘中一群麻鸭正在悠闲戏水。四五块木跳板搭在塘沿四周,随时供耕者担水浇灌或洗濯。颤悠悠的跳板一端,备有木桶、扁担和竹篮、篾箕……

2008年,为了推展民族地区产业化进程,增进高山族*台湾地区高山族包括台湾认定的16个少数民族部落。产业经营管理效能,提升产业层次及竞争力,台湾地区制定相关规定,对高山族农、林、渔、牧、猎、观光及其他产业活动,进行登记与鼓励。如高山族文化产业活动,包含传统手工艺、竹(藤、编)器、刺绣、编织、服饰、陶艺、木雕、皮雕、石雕、雅石、琉璃珠、玩偶、奇木等产品的补助对象、各级农(渔)会及经依规设立登记的高山族民间团体、学术或研究机关(构)等进行补助细则公示与规范等。例如,在台湾,高山族农、林、渔、牧、猎、观光及其他产业活动补助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20万元整;高山族文化产业活动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10万元整;委托或举办高山族产业相关研讨(习)会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10万元整;其他与高山族产业相关活动依其性质酌予补助,但补助额度不得超过前三项补助最高额度;各补助项目如有计划,内容须对高山族整体产业经济、产业政策推动有重大助益。管理部门如申请机关(构)须编列自筹款,补助经费不得超过申请计划总经费的50%为原则;同一申请机关(构)每一年度以补助一次为原则;申请案应切实依照计划执行,结算之总经费若低于提出申请之总经费,本会将依比例核减补助款。规范管理时限,如申请机关(构)须于活动开始一个月前就备齐相关文件,提出申请及准备哪些内容的材料等,一一逐条阐述。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早,1982年颁布《商标法》,1984年颁布《专利法》,1990年颁布《著作权法》,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开始系统地建设起来。但法律的落脚点在于个人创作、发明和产品投入的署名、商标、专利上,对民间群体性传承的民俗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尚未有细则参考。“非遗法”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的归类与定性,相关文件和司法解释也随之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起到了保护知识产权和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基本利益的作用。但是,传统文化资源(即文化产权)纳入资本进行产权保护尚缺保护细则。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中,且多为群体性属性。实现由群体性文化资源到文化产权再到资本产权的转变,是现实而必需的。但至今大部分地区主管部门及开发商没有认识到公共属性的文化资源与文化产权的关系,没有重视广泛存在于少数民族民间的历史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开发的最大资本这一根本问题。

近十余年,台湾地区比较重视知识产权的归属界定和强化文化资源产权交易意识。2008年4月,台湾地区颁布推行高山族产业活动补助的相关规定,台湾地区实行土地私有化,因此开发商必须将私有财产交换后才可开发。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环境下,近年来采取了一些有益的补救措施。

()保护高山族文化资源的地方治理措施

1.台湾地区相关机构于1999年颁布培育高山族专门人才奖励要点的相关措施,对著作、发明、少数民族专题研究、学位、升学、体育获奖等方面进行物质奖励。

为从学校的各类数据中获得与创新培养有相关关系的信息,首先需要从学校各类信息系统中,获取原始、真实的“海量数据”,并对各类不同数据结构的数据进行修正、整理和转化,建立大学生在校学习、图书阅览等生活情况和毕业工作情况数据库。

2.为保护和传承少数族群语言,自2007年起,台湾地区要求升学的考生要应试本族群的文化知识和母语。考取全程证的考生,可加分,不封顶。至2012年8月止,已举办5年培训考证,共7次考试,总计79 340人次报名,合格人数为49 217人次。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学生,加分比例为35%,未取得文化及语言能力证明的考生,加分比例为10%。

3.在民间手工技艺的管理措施方面,台湾地区将抢救高山族文化遗产和闽南建筑的经费大部分直接用于具体项目上。为保护和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台湾地区鼓励有技术的手工艺人办工作坊,鼓励第二次创业的高山族人去学民间手工技艺。凡学习者,不论年龄,一般三个月的学习期内,每人每月有17 000左右新台币生活补贴;授课师傅有授课经费补助,耗材由县、市政府支出,制作出的作品售卖所得资金由师傅回收归己。此项举措极大促进了台湾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与传承。

()地方治理传统古村落的有效措施

台湾地区少数民族部落是台湾岛最早的迁徙族群,有上千年历史。闽人居住形成的村落一般具有数百年的历史。少数闽人因海上丝绸之路的原因,居住在台湾岛也有上千年历史。台湾地区各县、市将抢救高山族文化遗产和闽南建筑的经费大部分直接用于具体项目资助上,以补助为辅,激励原住户自觉投资保护具有闽南文化特征的传统民居建筑。政府补助部分占总编修资金的1/3或更多一点,并组织专业基建队采用招标方式进行修缮。在原住户和地方管理部门验收后均达到满意程度,县、市的补助直接划到基建队的账上。如金门、澎湖列岛和台湾本岛高山族社区,大凡维修传统闽南建筑和本族群特征的住房,政府给予约1/3的资金。金门一户传统建筑住户修建费325万新台币,向政府申请了125万新台币的补助。由政府招标,补助款直接划给基建队。

()民俗寺庙企业化管理模式

在台湾地区,各地大小寺庙与私寺,大多使用企业集团化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益。如新竹县竹北市义民庙,是目前企业管理效益最好的文化产业之一;义民庙下属15个分庙宇和企业,一年的收益可高达数亿新台币。他们办有两所中学,出资为每年一次的义民节香民提供节日期间的食物。竹北市高山族的七姓庙也如此。

因此教师要让学生养成练笔的习惯。语文课程标准对高年级学生的识字写字要求还强调字体、速度,要求学生“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因此,教师可以将学生的课堂识字与书法学习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临摹字帖。

据台湾地区学者谢赐龙研究,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褒忠亭(义民庙)落成,枋寮人王尚武率先捐银襄助建庙后,不断有个人的资金献纳。为管理庙产,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至道光十五年(1835年)间开始首事制度[1](242)。清代开始,义民庙就开始积累资产。执行 “经理人制度变革”[2](242~250),“褒忠义民亭首事”及“经理人”在褒忠亭的职事中扮演中介和经营者角色,一方面管理庙产,另一方面又透过各经理人在地区的社会关系网络,替褒忠亭买进经理人所在地方田业,当中亦包括加入投资“金广福”在新竹东南山区开发的股份。“经理人”办法在褒忠亭的管理与发展上,显现了卓越的远见与前瞻性。1980年,义民庙筹办组织“褒忠义民庙公益事业促进协会”; 1982年10月经核准,登记为“财团法人台湾省新竹县褒忠亭”[3](27~43);1984年修订规章为《褒忠亭管理委员会章程》[4](118~120);至1988年改制管理委员会为董事会;1996年6月成立褒忠义民庙联谊协会,促进宫庙交流联谊,目前有40间会员庙参与,并定每年农历七月二十日的前一周星期六为分香庙回娘家日。

台湾地区新竹义民庙现阶段的要务是信仰与产业结合,照顾各分香庙附近的弱势农业,透过“依行情价协助收购”,照顾弱势的农民,让台湾地区40个分香庙附近的农民,有着“娘家祖庙”作后盾的安全感。新竹义民庙扮演着娘家的角色,各分香庙若有低价滞销或拒绝收购的农作物产品时,只要和新竹义民庙联络,祖庙一定依行情价协助收购,一方面作为新竹义民庙的馈赠礼品,另一方面作为台湾地区客家人群的靠山,不让中间商盘剥,发挥义民精神,将客家人紧密团结在一起*2012年10月10日,课题组在台湾地区新竹县义民庙访谈笔记。

随着地方文化治理的不断细化、不断深入,少数民族古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视为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热点资源。然而,在一片繁荣景象的背后,古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结果与初衷出现较大差距,众多古村落村民的就业状况、收入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相反,他们以往静谧的生活方式却一去不返,涉及的还有作为旅游资源所有权代表的乡镇管理机构以及企业层面。其中主管部门行使的是“权力”而非“权利”。最常见的是作为个体产权拥有者的缺席或者权利不被重视甚至被剥夺,这些现象都是违反资源产权相关规定和人类进化自然规律的行为。

类似新竹义民庙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在台湾地区十分普遍。台湾地区客家人在新经济开发中,将传统信仰民俗物理空间与文化空间的载体物——庙宇文化进行产业化管理,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外在因素数是影响职前教师数学认知的外部环境因素,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其专业学习中的课堂教学环境.众所周知,中国数学教育注重学生“双基”的发展.然而,在数学教师的职前教育中,由于人才培养大多偏重“学术性”,教师普遍关注数学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和结构性,忽视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由此导致知识本位的数学课堂教学产生.在这样的教学环境影响下,不少职前教师在设计数据分析的教学方案时,过于注重对问题的讲解和解题训练.知识因此被僵化,失去活性.

三、 少数族群文化治理与新经济开发的经验与启示

文化治理的理论阐释是对地方文化有序的归类管理,这也是一种尊重和认可。尤其对民族地区而言,地方治理得好坏与否,均涉及一方社会稳定和有序发展的成败。

“文革”期间,台湾地区曾以破除迷信为名,破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秩序,在文化治理中,更多依靠高压刚性的规定进行维稳,实现地方的有序运行。结果,这种强制执行的文化秩序,很难获得包括高山族在内的广大民众内心的认同,同时也导致治理成本不断加大,维稳经费增加。20世纪70年代后,台湾地区认识到民心不可违,放宽政策和地方治理规则,民间信仰热度超过20世纪50年代,民心归属找到依托之地,并形成雨后春笋状态。20世纪80年代始,从贫困中逐步走向小康生活的我国民众,逐渐开始了寻根,传统民俗文化逐步升温,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规的保护后,国家文化治理与国际同步,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如日中天。历史经验证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占据着社会基层民众思想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唯有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关系,以人为本,才能达到优质的文化治理,巩固执政基础。

台湾地区高山族文化治理与新经济开发的经验启示人们,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并不矛盾,在实现少数族群现代化,尤其在逆城市化的新经济开发模式组成过程中,在钢筋水泥构成的现代城市森林中被环境污染与食品污染生活所压抑时,返璞归真的民众心里更是趋之若渴,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当务之急。于是,化解传统文化保护与文化产业开发出现的矛盾问题与厘清传统民俗与文化元素归原的文化关系提到学科前沿的研究高度。当下,学界和各地相关部门需要重视与解决如下主要问题。

第一,厘清知识产权与文化产权的学术理念。民族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规划前,必须化解由文化产权引起的矛盾危机。文化产权是指群体属性民俗类的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与我国知识产权个体性的属性不同,其古村落文化资源、庙宇信仰民俗资源、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人的本原文化产权归属、节庆仪式与活动等属于众多文化遗产属性的产权,被称为文化产权。文化产权的理论依据源于“文化资本论”的启发。“文化资本论”源于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文化生产场:论艺术与文学》一书中提出的文化资本理念。布迪厄借用马克思的“资本论”,将资本论领域扩大化,运用在文化、教育等方面,他认为文化资本有三种形式:一是具体形态,二是客观形态,三是体制形态[5](267)。三种形态的不同范畴,蕴含着不同资本形态之间转换的可能性,文化资本的再生产是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实现自身价值保护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机制方式[6](4)

易非突然觉得一阵难过,为自己的弟弟要娶这么一个女孩而感到难过,庸俗、浅薄、贪婪、自私自利……从本质上来说,李倩倩是配不上向南的,可是,她现在怀孕了,易非突然感到非常内疚,自己为什么没想到这一层呢?当妈在实施这个陷阱般的计划时,自己怎么没想到过要阻止她呢?马上觉得自己是眼睁睁看着妈挖了个大坑,把向南的后半辈子埋了。

2008年以后,台湾地区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开发走向“法治化”轨道。在台湾地区,最先解禁的是民间信仰与祭祀活动。20世纪70年代后,台湾地区开始加工制造业现代化进程,手上有了钱的民众,纷纷回乡修建、扩建祖庙、公庙和私人庙宇。台湾庙宇大量扩建则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至今,依法扩建。

首先,在句法功能方面:东北方言动词的重叠式,主要充当谓语和状语,少数可以充当补语。当重叠式否定时,要在前面加上“别”来起否定作用,而不用“不”。这一点和普通话是一样的。同时也有作补语的情况,在这里简单举个例子:

在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99年前举办第一届芦笙节,标志着黔东南传统民俗文化发掘正式对外全面开发,来自国内外的观摩嘉宾多达十余万人,场面盛大。2007年至2012年全州旅游客流量从637万人次增加到2 37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从48亿元增加到187亿元[7]。2017年,全州接待游客总人数约8 850万人次,同比增长3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37亿元,同比增长51%。18年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推进民族文化产业开发,持之以恒,不断摸索经验和总结教训,由州办、市办到县办、乡办、村办,从官方指定节日时间到回归民间自发时间,一直在经验与教训中摸索改进。2017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68.87亿元,比上年增长16.6%。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收入为36.33亿元,比上年增长18%,零售行业收入117.33亿元,比上年增长15.5%;住宿和餐饮业为15.2亿元,比上年增长22.3%。从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35.19亿元,比上年增长16.9%;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5.2%。这一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有23个景区启动4A级景区创建工作,其中凯里下司古镇旅游景区、雷山郎德苗寨景区、从江岜沙原生态苗族文化旅游区、剑河温泉景区获批4A级景区。目前,全州4A级景区达到10个,覆盖7个县市[8]。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高标准编制了《黔东南州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黔东南州“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全州精品旅游线路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以州级规划为总纲、县市规划为框架、景区规划为基础的全州“一张图、一盘棋”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体系。可见,在今后很长时期内,民族地区新经济发展着力点仍需依靠民族传统文化资源。

台东县延平乡开发“布农部落”以来,桃源村也成了旅游的一个拓展景区,来自大陆和国外的游客,除了团队旅游之外,大多数是散客、自由行和本岛自驾游观光。这些散客观赏“布农部落”后,大多会去延平乡“布农部落”旁边最近的桃源村看布农人真实的生活。

台东县延平乡布农人开发的“布农部落”旅游景区,是当地布农人组织开发、台东县政府支持的文化产业项目,门票240元新台币,部落里设置了几个景区,包括民族图腾,民族雕刻群展,布农人特产商品区,纺织、织布真人秀等。布农人通过内部协商成立“布农部落旅游景区”,本土文化资源转换为文化产权,再计算为村民股份,得到周边布农族人的认可和维护,民族文化资源资本产权明晰,问题矛盾少。

近几年,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开发遍地开花,传统文化资源不可避免地正在被文化产业大开发浪潮冲击和撕裂。出现许多资源资本产权亟须解决的问题,如民族地区农业非遗文化产权问题、资源资本主体认定问题、社会转型时期土地流转与土地扭转问题、传统民俗生养教化问题等,揭开人们理念上的薄弱环节,迫使人们从意识形态领域中去“切问而近思”*引自《论语·子张第十九》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论语注释: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台东县延平乡桃源村375户人家1 700余人,95%是布农人,其余是阿美人和排湾人。开发旅游以来的这几年时间里,村里应运而生的是开了十余家民宿、五六家超市和两三家饮食店,村里没有特别的风景点可供观光,游客看到的是日本统治时期将最后强迫迁下山的布农人安置在这里规划的村落结构和日本退出台湾地区后迁来的天主教堂。布农人日常生活状况成了游客观光的风景点,布农人见怪不怪,自己做自己的事,游人看游人的。遇到民族节庆日,桃园村便人满为患。民宿价比城里宾馆价还要高1~2倍,一间6~8平方米的简陋小屋,至少要收2 000新台币以上。背包族定连通铺,一张通铺床400新台币以上。为了赚钱,许多村民开拓生财之道,有的开出租车,专门接送县城到桃源村的游客,单程一趟500新台币以上;有的学习传统纺织,在村里和集贸市场上现场真人纺织,卖布农人服饰,一套成人服饰在1万新台币以上,一套儿童服饰也在3 000多新台币以上。更多的布农人开展集贸市场的饮食业,一家一个炉灶。台东县政府将布农人旅游产品和服务区规范在村小学校下一块空旷的操场上,统一开业,村民收入有门道,旅游秩序井然有序*课题组于2015年赴台湾地区台东县延平乡考察布家人历史民俗采访笔记。

第三, 正确对待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开发。台湾地区高山族在文化资源产业开发中,地方政府行为由主导走向引导。开发的前几年,主要表现在政府大包大览办节会。每年10月左右,台北县新北市相关部门为拉动少数族群旅游文化产业,争取游客,组织阿美人举办收获祭表演,然而,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本岛阿美人也少有参加。在租来的草坪上,新北市三芝区公所作为主办单位,负责整个活动的资金和会务接待,整个丰年祭活动没有多少外来观众,本族人参与者不多,参加表演的除了十余位中老年妇女,还有几位青年男女和衣着民族表演服饰的小姑娘。庆典冷清。新北市乌来乡泰雅人社区原定举办丰年祭,因资金不到位,一直拖延到11月才举办。调研时问及泰雅居民,他们对新北市主持的丰年祭并不很热衷,有受访者回答:“政府不出钱,谁来办呢?”*课题组在台湾地区新北市乌来乡采访笔记。很明显,大家都有依赖管理机构办节会的心态。有的地方由于政府组织、资助的丰年祭节庆活动受市场因素和资金的限制,办了几届仍然开发不了旅游产业,由于不是本族人传统意义上的收获祭,族人认同感不强,故对丰年祭的投入和热情淡漠,失去其原民俗的意义,使传统民俗文化性质机械化、概念化。

台湾地区更多的民间古村落没有开发旅游文化产业,但与自然景观相邻的古村落,会时常有游客去观赏,不收门票。如新北市金山区八烟梯田蔡氏村落、新北市乌来乡泰雅文化博物馆、新竹县尖石乡民族园、苗栗县桂花巷等,居民都在利用博物馆、自然景区的便利,各自做旅游产品和服务游客饮食、交通、住宿等生意,虽然观赏不收门票,但由此产生的夜市和购物一条街,不但丰富了旅游产业的多元文化,也使当地居民有了可观的经济收益。

第四, 少数民族文化元素归原是当地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当下,以文化遗产经济价值及产业开发价值,作为判断文化遗产“有没有用”的标准的观念普遍存在,导致对文化遗产多元价值的认知越来越被淡化,尤其对弱经济价值性非遗项目保护也多为摆设及边缘化,导致对不同类型文化遗产在保护过程中产生明显的厚此薄彼现象。这种单纯以经济价值尤其是开发利用价值为目的的开发,对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有害无利,使得民族地区“弱经济价值文化遗产”的多维多元价值很轻易地一并被湮没,保护处境更加堪忧。在新经济发展过程中,物质规律“受商品价值规律的强制影响,等价交换原则、利润最大化原则广泛渗透于文化产品的生产、再生产过程”[9]。使得诸多民族本土文化资源在开发中偏向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在追逐社会政绩和利益最大化的新经济过程中流失其文化元素。

再看3、4两条,你们具有了解、容纳、关怀他人的能力,并且感情能稳定长久吗?试问同学们,你了解他的过去、现在、将来吗?你爱慕他的美丽或者帅气,但你确定你能包容他的懒惰和挥霍吗?你能保证当他遇到比你漂亮,或者比你帅、比你有才、比你有钱的异性不移情别恋吗?不能。那么,同学们,请问,现在的你们适合恋爱吗?

台湾地区台东县兰屿岛达悟人,是清代前从绿岛迁徙此屿定居的少数民族。调研问卷中,50%以上的达悟人不赞同兰屿搞旅游开发,共同的意见是兰屿原有的宁静被热闹所破坏。虽然岛上居民不同程度地得到旅游经济收益,年轻人在寂静的夜晚开着音响,唱着流行歌曲,玩着KTV,中老年人坐在传统的竹台上,在昏暗的电灯下数着钱,但嘴上发表反对的意见。

事实上,兰屿的确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达悟人许多原始的民俗在不经意间被破坏甚至流失。这种因利益造成的文化流失,让达悟人在传统生活与现代化生活中难以取舍,造成中青年与中老年间存在不同的价值观。作为政府及兰屿管理部门,针对现有文化产业开发现状,在文化治理上基本顺其自然。理论上,兰屿地方文化治理现象,没有规范而严格的标准和技术指标,属于自由运用。 所以,其目的应重点落在将传统文化范畴实现价值的重新发现,并转换为当代社会需要的和能够融进当代社会生活的现象研究。

四、 少数民族地方治理与新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创新,意味着否定,让人觉得失去了原本依存的关系,没有安全感。但西方已经养成一种凡事不断更替的模式,已经有一套较为残酷的淘汰机制,对人有高标准的要求,不满足条件的会辞退。这种不断更替的模式让人们主动地去接受各种挑战,锻炼各种能力,增强自身实力,勇于改变,这也是成长与历练的过程,不断挑战自己的过程。

第二,传统文化在今后很长时期仍然是民族文化产业化的主要资源与资本。在台湾地区,旅游观光者观摩闽南传统文化走金门,观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则走花莲和台东。以金门为例,仅2013年从厦门到金门旅游,观光闽南建筑古村、考察金门的客流量高达144万人次,按600元/人消费计算,金门一年的旅游收入不低于8.64亿元。实际上,去金门购买奶粉、金门高粱及菜刀、一条根、金门糖的游客,占游客的2/3以上。因此,金门一年接受大陆赴金门的旅游收入应该在10亿~20亿元。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形成新经济的产业化资源,有助于开发休闲、观光文化产业,其经济潜力巨大。

首先,建立健全民族地区传统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总称。法律制度即是使法律形成制度化、程式化的执法规则,需要全社会去尊重它、遵守它和按此规则进入司法程序。法律制度包括许多具体的制度,如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教育文化法律制度及更多意义上的法律制度等。专业知识中,有学者认为,法律制度从宏观角度来看,一是指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即通常所称的“法制”;二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各种制度。一种良好的法律制度有着三个方面的要素:第一是法律的权威,第二是良好的司法官员,第三是简单易行的诉讼程序[6](23)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文化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建立。虽然如今海峡两岸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有各自的措施和相关制度,理论上,只要有专利,有具体传承家族、单位和个人,有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有法可依即可,但从许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看,从国家到地方法律建设中,少数民族文化产权法律制度仍不健全,所以有建立完善的必要。如少数民族古村落历史渊源、生态环境、生产模式、族群的聚落形态、村民的建筑模式、节日习俗、生活习俗等均是古村落传统文化构成的主要元素。但是在文化产业开发中,村民先人创造的生态环境、生产方式、民居建筑形态、生活习俗却不在资源资本产权之内。大多数开发商认为只有资金注入才是资本投资。殊不知,没有民族古村落积累的文化构件,就推动不了投资的可能性。建议相关部门和机构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开发时保护少数民族的切身利益。

地方文化治理中的海峡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现状说明,建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文化产权的法律制度,也因体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新型的网络平台融入到了人们的生活,人们日常生活都要用到淘宝、京东等交易平台,使用支付宝、小米钱包、微信等来支付。这些平台都有一套独立的注册、登录、认证和权限管理的系统,每一个用户在系统中都充当不同的角色,并拥有不同的权限,这种中心化系统给人们带来的弊端有以下几点:

其次,构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资源产权保护的民间意识。意识,心理学解释为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事物和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民间意识,是指人们对一种事物和现实状况认识的心理反映。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知识保护意识,是社会对民族民俗文化资源重大意义与资本意识的心理认同与反映方式。

台湾地区对民族文化产权的保护意识较强,不论城市还是少数民族村落,人们对本地区、本族群和本家庭的知识产权维护都有强烈的意识。发现问题便联名起草诉讼草案,走法律程序。

从各个省市发展趋势上看,2014-2016年间,天津、浙江、上海三年间ZX值均保持为1;处于上升趋势的有海南、吉林、江西、河南、广西、湖南、重庆,共7个省市;处于下降趋势的有贵州、内蒙古、四川、新疆、辽宁、黑龙江,共6个省市;处于下降-上升阶段性发展的有北京、安徽、西藏、河北、山东、山西、云南、陕西,共8个省市;处于上升-下降阶段性发展的有江苏、青海、广东、甘肃、福建、湖北、宁夏,共7个省市。由此可见,不同省市的效率变动情况并不相同。

再次,推进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产权侵权司法救济机制社会化。司法救济是指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以最大可能地救济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基于利益平衡的司法和谐。目前,我国有关司法救助制度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此规定中的司法救助,内容仅限于民事、行政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将我国司法救济机制引用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权受到侵害时的补偿参照法律,也未尝不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司法途径[10]

最后,正确引导与跟进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产权纠纷民间解决机制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产权纠纷的民间解决机制尚未健全,但民间通过习惯法解决此类问题的历史非常悠久。如彝族有民间习惯法、侗族有“款”约、亻革家人有阴阳族系等,异曲同工。台湾地区习惯法也有悠久的历史。台湾高雄旗津港口是台湾南部开放最早的商贸和农海产品交易港口,清代之前就十分繁荣。传承至今的旗津港口,工业飞腾,交通运输发达,但港口没落成为渔村休闲居住的老街道。高雄旗津港口妈祖庙前,竖着两块清代海难求助公约石碑。一块是清咸丰年间厦门人仝立的石碑,记载了闽南人的习惯法则——乡规民约:有因风沙进不了港口的渔船,港口的人必须划小船去救助接人;如果小船也出不去,必须划竹筏去接人。如若违反,罚戏一台和灯花一对。另一块石碑是同治九年立的,其内容即曾有港口不法之人,凡粤人过境或来台做事都被勒索强制税收。告诫港口所有人,凡有粤人过境或入台,除了要问清入台之目的及投亲的具体地址姓名,还不许带违禁品入境;凡有人勒索和强收礼金、税款,一旦被人告发或发现,必严治。据当地渔民说,旗津的社会风气一直比较规范,就是因为有民间公约。可见民间解决机制的影响之大,威信之高。这两块珍贵的清代石碑,记录了历史上闽台人因海难、资源、资本、利益受到侵害时的民间解决机制运行模式,很有历史见证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这种以碑为证的民约是千百年约定俗成的民间法准,各民族均有遗存。如今这种民间解决机制,如果运用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保护与新经济开发问题上,由于它的历史性和文化认同,以及接受面广,应该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五、 结 语

文化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抓手。若不在酿成大灾前进行行之有效的文化治理,台湾地区高山族节庆开发模式可以给少数族群历史民俗文化遗产节庆习俗的开发提供了一定的启示。因此,在文化资源的地方治理过程中,相关管理机构和部门须结合该地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当前国际变化的前沿技术,创造出有当地特色的文化,而不是一味保持原有特色,停滞不前,或者利益最大化地进行新经济开发,毁灭本地区文化元素。同时,由于区域差异性和社会变动性的持续存在,以及现存制度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各地在治理形态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很难统一概括。归根结底,最核心的两个方面:一是创新,创新是文化治理的基础,是将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新经济核心吸引力的最主要目的及内容来源;二是提升现代性空间下的本土元素重塑及民族精神的强化。这样才能使文化资源的地方化治理,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力量之源。

4)在一个软件平台下以一套数据完成建库和出图2种成果生产,使任务分配、数据传输、成果上交等都化繁为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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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谢赐龙.台湾文化遗产企业化管理分析——以新竹义民庙为例[A].刘芝凤,等.闽台农业非遗保护与文化产权分析[C].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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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芝凤,等.闽台农业非遗保护与文化产权分析[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

[7]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政府.2012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EB/OL].http://www.doc88.com/p-4129257245832.html.

[8] 黔东南微报.大美黔东南 魅力耀四方——2017年黔东南旅游发展综述[EB/OL].http://www.sohu.com/a/212454080_654922.

[9] 郑延峰.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战略探析[J].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2(2).

[10] 孙立刚.资源、产权与农民收入问题[J].农业经济问题,2001(12).

刘芝凤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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