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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阙史》看作者高彦休的史学观

更新时间:2016-07-05

高彦休号参廖子,出生于公元854年,卒年不详,虽然《唐阙史》的序言中有“愚乾符甲午岁生唐世,二十有一始随乡荐于小宗伯”[1]1327的记载,但是根据《四库提要辨证》的辨析已经得出他不可能生于乾符甲午岁(875),此句应该为“愚乾符甲午岁生唐世二十有一,始随乡荐于小宗伯”[2]。乾符元年(874)举进士,中和年间(881—885)曾以朝议郎守咸阳郡尉,后摄淮南节度使高骈幕府之盐铁巡官。《旧唐书》中没有留下对高彦休的任何记载,《新唐书·艺文志》中收录了他所著的《阙史》(即《唐阙史》),并将其归入“小说家”。《全唐文》中收录了《唐阙史》的序言、崔致远所写的《奉请从事官状·摄盐铁巡官朝议郎守就兆府咸阳县尉柱国高彦休》和《请高彦休少储充盐铁巡官》。

The velocity behavior confirms the statements given from Fig. 3, including Tabl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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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阙史》成书于僖宗中和四年(884),所记内容大概包含了从大历到乾符年间(766—879)的种种故事。黄永年评价此书“间有神异灵怪之说,多数仍然平实可信”[3]

现今学界对高彦休及《唐阙史》的研究成果寥寥,为数不多的研究基本局限于讨论《唐阙史》对文学史发展的影响[4]。然而,高彦休著《唐阙史》虽然带有记载“有为夸尚者,资谈笑者”[1]1327、想让所记述的内容“犹至味之有菹醢也”[1]1327的非单纯记史的目的,但其主要目的还是如《唐阙史》的书名所想要表达的,是想要补正史之缺。也正如刘知幾所说:“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5]273小说能补正史之缺失,具有参考价值。所以在看《唐阙史》时仅仅将它归于文学作品,而忽略其史学意义,是有失偏颇的。

一、实录与史论并重的历史记述观

在刘知幾《杂述》篇中,《唐阙史》一类的史料笔记被划归为“逸事一书”。对于什么是“逸事之书”,刘知幾有这样的一番议论,“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5]274,“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5]275。总的来说,逸事之书的宗旨就是为了补正史中的遗逸而作,它的体系应当与正史一脉相承,遵从正史中的诸多要求,例如追求记载真实而丰富的历史。

高彦休在序言中也表明了其“约以代年代为次。讨寻经史之暇,时或一览,犹至味之有菹醢也”[1]1327的写作目的。而《唐阙史》之所以值得研究的一大原因也就在于它是在高彦休强调“补史料之阙”的实录观的指导下创作的。《赵江阴政事》一条中记载了赵宏担任江阴令时明察秋毫之事,并在结尾处评论道:“江阴邑之遐者,天水吏之微者,卓异之政,无由人知。史氏宜采此以广圣朝循吏传。”[1]1345由此体现了高彦休著书以补正史阙漏的目的,他记述赵宏的事迹并表明这样的事迹应当被收入史书,作为循吏的事迹标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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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如《吐突承璀地毛》《李文公夜醮》《梦神医病者》《泗州风狂尼》等几篇为人诟病的近乎志怪的逸事,高彦休则几乎没有作出评论。让人不禁猜测他是否是因为与干宝相同的原因秉持着“实录”原则而记录了这几条逸事。

但是《唐阙史》中所载之事则大篇幅地着眼于民间社会的士人生活。51条记载中,关于帝王的只有类似《周丞相对扬》《崔相国请立太子》等不到10条,主要的内容多是围绕着荥阳公、裴晋公、卢给事、杨江西、许道敏等士人所写的,且关注点多放在其个人经历或生活,与帝王或朝堂之间产生的关联并不大。甚至还出现了诸如秦中子、薛氏子这样近乎连功名都没有的平民的记载。这在唐代史料笔记中是比较少见的。这样的一种史料选取观体现了高彦休写史不仅着眼于社会上层人士,而是更多地注意民间社会、中下层士人的生活。这与高彦休处于政治衰落的晚唐时期,且长期外派至藩镇担任幕僚也许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这客观上也为研究唐代普通士人的生活思想状态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除了政事以外,《丞相妻命朱衣吏引马》《许道敏同年》《御楼前一日雨》《太清宫玉石像》等条也因为高彦休“补史料之阙”的实录观的强调,而留下了对当时社会、政治的如实记载,有利于现今对唐代中后期宫闱制度、科举状况、政治思想等诸多问题的研究。

经与史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追求义理还是追求历史事实的丰富。追求义理可以看作是对名教的强调,而追求历史事实的丰富则是对实录精神的体现。但是历代史家往往除了强调对历史事实的追求之外,同样强调“成一家之言”的对义理的评述,以求以古鉴今并阐发自己的观点。这或许也是经学与史学在分离的过程中,经学给史学留下的痕迹。

唐代的史料笔记小说中,大多都只记述当时人的言行或逸事,基本上不留下自己的评论,这就给后人分析这些史料笔记小说作者的历史观、史学观带来很大的麻烦,因为很难仅仅从他们对史料的选取中体察到他们的思想。但是高彦休却在《唐阙史》中以“参廖子曰”的方式对他所记述的一些史料逸事进行点评,这不仅仅是他对“太史公曰”、正史中的“赞曰”的效仿与继承,还体现了他对史论的追求,也方便了后世学者从中窥察他对历史或史学的认识。

二、侧重民间士人的史料选取观

不同于正史的书写,史料笔记所记的内容往往比较分散,选取的标准也比较自由,基本上是遵从作者自己的意愿,因此也最能反映出作者的侧重点及其在史料选取方面的史学观。

一般情况下以“逸事”为主要内容的书,所记载的“逸事”大多都是关于帝王之事。《隋书·经籍志》就将逸事之书归为“杂史”,并在杂史类的小序中概括了逸事之书的特征:“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又自后汉已来,学者多钞撮旧史,自为一书,或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7]962

“逸事”是属于正史的边角料,与正史相比虽然略显虚诞无稽,但是正如其“补逸”的思想所体现的,“逸事”所秉承的是正史的传统。就如《大唐新语》《隋唐嘉话》所记载的内容多为帝王宫闱、朝堂之事,其叙述中心就是帝王,有时稍带到臣子也多是围绕着帝王,为了体现一帝一朝之特点所作。

首先,正如鲁迅对六朝时期的人所作志怪小说的评述那样,“六朝人并非有意作小说,因为他们看鬼事和人事是一样的,统当作事实;所以《旧唐书·艺文志》把那种志怪的书,并不放在小说里,而归入历史的传记一类,直到了宋朝,欧阳修才把它归到小说里”[10]。不仅仅是六朝时期,可以说整个中国古代由于并不具备对科学的认识,虽然有孔子“未知生,焉知死”的对神鬼之事不过于提倡,但是神鬼之事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完全虚幻的存在,而是有可能与人事一样,在现实中发生着。这一点在干宝的《搜神记》的序言中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夫书赴告之定辞,据国史之方册,犹尚若此;况仰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缀片言于残阙,访行事于故老,将使事不二迹,言无异途,然后为信者,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国家不废注记之官,学士不绝诵览之业,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11]可见,对神鬼之事的如实记载,未必就不是对实录精神的一种追求。

正如黄永年对其“间有神灵异怪”之说的评价,《唐阙史》中记载了大量的志怪传奇的内容,在其所著述的51条逸事之中,讲述神灵异怪之事的大约有16条,几乎占了三分之一。有学者据此而认为高彦休记述神灵异怪之事是应证了他在序言中所提及的对“犹至味之有菹醢”的追求,或是为了讨好他当时的“顶头上司”高骈[8-9]。然而,笔者认为,从高彦休对这些神灵异怪之事的论述中,恰恰可以看出,他记述这些神灵异怪之事不仅仅是为了增添其作品的趣味性,更多地是为了体现他的实录精神以及对历史训诫作用的追求,由此反映出他在文史之间的态度。

《周丞相对扬》一条中记载了文宗自甘露之变之后郁郁不乐,对丞相周墀说了一番“周赧、汉献,受制于诸侯,今朕受制于家臣”[1]1334的肺腑之言,这一段史料不见于《旧唐书》,但见于《新唐书·宦者上》[6],可对校对史料起到重要作用。《卢相国指挥镇州事》一条记载了卢携商议镇州事,这反映了当时枢密使能奉旨至中书与宰臣协商国事。

三、以古鉴今的史学功用观

虽然《唐阙史》属于小说家中的一种,但是这个“小说”与现代词汇中的“小说”并不是一个意思。《隋书·经籍志》中对“小说”进行了界说:“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而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7]962。可见“小说”不仅仅不是不入流的“小知”,而是成了议政的参照物。它所记的史学内容有时也能体现出以古鉴今的史学功用。

(一)“神灵异怪”的以古鉴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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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高彦休在“参廖子曰”中对这些神灵异怪之事所作出的评价大多都表现了他对这些求神之事的不赞同态度,或是借助神灵之事阐发对人事的积极引导。在《薛氏子为左道所误》一条中写河东薛氏两子被一道士骗取家财,最后落得“家产甚困,失信于人,惊愕忧惭,默不敢诉”[1]1363的结局,对此,高彦休评论为:“非望之福,焉可苟得。左道之事,其足信乎?”[1]1364《秦中子得先人书》中也记载了一条与此类似的逸事,是说秦川富室少年差一点两度被所谓的先人之书所骗取钱财最终识破之事,对此,高彦休评论为“巫蛊似是,其孰能辨。小则蒲纸,大则铜人”[1]1343。可见其对所谓的神鬼之事并不是十分相信。

除了表示对这些神鬼之事的怀疑之外,他还将神鬼之事反映在人事之上,告诫人们要减少追求富贵名利之心,甚至借用贾谊与汉文帝之间“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典故来表现对君王或者居上位者沉溺于鬼神之事不重视苍生社稷的不满。如开篇第一条《丁约剑解》就借助丁约剑解的逸事,作出了“上古以前,帝王将相得仙道者往往有之,近代则无闻焉。盖羽化尸解,脱略生死之事,所得何常其人!愚常思之:得非名与利善桎缚其身乎?富与贵能胶糊其心乎?噫!内胶糊而外桎缚,是以仙灵之风,清真之气,无从而入也”[1]1329的议论。《王居士神丹》一条更是直抒胸臆:“奇绝之艺,和扁之术,何代无之。有实艺而无谄行者,公卿之门不内。贾生所以恸哭于时事,愚知谊心。”[1]1354

白云山风速随海拔变化(图5b)来看,风速都是随高度先减小后增大,其中夜间风速随海拔的变化幅度更大。另外,白天与夜间风速曲线在海拔700 m左右出现交叉,即700 m以上高度,夜间风速大于白天,700 m以下高度,白天风速大于夜间。

诚然,《唐阙史》中确实不乏一些对神灵怪异的记载,但是通过高彦休本人对其中数条的议论感慨能够发现他并不是很赞同这些神鬼之说,而多是借助这些神鬼之说来反映人事,这体现了其史家写史是为了以古鉴今的史学观。黄巢平定后,《旧唐书》载高骈“悔恨万状。而部下多叛,计无所出,乃托求神仙,屏绝戎政,军中可否,取决于吕用之”[12]。《唐阙史》写成于中和四年,正好处于这段时间内。高彦休作为高骈的幕僚,在《唐阙史》中记载神鬼之事显然并不是为了讨好高骈,迎合他的喜好,而更多地应该是为了劝谏甚至告诫高骈不要沉溺于神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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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朝野逸事的以古鉴今

相比于在神灵异怪的相关记载之后的议论所体现的高彦休的以古鉴今的史学观,在其记载的当时朝堂、士人生活的相关逸事后的记载就更能体现这一特点了。

首先是通过逸事强调礼义之重或勤俭等品性的议论。例如《渤海僧通鸟兽言》所议:“夷夏之言不通,人兽之音固异,挝而跨之可也,杀而食之可也。非礼非义,勿欺于前。”[1]1352《荥阳公清俭》一条中所议:“传不云乎?俭,德之恭也;侈,恶之大也。公所执如此,宜乎子孙昌衍,光辅累朝矣。”[1]1330

唐代的史料笔记小说相较于唐时期的正史类史书和后世的史料笔记小说而言,只以片段式的方式记录史事的较多,在史事之后加上自己议论的相当少,基本没有出现类似于《容斋随笔》《读通鉴论》《廿二史札记》这样的以史论为主的作品,像《唐阙史》这样在篇后以“某某曰”的形式进行议论的作品也非常之少,由此可见高彦休史观的独特之处,这种对史论的重视可体现出他对经学的部分继承及对义理的追求,这也符合历史书写者“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学理想。其史论中最出彩的部分莫过于不仅仅局限于对人对事的评论,还夹杂了一些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推演和议论。注重史论的书写,是高彦休在众多唐代史料笔记小说作者中别具一格的特殊之处,也反映了他较为突出的重史学功用的史学观。

由此看来,《唐阙史》中所大量叙述的所谓文学性的内容,主要还是体现了这些逸事的史学作用,其对当时朝堂、士人生活的相关逸事的议论,更体现了高彦休认为历史应该重人事并用来以古鉴今的史学功用观。

四、余论

从高彦休著述《唐阙史》时所反映出的这些史观可以一窥唐朝后期史料笔记的特征,以及高彦休与其他史料笔记作者的不同之处。与唐初的诸史料笔记不同的是,中晚唐的作品中神鬼志怪之事出现的频率更高一些。唐初的史料作品诸如《隋唐嘉话》《大唐新语》(其是否出于唐人之手存在一些争议)多围绕着皇帝或朝野中的逸闻进行记述,其体裁也多选择琐言,这更明显地体现出“补阙”的意义,因此琐言类的史料笔记小说的史料价值更为后世认可。但是,需要认识到的是,即使中晚唐的史料笔记小说选择了逸事的体裁导致其文学性更为明显,即使其内容夹杂了一些神鬼志怪之说,但作者的写作目的仍然是从史学的角度出发,他们的史学观与传统的正史书写的史学观依旧存在着很大的重合,这种矛盾之处或许正是中晚唐史料笔记小说史学观的可研究之处。

更为突出的是通过历史上的逸事来影射当今社会朝政或抒发对经国之道的看法。《韦进士见亡妓》一条后就记载了高彦休的议论:“大凡人之情,鲜不惑者。淫声艳色,惑人之深者也。是以夏姬灭陈,西施灭吴,汉武文成之溺,明皇马嵬之惑,大亦丧国,小能亡躯。由是老子目盲耳聋之诚,宜置于座右。”[1]1356虽其“女祸”之论循规蹈矩,但也体现了他致力于发挥历史以古鉴今作用的观点。《李可及戏三教》一条就记载了李可及对儒释道三教之宗“大不敬”的肆意调笑依旧得到皇帝的封赏且无谏官上奏一事,高彦休引文宗时窦洵直直言上谏力争不可封伶人“王府率”的旧事与当今相比,据此感慨到:“今可及以不稽之词,非圣人之论,狐媚于上,遽授崇秩,虽员外环卫而名品稍过。时非无谏官,竟不能证引近例,抗疏论列者,吁!”[1]1351更是体现了他通过历史与当今的比较,诉述对现实政治的强烈不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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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然,真正“会喝酒”的人,喝酒不是为了“求醉”;喝酒,似乎是为了“寻找”一种更好的生命状态。所以,喝酒,就不会过分计较酒肴,只要是能“下酒”就好。仿佛,“下酒物”越简单,才越能表达出一份生命的情味。

[7]魏 徵,令狐德棻.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B1段(见例7-1)再现了锣鼓主题,但在技巧、音区的变化上更加多样。加入快速的跑动音群(见例7-2,105至108小节)、刮奏(第109至112小节)、轮指(第113至114小节)等难度技巧,力度逐渐增强,情绪也逐步高涨,将乐曲推向又一个高潮。为了营造这种欢腾的气氛,可以多一些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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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勤,高嘉谊
《保定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
《保定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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