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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更新时间:2009-03-28

自1998年国家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建立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各地方高校在教育部的指导下,按照属地原则,实行了住房制度改革,逐渐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随着社会的发展,房价快速攀升,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却没有随着房价的变化而变动,住房货币补贴对于解决高校教职工住房问题的作用明显降低,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住房问题,这对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因此研究和解决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是解决地方本科院校教职工住房问题的前提。目前也有对于高校住房的相关研究成果,如有学者主要根据高校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房源的特殊性,从租金设定、准入与退出机制等方面来阐述高校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模式,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没有过多的阐述[1];有文献主要从高校住房的流转和物管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利用法制法规和市场经济来促进住房权属的流转和物业管理的社会化,是对高校政策性住房管理问题的深层次的剖析[2];有文献则从职工住房产权性质多样化和住房管理水平落后、管理意识薄弱等方面来阐述高校职工住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立高校物业管理机制,利用物业管理来解决存在的问题[3]。本文结合地方本科院校住房管理实际,从行政与制度、市场经济、自管与社会化的角度来探索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

一、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的问题

地方本科院校大多都是由专科学校升格而来,有些学校具有悠久的建校历史,但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院校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却没有及时进行重新修订,即使有作修订,也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作简单的完善,整个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还只是按照老一套,因此,随着国家和地方的住房政策不断地改革,地方本科院校的住房管理在由“粗放型”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在制度化管理、周转运行、物业管理等方面遇到了一些问题,以下作具体分析。

河水又东迳洛阳县北,……河水又东迳平县故城北。……河水于斯,有盟津之目。……《尚书》所谓东至于孟津者也。又曰富平津,《晋阳秋》曰:杜预造河桥于富平津,所谓造舟为梁也。[注] 《水经注校证》卷五《河水五》,第127—128页。

1.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化管理机制不完善

地方本科院校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化管理在很多方面并不完善,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修缮和租金设定等方面没有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的制度依据,往往缺少的部分就由行政管理来弥补,这就会造成在管理过程中有过多的人为因素干扰。主要体现在:

(1)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与修缮。教师申请租住学校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上可能大概规定可以享受学校的某一类型的住房,但某一类型的住房会有好坏的差别,当这种差别没有被制度细化时,那么就会由管理者的主观意愿来决定,这就可能会出现同等条件下,级别层次高的教师租住到的住房会比级别层次低的教师租住到的住房条件差。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住房管理的一部分,在很多地方本科院校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一直以来都被独立出来,甚至没有成立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基金。学校负责维修的范围和维修的标准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那么在维修过程中就得按职能部门的主观判断去进行维修,维修的范围和程度自然没办法准确地把握。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设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本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发生变动的,是要以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和地方租房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的,并且要根据地方物价水平来设定,同时应该结合地方高校住房实际情况对不同住房类型和不同类型的承租人的租金做出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不符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教职工、对于职工遗属租金设定没有明确制度规定,只是由职能部门讨论后进行设定,当然这样可能比较人性化,但从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管理的角度来看,是不利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制度管理的。

2.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的周转运行不畅

随着地方本科院校办学的快速发展,每年都会招聘一批新教师或引进一些高层次人才,这些新进教职工绝大部分都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但地方本科院校主要集中财力、精力在发展办学,对于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明显滞后,主要还是依靠房改政策后所剩的公有周转房在周转,然而公有周转房在周转过程中出现了“周而不转”的状况,这显然没办法满足数量快速增长的教职工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租、转借情况严重。一方面面对高涨的房价,大部分地方本科院校青年教师本身经济基础较差,明显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自己去购买住房,因此只能选择租住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面临结婚生子、赡养老人等现实问题或是职称级别晋升后,希望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尤其强烈。在学校房源没办法满足的情况下,通过向其他已经享有学校公租房的教师求租,通过转租、转借的方式来获得住房,出现已经享有学校公租房的教师不断转租的现象,大量青年教师无法享有学校公租房,而只有通过间接的方法获得。

(2)部分房子空置或被占用。对于一些老职工,虽然在校外已经购买住房,但学校优越的校园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比市场价低的住房租金,让他们更喜欢居住在校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即使已经过了周转期限也不肯搬出来,造成条件好的公共租赁住房被长期占用,周转不起来。很多地方本科院校的公共租赁住房有部分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筑的老房子,建造选址比较随意,面积小,周围环境差,交通不方便,配套设施缺乏,长期没人愿意居住,造成公共租赁住房资源没办法利用。被开除或离职的教职工,有些可能对学校心存不满,在离开学校后,并没有把住房退还给学校,学校也不敢轻易去强行开门清理物品,走法律程序时间过长,造成了公共租赁住房长期被占用。还有部分教职工离世后,其家属不肯搬出租住的学校公共租赁住房,也影响到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周转。

3.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薄弱

地方本科院校的住房一般都会有多种产权类型混合。以前高校实施就地房改的政策,使得很多房改房和公租房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学校协助建设出售给教职工的商品房,使得住房产权类型多样化,给物业管理带来不小的挑战。近年来地方本科院校加快后勤社会化进程,高校住房物业管理是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各地方本科院校对住房物业社会化管理都在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尝试。然而,由于地方本科院校自身的特点及其发展环境因素的制约,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问题也日渐突出,主要体现在:

定义2[13-14] 令为一组HFLTS,{w1,w2,,wn}为其权重集,令相应于的可能性分布为则基于可能性分布的HFLTS加权平均集结算子(PD-HF-WA)为

(1)由于房改房、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连在一起,住宅区域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来进行管理,房改房和商品房的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应该由学校全权负责。物业服务不到位,而且住户多元化,住户不仅有学校教职工,还可能有很多校外人员,这给物业管理的权责的界定带来很大的困难。

缅甸琥珀主要产自克钦邦密支那到德乃一带的康胡盆地[2],是缅甸北部与印度接壤的沼泽地带。矿区位于塔奈西南角20公里处,由达罗盆地和新平阳盆地组成的康胡河谷这个方向上第一座海拔250m的一座叫Noije Bum山上[3]。缅甸琥珀是被发现和利用最早的白垩纪琥珀,早在2000多年就进行开采作为工艺品。

(2)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面对地方本科院校教工住房产权的多元化,学校应该积极推动在住宅区域成立教工住房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住房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住户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并对其进行考核监督,将物业管理推向市场化,使得物业管理公司与学校的关系由直接关系变为间接关系,实现业主自治,减少学校过多的投入和行政干预。对涉及多种类型住房产权的住户,可由每个住房产权类型的住户按一定的人数比例推选业主代表,再由业主代表推选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等管理人员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形成一个管理机构,让业主委员会更加权威。

二、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脊柱截骨矫形学》现已由广东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由田慧中、马原、解京明三位教授主编,特别是田慧中教授从事骨科脊柱外科68年,他在1961年首先开展了强直性脊柱炎脊柱后凸截骨矫形术,创用了田氏脊柱骨刀。在脊柱截骨术治疗脊柱畸形方面,开创了我国脊柱截骨术矫正脊柱畸形的先河。从1961年开始至2018年《脊柱截骨矫形学》的出版,专攻脊柱截骨矫形术这个项目57年,田慧中教授把脊柱截骨术治疗脊柱畸形的手术方法和手术工具,逐步传播开来,在中国和日本举办了许多次学习班和研讨会,并培养出一大批脊柱截骨矫形术的人才。

1.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高于制度管理

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原因有多方面,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一直以来地方本科院校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很多方面总是把行政管理当作制度管理,行政管理高于制度管理。虽然在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过程中,有相关的行政管理规范,但这些行政管理规范并不能代替相关制度的约束,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行政管理在办理相关业务中就会造成无法可依状态。其主要存在原因有多个方面:

(1)依制度管理的观念不够强。很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人员在遇到问题时,总习惯通过报告、请示、批示等行政管理的手段来作为办事的依据,而不是依据制度来办理,从而造成制度发挥不了作用,也不能及时得到完善。

综上所述,农业推广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十分深远,在农业推广过程中,有关部门应注重提高农业推广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对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使应用程序得以规范,并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宣传平台,以提高农业推广质量,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2)制度建设落后。地方本科院校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大多都是沿用专科时期的管理制度,没有做太多的完善,导致没办法解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很多问题。

(3)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的总结评价。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实施的效果如何,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是我们在建立和实施巡查制度后需要解决的问题。一种管理制度或管理手段有没有对存在问题有效解决,需要通过管理绩效进行评价,才能了解到效果如何。因此,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后,需要进行总结和评价。总结是对巡查制度总体实施的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当然方法是有很多种的,比如从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实施前后教师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满意度来侧面评价巡查制度的实施绩效,也可以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手段和问题的解决效率来进行正面的评价。

2.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供需不平衡

(3)完善监督体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仅在制度内有监督,在制度外更要有监督。应该成立住房管理领导小组,让相关行政部门和教职工也参与到住房管理中来,这样既可以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又可以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进行监督,有助于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另外可设立意见箱,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接受监督。

3.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责权不清、监管乏力

高校物业管理的社会化就是将高校物业管理纳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形成“学校自主选择,市场提供服务,职能部门监管”的保障体系。然而,地方本科院校在处理学校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中,出现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和监管乏力等问题。首先,住宅区和教学区物业管理没有分开,由同一个物业公司统一提供服务,物业服务需求和服务监管过程由学校负责,住宅区的房改房和商品房业主缺少参与,物业服务的选择和优胜劣汰的竞争被削弱,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2016年最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指出:“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可见,地方本科院校住房管理应由业主共同行使对物业服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其次,物业服务公司的雇员和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偏低,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造成工资待遇低,物业服务积极性不高,服务水平低。再次,学校房改房、商品房业主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者思想观念未转变,都普遍认为学校住房的物业管理是学校的责任,对新的物业管理政策了解存在盲区,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者,无法利用新的物业管理政策进行管理,对业主的责任和义务无法区分,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监管乏力。

三、解决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问题的对策

通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的制度化管理程度不高是行政管理高于制度管理的重要原因,而在供需两侧找不到平衡杠杆使得供需失去平衡,住房周转运行不畅,同时,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的责权不清、监管乏力造成了公共租赁住房服务水平的降低,因此,要解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的几点措施:

1.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机制,依制度办事

(1)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者在思想上要有法制意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规范,立足于解决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又要符合学校发展的趋势,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管理、修缮、租金设定和退出机制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较为详细的制定,做到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制度可依,减少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面,对于教职工可按职称(职务)、学历(学位)、校龄、工龄及是否双职工等综合情况给予积分,即每一项都有一定的积分数值,最后汇总成一个总积分,来区别其可居住房源的等次。对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根据住房的区域、楼层、面积及居住条件等划分为几个等次,而居住每个等次的房源,给设定一个积分的范围及租金标准,这样就可以相对公平地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问题。同时对于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教职工,如需要租住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单独规定可租住房源等次和租金标准,对于被校外人员占用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按法律法规的途径进行收回[5]。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要明确周转期限,要将租金与退出机制联系起来,对于已到周转期限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行梯度租金,逐年按比例增加到高于市场租金,利用经济手段来调节公共租赁住房的周转[6]

在很多的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学校为了招纳教师,会引进很多的实习老师,实习老师由于教育经验不足,年龄较小,所以在小学数学的教学过程中就不能很好的明确教学目标,影响教学进度,还会对学生对于知识的学习也造成影响。还有一部分学校由于学校的师资力量不够,还会让代课老师进行小学数学的教学,代课老师毕竟不是专业的数学老师,所以在教学质量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别。所以针对以上内容,师资力量不过关也是影响小学数学高效课堂构建的重要因素之一。

(4)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须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当前学校“放管服”密切结合起来。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地方本科院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管理,要充分发挥其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作用。比如在管理模式上应该体现“市场化”,租赁合约形式化,绩效可以体现在资产经营上,它不同于一般教学基础设施。比如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按照企业管理模式实施管理,同时兼顾人才引进、解决经济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制订管理细节。

Email:CEFS@vip.163.com(有意参加者,请发邮件索要报名表)。联系方式:办公室(010-58122965),刘昱欣(18618332904),王一岚(1316757944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高校公共租赁住房的供给和需求两个要素的存在其实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影响的结果,使得高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市场的存在成为必然。在供给方面,地方本科院校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它的目的主要是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办学发展提供住房保障,并没有过多考虑到市场经济的因素,虽然住房租金有参考市场同类型住房的价格,也有按房源类型分成不同的租金等次,但总体价格还是要比市场低很多,略带有点福利性质在里面,造成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现象出现,过了租赁期限不退出,被占用的住房清理不出;在需求方面,大量的青年教师都需要租住学校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而且由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要比市场租金低,所以包括教职工和学生都乐意在学校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需求量大。已经租到房的教职工,自己不需要住的,利用转租的方式来赚取租金差额。所以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与需求矛盾存在的很大原因还是在于没办法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来平衡调节。[4]

(2)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维修职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应该从制度上明确学校和住户的维修项目范围及责任,如住户入住前公共租赁住房基础设施如门锁、厨房、厕所、水电设施、门窗设施等需要学校负责修缮,入住后如发生损坏,应由住户负责维修。在住户没有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动的情况下,对于涉及房屋的结构性损坏,关系到安全问题的就需要学校负责修缮。成立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维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我妈摁着我的脑袋向小三道歉,她的手指深深掐进我的肉里,我把嘴唇咬破了就是不肯吭声,她的巴掌就这么落在我背上,打着打着她就哭了。

2.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很多问题的发生和存在,很大程度上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的管理没有及时到位有关,像转租的存在,如果没有到现场巡查是很难把握准确的信息,因此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能够帮助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准确及时掌握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1)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可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的一个辅助手段,也可以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里面,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一个长效机制,因此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的建立要紧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际情况,并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为依据。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的建立要明确巡查的范围、周期、任务、依据和处置等内容。巡查范围包括巡查的公共租赁住房区域和住房类型,周期可以定义为多长时间巡查一次,任务就是巡查所涉及的项目和巡查的内容,依据就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处置就是巡查之后发现问题的一些解决和整改措施。

设声纳图像对应极坐标系下的分辨率为Δφ和Δr,那么离散化后声纳图像中的像素I=(i,j)(极坐标系下)对应于映射平面中的区域,即声纳图像中的像素描述的不仅仅是弧线上的目标,而是一个几何体内所有的目标。

(2)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度的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存在问题的解决有时会涉及到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单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有时很难妥善解决,所以在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巡查时,需要多个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参与进来,例如公共租赁住房被转租给学生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与教师之间的服务和被服务的问题,也涉及到学校学生管理的问题,因此针对此类问题,巡查小组就需要有学生管理部门的人员参与进来,才能在碰到此类问题时有较好的解决方式。定期到公共租赁住房现场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可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转租转借情况、房屋状况、环境卫生及存在安全隐患等等。巡查后根据发现的问题由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解决,这样对于整个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问题的解决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行政管理监督环节薄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作为行政管理,它要求职能部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管理制度来进行管理,但对于这些原则本身是没办法去定量评判的,主要是靠服务对象——教师群体来监督。

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具有普遍性,严重地影响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效益,使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整体保障效率不高。究其原因,是长期以来学校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制度化管理、供需的平衡及权责的明确等方面的认识和研究的缺失所造成的。

3.转变认识,业主自治,明确职责

(1)加强宣传,转变对地方本科院校住房物业服务的认识。地方本科院校物业服务是一种商品而不是一种学校福利,要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让住房管理者、产权人及承租人接受物业有偿服务的观念,树立“谁住房、谁交费”的观念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服务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可通过校园网络或微信平台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宣传,加强教职工对这方面的了解,同时在平时的管理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向教职工进行详细说明,提高教职工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认识。[7]

(2)公共租赁住房没有专门成立专项住房维修基金,造成大项目维修资金缺乏,公共租赁住房基础配套实施年久失修,卫生环境差。

(3)明确住房管理和维修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学校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业主与其他房改房、商品房的业主之间对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责任需要明确。对于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由业主各自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住宅区和教学区的公用设施,由学校和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委员会和学校应积极推动建立住宅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委员会范围内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属于学校范围内的由学校负责统筹安排,共同将学校整体的设施设备管理好、维护好,形成良好的维修长效机制。

四、结 语

随着地方本科院校的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难的问题也逐渐呈现出来。本文根据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化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周转运行不畅、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薄弱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从行政与制度管理、市场经济、自管与社会化的角度分析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应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依制度办事,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巡查制,转变认识、业主自治、明确职责等解决问题的措施,以促使地方本科院校公共租赁住房的健康发展,为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从而促进地方本科院校教育事业更近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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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谢芳成.高校公共租赁住房若干问题解析[J].高校后勤研究,2016(2):33-35.

[2]范维,王怡,郝振达.高校住房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增刊):127-129.

[3]周晓军.高校职工住房管理改革探讨[J].科技和产业,2010,10(7):111-113.

[4]张洁,赵翔宇.高校青年教师群体住房问题的成因、影响与对策分析[J].教育评论,2015(2):79-81.

[5]谢芳成.论高校公租房管理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99-104.

[6]王耀华,谢芳成.解决高校青年教职工住房途径的探析——后房改时代解决教工住房的出路[J].教育文化论坛,2011(5):39-42.

[7]郭维彬,颜静达.高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研究[J].技术与创新管理,2011,32(6):642-644.

 
杨晓斌,林亨斌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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