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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 ——基于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案例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信息传播速度的提高,新闻媒体在社会生活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力。经济和管理领域的学者对媒体的研究也持续升温,较早关于媒体研究的重心主要集中于媒体与资本市场的关系[1-4],自20世纪90年代起,学者们开始从微观的视角关注媒体可能发挥的公司治理作用[5]。 Dyck和Zingales[6]研究了各种具有公司治理作用的法律外制度因素,强调媒体的重要作用。本研究通过对媒体参与公司治理作用机理的探讨,加深了对媒体公司治理作用的认识,丰富了媒体与公司治理研究领域相关文献,从理论上为现有的媒体治理实证研究提供支持,也为后续实证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

文献述评与问题提出理论分析框架

媒体可能具有的公司治理角色逐渐受到学者们重视,并在已有文献中得到充分肯定[7-15]。近年来,学者们从降低控制权的私人收益[6]、揭示会计丑闻[7]、保护外部投资者权益[8]、改善董事会效率[9]、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11]、盈余管理[12]等不同视角验证了媒体所能发挥的公司治理作用。

Dyck和Zingales[6]从控制权私人收益视角考察了媒体公司的治理角色,研究发现媒体可以有效降低控制权私人收益。此后,Miller[7]通过对会计违规样本研究,发现媒体在揭示会计丑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Dyck等[8]以俄罗斯公司为样本,发现西方媒体披露可促使俄罗斯企业改正侵害外部投资者权益的行为。Joe等[9]的研究证实,媒体对美国部分公司董事会的低效报道可以推动董事会提高运行效率。进一步,Dyck等[8]证实媒体的公司治理角色并不会因国别的变化而改变。李培功和沈艺峰[10]基于中国的背景提出媒体治理的“行政介入机制”。徐丽萍和辛宇[11]则以股权分置改革为背景,研究发现媒体还可以发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作用。在肯定媒体具有公司治理作用同时,学者们开始思考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李焰和秦义虎[16]及郑志刚等[17]研究证实,在中国对于注重声誉的独立董事或经理人,声誉机制仍然可以发挥很好的公司治理作用。杨德明和赵璨[18]的研究也证实,媒体在我国转型的经济制度背景下,同意借助政府这个“路径”形成治理功能。于忠泊等[12][19]研究发现媒体关注可以通过影响资本市场中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而发挥外部公司治理功能,提出媒体治理的“市场压力机制”。尽管文献已经从理论和实证方面肯定了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并在欧美、俄罗斯及中国等地得到验证。然而现有研究只是对媒体是否具有公司治理作用的实证检验,以及从某一视角研究媒体公司治理作用对其作用渠道和方式的初步探讨,缺少系统地对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机理的理论研究,而且单纯的实证研究方法也难以回答媒体“为什么”和“怎么样”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问题。本文采用“归纳式、理论构建型研究”单一案例研究方法,剖析了媒体在“瘦肉精”事件中对双汇公司行为的影响,对媒体“为什么”和“怎么样”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给出理论解释,从而揭示了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20]。较早对媒体作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本市场,尤其是媒体信息与资产价格之间的关系[21]。刘启亮等[22]还发现媒体可以通过对审计契约的影响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王莹莉[23]以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为例说明媒体通过外部治理手段对完善双汇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殷红[24]通过对伊利股份产品质量问题案例分析,研究了媒体监督对于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作用的必要性。逯东等[25]研究发现媒体还可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综上所述,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验证了在欧美、俄罗斯和中国各种不同经济环境下,媒体均具能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

尽管已有文献的实证研究为我们理解媒体治理机制和机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仍存在一些研究缺口。首先,在对媒体公司治理功能的检验过程中,文献中各种媒体治理机制大都基于某一特定视角提出,没有考虑除此外是否还有其他的机制在发挥作用,更没有对可能发挥作用的各种机制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其次,在对媒体治理的作用机理解释过程中,主要建立在文献提出的某一机制的基础上,缺乏针对作用机理的系统研究,其理论解释普适性不够;最后,在研究方法上,现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实证研究上,而实证研究并不太适合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针对文献存在的理论缺口,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是:除了已经提出的声誉机制、行政介入机制和市场压力机制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媒体治理机制在起作用?各种机制之间有什么联系?媒体关注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究竟是怎样的?这都是媒体在公司治理研究领域亟须解决的问题。

当转轴为城墙齿时,应在转子处于差涨零位,或换算至零位的情况下,测量接触式密封环至城墙齿凸台边缘前后侧的轴向距离,该距离必须大于正负差涨的极限值,否则差涨较大时密封环会落入城墙齿的凹槽中造成损坏。

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本研究拟较系统地探讨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采取“归纳式、理论构建型研究”方式中单一案例研究的方法[26]。该方法比较适合解释复杂现象,保证案例研究的深度,提炼出新的理论和规律,适合系统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的研究问题[26-27]

()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根据研究需要,遵循典型性原则,本文选择6年前央视曝光引发的双汇“瘦肉精”事件[28]。选择该案例的理由如下:第一,在该事件中,央视对事件报道发挥的巨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即媒体在发挥作用,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合适的素材;第二,由于该事件为央视引爆,随后几乎所有媒体均给予轰炸式的报道,并引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法律部门、公司高管、投资者、消费者等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强烈反应,对公司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这一过程又在资本市场体现得淋漓尽致,影响巨大,涉及面广,从而更可能全面的呈现出媒体发挥作用的各种途径,为发现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提供契机,即该案例可以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第三,该事件发生至今已经有6年,媒体发挥作用及其效果已经体现出来,公司采取的各种措施及其对公司治理状况改进的效果也基本可以定论,即研究时机已经成熟。

()资料来源与数据整理

为构造完整、可靠的资料证据链,提高效度,减少内生性,本文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相关资料,使符合Yin[26]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从而确保研究的信度和效度。资料主要来自:(1)中国全文报纸数据库中2011年3月15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关于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报道;(2)百度、新浪、东方财富网等关于双汇“瘦肉精”事件的专题资料;(3)双汇公司相关公告;(4)Wind数据库中关于双汇发展的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是广泛的占有资料。根据研究设计框架收集尽可能全面的资料,并根据利益相关者类别及事件发展过程两个维度对资料进行编码。第二阶段主要针对第一阶段重要的、遗漏的问题进行调研,补充不完善的数据。第三阶段则采用三角检定法针对收集资料自身可能存在的偏差、矛盾等检视,并对此进行追踪,用以解释疑问。

()案例概况

双汇是我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部在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在全国18个省(市)建有30多个现代化的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形成了养殖、饲料、屠宰、肉制品加工、新材料包装、冷链物流、连锁商业等完善的产业链,年产销肉类产品300多万吨,拥有近百万个销售终端。双汇品牌价值497亿元,连续20多年居中国肉类行业第一位。

2011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健美猪”真相》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披露在河南孟州、温县等地采用“瘦肉精”违禁动物药品饲养的生猪,已经流入双汇集团旗下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节目播出当日,集团下属双汇发展股价很快跌停,市值减少103亿元,随即3月16日,公司停牌发布致歉声明,同时农业部和商务部组成调查组赴河南。事件发生后,公司遍布全国的经销商,特别是各大超市纷纷将双汇产品撤柜,大量加盟店也脱离双汇销售体系。据统计,事件发生后10天内,销售额锐减十多亿元。在政府干预、销售停滞、股价暴跌、质疑品牌等多重压力下,双汇集团致歉消费者、彻查涉事济源双汇公司、对“瘦肉精”由“抽检”改为“在线逐头检验”、提请和配合检测和鉴定等积极措施。当月底,政府权威部门对“瘦肉精”事件给出定论,称河南“瘦肉精”案件是个别现象,主要由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所致。

案例分析与研究发现

通过对媒体参与双汇“瘦肉精”事件过程的分析,可以梳理出从媒体披露信息到公司采取行动改善公司治理状况的逻辑脉络:管理层的决策,导致相关部门对公司的监督检查行为、股价暴跌、销售市场停滞等严重后果。

()媒体关注利益相关者影响及公司行为

几乎所有涉及媒体治理机制的文献都会问到同一个问题,即媒体既不拥有公司的股份,也不会为公司高管支付薪酬,为什么能够迫使公司管理当局重视这些信息并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呢?已有文献从不同视角给出答案,Dyck和Zingales[6]、李焰和秦义虎[16]及郑志刚等[17]均认为媒体对公司的负面报道对公司管理层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自身声誉,管理层会采取行动推动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 李培功和沈艺峰[10]认为媒体关注提高了行政部门介入的可能性,从而迫使管理当局采取行动;于忠泊等[12]认为媒体关注影响资本市场的涨跌而发挥外部公司治理功能。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媒体报道会触动声誉机制,提高行政介入的可能性,产生资本市场的压力呢?在双汇“瘦肉精”事件中,央视的报道对双汇公司的各利益相关者产生重要影响,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1 媒体披露信息到公司采取行动的逻辑脉络

  

媒体报道引发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利益相关者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反应(公司及管理层压力来源)公司行为(最终推动公司治理改善)直接应对措施深层次公司行为行政监管部门暴露了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上存在的缺陷,媒体和公众不断拷问监管检测部门的失职;引起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严重质疑;威胁着消费者对相关监管部门的信任,甚至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成联合工作组,会同工信部等9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河北等10个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农业部、商务部责成河南、江苏省农牧和商务部门严肃查办;河南省采取紧急措施,查封猪场,封存猪肉制品;孟州等对“瘦肉精”普查;督查双汇集团肉类屠宰生产情况。两次发布致歉声明;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并派出集团负责人等整顿和处理,对涉事厂封存后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要求集团下属所有单位积极配合各部门各环节的全面检查;万隆就事件情况向国务院调查组进行汇报。法律部门该事件暴露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严峻现状,广大民众强烈质疑执法部门。查清销售使用“瘦肉精”情况及来源、销售网络,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主犯判死刑;处理失职53名公职人员;开展“瘦肉精”大会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表态彻查济源双汇相关负责人,免去济源双汇总经理等四人职务;生猪采购部主管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公司管理层伤害公司管理层的声誉和公司信誉;影响注入资产的估值和重组进程;给管理层造成回购股票的压力,增加退市风险;影响管理层高达近10亿元奖励计划实现。 面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疑、自身声誉的伤害,管理层倍感压力;股权变革和公司重组等一系列契约合同的实现,关系到管理层的切身利益,事件严重损害了其利益实现:比如注入资产贬值、重组进程的延迟等。致歉,对济源双汇停产彻查,申请有关部门对全国范围内产品检查鉴定;提出“开放式办工厂,透明化办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同时,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该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同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对拟注入资产评估值的影响;主动与各大基金进行沟通。投资者引起投资者对股价走势的担心,影响到投资者情绪,改变了投资者预期;引起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的质疑。事发首日,投资者大肆抛售股票致使跌停,公司市值损失103亿,基金损失18.7 亿元;复牌后连续两天跌停,5个交易日市值缩水170亿元;国内外金融机构连续多次实地调研,望管理层积极应对。提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对产品质量检查鉴定,并及时发布结果信息,稳定市场情绪;双汇负责人加强同各基金公司的沟通,避免持续跌停。消费者消费者权益及健康受到侵害;破坏了消费者对“知名企业”和“免检产品”的食品安全信心;对双汇食品的质量产生怀疑;企业的市场、信誉和经济效益都遭受重大损失。消费者退货或停止购买双汇的各种产品,导致产品下架、销量萎缩、经销商倒戈,双汇每天生猪宰杀数量严重下降,销售额每天损失超 1 亿元,几乎停滞,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启动“2011消费者走进双汇”活动;多次召开全国经销商视频会议及万人职工大会应对下架危机;安抚、扶持经销商,承诺5月份之前产品无条件退货;引入中检集团,确保产品安全放心;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成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调整采购渠道,重点要向规模化养殖场转移,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确保采购原辅料安全可靠;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完善双汇集团产业链,确保原材料供应链安全;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签订了食品安全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对供应商进行第三方监督审,协助供应商推动质量管控水平的提高,建立全新的原料供应安全监督模式;推动组织机构变革并配备相应岗位人员;为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责任者,设立举报制度。

()媒体治理的根本动力受到影响的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反应

双汇“瘦肉精”事件经央视报道后,引起更多媒体的跟进;媒体报道对行政监管部门、法律部门、公司管理层、投资者和消费者等各利益相关者产生重要影响,为维护其自身利益做出了强烈反应,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影响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反应给公司管理层带来巨大的压力,迫使其采取积极措施,最终推动了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具体如表1所示。

学院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鼓励和支持开展创业教育活动,主要用于项目制作、课程开发、设备更新、实训耗材、教师课酬、师生奖励、创客导师培训、成果展示与宣传推广等,同时,学院确保创业教育资金专款专用。

 

表2 利益相关者受到的影响及其反应

  

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受到的影响、反应及后果行政监管部门及法律部门相关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受到质疑,影响政府部门形象,伤害其公信力,为此成立专门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破获多起重大案件。 公司管理层管理层声誉受损,由于对重组进程和注入资产价值影响使得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影响,恢复生产并推动重组进行。投资者影响到投资者情绪和对该公司股价预期,大肆抛售,蒙受更大损失。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权益受到侵害,停止或减少购买,销售额基本停滞每天减少1亿。

由此,可以得到更一般意义上的结论,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根本动力在于利益受到媒体报道影响的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在利益相关者获取到媒体披露信息后,发现自己利益受到重要影响(主要是利益受损),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行动,从而迫使公司管理层改正违规行为,改进公司治理状况,这也是公司管理层的压力来源。

()媒体治理的关键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模型

当媒体关注引起利益相关者采取行动,管理者是否会必然改正其违规行为或采取措施改善公司治理状况呢?答案显然是不确定的。虽然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在已有大多数文献中得到肯定。但也有不少相反的研究结论,比如,贺建刚等[29]研究发现,五粮液治理缺陷以及大股东利益输送行为被媒体关注,部分利益相关者也采取行动,但该现象并没有得到缓解;DeAngelo等[30]研究发现媒体报道并不能抑制管理层谋取私利的行为;Core等[31]也没有发现那些媒体曝光的薪酬特别高的CEO被大量更换的证据。本研究认为出现这样的研究分歧主要原因在于,面对媒体的关注及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公司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做出的决策才是决定媒体是否真正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关键:当管理者的违规收益大于抵制媒体的作用而付出的成本时,其违规净收益大于0,那么管理者将拒绝改变;当管理者的违规收益小于抵制媒体的作用而付出的成本时,其违规净收益小于0,那么管理者将顺应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改正违规行为。

当媒体披露公司严重违规或违法的信息时,司法机构获取后或由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获取后提请司法部门,从而引起法律干预,迫使管理者改善公司治理状况或改正违规违法行为,即为媒体治理的“法律机制”,该机制运行的关键是司法部门的干预。实际上,虽然我国相关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力,对许多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的惩罚缺乏法律依据,投资者从审判中获得的补偿也十分有限。但是,一旦司法部门介入,还是会对涉事公司形成巨大威慑,高效推动公司治理的改善,最终起到保护投资者的效果。而且,法律机制和行政介入机制在发挥作用时,不仅会对涉事公司产生影响,还可能扩大到整个行业或更大的区域,具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

() 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

(5)合同机制。合同作为一种比较正式和严谨的契约,受法律保护。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由于某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合同难以履行,那么该当事人将对合同失败负责,或在合同条款约束下当事人采取行动消除或将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因素影响降到最低。在案例中,媒体对“瘦肉精”事件的报道引发的后果影响了相关契约合同的履行,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的利益蒙受巨大损失,在此压力下公司管理层改正违规行为,竭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事件爆发时,正值双汇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拟以增发股份等形式收购大股东价值340亿元的资产等)、股份奖励计划等契约合同实施的关键时期,“瘦肉精”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注入资产的估值和重组进程,增加了双汇发展的退市风险,阻碍了双汇国际近10亿元的奖励计划的实施,给万隆及其管理团队的利益实现和契约履行带来重大影响,使得整个管理层面临巨大的压力。公司管理层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密切关注事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资产评估值的影响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生产经营,改进公司违规行为,以期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该事件带来的影响。本文将这种媒体通过来自契约合同压力迫使公司管理层改正违规行为而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途径,称为媒体治理的“合同机制”。

  

图1 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

(1) 行政介入机制。在双汇“瘦肉精”事件中,由于央视的报道及后续媒体对事件的持续关注,引起了民众对政府监管部门失职的强烈质疑,如果在生猪的养殖、流通、屠宰、检疫检验等任何一个环节把好关,都不会有喂“瘦肉精”的猪流入市场。事发后国务院、国家各部委、河南省及济源市下属乡镇相关部门均高度重视,迅速监督检查双汇集团及报道涉及的 16 家生猪养殖场。双汇集团要求集团下属所有单位积极配合各部门各环节的全面检查,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封存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猪及猪肉制品并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万隆就事件情况向国务院调查组进行汇报。这恰好验证了李培功和沈艺峰[10]提出的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行政介入机制”。

(4)法律机制。我国的新兴市场普遍面临法律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不足的问题,毋庸置疑,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仍然是公司治理和金融发展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也是改善公司治理和促进金融发展最为根本的途径之一[32-35] 。“瘦肉精”事件暴露了有关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突出问题,公安及司法部门迅速行动并发起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其中包括刑事拘留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济源双汇生猪采购部主管。双汇集团也采取积极措施,免去济源双汇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生猪采购部和品管部部长4人职务,组织管理层多次反复学习相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为彻查、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责任者,双汇集团还设立举报制度。由于司法部门的介入,在全国范围内彻查有关“瘦肉精”的违法案件,净化了生猪养殖和流通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推动双汇等肉制品企业的公司治理改进,最终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3) 市场压力机制。于忠泊等[12][19]认为,媒体通过信息传播、信息制造等功能,对资本市场施加影响,给管理者带来巨大压力,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管理者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应对策略,以降低自身的风险,这种媒体通过资本市场带来的压力而发挥公司治理功能的途径,即为媒体治理的市场压力机制。在本案例中,事件的发生对投资者预期和情绪产生重要影响,导致机构投资者和散户大量抛售股票,5个交易日连续3次跌停,公司市值最大缩水170多亿元,双汇管理层承受来自资本市场巨大的压力。为避免持续下跌,双汇负责人接待20余家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实地调研,加强同投资者的沟通,并采取各种措施挽回事件的影响。

(2) 声誉机制。Dyck等[6]认为,媒体可以将经理人的声誉与投资者的利益连接起来,因而可以自然的通过声誉机制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在本案例中,作为倍受关注的公众人物,万隆以重视食品安全在国内外赢得崇高的声誉,双汇“瘦肉精”的报道引起了消费者对万隆带领的管理团队及双汇的放心肉品牌强烈质疑,严重伤害了双汇管理层的声誉。面对质疑和批评,万隆及其管理层连续两次道歉,彻查涉事工厂,主动申请有关部门对双汇全国范围内产品检查鉴定,提出“开放式办工厂,透明化办企业”,真诚改正违规行为,以每年3亿元的代价实施生猪屠宰在线逐头检验,杜绝“瘦肉精”流入企业。可见,媒体治理的声誉机制在本案例中得到验证。该机制在媒体发挥公司治理过程中是普遍存在的,其中,经理人对声誉的越重,私有产权和经理人市场越成熟,该机制发挥的作用越大。

研究者根据不同应用模式和技术提出了多种移动学习定义。郭绍青[3]教授认为移动学习是指学习者利用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技术以及无线移动通信设备获取教育信息、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并在适当的情境下通过移动技术实现教与学的丰富交互,随时随地进行的数字化学习形式,明确了移动学习的便捷、互动、数字化、情境化、及时性等特征。

资本市场的股价暴跌给管理层带来了很大压力,销售市场的停滞直接影响公司运营,让企业伤筋动骨。双汇事件发生后,双汇产品质量引起消费者的强烈质疑,反映在销售市场就是产品下架、销量萎缩、经销商倒戈,销售平均降幅高达45.7%,约有42.3%的零售店销量下跌幅度超过5成,3月15日至25日销售额减少10多亿元。面对销售市场的压力,双汇多次召开经销商视频和现场会议以及万人职工大会,并向经销商承诺无条件退货,以应对市场危机。双汇集团还启动“2011·消费者走进双汇”大型体验营销活动,引入中检集团作为第三方进行专业化的监督和服务,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成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由此可见,公司管理层所面对的市场压力不仅来自资本市场,还来自于销售市场,而且来自销售市场的压力更为直接和难以承受。

中段音乐之后是对前面音乐的全部反复,即又重复了A和B段的音乐。奏完B段之后,音乐直接进入“结尾”(Coda)。结尾的八小节音乐,完全重复引子的音乐,在弱音量中结束全曲,结束在温馨甜美的意境中,余音绕梁。这是真正的“首尾呼应”。

梨友在信中说,你我都知道,桂州城守不住了。我对元帅仰慕已久,你若归降,我敢保证,右贤王的位子是你的。你要不降,只有死路一条,还得赔上城中六十万百姓。我是举刀还是封刀,全由元帅决断。天一亮,不是你开门,就是我破城。

参数之间的关系在图1说明。这些公式是专门针对日本的地质情况定制的(见数据与来源一节)。由于位移的散射较小,因此P波和S波震级以最大位移Amax的形式表示,而不是最大加速度或最大速度。

借鉴Dyck等[6]和于忠泊等[19]的思路,我们构建管理者的违规收益函数,令R为管理者在某一违规行为下固定收益,f(Xi)为抵制第i个利益相关者采取行动带来的影响而支付的成本,F为管理者拒绝因媒体披露信息引起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后的违规净收益,则F>0时,说明媒体引起各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及触发各种机制尚不足以约束公司的违规行为,管理者将拒绝改正,即出现所谓媒体只发挥了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18][29] ;当F<0时,管理者改正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下媒体才能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在“瘦肉精”事件中,双汇坚持放任喂有“瘦肉精”的猪进入其生产线而获取的额外收益即为R,行政监管和法律部门的督查和执法检查、管理层的声誉损失及面临的重组中的损失、资本市场的市值损失、销售额的停滞等即为f(Xi),显然这一决策模型中管理者的违规净收益F是小于0的,因此,公司管理层的理性选择便是积极采取措施改正违规行为。

在媒体参与公司治理过程的第二阶段,各利益相关者采取行动通过怎样的途径或方式(触动某种机制)给公司管理层施加压力呢?即所谓媒体治理的机制,图1有助于对该问题的回答。

(6)主动调整机制。理论上,管理者做出改正违规行为决策的前提是管理者违规净收益小于0,其隐含的逻辑是:在行政、法律、声誉、市场等压力下,如果管理者不改正违规行为,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没有上述压力的情况下,管理者会不会因为媒体关注触发或启示,而做出改进公司治理行为的决策呢?比如在本案例中,万隆在几年前已经觉察内部组织机构和人才的配备存在的问题:“组织机构我们还是沿用过去100亿、200亿规模时的机构设置,现在从500亿到1 000亿发展的话,如果组织机构不协调,人才配备不够,那就有问题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双汇组织结构中市场信息部门的缺失。事件的爆发将这些矛盾前提暴露或突显出来了,双汇管理层基于公司和自身的长远利益,主动调整组织机构并健全了人员配备*拆分市场营销部,新设市场信息与公共关系部,将以前负责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两个职位合并为食品安全部,任命李骏、李红伟、王登峰、宋保国、刘金涛等5人分别为双汇集团主管生产、食品安全、管理、市场信息、公共关系的副总经理。。本文将这种非外力驱动(行政、声誉、市场等压力),基于公司和管理层利益,由媒体关注引致的公司治理改进,称为媒体治理的“主动调整机制”。该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管理层能从公司行为的后续结果中受益。

(7)混合机制。公司负面信息一旦为媒体报道,首先会影响到公司管理层的声誉;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任何负面消息的传播都会体现在资本市场和销售市场上,而且两个市场的波动对公司及管理层的影响最为显著和直接,即市场压力机制会首当其冲的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其后,如果该丑闻会影响到相关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形象或引起对他们的质疑,那么行政和法律机制便可能会介入。正如本文研究所示,双汇“瘦肉精”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公司和管理层声誉受到影响,资本市场上股价暴跌,销售几乎陷于停滞,相关行政司法部门受到质疑,也影响了相关契约合同的履行,从而行政介入机制、声誉机制、法律机制、市场压力机制等都在发挥作用。公司信息为媒体关注,触动两个以上的媒体治理机制发挥作用,我们称之为媒体治理的“混合机制”。现实中,媒体报道企业负面信息后,往往会有多种机制同时发挥作用,媒体治理的“混合机制”成为最普遍的机制。

总之,只要公司负面信息为媒体披露,必然会体现在资本市场和销售市场上,公司管理层声誉也会受到影响,市场压力机制和声誉机制即会发挥作用,披露问题越严重,性质越恶劣,市场压力机制越能发挥更大作用,公司经理人越重视自己的声誉,私有产权越发达,经理人市场越成熟,声誉机制越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有媒体披露信息显示公司行为触动某些条件(违反制度、规定或影响行政部门形象、违法或违反合同),行政介入机制、法律机制及合同机制才会发挥作用,其中行政介入机制和法律机制容易在更大的领域和行业产生正向的外部性*在该事件中,行政监管和法律部门由对双汇一家公司的督查扩大到整个生猪行业,甚至对牛、羊等牲畜是否喂有“瘦肉精”也展开监督调查,由对河南某县市的督查扩大到江苏、河北等十几个省份。。在没有其他压力情况下,管理者受到媒体关注的启示发现改变现有的公司行为使得自己受益,那么主动调整机制才会发挥作用。由于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旦媒体关注公司负面消息,往往会触动多种机制同时发挥作用,即媒体治理的混合机制是普遍存在的。

通过对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剖析,揭示了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研究得到以下结论。

2.6 九种病原体的混合感染情况 本次研究仅存在两种病原体的混合感染,感染率为2.78%(194/6 984),占阳性病例的10.55%(194/1 839)。其中肺炎支原体合并乙型流感病毒居首位,占阳性病例的5.00%(92/1 839),其次为肺炎支原体合并副流感病毒,占阳性病例的3.75%(69/1 839)。

第一,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基本逻辑是:媒体对公司信息披露,使得公司利益相关者获知其利益受到的影响,受损利益相关者会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行动,从而迫使公司管理层改进公司治理状况,其根本动力在于受到媒体报道影响的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关键在于公司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做出的决策:只有当管理者的违规收益小于抵制媒体的作用而付出的成本时才会改正违规行为,即媒体才能真正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

校企合作是现代学徒制的基本要求,校企文化的融通性和契合性是是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的有效路径。企业文化是企业员工共同信仰和遵守的、具有主导作用的价值观念以及行为范式、意识形态和物质形态体系,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跨企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模块课程是传承企业文化和培养学徒职业能力的关键环节,“师傅型”师资在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时,应以企业工作系统为参照,着重将企业员工的操作规程、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等企业文化融入课程资源和教学过程中,日积月累、循序渐进地传承企业文化,以培养学徒在正式企业工作中的质量意识和纪律意识[4]。

第二,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声誉机制、行政介入机制和市场压力机制都在发挥作用,其中市场压力机制不仅仅包含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还包括来自销售市场的压力,而且来自销售市场的压力更为直接,对管理层的影响更大。除文献已提出的三种机制外,本文还发现法律机制、合同机制、主动调整机制也在起作用,而且公司消息特别是负面消息一经披露,往往有超过两种以上的机制同时发挥作用,即本文提出的混合机制。

第三,只要公司负面消息为媒体披露,必然会触动声誉机制、市场压力机制;行政介入机制、法律机制、合同机制和主动调整机制在一定条件下会被触动并发挥作用,其中行政介入机制和法律机制还有明显的外部性,除了对涉事公司产生作用,可能还会对同类公司甚至整个行业产生作用;由于媒体影响力的日渐增强,很少只有一种机制单独发挥作用,混合机制是普遍存在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事业单位对公共财政体制的需求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公众对公共事务改革的关注,使政府绩效管理的效率大大提高,现有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越来越迫切,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能不断促进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因此,我们需要及时调整和创新,建立和完善有特色的政府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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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枫,张铭芯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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