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关于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以桂林、柳州两市为例

更新时间:2009-03-28

在全世界范围之内,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方式已经被广泛认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社会问题也显露出来,为了能够保证社会的良好发展,必须要对刑罚执行制度进行完善。在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之下,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03年在六个省市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5年扩大到18个省(市),目前我国已有27个省(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广西是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第二批试点省份。自2010年全面铺开以来,全区14个市、113个县(市、区)都已经开展了此项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覆盖。2011年5月,社区矫正正式被写入《刑法》当中,“社区矫正”一词在《刑法》条文中首次出现。而这一举措完善了中国的刑罚执行制度,也标志着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2012年1月11日,各部门联合颁布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基层工作进一步了解,2017年上半年,课题组赴柳州、桂林两市及其下辖部分区、县、镇开展基层社区矫正调研活动。在调研过程中,先后赴柳州市城中区社区矫正中心、雒容镇司法所,融安县社区矫正中心,三江侗族自治县社区矫正中心、老堡乡司法所、桂林市七星区社区矫正中心、兴安县湘漓镇司法所、全州县社区矫正中心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活动,此外还通过座谈会、实地考察、查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与社区矫正人员交谈等模式,更好地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面临的困境进行了解,以期为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开展提出有益对策。

一、广西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况

广西以“抓基础、定制度、强管理、显实效”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4年底,全区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数由2009年的439人发展到18074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930人,累计解除18856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累计再犯罪65人,累计再犯罪率0.18%,低于全国0.2%水平,此外也没有发生重大事件。这种情况说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社区矫正的工作机制及领导体制

社区矫正工作受到了广西各市、县政府的关注,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各市、县、区建立起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同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开透明性。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了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同级党委或政府领导为组长,人民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体制,[1]从而形成各部门共同发力的一个局面。

目前,在柳州市城中区、融安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桂林市七星区、全州县等地都已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承担起对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部署以及指导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此外,在进行具体的社区矫正工作过程当中,全区各地的社区矫正机构都制定了自己相对应的工作制度,如日常管理、考核奖励、公益劳动,基本覆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方面,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社区矫正的手段

社区矫正的手段是多式多样的,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矫正教育,全区各县(市)区基本能做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每个月八个小时的学习教育,以及每个月八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制度,并且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师,对矫正人员进行心理辅导,此外还要到周边的监狱对那些即将假释的人员普及社会保障相关知识,以加强矫治和帮扶的效果。

3.注重矫正载体和矫正内容的创新性

底板Q345钢材料屈服强度按345 MPa,许用应力为其70%,不高于241.5 MPa;轴15MnMoV屈服强度大于370 MPa,许用应力为其70%,不高于259 MPa;转子本体最大径向位移7 mm,计为许用径向位移。

(三)矫正方法与内容的创新

在进行矫正的过程当中,一方面要对它的方法进行创新,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它内容的新鲜性。这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要对管理模式进行创新,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从柳州、桂林两地的调研情况显示,这两个区域在该环节中主要呈现出如下问题:其一,调查周期和时限过短,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受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尤其是简易程序,审查的期限不过20日,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除外。其二,在实践工作中,非监禁刑大多使用简易程序,如果是本地委托的审前调查,在本地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衔接较好的情况下,社区矫正机构基本可以在限期内完成,然而,如果是异地委托调查,委托调查的案件则基本无法在审查期限内完成,特别是两地相隔较远的,案件委托书从异地邮寄到本辖区,都已超过审查期限。

课题组走访各地司法所时发现,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平均15-20人/所,有的甚至达到50人/所,却只有1名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且一般都是身兼数职,除了要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之外,还要进行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参与基层设施建设等等,这些任务相对来说都是比较繁重的,工作人员的压力也是比较大的。而社区矫正是具有刑罚特征的,它的专业性以及风险性也是比较高的,在进行监管的过程当中难度也是比较大的,必须要配备稳定的司法人员进行日常活动的开展,才能真正地保证这项活动被贯彻落实到位。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从业者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矫正技能,广西各地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司法协理员工资标准较低,这就使得很多人员不愿意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从事这方面工作压力较大,另一方面薪资待遇较低,加上法律对于司法协理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他们的编制以及薪酬待遇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最终导致,一些高素质的人才不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人才流动性相对来说比较大,社区矫正工作严重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在调研中课题组了解到,有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所长)甚至有辞职的念头,只是并未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为了能够更好进行管理,开展了信息化管理这项功能。各县区都相继开通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利用手机定位进行监控管理,柳州市城中区社区矫正中心还对严管级的服刑人员使用电子腕带进行监管。

2.教育改造突出针对性

由于边坡区地处斜坡地带,属抗震不利地段,在地震力的影响下,有诱发滑坡发生的可能性。加之地震作用的影响,使得坡体裂隙逐渐加宽、加深,为地表水的入渗提供更好的条件。同时促进陡坡前部形成卸菏裂隙,不利用斜坡的稳定。

为了提高矫正质量,各地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教育矫正的过程其实就是对服刑人员的感化过程,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悔改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如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全州县司法局通过心理咨询为其进行感恩教育,通过烈士墓前的公祭活动为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为敬老院孤寡老人开展社区服务为其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等。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当中,信息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工作开展过程当中,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和运营商进行良好合作,建立起一个互动的管理平台。这个平台应该包括档案管理、考核管理、报表管理、监控等内容,通过这个平台的监控管理功能,司法局工作人员可以更好的对自己所管理的服刑人员进行了解,并能够控制他们在一定的区域内,不会出现意外。且能够对服刑人员的位置进行随时定位,方便了管理人员的工作,也保证了服刑人员的安全。

老堡乡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微信监管”模式。通过微信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视频监督监管、信息交流、学习互动、心理沟通等,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使社区矫正工作更高效。同时,微信平台还通过文字、图片、语音、视频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互动及心理疏导,随时关注社区矫正人员咨询和要求,用“人性化”手段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提供帮助。雒容镇司法所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中引入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将教育内容改编成通俗易懂的诗歌,在教育过程中用唱山歌的方式传授给社区矫正人员,以此提高他们对教育矫正的积极性和矫正效果。全州县司法局在入矫教育中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为期2-3天的队列训练,促使其行为规范养成。

二、广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人员身份不明确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但是根据调研情况,我们发现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由司法助理员或者是临时聘请的人员组成的,在法律上其实不具备刑罚执行资格,不受法律保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属于一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享有一定的权力,但是,如果他们的身份不明确,将不能实施对服刑人员的禁止性管理,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度加大。比如在宣告环节当中,司法助理员一般是不配备警服的,所以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的时候,缺乏法律的震慑作用。而对一些不服从社区管理的服刑人员实施警告的时候,也容易引起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复等行为。广西一些地区虽然已经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警服,但是这一行为并没有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

(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不稳定

柳州市、桂林市这两个地方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当中,结合了本地的情况,主要是围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这个核心进行活动的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程序进行重新审定,此外对它的档案管理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的完善,保证各个环节的正常化运行。

通过深化完善“两制”,不仅极大地提升了新兴铸管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而且在提升经济技术指标、增强盈利能力、转变员工观念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学习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已深入职工的心里。

(三)各类装备保障不到位

广西引入社区矫正实践理论以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时间较晚,加之各项物质准备不够,致使有关人员在落实以及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众多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社区矫正中的安全问题。比如在整个工作环节中,并无与之相匹配的执法用车,导致检查、督导、走访、评估等环节无法得到安全保证;在收监方面,无与之相匹配的囚车以及警具等设备,即便抓住了罪犯,并不能及时将其送到指定的地方,因此社区矫正工作在执行中的效果并较不理想。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课题组走访柳州市三江县老堡乡司法所时发现,由于县城到老堡乡需要船渡,而老堡乡司法所没有专用船只,这就给司法助理员开展日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四)执法部门间的衔接不顺畅

从社区矫正的组织结构中不难看出,实际工作中涉及到若干个部门,各个工作环节中各部门之间在时间以及空间上存在延时以及滞后,导致其社区矫正工作中呈现出较多的漏洞以及潜在的风险。实质上,社区矫正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无缝对接,方可发挥出社区矫正应有的功效。

本系统基于单总线EEPROM芯片DS2431设计eID方式的电子标签,具有体积小、触点少、可实时读写等优点。通过在光纤连接器上安装eID标签,在光纤熔配一体化托盘(以下简称光纤托盘)的活动连接器上安装eID标签插座,光纤托盘内部布放存有内部光纤连接信息的数据采集电路板,实现了对光纤托盘每路活动连接器两端光纤信息的数据采集,从而实现了ODN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

从桂、柳两地司法所反馈的情况看,最为突出的是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衔接。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就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采集及来源在时间和空间上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在公安系统中有关信息的采集比较及时和完整,但提供给司法行政部门时,在时间上存在着较大的延迟。而两个部门对接上的滞后,增加了工作难度,最为常见的就是社区矫正人员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被行政拘留,并没有及时告知司法行政机关,导致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定位异常或者在抽查时才发现该社区矫正人员已经被行政拘留,或者出现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未及时报到的情况,司法所在寻找人员上急需公安机关的协助,但公安机关警力有限,未能及时给予查找。[2]

除此之外,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衔接,最大的问题在于文书形式的信息传播在时间上也存在延迟,具体表现在,法院判决后,执行通知书需要一段时间后方可发送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司法所,最为严重的是执行文件未能在矫正期结束前到达指定的部门,进而出现漏管以及脱管等现象,这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是极其有害的,也有损于相关部门的声誉。调研中发现,引起信息延后以及沟通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信息在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等单位中的传递和共享不通畅导致的;二是工作衔接中存在问题引起的;三是由于司法系统中本身存在的抗诉、上诉等程序引起的。

(五)审前调查环节的问题

在对罪犯进行社区矫正以前,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应该由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社会背景、各项行为习惯、家庭以及个人等信息做出全面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调查报告的形式呈送给委托机关,同时在调查报告中,司法行政机关要就是否对其实行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子环节,而该环节中所采集的信息可靠度及真实度,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1.监督管理突出有效性

3月20日开始第一次追肥,示范田实际亩用肥量25kg;对照田实际亩用肥量25kg。4月22日观测情况,示范田和对照田树势相差无几,但挂果率明显高于对照田,示范田花期基本结束,对照田还在花期。5月10日第二次追肥观测,示范田挂果率高于对照田,且果子饱满,果粒更大。6月20日第三次追肥观测情况,示范田挂果多于对照田,果个稍大,着色均匀好于对照田。7月16日收获测产观测,使用云天化“滴灌二铵”和“大量元素水溶肥”的示范田与对照田比较,根系发达,叶片肥厚,挂果多,果形好,着色均匀。

值得一提的是,该环节所采集到的信息主要用于对受调查的对象做出真实、客观以及可靠的评估,但在调研中发现,该环节中的评估在准确性及全面性等方面呈现出较大的问题。比如,在对于假释罪犯的审前调查工作中,拟假释的罪犯多数在狱中已服刑多年,在监狱的改造情况,接收社区矫正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无法全面了解,而假释罪犯目前调查的范围和缓刑相同,没有考虑到监狱改造因素,假释罪犯与目前审前调查所要参与被调查的机构、人员(社区、公安机关、家属、帮教人员等)之间联系比较少,因此依据目前的假释审前调查要求所作出的评估,缺乏准确性,而假释的审前调查又是法院适用审前调查中比例最高的。[2]

CUI Rui, DENG Xiaolong. Experimental study on flotation performance of a novelfatty acid collector[J].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2018(6):46-50.

除此之外,由于被调查对象与罪犯之间可能呈现出一定的社会关系,他们常常只告知调查工作人员正面的信息,且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被调查对象有义务和责任配合调查并提供意见,由此导致有的被调查对象拒绝调查的情况出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审前调查中对罪犯的危险性并无相关的评估标准,即使评估意见书中给出了“不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法院依然裁判其适用社区矫正,如此一来,被调查人就会认为审前调查只是一种形式而已,无法真实体现各方意见。

三、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推进基层社区矫正的立法进程

应该说,社区矫正立法已经曙光初现,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在全国试点以来,立法滞后一直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内司委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在全国进行了调研,司法部也牵头完成了立法起草工作,这说明社区矫正立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同时也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社区矫正立法的议案。目前,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均将社区矫正立法列入重点项目,继国务院法制办2016年12月发布了《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后,全国人大宣布2017年12月进行第一次审议《社区矫正法》。面对每年约有近四分之一的罪犯被纳入社区矫正的现实,庞大的人群数量、较高的社会风险,都决定了必须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的立法进程,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顶层设计,从法律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有序执行。同时采用细化的标准、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来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盲区”进行法律指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层面。

(1)电磁吸附工装的应用 目前电磁吸附工装在工件搬运及机械加工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采用磁力吸盘对铁磁性材料进行吸合固定,如机械加工车削、铣削、磨削、镗削、锻件模具加工的紧固工作。

(二)保障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

针对社区矫正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课题组认为必须从法律角度明确社区矫正中有关人员的身份,进而改善社区矫正的运行效果。比如说,对于社区矫正中的警察,应该给予法律身份,作为司法警察,在有必要执法时穿警服、带警械,不仅仅能够获得从业者以及民众的认同,还能够有效地区分公安人员以及当事人,避免出现混乱。

(三)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以及社工参与

目前,广西的社区矫正在人员以及工作量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如下特点:编制人员十分有限,社区矫正工作总量过重,而与之相匹配的人员比较少。除此之外,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支持力度不够,相关的制度也比较欠缺,在管理以及执行上存在较大的问题,对此,建议引入志愿者以及社工参与的模式。基于社区矫正在广西的发展,积极鼓励社会民众加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在实践中逐步反思,在反思中建成与广西的实际情况相匹配的社区矫正力量,同时形成由政府出资并牵头、民间自发参与其中的社区矫正运转模式,从中强化自身力量,进而建成与之相匹配的人才系统以及运转模式。

自从1981年北京首次举办马拉松比赛以来,我国的马拉松比赛逐渐在各城市开展,城市马拉松赛事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参加到这项古老的运动中。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天的城市马拉松已经不仅仅是为了“保健”,它越来越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由于各城市的自然环境和人文背景的差异,以及不同主办者的举办思路和目的,各种城市马拉松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有的以成绩著称,有的以规模著称,还有的以风景优美闻名。马拉松比赛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可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打造当地体育赛事品牌,同时,通过体育赛事搭台,更好地宣传当地旅游业,扩大城市的知名度和在国内甚至世界的影响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展社工以及志愿者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从量上取得一定规模,也必须从质上把关,形成比较健全的人才系统。一方面应该强化当地政府购买相关服务的程度,另一方面又可从教育程度、专业以及服务质量的角度入手,构建非专业人员辅助展开社区矫正工作的模式,在实践中丰富和优化辅助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此同时,也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评估系统,对队伍做出优化,通过提供薪酬等方式构建更为稳定的服务队伍。而对于社工以及志愿者的培训,应该参照《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划)》中的相关规定,其详细情况如下:“应根据志愿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的悟性和兴趣来对他们加以仔细甄选和征聘。应针对他们须履行的特定责任进行适当的培训,应使他们能够从主管当局得到支持和辅导,并有机会与其商量。”针对志愿者的选择以及培训,应该从兴趣以及综合素养等方面做出针对性的评估,将其他行业中的个人或许有关非社会组织等引入其中,强化社区矫正的力量。此外,也需要强化社区矫正的宣传,提高大众的认知度以及接受度,进而减弱执法过程中的阻力。实际上,针对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以及发展,可参考人际口碑的方式,基于以老带新的模式,进而让志愿者在社区矫正中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四)加快部门间的协调性,全面推进无缝对接

1.建立并落实部门之间的必接必送制度。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构建与监狱、公安以及法院等部门相匹配的必接必送制度,与此同时配置相对应的软件以及硬件设施,强化必接必送制度中的职责。

如果在无畏派的格斗中,最后站着的只能有一个人,我不知道这样的新生训练对我来说会有什么影响。我会像艾尔一样,踩着一个人的身体,窃喜我就是那个把他打倒在地的人,还是像威尔一样无助地在地上躺着?我内心竟对胜利充满了如此强烈的渴望,这是私心作祟还是勇气可嘉?想到这儿,我赶忙在裤子上搓了搓满是汗水的手。

2.基于必接必送制度,构建与之相匹配的联络员制度,对于民政、监狱、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传递,专门指定合适的专业人员负责,全方位解决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协调。

3.构建信息平台,在传统信息互动模式的基础之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网络平台,管理、监督以及共享其中的必要信息,推进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发展。

(五)强化相关人员的保障力度

从硬件上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对此,省市财政理应基于全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如成立专项资金,按照刑罚执行的基本要求,为社区矫正机构配备必要的警用设备(如警戒、囚车、专用船只等),为办案、取证以及刑侦等环节提供足够的硬件支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相关标准。此外,应该建立与此方案相适应的资金保障系统,并在执行中基于社会以及广西的区情,构建与之相匹配的动态保障体系,进而促进社区矫正的全面发展。

(六)明确审前调查中的相关事项

如前所述,审前调查对于整个案件的判断以及定论等是非常关键的,该环节中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有效性关系到受害人以及被告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性以及权威性等等。因此,该过程中的评估结果、法律地位以及操作程序都需要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不应该出现质疑的声音。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实践环节指导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校人才培养重要的参考依据。酒店管理专业以学校“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办学定位,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以学校“外语+”人才培养体系为指导,将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酒店及旅游管理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国际视野、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创新精神,能够从事酒店及旅游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策划、规划、咨询、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酒店管理复合人才。

国外某些国家在程序、标准以及规范性等方面做的非常好,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美国。审前调查的功效及目的主要在于如下五点:其一,作为量刑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二,作为监督的主要参考之一;其三,作为相关人员信息的存档信息之一;其四,作为对犯罪人员或社区矫正对象展开有关分析以及判断的主要依据之一。鉴于此,课题组在现有分析的基础之上,针对广西社区矫正中该环节所存在的法律依据以及程序等问题,建议应基于广西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借鉴国外有效而成功的做法,从法律角度对此加以确认,从标准以及程序方面加以优化,从时间以及空间上加以改良,从衔接角度对此加以规范,从受害人以及被告人的义务以及权益等角度加以确认。总而言之,一方面要考虑到审前调查的重要性,给予法律认同,另一方面又要建立相关的标准工作体系,在实施中持续改进,进而形成健全的系统,为法院的裁判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常红芳,黎云霄,邱立博,马文君,黄飞,杨唯.关于社区矫正问题的实践研究——以石家庄市为例[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3(02).

[2]李凡.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和对策[J].科技资讯,2015(08).

 
谢曼娜,杨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