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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对公众人物隐私权报道状况调研分析——以兰州晨报为例

更新时间:2009-03-28

演员文章出轨事件让广大网民直呼不再相信爱情,谢霆锋要不要和张柏芝复合也成为了全民关心的家事。公众人物隐私对社会的影响已不止于茶余饭后谈资这般简单,往往都是会引发大众对一些关乎伦理道德问题的深入探讨。一方面公众人物因为隐私不断被媒体报道而不堪其扰,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又以新闻自由为理由主张自己的报道行为合法。法律的天平应该如何平衡?笔者对兰州晨报记者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公众人物的概念发展

公众人物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1964年的莎莉文诉纽约时报案中,美国的最高法院提出了“公共官员”的概念和实际恶意原则。[1]211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认为,公共官员因工作内容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而被社会大众高度关注,故其任职前后的个人信息和行为都必须暴露在大众的视野下,以供大众评定与监督。此时,他将不得不放弃自己的部分隐私。如果公共官员主张新闻媒体的报道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则必须举证证明媒体在报道时存在“实际恶意”,即明知内容错误而报道,或者不顾内容正确与否而报道,否则,新闻媒体将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此即实际恶意原则。

子美最倜傥,自表其能,上之天子,谓“沉郁顿挫,随时敏捷,扬雄枚皋,尚可跂及。 有臣如此,陛下其舍诸?”自东方朔以来,斯趣仅见载。 观其《遣怀》、《壮游》诸作,又谓许身稷契,致君尧舜,脱略时辈,结交老苍。 放荡齐赵间,春歌冬猎,酣视八极。 与高、李登单父台,感慨俊骨龙媒,赋诗流涕,上嘉吕尚传说之事,来碣石万里风。 ……固是笔端有胆,亦由眼底无人。 古之“狂也肆”,子美有焉。

随后,退役军官沃克诉美联社诽谤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沃克虽然是退役军官,但是,其退役后仍从事政治活动并有一定的知名度,故而认定沃克为“社会名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进一步认为,社会名流虽然没有公职,但其行为仍然与公共利益相关,受大众的关注,影响社会的价值走向,因此应当受到和公共官员相同的限制,故而在莎莉文诉纽约时报案中确定的关于公共官员的实际恶意原则在此同样适用。

经历了公共官员、社会名流,美国最高法院于1974年正式确立了“公众人物”的概念,以格次被人身攻击案件为例。格次是一名普通律师,却因案件立场而被《美国舆论》杂志发表文章攻击、诬陷作伪证。最高法院的法官认为,格次只是普通人,不能像公众人物一样对媒体的诽谤言论做出及时有效的攻击与救济,因而对其人格权的保护力度应当大于对公众人物的保护力度。[1]212

翻译人才培养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连云港高校承担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重任,应该深化翻译人才培养改革,以新观念、新思维和新视角审视并推动翻译专业建设与专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思路,不断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健全翻译人才培养体系,使学校办学与地方人才需求紧密结合。

可见,大多数记者都主张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应当受到限制。限制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公众人物的概念调研分析

具体而言,政府官员是经选举产生,代群众行使公共职权的人,这就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优秀的工作能力。所以,关于他们品行和政绩的事项,比如家庭背景、财产收入、工作经历等信息就应当予以公开,以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明星的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示范效应,并引发高度的关注。既然他们需要大众的关注与追捧,就必须容忍相应的隐私被侵犯。比如,著名影星黄海波嫖娼事件之后,黄海波就必须容忍社会大众对其私生活的密切关注。再如因特定事件而试图引起大众关注的有限意义的公众人物,因为其积极主动地追求公众对自己在某个特定事件中的关乎,所以,他就必须忍受人们挖掘、了解与该事件相关的个人隐私。所以,对不同类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范围规定不同是更符合理性的思考。

兰州晨报记者王某某认为,公众人物有一定的粉丝量是在公共事务中掌握话语权和处理权的人。记者刘某某认为,公众人物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或者是学术权威,并且一举一动都有明显的指导性和引领性。记者范某某认为,公众人物是有一定社会地位,行为举止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人。其他记者对公众人物的概念界定基本与前三位记者类似。总结上述内容可以得出,公众人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公共事务中享有话语权、影响力,其思想或行为会涉及公共利益。

“公众人物”在我国虽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是,已经在范志毅被侵害名誉权的案件中认可。而2008年,杨丽娟诉南方周末名誉权纠纷案中,法院则认定,杨丽娟为引起社会关注而主动向媒体披露自己隐私的行为是自陷公众争议旋涡的行为的“自愿性公众人物”[2]。可见,法院对公众人物的概念认定逐渐趋于精细化,且美国法院和我国法院都认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应当被限制。

近年来,我校在教师中倡导和践行“四有”好老师和“德艺双馨”教师的标准和理念,对师德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与部署,出台并实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以制度和机制保障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形成了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

公众人物的分类

理论上对公众人物的分类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种分类方式源自于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公众人物与社会公共利益联系的紧密程度将公众人物分为两类。一是完全意义的公众人物,具有三个特征:有极高的知名度、长期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影响力遍及众多领域。如:政府官员、娱乐明星、商业精英等。二是有限意义的公众人物,指自己主动参与到某个特定的公共争议、事件中,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以期对此造成影响。[5]

第二种分类方式源自于我国法院。2008年杨丽娟诉南方周末案中,二审法院认定杨丽娟为“自愿型公众人物”,进而引出了自愿型公众人物与非自愿型公众人物的分类。自愿型公众人物即积极主动追求公众关注,投身于公共事件被视为公众人物的人。非自愿型公众人即非本人意愿,因某种特定的因素而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公众人物。如赵作海、浙江叔侄等。

第三种是我国理论界的一种分类方式,即分为政治公众人物和社会公众人物:政治公众人物指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公众人物即社会上的知名人士,如娱乐明星、商业精英等。

限制公众人物隐私权及其原因调研分析

对于问卷中提及的文章、姚笛周一见事件是否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这一问题,74.29%的记者认为没有侵犯。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不仅具有标杆作用,而且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会被高度关注。与此同时,80%的记者认为公众人物隐私权应该受限,理由主要有:新闻自由、公共利益、舆论监督、满足公众知情权、享受社会关注的必然牺牲等。

不稳定型心绞痛为心血管内科常见病,病情重且发展快、死亡率高。有研究发现,炎症反应和动脉粥状硬化、斑块化破裂,和不稳定心绞痛都有重要关系[1] 。现阶段主要治疗方式为,抗血小板、抗冠状动脉血管痉挛、抗凝、阻止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稳定斑块。他汀类药物不仅可降脂同时也有抑制炎症和稳定粥样硬化斑块的作用。同时氯吡格雷作为血小板抑制剂,业有抗聚集作用,且被大量研究所证实。因此选取我院收治的79例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分析辛伐他汀联合氯吡格雷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效果,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各管理层要根据公司现实经营状况,熟练运用相关工具和技术,为公司确立切实可行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形成部门发展战略、员工工作目标。同时,员工内部应注意上下联动,动态调整工作目标,做到有效决策来增加员工认同度,以个人、部门目标来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一,新闻自由。新闻自由背后代表着言论自由和公众知情权的满足。我国没有新闻法,因此,关于新闻自由的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之中。[6]保护新闻媒体的新闻自由不仅仅是给记者一道护身符,更重要的是让公众能够充分地、及时地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以政府官员为例,如果限制媒体对政府官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的报道,公众将无法对这个政府官员进行评判,并对其进行选举或罢免。因此,我们需要给媒体以报道自由,方便大众获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第二,舆论监督。除自愿型公众人物外,其他公众人物都是积极投身于公共事件中并试图引起广泛的关注。故而他们在政治、文化、经济等领域的举动极易对社会价值观造成影响。而这种影响正确与否则需要社会大众来评判与认定。所以,公众人物接受大众对其行为、观点的舆论监督是必然的结果。

第三,享受社会关注的必然牺牲。公众人物借用新闻媒体以达到个人目的。同样,他们也更容易利用新闻媒体来反击对自己的不当侵害。据微博公众号明星微博粉丝排行榜统计,截止到2017年10月7日,谢娜的微博粉丝有9487万人,杨颖的微博粉丝有8376万人。可见,娱乐明星针对自己的不当报道在微博上进行反击的力度可能比新闻媒体报道的影响范围更大。因此,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相应的限制,也是他们享有相应优势资源后的一种必然的让步。

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规则建议

(一)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界限——公共利益

虽然,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新闻自由、接受社会的监督,但是,限制并不意味着完全暴露,而应该是在有限范围内予以公开。那么,公众人物的哪些隐私应该公布,哪些隐私仍然受到保护,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本文认为,这个界限应当是——公共利益。

公众人物之所以备受大众瞩目,主要原因就在于其行为和观点往往与公共利益有关。比如政府官员的一举一动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公众的生活舒适度。再比如娱乐明星都是他们粉丝的标杆或榜样,故而明星的日常举动都会对粉丝的生活选择或者价值观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由此可见,公众人物即享有一定社会地位,且思想、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关的人。

可见,公众人物的隐私如果和公共利益相关,就势必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另外,如果某个公众人物的隐私中涉及到了公共利益,就出现了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博弈。前文中已经进行过分析,为了保护媒体的新闻自由、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公众人物放弃自己的隐私权,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成为了必然的结果。因此,如果公众人物的隐私与公共利益相关,就不能再主张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媒体报道相关内容也不再构成侵权。相反,如果媒体的报道与公共利益无关,完全属于明星私生活的内容,则应当认定构成侵权行为。

(二)不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范围不同

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对于政府官员,记者期待公开的隐私主要有财产收入、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对文体明星,记者期待公开的隐私主要有工作经历、个人信息、财产收入、感情生活等。对刑事犯罪者,记者期待公开的隐私主要有家庭背景、个人信息等。

缺硫矫正技术:柑橘缺硫时,可施用石膏和石硫合剂残渣,也可叶面喷施硫酸盐溶液,如0.3%硫酸锌、硫酸锰或硫酸铜等。对有机质贫乏的酸性红壤柑橘园,除每年应增施一定量有机质肥料外,还应施用石膏。石膏用量为每亩60千克。对有机质缺乏的石灰性或碱性盐渍土壤,可结合有机肥料施用硫黄粉,一般每亩面积1次可施硫黄粉15-20千克。

美国首席大法官沃伦认为,以公共官员为比照,公众人物是涉及公共问题或事件时,其思想和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与公共官员相当。哈兰大法官则认为,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是公众人物的主要特征。[3]我国学者张新宝教授和王利明教授都认为,社会知名度是公众人物的界定要素。[4]

结语

新闻媒体的工作目的是向社会大众传递及时、有效的信息,对公众人物隐私的报道是其工作不可避免的重要任务。在这个权力与义务对等的时代,公众人物以博取大众的关注满足自身的利益为追求的同时,必然要做出相应的牺牲。因此,如果新闻媒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报道公众人物的隐私,在限度范围之内,公众人物就必须容忍该限度内的曝光,以保障新闻自由的有效实施。

整理发现,对不同的公众人物记者希望公开的隐私范围也不同。不同公众人物所涉及的公共利益不同,如果对所有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都做出同样的限制,显然有违平等原则,有区别的限制,才是真正的平等。

第一类人好办。大家的意见也是我的想法,我的观点。举手同意,心安理得。第二类人,表面看起来,也不难。多数人举手我举手,多数人反对我反对。对了,我跟着沾光;错了,我也无大责。即使要追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不为戎首,不为祸始。”(鲁迅《华盖集·这个与那个》)看起来,既顺理,又成章。而其实,这类人也是不易。人,可以欺骗全世界,但唯独不能欺骗自己,除非他有两副心肝。也因此,当自己的观点不被采纳,当自己的意见被否定,还要装模作样地表示,同意大家的意见,是很痛苦的事,是极不情愿的事。当夜深人静之时,扪心自问,可能不是失眠,就是恶梦。

参考文献

[1] 林凌.新闻侵权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 朱金红.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D].南昌:南昌大学,2014.

采用SPSS 16.0进行方差分析(One-way ANOVA)及多重比较(LSD),采用Origin 2016做图。

[3] 李新天,郑鸣.论中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构建[J].中国法学,2005(3):112-113.

[4] 张新宝.名誉权案件审理的情况、问题及对策[J].现代法学,1997(3):66-69.

[5] 于海涌.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246.

[6] 张钗,卓越.论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J].新闻与法,2015(4):83.

例如:HXD3C型0181号机车出现该故障后,将EBV返回克诺尔维修中心,经解体发现是EBV内Bail-off触点开关损坏导致。

 
金雪蓉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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