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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洪述祖历史考

更新时间:2016-07-05

洪述祖因民初“刺宋案”而广为人知,但关于他在前清时期的历史,却至今无人能讲清楚。案发当时,一些报纸曾试图追踪其历史,但基本上未能提供可靠线索,反而变成对洪述祖的口诛笔伐。比如说他“为人奸狠阴毒,不容于社会,在京之常州同乡,无不恨之次骨,素有‘洪杀胚’之绰号。”[1]又说他“本为官场之一大流氓,犯案累累,……惟恃其能言善辩,又善逢迎之技,故至今漏网。其人劣迹散见近人小说中,如《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卖国奴》、《无耻奴》数种,大半写其历史,其万恶不赦可想而知。大概洪述祖可谓满清一代龌龊官僚之代表,宜其遇事生风,交结匪类,忍心害理,残杀正人矣。”[1]还有说“此丑也者,实一乡之秽物,中国之公敌,而禽兽中之不衣冠者也。……凡四十岁以上之人……无不知其为怪物,为恶物”[2]。诸如此类文字流传至今,不但无助于了解洪述祖的真实历史,反而对后来研究者客观评价其人造成困扰。故欲了解洪述祖的真历史,就必须撇开这类丑化、谩骂文字,尽可能从可靠史料入手考索之。

洪述祖(1859-1919),原名洪熙,江苏阳湖(今属常州)人,祖籍安徽歙县。字荫之(一作荫芝、引之),又字江孙,曾用别号有清夫道人、无闷道人、观川居士、觉庵、念难老人等。从现在所见史料来看,洪熙这个名字主要用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前,此后逐渐改称洪述祖。这一变化一直无人注意,故刺宋案发生后,时人追溯其历史时,从未提到过洪述祖即洪熙。洪述祖前后阶段的历史就这样被割裂开来而不为人所了解,与此有直接关系。

不过,洪述祖的高祖却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就是清代著名经史学家、文学家洪亮吉。洪亮吉生有五子,原配蒋氏生长子饴孙,次子盼孙,三子符孙;侧室郑氏生四子胙孙,五子齮孙。长子饴孙,字孟慈,嘉庆三年(1798)举人,官湖北东湖县知县,配汪氏,生谷曾、宛曾、彪曾三子[3]。谷曾为国子监生,也生有三子,依次为彦先(承敏)、彦哲(承定)、承惠[4]。彦先即洪述祖生父,又名洪金贡,为阳湖县候选训导。据洪述祖自述,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攻破清军江南大营,进攻常州,洪金贡当时正协助在籍绅士光禄寺卿赵廷祚及浙江布政使汪本铨办理团练。四月六日城陷,洪金贡巷战而死,洪家十七口皆投门前花桥后河以殉。洪述祖方生九月,与其母张氏被人救起[5]。据此,洪述祖生于咸丰九年(1859)确定无疑。

根据上述谱系,洪述祖乃洪亮吉第四代后裔,也就是玄孙(或称元孙),洪述祖之子、戏剧家洪深则为洪亮吉第五代裔孙。洪深之女洪钤在《父亲洪深的两次当官》中说:“父亲的家族,称得上是武进的大族。从家系来说,父亲是清朝文学家、经学家洪亮吉的第六世孙。”[6]显然搞错了。戴伯元《洪深家世考》说“述祖应为承惠之子”[7],也搞错了。

需要提及的是,刺宋案发生后,陈去病曾撰《洪述祖丑史补遗》一篇,称洪述祖系冒充洪亮吉之后,文云:

洪述祖字荫芝,江苏阳湖人,原以佐杂在台湾候补,因盗卖军火,私通某国,事发为闽抚刘铭传所捕获,已绑缚市曹,拟正军法,为同寅诸人跪求,改为充军。此前清光绪甲申年事也。戍边十年,遇赦回籍,复捐知县[26]

这是一段错得离谱的记述。洪亮吉祖籍本是安徽歙县,但早在康熙年间就已定居常州了。洪亮吉生子五人,其后人子子孙孙代有存者,并非“无后”。洪述祖九个月大时其父即死,不可能出现“少随其父经商常州”的情况。可见刺宋案发生后时人对洪述祖历史的记述是多么不可靠,即便如陈去病这样的学者,也会胡编乱造。

蔡元培对但采尔赴北平的要求表示支持,2月9日致许寿裳的信中说:“但采尔夫妇既往北平,使我等减少责任,亦复甚好。”[11]14考虑到北平没有民族学组,蔡元培又要求许寿裳等把但采尔介绍到历史语言研究所,因为这个所的人类学“与民族学密接,且考古学与语言学,亦与民族学有关”[11]14。

在高速公路桥梁施工混凝土浇筑项目开始前,技术部门为了确保拼缝的严密程度以及支撑实用性价值,要整合技术要点和技术要求,合理减少漏浆和跑模问题,确保能对模板刚度以及拼接效果予以严格监督和检查,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管理工作体系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需要注意的是,技术部门要对混凝土的基本成分进行监督,适当掺加高强纤维,以保证整体结构的耐酸碱度腐蚀性能以及抗裂性能的优化,避免低收缩以及早强混凝土。

不孝六岁,太宜人令赴邻塾,授《礼记》“中庸”、“大学”二篇,日数行。夜篝灯,就短足几,太宜人且织且督课,书声、机声相应和,恒至漏数下不止。邻里悯太宜人劳苦,劝以不孝学贾,可得饱食,且速成。太宜人婉谢之曰:“此子大宗一线也,忍令其坠先绪乎?且抚孤吾分内事,何敢以为苦。儿学不成,乃吾苦耳。”遂详述《机声镫影图》事。《机声镫影图》者,先高王父编修君(即洪亮吉——引者)为母蒋太宜人作也。编修君学行为海内宗仰,故太宜人每以为勖。闻者咸感叹去,至有泣下者。继而江南北悉平,宦游戚串稍与故乡通耗,不孝姑母刘随宦于皖,迎太宜人挈不孝往。姑死返常州,依先季父君沐先生于北岸里,不孝由是得从季父传习经义,太宜人所至操作如故[5]

“季父君沐先生”,即洪述祖叔父洪彦哲。关于洪述祖由安徽姑母家返回常州后的读书情况,洪述祖在后来印行的《如水斋读书志闻》自叙中是这样记述的:

同治己巳,述祖年十一,自皖之贵池还里,依季父君沐先生居北岸汤氏宅,从薛孝廉佳先生授读《毛诗》,日以陆德明《释文》写注于下,《尚书》则以王西庄《后案》讲解。夜归,季父又自授《段氏说文》数十字。童稚无知,新苦其繁重,不甚解也。季父每过塾中,纵论经史,薛师辄有问难,娓娓至数小时不休。述祖课毕旁听,虽不知其所以然,而耳习能详,颇多记忆。少长,为制艺词赋所溺,未暇及此。迨弱冠补弟子员,得昆山顾氏《日知录》、高邮王氏《经义述闻》二书,日夜读之,证以童塾旧闻,时有触悟。恨季父久殁,无从就正。又馆食无定,不能时从薛师质疑,或于岁暮相过,偶一商榷而已。是编经义各条,追忆季父、薛师旧说为多,间有己获,不更标异,名曰《读书志闻》,写藏箧中,久未编校[9]

照上述情形来看,民初李定夷所撰《洪述祖外传》说他“聪颖异常儿,及十一龄,四书五经皆读毕”[10],是有根据的。而《民立报》据洪述祖乡人所言,说他“少孤,依舅氏刘姓,颇迟钝。及至十八九岁,大病几殆,已而愈,大反常度,且极聪颖”[11],则与实情不甚相符。

由洪述祖自叙可知,其少年至青年时期,走的也是当时一般读书人的路子。他曾多次参加科举考试,但并不顺利。《洪述祖外传》说他“年十四,应童子试,时提学者为林天龄,爱其诗赋,拔冠一军,由是文名噪甚,咸谓将门洵无弱卒,洪氏有子矣。顾述祖青衿而后,困于棘闱,屡试不售,自知文章憎命,遂绝意科名。”[10]到光绪十四年(1888年)为止,洪述祖至少参加过五次乡试,均名落孙山。

据后来与洪述祖颇为熟识的傅增湘讲,洪述祖“少年有才,好谈经世之学,兼览百家之书,旁及占卜星象奇遁之术,靡不通晓,议论豪放,嵚奇自喜。然挟术任智,敢为大言,行多不轨于正”[12]114。既屡试不售,遂橐笔外出,以谋生计。关于他的早期谋生经历,在1918年11月京师高等审判厅的审讯文件中,是这样记录的:

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奉朱批:“洪熙著革职,永不叙用,余依议,该部知道。”[29]237据此,洪述祖被系淡水监狱,应是在光绪十四年(1888)底奉旨之后,罪状有二项:一是借购买机器料件,侵吞公款,一是捏报商务局领船经费二万余两。而洪之乡人则传言,刘铭传开始并不知道洪述祖吞款事,“后刘偶入洪室,见昔日左弹劾刘之奏稿系洪操笔,乃大怒”,于是以洪吞款为由,将其下淡水狱中[11]

答:是。

光绪二十一年(1895)以后,洪述祖主要在上海谋生。想必是不愿受当时外间流传的各种谤言困扰,渐渐地,洪述祖不再使用“洪熙”这个名字,而改名洪述祖。从现有资料看,首次使用“洪述祖”这个名字,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秋在《求是报》刊发文章时,署名为“阳湖洪述祖”(详下文)。其时,正值维新思潮兴起,洪述祖与维新派人士多有往来,参与了不少活动,包括筹建铁路公司,反对缠足,主张戒烟,建议改革练兵制度等等。

答:我始而读书,既而乡举未仲[中],遂与人作幕府。

问:都与谁作幕府?

答:我与左文襄公及浙江巡抚于连元、两江总督刘坤一作过幕府,后来又与台湾刘中丞作幕府[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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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记录极潦草,不仅有几处别字,而且将浙江巡抚余联沅的名字错写为“于连元”,所记左宗棠、余联沅、刘坤一、刘铭传四人按担任地方大员的先后顺序来看,也是错乱的。这种舛误的造成,不能排除是因为洪述祖对法官讯问采取了敷衍态度,但更大的可能是法官草率记录所致。同样是记述早期谋生经历,洪述祖为其母所撰《行略》中所述就很不相同,他说:

不孝先后入闽县陈阁学宝琛、吴县潘中丞霨、湘阴左文襄公幕府,太宜人贻书劝勉,以为所主得人,宜遇事取益,而尤重阁学敦尚气谊,能学行交勖,戒不孝砥砺而自勉焉。光绪丙戌(即1886年——引者),台湾建行省,不孝应今巡抚刘公铭传之招,佐平番社,以军谘叙劳奏保,以知县用[5]

洪母《行略》约撰于光绪十九年(1893)或二十年(1894),其中并没有提到洪述祖曾作幕两江总督刘坤一处。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则云,洪述祖“为诸生时,即冒职官冠带,通谒刘忠诚坤一,上书言时事。”[11]114从洪述祖胆敢“冒职官冠带”通谒刘坤一这一举动来看,当时洪述祖年龄不大,还不为官场所知,时间应在光绪六年(1880)至七年(1881)刘坤一第一次担任两江总督,也就是洪述祖虚龄二十二岁至二十三岁时候。这应当是洪述祖尝试外出谋生的开始,但极有可能如傅增湘所言,只是求见刘坤一,上书言事而已,并未入其幕府,因此洪述祖在其母《行略》中未提此事。

洪述祖正式外出作幕,始自佐理陈宝琛幕府,而非如法官所记录的那样始自佐理左宗棠幕府。光绪八年(1882)底,陈宝琛接替洪钧出任江西学政。九年(1883)春,陈宝琛向江西巡抚李文敏咨报所延阅卷幕友七人,其中之一便是“江苏附生洪熙”[15],即洪述祖。十年(1884)春,洪述祖仍在陈幕,但同幕阅卷幕友大变,除洪述祖、谢章铤外,又到王可庄(仁堪)、陈叔毅(宝璐)、林戟卿(际平)、范中林(锺)等。是时,适逢沈葆桢之子沈瑜庆来访陈宝琛,洪、沈二人遂于幕中订交。

洪述祖在江西作幕时,正值中法战争正式爆发前夕。光绪十年(1884)四月,清廷命曾国荃为全权大臣,赴上海与巴德诺议约,并命陈宝琛为会办,洪述祖遂转入江西巡抚潘霨幕府。九月十七日(1884年11月4日),潘霨奉召入京觐见。此后,洪述祖至福建,转入左宗棠幕府。先是是年六月,法舰扰台湾,清廷命刘铭传以巡抚衔督办台湾防务。七月,法舰突袭福州马尾军港,清军损失惨重,清廷遂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洪述祖即在此情形下加入左幕。九月,刘铭传为保卫台北府城,自基隆撤守,致使法军轻易占据基隆。朝臣纷纷指责刘铭传,左宗棠亦指责刘铭传“坐守台北,不图进取”[15],据洪述祖乡人传言,左宗棠奏稿实系洪述祖操笔[11]

在福州期间,洪述祖结识了郑孝胥,后者在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1885年3月10日)日记中写道:“陈伯潜适上省,往访,坐客甚众,有阳湖洪荫之,稚存之玄孙也。”[16]是年八月,左宗棠卒。九月,台湾建省,清廷以刘铭传为首任巡抚。洪述祖即于是年晚些时候被刘铭传延入幕府,办理奏牍事宜。前引洪述祖为其母所撰《行略》说“光绪丙戌(即1886年——引者),台湾建行省,不孝应今巡抚刘公铭传之招”,不够准确,因台湾建省在光绪十一年(1885)而非十二年(1886)。《振南日报》1913年4月23日刊登《洪述祖前事》云“洪述祖当光绪戊子(即1888年——引者)时,入台湾巡抚刘铭传幕府”[17],也是不准确的。洪述祖入幕次年秋,适逢台湾中、北两路发生“生番”反抗斗争,刘铭传督兵镇压,洪曾参与,事后刘铭传上奏朝廷,为出力各员弁请奖,开列名单中之“候选县丞洪熙”即洪述祖,候选县丞系洪述祖此前报捐所得[18]。刘铭传“拟请以知县不论双单月归部选用”,是年十二月十二日奉上谕:“县丞洪熙等,均著以知县不论单双月归部选用。”[19]137-145

这一时期,洪述祖与寓居上海的王韬曾有交往。在王韬存留尺牍中,有一封致洪述祖的信,论及台湾“生番”问题,其言道:

汉口清道局委员洪大令述祖,因本镇龙王庙上迤一带江岸极险,渡划往来如织,近来日本展拓码头,安泊趸船,德人亦曾因此购买该处上游土地,以便添设码头,安泊趸船,实与民划有碍,曾经前任关道照会驳阻,并恐串售外人,故又由委员等向该处业主王姓等购买,计给价万余金,随取具契约粮券,禀请江汉关道,转发夏口厅遵照立案[51]

去冬一别,冉冉至今,云萍海角,自此远矣。台湾入版图仅二百载,生番潜匿深山中,久阻王化,非剿杀不为功,然非囗囗之用心也。《文献通考》所纪毗舍耶国,恣睢裸袒,殆非人类,其即今之生番欤?器械、文字、歌谣、言语,俱有荷兰之遗,殊足异也。荷兰在明末,据台地不过十数年而已,濡染若此,则非不可教者也。法当画井建庐,计口授丹,教之种艺,教之蚕织,以伦常培其性天,以诗书消其戾气,勿令客民虐待之,其民始可用也[20]卷六

本研究数据主要采用了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整合和分析,所有的计量资料均采取均数±标准差的形式进行表达,运用t对数据进行检验,所有计数资料则采取百分比进行表示,运用x2进行检验,P<0.05表明差异不存在统计学意义。

从开头两句来看,洪、王二人应是光绪十一年(1885)在上海结识,洪述祖旋于是年冬赴台湾佐刘铭传幕府。上信则应写于光绪十二年(1886)秋冬洪述祖随刘铭传镇压“生番”前后,信中一方面对清军剿杀“生番”表示支持,另一方面又强调教化之重要。王韬还就台湾建设问题向洪述祖提出建议:“台湾幅员之广,物产之庶,殆可甲东南数省。讲求富强之术者,尤当于此留意焉。开诸矿、筑铁路、创机器、厂局,凡可以西法行之者,无不可举而措之。”[20]卷六

3)灰土拌合要均匀,颜色一致,严格控制含水率在最优含水率的±2%范围内,对含水率过高或者不足的灰土禁止使用。3∶7灰土拌合完成,采用装载机运送至筛分机进行过筛处理后及时用于回填。灰土拌合指定专门的技术员监督检查灰土配比,现场试验员在回填前对灰土的含水率进行现场检测。制备好的灰土要随拌随用,当天使用完毕,雨天采用塑料布遮盖,避免遭受雨淋。

洪述祖在台湾七八年,初为刘铭传座上宾,后沦为阶下囚,对其一生影响甚大,有关情况须特别交待。

先是光绪十四年(1888)春,台湾商务局在英国订造的“驾时”“斯美”两艘快船行将造竣,刘铭传命洪述祖带领约百人,乘法国公司轮船前往英国钮开司验收,所选人员“自管事细崽以迄水手、舵工,无不精益求精,慎之又慎”[21]。洪述祖一行接轮后于五月十一日(6月20日)自英启程,五月二十七日(7月6日)已过苏伊士运河,约在七八月间回到台湾[22]

返台后不久,洪述祖第五次到金陵参加秋试,仍未中。是年秋冬,洪述祖似曾赴京师短暂一行,目的不详。在京与叶德辉订交,当时叶德辉正准备参加第二年的会试[23]。1919年洪述祖死后,叶德辉曾写诗悼念,有句云:“卅年名耳北江孙,燕市论交握手温。越岁南归闻噩耗,见人西笑说烦冤。”[24]从二人订交到洪述祖死去,恰好约30年,故有“卅年名耳北江孙”之句。“越岁南归闻噩耗”,是指光绪十五年(1889)叶德辉南归后,听到了洪述祖被刘铭传奏参并系狱的事。这件事在宋案发生后各报追溯洪述祖历史时均有记述,但说法差别很大。如《民立报》云:

前二十年,洪以世谊,进干刘铭传,留之幕。刘以中法一役,视师台湾,洪初甚擅权,继因购械吞款,又因洪曾学洋泾浜西语,令与外国人周旋,又擅受贿赂,遂为刘公所知,大怒,以令箭召回,欲立置重典,后经其知友代求免死,下之狱。在狱中三年后,不知如何运动出狱,至上海[25]

《大中华民国日报》云:

(19)一些西方国家的环保主义者则成立了“绿党”或“绿色和平运动”,其宗旨是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平衡。(1990·《人民日报》)

洪荫之者,安徽省徽州府歙县西乡之西坑人也。少随其父经商常州,遂冒为常州人。稍长,粗通经史,慕洪亮吉之为人,并侦悉其无后,因更冒称亮吉后,改名述祖。盖其居心已不可问矣,而尔后运动,竟居然以亮吉之故,侥幸不少[8]1320-1321

《民主报》云:

为激发进口潜力,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2016年5月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有效促进了行业稳定发展,但也存在各方权责不清、政策预期不稳定等问题。6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一大特点是取消“暂按”,明确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3'RACE扩增产物胶回收产物纯化后进行琼脂糖凝胶电泳,可见一大小约800 bp左右的清晰条带(图2)。

彼之先祖洪亮吉号稚存者,前清中华之文豪,因是洪述祖既以名人之子孙,又小有才,乃自少即得侍食于诸侯,见诸某报所谓刘铭传为台湾巡抚时,洪因案下狱,此即其为虺之初步。其案即向德国购买轮船,吞攫巨款是也。刘忿甚,几欲死之,然彼时洪之亲故达官闻人遍海内,争以洪亮吉之故,竭力营救之,虽未即释,在狱中供给甚丰,且日招声妓以相娱。彼时台吏之慕雅者,欲博厚待名人子孙之名为之,于是洪始知社会固无物,由偷葱而做贼。刘既解职,继其位者召[邵]某释洪出狱,顾乡里之长者皆不相齿,于是数年中,洪止能作奸拐、肆小恶[2]

《亚细亚日报》云:

洪述祖的幼年生活是很孤苦的。其母被救后,即投父家,渡江而北,转徙数年,靠纺绩度日,抚育遗孤。虽然生计艰难,但张氏对洪述祖的教育毫不放松,时时以高祖洪亮吉母亲蒋氏督催幼年洪亮吉读书的故事勉励他,希望他也能够成为一名学者。洪述祖曾自述其六岁后母亲督学情形道:

洪述祖为文人洪雅[稚]存之曾孙,文笔颇条鬯,言论亦能动人。在台湾时,甚为巡抚刘铭传所倚任。与法国订造轮船二艘,洪述祖侵吞巨万,为刘抚所觉,洪逃之上海,刘抚屡催不归,乃电令沪道拿获,押解至台,囚之一年有余。及邵友濂继任巡抚,得多人为之运动释出[27]

以上各条记述中,关于案发时间,《民立报》云“前二十年”,逆推之,即光绪十年(甲申,1884),《大中华民国日报》也说是“甲申年事”,两报显然都搞错了,因当时洪述祖根本就不在刘铭传幕府。关于洪被下狱原因,有“购械吞款”,“擅受贿赂”,“盗卖军火,私通某国”,借“购买轮船,攫吞巨款”等数种不同说法;而所购之船,又有德造、法造两说,实则两轮皆为英国所造。关于洪被系狱时间及出狱情况,或云“在狱中三年后,不知如何运动出狱”,或云“戍边十年,遇赦回籍”,或云“囚之一年有余,及邵友濂继任巡抚,得多人为之运动释出”[17]

查刘铭传上奏揭参洪述祖,是在光绪十四年(1888年)十一月初六日,距洪述祖从英国回来大约三个月,奏云:

再,查机器局需用料件,经臣奏咨在案。因有商务局快船自英回国之便,当经办理机器局委员东河候补知府丁达意开单,交押船委员候选知县洪熙顺便购买。及至船抵台湾,查收物料,洪熙将发货行单藏匿不交。经臣追出,竟敢裁碎,挖去花押。据洋匠毕第兰查核,单内有收回用七分、三分不等,显系舞弊侵吞。现饬该洋匠至外洋调取行帐。另查揑报商务领船经费二万余两,皆有账可稽。该委员抗不缴还,贪鄙无耻,行同抢夺,若不严行参办,不足以儆贪邪。候选知县洪熙请旨革职,永不叙用,交淡水县监追,俟侵吞公私款项缴清,方准释放[28]237

(ⅳ) 设F′(θa,0)为F在点(θa,0)处的Fre′chet导数,则对任意(u,v)X,由(7)可知

审判长问:你又叫洪英[荫]之?

老何:“那次是去海边,我老爸做了个跳起来的动作,让我妈拍,我觉得很酷,就缠着我妈也给我拍。然后我就奔跑在大海边,海风吹着我,我高高地一跳,我觉得好高好高,海风吹着我的头发,好帅好帅,然后……然后我跳得太高了,落地没落稳,脚一滑,摔了个‘狗吃屎’。我爸妈在旁边都不来扶我,他们就知道在那里笑,我妈还抓拍了全过程。”

洪述祖是赵凤昌妻弟,此案发生时,赵正在湖广总督张之洞幕府,据刘厚生《张謇传记》,洪曾向赵求救,而赵“得述祖求救之讯,即恳之洞向刘铭传说情,之洞即电铭传,大致言‘述祖为人,我不深知,可否念其为名人洪北江先生之嫡裔,与以宽大处理。’铭传得电后,即奏参述祖革职了案。”[29]

张之洞曾否发电向刘铭传说情,由于未见相关电报,尚待进一步考证。不过,刘厚生与赵凤昌、洪述祖后来都很相熟,其所言当非空穴来风。只是刘铭传并没有给张之洞面子,不仅将洪“奏参革职了案”,还将洪“交淡水县监追,俟公私款项缴清,方准释放”。刘并札饬台湾商务局及机器局调查此案。而洪母则坚称洪述祖是无罪的:

吾儿为人骨傲气盛,勇于事而不避怨,佐刘公二年,科以他罪则不可知,今以巨款为罪,则吾儿自台湾归吾家,不增一亩之田,一椽之瓦,岂有藏金二万而顾如此乎?且七月旋差,八月赴试,九月被劾(据刘铭传片奏,实为十一月——引者),又岂以一月之久,而挥金二万者乎?此其意不难晓也[5]

光绪十七年(1891)四月,刘铭传卸任台湾巡抚,清廷任命邵友濂继其任,未到任前暂由布政使沈应奎护理巡抚之职。沈继续调查洪案。调查结果是:“该革员赴英验收‘斯美’、‘驾时’两快船,实计多费不符银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两三钱六分。又购买机器料件共享银二万二千九两八钱八分一厘六毫,核与运回料件相符。内惟青铅等货有三分回用银三百四十五两,生铁等货有七分回用银七百零三两,共计银一千零四十八两,未据该革员缴还。至发货行单共系九张,内有购买枪子铜等货行单一纸,已经裁断单尾厂名,花押擦破,其余八纸并无裁破。”[30]为防止洪述祖将所得“隐匿寄顿”,沈应奎派员查抄其寓所,结果仅得书籍、衣服等件,估价约值银七两一钱五分,此外并无产业。又咨由江苏巡抚请其原籍阳湖县调查,结论是“该革员生长在外,久不回归,并无房产资财”[30]。光绪十八年(1892)秋,邵友濂就洪案上一片奏,报告调查情况,推翻了刘铭传的结论,认为洪述祖赴外洋购办机器料件,的确存在因公擅自挪用及滥用款项情形,但“并无侵吞情事”。经调查,其家中亦“无财产隐匿寄顿”。因其“家产尽绝”,所侵挪公款无法追回,符合部议“准豁免之例”,请“准予豁免”,“递回原籍管束”,永不叙用[30]。光绪十九年(1893),洪述祖被系狱五年后重获自由。

洪述祖约在出狱次年,即光绪二十年(1894)北上,为其同乡津海关道盛宣怀雇用。其时中日战事将发,洪于是年夏、秋两次被盛宣怀派赴朝鲜,分别至汉城、平壤办理电报事务,以保证战时线路畅通。平壤之役,清军大败,一路退过鸭绿江,朝鲜尽失。主帅叶志超及盛军统领卫汝贵皆被朝廷严惩。洪身历是役,又先后为卫汝贵、叶志超幕客,当时遂有传言,谓卫汝贵败退系洪主谋,又谓平壤之失系洪竖白旗投降所致。种种不齿之事,加诸洪身,喧腾一时。不过初时尚为口耳相传,官私书籍皆未见有记述。渐渐地,洪述祖的所谓“丑史”,成了小说家的创作素材,清末苏同所著《无耻奴》的主人公“江念祖”,就是以洪述祖为原型塑造的。迨民初宋案发生后,报纸、笔记又纷纷揭载洪述祖甲午期间的所谓“丑史”,其中以《民主报》所载最为详细。然而,此类记述多为不经之谈,与史实相去甚远。实际上,洪述祖两赴朝鲜,不但尽力办理电报事务,还就处理朝鲜问题提出颇有眼光的建议。在战争即将爆发前致盛宣怀密函中,洪述祖写道:

倭人布置仁川、汉城一路不遗余力,节节要隘,皆屯重兵,栽埋地雷。韩京南山复支炮以待,汉城已在掌握。此刻我国即派兵来,已落后著。彼能以逸待劳,我兵已无进路。且倭人日夜搬运子药、军装,源源而来,大有久踞之势。中国若欲依赖英、俄空言调处了事,断不足恃,缘即使决裂,彼已先操胜算也。若属邦两字一去,又经倭人主持韩政(现在要挟之语),显系法取越南故智,未识中朝何以处此。卑职愚见,速撤牙山之兵,由鸭绿江登岸,再加东省马队,辅以陆师,尽收朝鲜北境,得寸则寸,至汉城以北而止。倭退兵,则我还地于韩;倭踞汉,则彼此守边,惟力是视。此上策也。召还袁使(指清廷驻朝鲜总理通商交涉事务委员袁世凯——引者),撤收电局,争属国之名,外以海军游击洋面(不可真战),牵制其来路,徐图陆路恢复之举,此中策也。若迁延不断,既不能保护韩邦,又不令叶军、袁使早归,及至事机决裂,仍归倭人之所欲甘心而不能自主,此下策也[31]21

洪述祖所建上策可谓大胆、果断而又有战略眼光。其后叶志超自牙山败退至平壤,平壤被日军围攻,且因后路被抄而失陷,乃至清军一路败退至国境以内,无一不反证了洪述祖判断的正确。可惜其策略未受当局真正重视,清军行动迟缓,终致朝鲜尽失。洪述祖认为“陆路足可胜倭”,但担心朝廷“终不肯大举”,不幸被他言中。他在中策中提出“以海军游击洋面(不可真战),牵制其来路,徐图陆路恢复之举”,并认为“中国海军万不足临大敌……只可留守威海”[31]21,结果黄海一战,北洋海军以主力迎敌,惨遭失败,以致威海不守,全军覆没,也不幸被他言中。

至于平壤陷落时洪述祖竖白旗及鼓动卫汝贵狂退之事,不过是野史家的杜撰。叶志超败退至奉天,朝廷尚未治其罪时,曾致函盛宣怀,希望盛宣怀看在洪述祖“枪炮之余,生还不易,遇便曲加栽植”[32]。当时在奉天办理后路转运事宜的袁世凯也写信给盛宣怀,请其对洪述祖“务乞垂怜优惠,以劝勤事者”[33]。但盛宣怀并未理会,于是,洪述祖回到江苏,在镇江以行医养家糊口。光绪二十一年(1895)底,李经方因洪述祖生计困顿,也写了一封长信给盛宣怀,希望安排洪述祖出任镇江招商局帮办一职。函云:

兹有恳者,贵同乡洪荫之大令,与弟多年交好,去年荷蒙驱策,两次转行,九死一生,满尝艰苦,一切情形,久在洞见,无烦赘述。该令命定磨蝎,忌谤滋多,今年京口悬壶,欲以借此自暇,而一家十数口正复不易支持。近又遭其从兄之丧,属以全家老弱,添此一肩重累,真觉窘不可言。弟与该令曩在英京共事,熟知其才其识,迥异常人,加以忧患余生,饱经阅历,实为可用之才。近来把晤江干,虽困苦万分,而精悍之色犹见眉宇,废弃亦觉可惜。弟讯其近况,亟思代为设法,而茫茫海内,广夏万间,断推执事。且该令曾隶宇下,寸长尺短,久经大匠裁成。倘蒙爱惜人材,固属驰驱益奋,即弟免其穷饿,亦当衔结终身。近闻镇江招商局向有帮办一席,自吴令佑曾调差后,至今尚未妥人,可否仰求执事推爱垂怜,俯念洪令家累甚难,俾得滥竽充数,接办此差。则不独身受者感戴宏慈于无已,即弟重荷德爱敢释拳拳。兹特嘱洪令趋叩台端,一聆训诲,务望进而教之[34]

不过,盛宣怀并没有施以援手。

问:你从前都作过甚么官?

先是户部郎中兼军机处章京陈炽积极主张兴建铁路,与陈炽关系密切的陈季同、林崦、洪述祖等遂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春在上海设立大中公司,计划招商股兴建苏沪铁路。此举引起盛宣怀不满,认为该公司对其招股筹建卢汉铁路造成了干扰,构成了威胁。为了阻止陈炽等实施计划,盛宣怀于三月二十五日致电李鸿章,希望李鸿章联系翁同龢,请朝廷明降谕旨,禁止商人自行招股筹办铁路[35]。由于盛宣怀、李鸿章等人阻挠,大中公司招股修路最终流产。

此一时期洪述祖的另一活动,是积极支持汪康年、梁启超等在沪筹划成立不缠足总会,曾于光绪二十三年四月朔日(1897年5月2日)致函二人,表示愿意入会,并为出谋划策,函云:

顷读廿五期报(指《时务报》——引者),所论禁缠足一会,甚惬鄙怀,即鄙人愿首先入会。有二女二子,长女已笄,缠足恐难再放,但不知报名系何式样,应否另行开单,何处注册,望再详示。此事圣祖时本有厉禁,嗣因强人解放,诸多未便,遂至中辍。此刻若以光绪二十年所生女为限,只要朝廷宣一文告,谓缠足本在禁例,且除诲淫外,别无所用,此后若再犯禁,父母以残人支体论,该女不得请封,虽妻以妾论。其缠足已久者勿论。若能解放者另有褒奖,则陋俗自能革除。缘现有功令可以借口,为人母者,亦不肯令该女受此残酷矣。昨函致次亮(指陈炽——引者),曾以此事为宜入封章,似较入会效验更速,公以为何如?[36]

由函可知,洪述祖主张通过朝廷发布文告的形式来禁止缠足,认为这样才能革除陋俗,较之自下而上呼吁废止缠足,效验更速。并且洪述祖还曾致函陈炽,建议其就禁止缠足事上奏朝廷。不缠足总会成立后,洪述祖担任了董事之职。

继不缠足总会之后,光绪二十三年(1897)秋在上海又有戒烟公会成立,其宗旨“专在保全未吸烟之人不再吸烟为主”,但已吸而愿戒,或愿戒而戒不掉者,均可入会。一时名流如康有为、郑观应、郑孝胥、经元善、罗振玉等纷纷加入。洪述祖不但加入该会,而且是积极分子,《戒烟公会章程后叙》即以“阳湖洪述祖”名义在《求是报》刊出,对戒烟公会成立表示赞赏。

《求是报》是维新运动时期重要报刊之一,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夏秋间由洪述祖与陈季同、陈寿彭、陈衍等创办,陈衍为主笔,洪述祖任总理,“月出三册,多译格致实学以及法律规则之书”,“每册皆有论述,风行一时,捐资助刊预购者麕至”[37]615。大约半年后,因陈衍应张之洞之聘赴湖北而停办。洪述祖除在该刊刊发《戒烟公会章程后叙》外,又刊发《拟练新兵营章程》,针对以往练兵弊端,提出十六项主张。如“军火应宜一律,步队快抢无论用何式样,总须通营一律”,使各兵专心习熟;“新兵永远不准开革,如有过误,小则杖责,重则罚饷,如误军令,宁杀勿革”,以免营官贪得截旷银两之弊;“营官必用士人”,以免檄文征调之时,因不识字而导致军令外泄,“承平暇日可将测量、算法及古今中外战阵史事,编成册本,在营讲解,使各兵通晓大义,自然有勇知方”;“操练必须认真”,“训练之方第一不外一劳字,要使自朝至暮,习有常课,既免游惰思淫,并可使身体结壮,技艺精熟”;“规矩必须整肃”,营中宜洁净整肃,烟、赌二项须一律禁止,水、旱烟袋亦不准入营,无故不准饮酒,出营须挂号并限以时刻,营外之人一概以营门为限制,不准进营窥探;“地图亟须讲求”,“何处练兵,即先从练兵之地,首先绘图,与兵讲解,然后一县一府,逐节推广,遇有兵事,各给分图,指明出入道路,自然了然于胸,确有把握”[38]

这一时期,除了与维新派人士往来密切外,洪述祖与往来上海的日人亦多有交往。如西村天囚《江汉溯回录》曾记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九日(1898年1月30日)“游览张园,由董康介绍会见驻旧金山领事余益齐、《求我(是)报》总理洪荫之。”[39]郑孝胥闰三月二十二日(5月12日)记:“洪荫之持日本青浦奎堂、松平稻香扇来索书。”[37]655四月初六日(5月25日)又记:“诣张园,集者二十余人,客有松平、青浦、稻垣(日本派至暹罗公使)、盛京卿四人。姚赋秋、洪荫之二人皆在。席散,姚、洪邀余观所租园角地数亩,拟为藏园吟社者。”[37]657特别是在驻沪办理邮船事务的永井久一郎的诗集中,有多首吟咏与洪述祖等聚会的诗歌,一同聚会者还有曾广铨、汪康年、姚文藻、董康、罗振玉、章炳麟等[40]

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求是报》停刊。此后洪述祖似一度在上海商务局办事。郑孝胥曾记:“洪荫之来,谈商务局事。余曰:商务局之设,将以保护商家也,无权则不足保,不信则不能保。有权而人信之,商务可以兴矣。”[37]654

采用Panther对中低度脂肪血标本和中低值对照标本进行联检、HBV-DNA、HCV-RNA及HIV-RNA鉴别检测,结果一致。制成的中轻度溶血标本进行联检、鉴别检测,与经试剂盒检测的对照阴阳性标本检测结果一致,从而验证中轻度脂血、溶血对核酸联检及鉴别检测结果无影响。

光绪二十五年(1899),洪述祖又为南洋正律法官、三品顶戴英国头等律师担文延办文案[41]。同年八月,署福建布政使余联沅调任苏松太道兼江海关监督,洪述祖又入其幕。陈荣广《老上海》云:“洪述祖主文牍,大权在握,所入甚丰,青楼、酒馆为惟一之消遣地。”[42]二十六年(1900)夏,义和团在津京迅猛发展,余联沅特札委洪述祖“会办海防营务事宜”[43],颇受余之信任。其时东南督抚大员正谋划“东南互保”,余联沅是关键人物之一,在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及盛宣怀等支持下,余联沅出面与各国驻沪领事商谈,于五月三十日(6月26日)议定《东南互保章程》,接着又订立《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洪述祖作为余联沅的幕僚,曾参与这一交涉,但因缺乏资料,详情难得,仅见余联沅之孙后来记云:“适八国联军入侵,李鸿章派两江总督刘坤一、上海道余联沅,在上海与各国驻沪领事交涉,实际上是先祖主其事(类似现在外交部特使),翻译是先祖的译文文案(秘书)洪述祖(戏剧家洪深之父)。”[44]

两广总督李鸿章在八国联军进军北京之时,于六月十二日(7月8日)再被朝廷任命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乘轮至沪后,便以身体不适为由,迁延观望。于是,在李鸿章周围聚集了一些人,为其出谋划策。沈曾植在七月二十一日(8月15日)发出的一封家信中透露:“傅相处杨莘伯(即杨崇伊——引者)、刘学询、洪荫之与伯行公子(即李鸿章之子李经方——引者)终日密谋,不知所关何事。”[45]可知洪述祖也是当时为李鸿章出谋划策的人之一。如前所述,洪述祖与李经方相识多年,颇有交情,因此他在李鸿章处出入并不让人意外,只是因为缺乏资料,洪述祖等当时为李鸿章筹谋何事,尚待进一步考证。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余联沅接替恽祖翼,署理浙江巡抚。余联沅署理浙抚期间,正值教案频发,他所做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与法国驻上海总领事白藻泰及该国浙省总主教赵保禄等交涉,将浙江全省新旧天主教案及耶稣教案一律议结,洪述祖作为抚署洋务委员,是办理此项交涉的主要人员之一,余联沅在给朝廷的奏报中曾提到过他,称为办理教案,“经臣派委署按察使候补道许贞干督同臣本署洋务委员候选同知洪述祖、江苏试用通判万钟元与之妥为商减,竭力磋磨”。至于耶稣教案,除衢州案情较大,归全权大臣办理外,金华、温州、处州、绍兴各府属案情皆较天主教案损失为轻,共议偿恤洋六万余元,也由许贞干、洪述祖等一律议结[46]

洪述祖虽然只是浙抚余联沅的幕僚,但权力甚大,傅增湘说他“把持浙政,声势赫奕,有‘二巡抚’之称”[12]114。《中国黑幕大观》则有一段材料具体记述洪述祖与许贞干狼狈为奸、揽权纳贿情形:

科技发展与改变也让披萨业的准备与外送发生变化。内附旋转烤盘的钢制烤箱、事先削碎的起司末和切好的食材、裁切好的外送包装盒都有助披萨店扩展。当时日益普及的汽车文化也让外送披萨更方便。

洪述祖者,著名劣幕也。曩年余启沅(应为余联沅——引者)升任湖南藩司留任上海道时,会浙抚恽祖翼丁内艰,朝议浙省为东南要区,交涉孔棘,一时苦不得其人,遂命余往摄篆。余适病莫能兴,遂挈洪往。洪乃大肆其鬼蜮伎俩,威权独揽,贿赂公行。其私寓距抚署不远,门联有“杜门谢客,借箸筹边”语,阅者莫不咋舌。候补道许贞干与之狼狈为奸,人多侧目。许时适夤缘权臬司篆,新任运司黄祖洛到浙后,不饬赴新任,使之升署臬司,而以许调署运司,逮秋审届期,属县例有公费,复调署臬司,饬黄到新任,几视司道大员互相调署为儿戏,亦外省仅见事也[47]

洪述祖佐理浙幕期间,还有一事可记。其时适逢清廷下诏实施新政,林纾等人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春集资在杭州创刊《译林》杂志,月出一册,内容涉及政学、史学、商学、法律等,尤以译述明治维新时期之财政、税收、公债、练兵、兴学为重点,以为借鉴。洪述祖与许贞干曾捐款资助该刊创办,许贞干并以按察使名义发出《饬通省购〈译林〉札》[48],由此亦可窥见洪述祖当时思想倾向之一斑。

在余联沅交卸浙抚署篆后的一年多中,洪述祖的行踪如何,有待进一步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一直在为重新进入官场而活动。其事甚至引起吏部尚书张百熙(潜斋)特别注意。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一封致军机大臣瞿鸿禨的密函中,张百熙写道:

已革知县洪熙,前在台湾,经台抚奏参革职,永不叙用,并监追侵吞款项,嗣经邵筱翁奏结“免追而永不叙用”字样,并未请错也。去年报效万金,由李文忠奏请开复,并不声明“永不叙用”字样,实属取巧。该员声名狼藉(极有才,仅听其言论,无不赏识之者),在余晋珊浙抚幕中颇极招摇,晋珊之世兄亲为其表兄言之,其表兄宋大令为庚午年侄,亲为潜言之,其人尚可使用乎(用晋珊名片写信到处张挪卖缺等事,皆所不免,晋珊在浙声名之损,均由此人)。现由吏部查明请旨,似不应使此等劣员再为亲民之官,公能主持(只要依议便得),实属阴德之事,不啻为生民造福也[49]

据此,洪述祖为了重新进入官场,曾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不惜以“万金”行贿李鸿章,请其“奏请开复”。吏部尚书张百熙因其人声名狼藉,密告军机大臣瞿鸿禨,希望联手阻止。然而,其事未果,虽然李鸿章已经死去,二十八年(1902)九月,上谕还是准许洪述祖开复原官,以知县仍归原班选用[50]。九月二十八日(10月29日)吏部验看,十月十九日(11月18日)引见,奉旨照例分发湖北,于十二月初八日(1903年1月6日)到省[19]1

关于洪述祖到湖北后的情形,《大中华民国日报》在刺宋案发生后追溯洪述祖历史时有如下记述:

岑春蓂任湖北江汉关道,委洪充汉口清丈局坐办。后以勾通洋人,盗印地契,醸出交涉,鄂督张之洞拟置于法,得赵凤昌为之发电求救,谓系名士洪北江之后裔。张仅将其驱逐出境,从宽免究[26]

洪在担任清丈局坐办期间,曾协助汉黄德道兼江汉关监督陈兆葵向汉口龙王庙一带江岸业主购买土地。光绪三十年(1904)二月初七日《新闻报》曾有报道:

测定叶厚度(LT)、叶面积(LA)、叶含水量(LWC)、比叶面积(SLA)、叶片全氮含量(LNC)和叶片全磷含量(LPC),共6个性状指标。

据此则洪述祖代表汉口官方向龙王庙一带江岸业主购买土地,主要是担心当地业主私下将土地串售给日本人和德国人,从而防范后者在那里扩张码头,损害当地船工生计。所谓“沟通洋人,盗印地契”,似乎因业户不明内情,怀疑洪述祖借此勾结洋人,从中渔利,因而才有此种说法。实情如何,有待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洪述祖并没有因此“酿出重大交涉”而为张之洞驱逐,因购地事发生时张之洞根本就不在湖广总督任上;所谓赵凤昌发电向张之洞求救,也是子虚乌有,似乎将光绪十五年(1889)年前后洪述祖在台湾被刘铭传下狱后赵凤昌发电向张之洞求助那件事混为一谈了。

事实上,洪述祖在湖北的大部分时间内,是受到重用的。《民立报》尝云:“张之洞督鄂时,洪捐一通判至鄂。洪能诗,又善作诙谐语,饮量亦甚佳,酬应趋逢,尤其绝技,乃为张所激赏,委以优差至十四处之多,每月所入在二千元以上,在汉口作威作福,无恶不备,为嫖界大王之一。”[25]此种记述或有不实或夸张,但也反映出洪述祖的确曾受到重用。从现在所能找到的史料来看,洪述祖除担任过汉口清丈局坐办外,还曾被陈兆葵任命为汉口厘局交涉文案,梁敦彦到任汉黄德道兼江汉关监督后,又委派他兼办鄂中洋务交涉。汉阳府夏口厅也曾任他为发审委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曾受命办理汉口清道局及警察事务,经历了汉口警察从无到有的创办过程。

先是,端方鉴于汉口“人烟太稠,街衢不洁,冬令则宵小出没,火患堪虞,夏令则秽气熏蒸,易染疫疾”,下令“推广河街清道办法及参酌省城警察章程,开办汉口全镇清道事宜,以期洁街道而资巡警”。于是,陈兆葵出示,自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一日(1903年11月19日)起,“将团保总局改为清道总局,仍于循礼、大智、由义、居仁四坊各设清道专局,选派巡勇及清道夫役,按段办理,总期实事求是,裨益地方”[52]。洪述祖受命办理汉口大智坊清道局事宜。其间,洪述祖因“目击夏口厅境内道路崎岖,一遇淫霖,水即没髁,爰筹集巨资,委袁春山把戎督率人夫,认真修筑,从此王道坦坦,行人受惠良多”[53]。鉴于武昌已建立不少学堂,而汉口迟迟未办,洪述祖又以汉口大董家巷观音堂住持僧不守戒规为由,将佛像移往大观音阁,而以屋字改为大智坊第一初等蒙学堂,其十方庵则改为夏口厅中学堂[54]。这两所学堂应当是汉口最早的新式学堂。

光绪三十年八月初一日(1904年9月10日),汉口清道局仿省城武昌办法,改办警察,洪述祖接续办理警察事宜[55]。九月,梁敦彦调任直隶津海关道,汉黄德道兼江汉关监督一职由籖捐局总办桑宝(铁珊)署理,于九月十六日(10月24日)接篆。光绪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1905年3月1日),江汉关监督一职又改由武昌盐法道继昌(莲溪)担任。继昌到任后,整顿警务,因洪述祖“兼差重疉,气焰甚张”,“将洪所办各要差一律撤委,并拟详参,经人缓颊始止”[56]。洪述祖见在汉口难以立足,遂于三月间辞去汉口警察第二局总办之职,结束了其在汉口两年多的工作,很快凭借私人关系重返上海。《申报》曾披露其私下运动情形:

当洪之初赴上海也,以得张督有揭参之消息,故至沪运动某尚书调往差遣,尚书知余晋珊中丞前曾为洪欺朦,大受其累,故不之许。后由会办铁路之某京卿代为绍介,尚书不得已,遂以委札予之[57]

所谓“张督有揭参之消息”,当指前述江汉关道继昌欲详参洪述祖之事。“某尚书”指曾任工部尚书留沪办理商约事宜的吕海寰。《申报》曾报道:“候补知县洪述祖大令,向游各当道之幕,颇著能名。闻商约大臣吕、盛两公以大令深能办事,特咨请张香帅调委,随辕差使,闻制军以事关商政,拟即照咨遣往。”[58]“某京卿”则指李鸿章之子李经方,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奉旨以候补四品京堂随同吕海寰、盛宣怀办理商约事宜。李经方之所以招揽洪述祖,是因为他当时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即筹筑安徽全省铁路公司总办,计划首先建造由皖南芜湖至广德州与浙江交界之干路,定公司名“商办安徽全省铁路有限公司”。为此,李经方在沪设立了“安徽全省铁路驻沪通信接待所”,任命洪述祖为公司驻沪坐办。随即,为了筹款,洪述祖与李经方谋划创立苏、浙、闽、赣、皖五省铁路总会,但因信用不孚,各方态度消极,五省铁路总会之设最终无果[59]

此后,洪述祖继续协助李经方办理安徽筹筑铁路事宜,曾于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初一日(1906年11月16日)赴芜湖参加安徽铁路第二次会议,“演说铁路利害,鼓掌之声雷动”[60]。然而,到了光绪三十三年(1907)二月,皖绅洪汝闿等就线路问题提出异议,认为经营皖南不如经营皖北,因南线必俟浙赣路成乃能图谋,北路则可直接芦汉,转输尤便。李经方则强调当初曾刊印铁路图说,遍示全省,洪汝闿等所言不可从[61]。不久,李经方被朝廷任命为驻英公使,退出安徽铁路公司,洪述祖也随之离开铁路公司。

除了协助李经方办理安徽铁路事宜外,这一时期洪述祖还帮助李经方在沪经理房地产事宜。陈去病《洪述祖丑史补遗》曾记其事,并及洪当时在沪生活情况:

洪荫之者,安徽省徽州府歙县西乡之西坑人也。……至丁未来上海,因以安徽同乡名义,结识李伯行经方。时李方经营沪宁车站东首之爱而近路一带房屋,乃即嘱洪为之监督,并经理放租事宜。于是洪遽择其善者为己住宅,而以旁舍出租。时余方偕同志组织国学保存会,设藏书楼以供人士披览,其屋即从洪租得也。洪既与余等为邻,又见琳琅满室,车马骈阗,便思托人介绍,欲以书籍相寄。奈为同人所拒,洪竞无如之何。每当夕阳西下,仅与其私人徘徊于藏书楼之门外,约略有所刺探,作一二不满之语而已。然其人虽被摈,其家仅与余等隔一垣,故诸凡琐屑事辄有所闻。今亦不暇详纪。惟有一事,足见其人之凶暴者,则虐待家中奴婢是。时其家约有奴婢多名,年约二十许,暇时则露台作娇态,调笑谑浪,又无所不至。杂唱男女相悦之词,至为淫俚俗鄙,不堪入耳,几不识人间有廉耻事者。然一经呼唤,辄翩然而入。入来片时,即又闻呼叱声,枰击声,鞭挞声与哀号声,纷然迭起。久之,余或登楼检书,则往往闻啜泣声,唏嘘犹未已也[8]1320-1321

按洪述祖自湖北回到上海是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夏间,而非陈去病所说丁未年(1907)。国学保存会成立是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该会藏书楼举行开楼礼则在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初四日(1906年11月19日)。因此,陈去病所记有关洪述祖的见闻应为乙巳(1905)至丁未(1907)前后之事。

李经方于光绪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1907年5月7日)被任命为驻英公使后,五月十八日(6月28日)《申报》刊登了其随员名单,据说名单中原本有洪述祖,“嗣以不孚舆论,遂行撤去”[62]

大约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或三十二年(1906),洪述祖便已在奉天捐得道员双月选用,接着又捐三班分指直隶试用,于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1907年11月3日)验看,十月初五日(11月10日)由吏部带赴内阁,经钦派王大臣验放,奉旨照例发往直隶。十月二十三日(1907年11月28日)到省,十一月一日(12月5日)派委会办直隶全省水利总局事宜[19]1。旋在洋务局办事,接着又任印花税局会办[63]。一年试用期满甄别,直隶总督杨士骧给其考语为“精明干练,颇知大体,堪列优等”,奏请留省补用[64]。这期间,洪与在天津办理实业的周学熙有交。当时,开办不久的湖北水泥厂与周所办启新洋灰公司形成竞争,启新公司曾“托周味西同年学铭、洪荫之观察述祖到沪说合,加以恫吓,为一网打尽之计”[65]

宣统元年(1909)十月,陈夔龙接任直隶总督,陈未到任前,暂由布政使崔永安护理直督。十一月,洪述祖被崔永安任命为井陉矿务局总办,参与运费交涉。时叶恭绰正在邮传部任职,曾参与同洪述祖的交涉,《叶暇庵先生年谱》记道:

先生任路政司及铁路总局二职,经验益弘,恒思纠正既往之弊端,开拓将来之业务;复痛感外人压迫及政治腐败之苦,不惮孤军奋斗至于再三。时北方诸煤矿强半在外人之手,一日,北洋大臣派洪述祖代井陉煤矿要求减轻运费,先生以一矿既减,他矿相援,铁路火车本缺,将悉所有之车,不足为运煤之用,至要之粮食军需,将何从运济?铁路之开支及借款本息,将何从取偿?坚持不允,洪不欢而去[66]

除代表井陉矿务局与邮传部就京汉铁路运煤减价事进行交涉外,洪述祖担任总办期间,井陉矿务局又与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于宣统二年(1910)五月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准借库平海关白宝银七十五万两,以发行三批债票为担保,每批二十五万两。“为使债票更有担保起见,矿务局将该局井陉县或其他地方现有或日后取得之各种动产与不动产抵押给银行及其继承人或转受人”[67]。对于此举,天津《益世报》后来在回顾井陉煤矿发展情形时,曾写道:

井陉煤矿原系直隶与德商合资兴办,嗣以规模狭小,出煤无多,经德人汉纳根与前总办洪述祖商订发行债票,筹有巨款,始购添机器,改良工程.又将每年所售之款逐年加入产业之内,日积月累,矿业始渐发达[68]。

其中提到的“发行债票,筹有巨款”,即指井陉矿务局与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签署的抵押借款合同。该借款对井陉煤矿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因此也可以说洪述祖有一定贡献。然而,到了宣统二年十一月二日(1910年12月3日),洪述祖又被陈夔龙以其“声名平常,罔知自爱,心粗胆大,办事荒谬”为由,奏请革职[69]。而据报纸报道,洪述祖被革职的真正原因是他在办矿过程中有谋取私利行为,“北洋候补道洪述祖私与德人(实为法人——引者)订立合同,借款七十五万两,但顾回扣之小利,竟忘将来之大害。近虽由陈小帅撤差查办,岂足以蔽其辜哉。”[70]

洪述祖在天津期间,与曾经长期担任袁世凯幕僚的傅增湘交往密切,傅增湘也曾提到洪述祖“以管井陉矿局,擅贷外债,为陈督部筱石(夔龙)所劾罢”,并说他曾去安慰洪述祖,不料洪述祖一点也不沮丧,反而说:“吾自推命运,今岁当得奇祸,兹以官事褫职,殊可喜也。”[13]115傅增湘还详细描述了洪述祖在天津的奢华生活,想必他捞了不少钱。傅增湘写道:

光宣之交,(述祖)以道员待补于津门,与余相谉,颇至倾挹,文宴过从,月必数集,狂言怪论,恒惊座人。性嗜奢华,精治肴馔,厨夫月给,等于幕宾。尝谓生我者父母,养我者厨子,虽置之五伦之一可也。治第于河北车驿之右,与颜韵伯(清末天津画家)望衡而居。高楼华厦,陈设精丽,曾导余周览内外,庖湢皆列,咸有思致。家有四妾,惧其逸也,皆为重门,出则严扃,携钥而去,令其竹戏(打麻将)以遣日。楼巅有平台,而高其垣及肩,谓以便家人凭眺,而御者不得窥其姝丽,以内楼正对车室也。此皆其亲以语余者。然亦多雅嗜,书画书籍,鉴别殊精。今箧中所藏钞本《楚梼杌》、《忠烈事实》二书,犹君所持赠,云居闽中时得之傅节子(福建藏书家)家,知余好明季野史,谓此君家物,可传刻之[13]114-115

此期间,袁世凯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底被清廷逐回河南彰德原籍。宣统三年(1911)七月间,袁世凯为安排诸子前往天津读书之事,曾亲笔给袁乃宽写信道:“最可虑者,诸儿就外,转致荒废。然寓内有毓生,在外有老侄及范、馨、述诸公,至交必不负我,差可放心。”[71]此处“范”指严范孙,即严修;“馨”指张镇芳,字馨庵,袁世凯表弟,时在天津任长芦盐运使;“述”即洪述祖。可知,罢职后的袁世凯与洪述祖依然是有联系的,而且视洪为“至交”。另外,宣统元年(1909),袁世凯的心腹、民政部右侍郎赵秉钧退职后,也居住天津。有报道说,赵当时“与洪曾有翰墨缘”[72]

辛亥武昌起义后不久,清廷以袁世凯为内阁总理,袁以赵秉钧为民政部首领,赵又任洪为秘书,参与机要。洪曾率先草拟清帝“退位诏书”,为袁谋划南北议和之事。不久,洪南下上海,时唐绍仪为北方议和代表,“洪以旧识,日造唐之门献策,唐颇采纳”[28]。洪因此常以“革命元勋”自居。民国元年(1912年)3月底,唐绍仪出任国务总理,以赵秉钧为内务总长,不久,赵又因唐之推荐,任洪为内务部秘书[73]。但洪并不安于其位,且因揽权舞弊,与内务部同僚矛盾重重。数月后,赵秉钧派其调查江南水上警察事宜,洪离京赴沪,从而与共进会会长应夔丞建立了联系,宋案即缘此而生[74]

【参 考 文 献】

[1]宋先生在天之灵·凶手就缚(五)·洪述祖之捕获[N].民立报,1913-03-31.

[2]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洪述祖解京风说(附洪贼历史)[N].民主报,1913-04-01.

[3]吕培,等.洪北江先生年谱[G]//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16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376-436.

[4]李兆洛.洪饴孙墓志铭[G]//常州文史资料:第15辑.常州:政协常州市文史资料委员会印行1998:87.

[5]洪述祖.皇清诰封宜人旌表节义洪母张太宜人行略[M]//洪节母征诗启.洪熙,辑.光绪间铅印本.

[6]洪钤.父亲的两次当官[C]//南方周末.父亲的滋味.南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12:94.

[7]戴伯元.洪深家世考[G]//常州文史资料:第15辑.常州:政协常州市文史资料委员会印行,1998:87.

[8]郭长海,郭君兮.陈去病诗文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9]洪述祖.如水斋读书志闻[M].[出版地不详].阳湖洪氏排印,1909:1.

[10]定夷.洪述祖外传[J].小说新报,1919(3).

[11]宋案裁判之提交·洪贼之旧史[N].民主报,1913-04-18.

[12]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G]//中国社会科学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近代史资料:总80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13]驻守高等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11月8日)[A].北京市档案馆,档号J181-17-1771.

[14]光绪九年正月二十三日京报全录·李文敏片[N].申报,1883-03-16(光绪九年二月初八日).

[15]行抵闽省详察台湾情形妥筹赴援折(十月二十九日)[M]//左宗棠全集:奏稿八.长沙:岳麓书社,1996:527.

[16]郑孝胥日记(一)[M].劳祖德,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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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秦国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八)[G]//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

[19]督兵剿抚中北两路生番请奖官绅折(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台北府发)[M]//刘铭传文集.合肥:黄山书社,1997.

[20]王韬.与洪荫之大令[M]//弢园尺牍续抄.北京:中华书局,1959.

[21]出洋驾船[N].申报,1888-03-14(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二日).

[22]新船来华[N].申报,1888-08-02(光绪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23]王逸明.叶德辉年谱稿简编[G]//熊治祁.湖南人物年谱:第五册.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526.

[24]叶德辉.哀洪荫之(己未三月六日事)[M]//叶德辉诗文集.长沙:岳麓书社,2010:621.

[25]宋先生在天之灵·凶手就缚(五)·洪杀胚之丑史[N].民立报,1913-03-29.

[26]欢迎国会团与洪述祖[N].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03-29.

[27]刺宋案之近闻·再志洪述祖之略历[N].亚细亚日报,1913-04-02.

[28]刘铭传奏为押船委员洪熙购料收回用请旨革职事[G]//洪安宝.清宫台湾巡抚史料(下).台北:台北故宫博物院,2006.

[29]刘厚生.张謇传记[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227-228.

[30]台湾巡抚邵友濂奏为查明已革候选知县洪熙实系家产尽绝主豁免侵挪公项事(光绪十八年)[A].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朱批奏折,档号04-01-36-0077-037,缩微号04-01-36-003-2205.

[31]洪熙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年六月初二日,汉城)[G]//陈旭麓,顾廷龙,汪熙.甲午中日战争(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32]叶志超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七日,义州)[G]//陈旭麓,顾廷龙,汪熙.甲午中日战争(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247-248.

[33]致总理后路转运事宜盛宣怀函(光绪二十年九月初五日)[M]//骆宝善,刘路生.袁世凯全集:第3卷.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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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郑孝胥日记(二)[M].劳祖德,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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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永井久一郎.来清阁集(卷二至卷四)[M].铅印本.[出版者不详]日本大正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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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路滨生.中国黑幕大观[M].上海:中华图书集成公司,1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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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张百熙,瞿鸿禨往来书札(下)[G]//邹晓燕,整理.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研究所.历史文献(第二十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252.

[50]谕旨恭录[N].申报,1902-10-18(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十七日).

[51]各省新闻·禀请立案[N].新闻报,1904-03-23(光绪三十年二月初七日).

[52]续录汉口清道章程[N].申报,1903-11-20(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二日).

[53]鄂省官场纪事[N].申报,1904-05-20(光绪三十年四月初六日).

[54]改造学堂[N].申报,1904-05-01(光绪三十年三月十六日).

[55]汉阳官事[N].申报,1905-04-27(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56]洪述祖运动未成[N].申报,1905-09-20(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57]洪述祖运动已成[N].申报,1905-09-23(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58]商约大臣咨调委员[N].申报,1905-09-14(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十六日).

[59]苏省商学界对于李京卿创议五省铁路总会之竟见[N].申报,1905-12-08(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60]详志安徽铁路第二次会议事[N].申报,1906-11-24(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初九日).

[61]宓汝成.近代中国铁路史资料[G].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7:1011-1015.

[62]李钦使随员名单[N].申报,1907-06-28(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十八日).

[63]车站纪事[N].大公报,1908-01-13(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

[64]直隶总督杨士骧奏为试用道洪述祖期满甄别事(宣统元年四月二十八日)[A].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档号04-01-12-0675-080缩微号04-01-12-129-1375.

[65]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南开大学经济系.启新洋灰公司史料[G].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201.

[66]俞诚之.遐庵汇稿(附年谱)[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13.

[67]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二)[G].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601.

[68]省会质问井陉煤矿案(1919年11月30日)[G]//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图书馆.《益世报》天津资料点校汇编:第1册.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603.

[69]直隶总督陈夔龙奏为考查候补道洪述祖等声名平常各员事(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二日)[A].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录副奏折,档号03-7447-009,缩微号553-1478.

[70]直隶四大矿交涉记[G]//马鸿谟.民呼、民吁、民立报选辑(1909.5-1910.12).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580.

[71]王益和.严修与袁世凯[G]//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资料存稿选编(一).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405.

[72]北京电报[N].民立报,1913-03-29.

[73]赵总理之谈话[N].新纪元报,1913-04-30.

[74]尚小明.洪述祖——“刺宋案”唯一主谋[J].史学集刊,2016(1).

尚小明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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