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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皖北女子孝行研究——以光绪《寿州志》、《宿州志》和《亳州志》为考察对象

更新时间:2009-03-28

肖忠群先生认为,“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生的总和。”[1]明清时期的皖北地区,社会经济开始走向了衰落,再加上该地区处于南北交通的要冲,也成了兵灾战祸的多发地。同时,明末以来黄河不断入侵淮河,使淮河流域的广大皖北地区频受水害,农业大面积减产,人民生活处于贫困化边缘。但由于皖北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中原文化深浸乡间,再加上淮河文化、老庄文化等的杂糅,形成了独特的忠孝文化。由于本文依据的是皖北地方旧志,书中记载的绝大多数行孝之人都是平民百姓,因而本文探讨的重点也就是儒家所说的“庶人”之孝。而明清时期皖北女子既是封建文化思想和战乱的受害者,又是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因而我们选取了女子作为考察对象。皖北旧志中女子行孝的记载散落在烈女志贤淑(妇)、孝淑(妇)、节妇、烈妇、烈女、贞女、孝女等篇章中,有些女子从角色上讲,会同时承担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角色。因而,深入挖掘与整理这一时期该地区女子的孝行,对资料的整合与地方文化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明清时期皖北女子孝行方式

根据本文所选的三本地方旧志,该时期女子行孝的内容主要分布在烈女志当中。尽管每本旧志所记录的女孝子人数各不相同,所记载事例的详略也有所差异,但总括起来,该时期该地区女子行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

一是日常生活中的敬养。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有别乎?”[2]孔子的意思很明确,在尊敬父母与为父母提供衣食住所二者之间,将尊敬父母放在了首位。被收录在旧志中的女子,明确提到“委曲事孝”的例子有很多。宿州人殷学星的妻子陈氏,没有出嫁时,父亲病重,割股救父。嫁到殷家时,“殷赤贫,事翁姑曲意承欢”[3]373。亳州人陈瑞贞的女儿母亲早亡,随祖母王氏生活,成人“奉侍祖母,曲尽孝道,恪守闺训,足不出户”[4]437。“曲尽”二字隐含了多少孝女的辛酸我们不得而知,但她们对亲人长辈浓浓的敬意却跃然纸上。在为父母长辈提供衣食住所方面,她们更是不遗余力。池州府学教授,寿州人孙崇祖的妻子林氏,是怀远县廪贡生、迤封广西象州知州林恩奎的女儿,出身名门的她,“孝事舅姑……勤苦持家,昼劳操作,夜事纺织”[5]361。亳州人李氏,蒋心善妻,丈夫在战乱中丧生,“氏负姑避乱,或居,昼夜勤纺织以奉姑”[4]419

二是病榻前的侍疾。俗语说“病榻前面无孝子”,可见一个人是否真的有孝心,在亲人生病时就能看出来。父母或公婆有病,女儿或媳妇亲煎汤药,衣不解带,不分昼夜悉心照顾,这是当时对孝妇孝女的基本要求。赵志三的妻子马氏,17岁时丈夫离家出走,“织绩采樵养姑,甘旨无缺。姑病,汤药亲尝,衣衾预备。”[3]377李墅的妻子张氏,“奉养霜姑,姑病,氏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5]451亳州高硕肤的妻子张氏,“衰翁患病,氏侍奉汤药,衣不解带八十余日而病益笃。氏乃吁天愿以身代,暗割股和药以进,翁昏愦之中忽闻异香满室,服之不三日而病愈。”[4]436人肉进药兴于唐朝,尽管历代医学家都指出这没有药学依据,但这却成了女子行孝的最佳方式之一,以至于历朝历代,从地方志到国家志,都出现了大量的“割股疗亲”的案例。譬如《寿州志·孝妇》收录了有详细孝行事迹的50位孝妇,其中割股疗亲的就有38位。

样品(编号RCS11)长柄扁桃粕由于其特殊制油工艺,粕中同时含有苦杏仁苷(平均质量含量约3%)和野黑樱苷(平均含量约0.29 mg/g)两种成分。在上述分析条件下,根据其色谱信息,以信噪比S/N=3计,得苦杏仁苷检测限为0.2 μg/mL;以信噪比S/N=10计,得苦杏仁苷定量限为 0.4 μg/mL。在饲料卫生标准[17]中,HCN在饲料原料最低限量为50 mg/kg,相当于苦杏仁苷限量为 845 mg/kg(苦杏仁苷与氢氰酸换算系数16.9),在本方法的定量限内。

参考文献

四是亲人死后的安葬与祭祀。儒家不仅强调对长辈的孝顺要体现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即使死后也要孝顺,即“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要求人死之后,要入土为安,要像生前一样祭祀。明清时期,对于死后按礼安葬、祭祀翁姑的女子,从地方到中央都被纳入旌表的行列。因而在翁姑去世之后,都想尽一切办法“殡葬尽礼”。亳州人韩世秀的妻子修氏,“事继姑以孝闻”“及殁后,衣衾棺椁及殡葬礼仪诸皆从丰”[4]435。一旦因故不能按礼安葬双亲,则会内疚一生。冀心贤的妻子李氏,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土匪抢掠而被迫带着翁姑外逃。但由于痛失爱子再加上惊吓过度,翁姑相继辞世。“氏罄其所有,仅余蔽体之衣,竭力营葬,……后携子归里,无力搬翁姑之柩改葬故土,每逢祭扫,未尝不反复流涕也。”[4]419在葬后,还要像生前一样祭祀,如蒋广初的妻子,在翁姑去世后,“刻母像,朝夕虔奉之,如事生之礼,有古人丁兰之凤”[4]436。有些未嫁之女,为了侍奉父母选择终身不嫁,在父母死后依然像生前一样侍奉父母。生员陈大润的女儿,母亲多病,“有议聘者,辄涕泣曰,‘女愿常依病母不忍离也’。母病二十余年卒,女年已三十。入葬母后,不复茹荤,惟朝夕奉母像有十五年而卒”[5]451

综上所述,皖北旧志中蕴含着大量的女子行孝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中尽管有一些夸大或迷信的成分,但由于是当地人写当地事,其真实性还是很高的。深入挖掘和整理这些女孝材料,对于今天皖北新农村建设中新的孝道观的形成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六是亲人死后殉葬。这一时期该地区女子还有亲人去世后殉葬这一极端的行孝方式。这一极端行孝方式大量出现在丈夫(未婚夫)去世后,在此不再一一列举。除殉夫外,还出现了一些翁姑去世后殉葬的案例。“宁氏,夫亡,有姑在堂,忍死以养,历四十年。姑死,礼葬毕,自缢于姑之墓旁。”[4]421当然,我们对翁姑去世后女子通过殉葬以求到另一个世界继续奉养翁姑的孝心感动之余,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与当时女子的社会地位,以及皖北地方的社会环境有一定的关系。这一点我们将另文阐述。

[7]李庆勇.明代女教书著述研究[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1):71-73.

二、皖北女子孝行原因

明清时期皖北地区的女子行孝方式多样,涉及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孝亲事例读之令人感叹,思之令人唏嘘。今天我们说她们的孝行方式是至诚至孝也好,迂腐至孝也罢,这些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探讨她们行孝方式形成的原因。她们这种行孝方式既与全国的文化教育、社会经济有关,又与皖北地方社会现实密不可分。概括起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窥豹一斑。

一是传统文化教育的浸染。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孝为核心的。秉持这一核心思想,为了加强对女子教育,特别是对女子的孝道教育,历朝历代都没有停止过刊行女子教育的教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女教书。明清时期,为了巩固统治,加强对女子三从四德为核心的孝道教育,不仅继续刊行原有的《孝经》《女戒》等有关孝的书籍,从中央到地方都还出版了大量的专门针对女子的女教书。有学者统计,明朝出版的在全国有影响的女教书有27部[7]。到清朝时期,由于印刷技术的提高,女教书的种类与数量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女教书多达200多种,影响全国的有四十多种[8]。品种繁多,数量庞大的女教书所传输的思想内容基本一致,都是教女子如何守“妇道”与“孝道”。

明成祖仁孝皇后撰写的《内训》就要求女子在家要孝敬父母,“孝敬者,事亲之本也。养非难也,敬为难。以饮食供奉为孝,斯末矣。”在夫家要像孝敬父母一样孝敬翁姑,“妇人既嫁,致孝于舅姑。舅姑者,亲同于父母,尊儗于天地。”[9]明清时期的所有女教书也将这两个方面作为主要内容,尤其到了明清时期,更加强调相夫事姑的“妇道”教育。尽管《礼记》强调“事舅姑,如事父母”,但事父母与事舅姑在实践中有很大的差异,因而明清时期从中央到地方表彰的孝妇人数远多于孝女人数。

有关明清时期皖北的女教在旧志中也能见到,如宿州州守沈光先的妻子梅氏,“幼习孝经内则,通晓大义,长服家政,严肃有条”[3]380。亳州人庠生王烒的妻子夏氏,“崇祯壬午,寇陷亳,烒遭贼掳,氏欲自刎,为家人所救,不得死。乃出钗钿,令二仆负病翁潜行。道逢贼,刃之行。氏大骂曰:‘我家世衣冠,恨不能提刀杀贼,肯从贼行乎?’不屈而死。”[4]421“家世衣冠”也从侧面说明了该女子所受的教育。

正是这种传统的“孝道”与“妇道”的女子教育,使得明清两代的女子更加注重孝事父母与翁姑。而社会对她们孝行的大肆宣扬和褒奖,推动了她们在行孝方式上的推陈出新,同时也将她们推向了一条没有退路的行孝之路。

二是明清时期妇女社会地位低下是女子行孝的经济根源。明清时期,无论是未嫁女子还是已婚女子,她们都没有财产权,《仪礼·丧服》中说,女子“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就充分说明了女子的经济地位[10]。在家时,女子一切听从父母安排,即使是自己的婚姻大事也全凭父母之命。一旦出嫁,女子就担负起了“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担,但她们的经济地位并没有改变,女子由父家的财产转变成了夫家的财产。丈夫因贫困会卖掉妻子,甚至还有为了迎娶二房而卖掉妻子的。尽管在本文所考察的皖北旧志中没有出现这样的案例,但在丈夫去世后,翁姑强迫儿媳妇再嫁的案例却不时出现。“周氏,夫故。其姑欲嫁之。氏曰:‘吾母家虽穷,名不可污。’遂自缢。”[4]424甚至还出现了逼嫁不成而强行出卖儿媳的案例。亳州人王氏夫死,“遗一女,矢志守节,姑逼嫁,不允。强鬻之。将嫁前一日,携女哭于墓所,大恸气绝。”[4]426即使丈夫死后,翁姑不强迫出嫁,女子在夫家也要依靠儿子生活,因为只有儿子才有财产继承权。我们常讲的“母以子贵”就包含着这一层意思。因此,许多女子,尤其是没有儿子的女子,就只有通过孝顺公婆,以此换取公婆的欢心,进而赢得宗族的认可,得以立身安命。正如有学者指出:“新妇之倚以为天者,公姑丈夫三人而已,故待三人,必须曲得其欢心,不可丝毫触恼。若公姑不喜欢,丈夫不悦,则乡党谓之不贤,而奴婢皆得而欺凌我矣;从此说话没人听矣。故妇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为贤与孝也,以远辱也。”[11]

1.4.1 地表反射率 MODIS 09GA数据产品提供了常见的对地观测的7个光学反射率波段(表1)。

三是明清时期皖北社会环境是女子行孝的现实原因。皖北以农业生产为主,尽管许多地方“弥望平畴而广袤千里”,但“居民慵悍,……未知兴沟洫之利,不免有旱潦之虞”[12],“农民习为广种薄收之说,播种以后,即仰赖天时,坐俟收获,全不加以人功”[13]。再加上明清时期皖北地区自然灾害频发,蝗灾、雹灾、水灾、旱灾集中出现,“在各种气候、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这一时期皖北自然灾害出现了群发性、经常性特点”[14]。在这样的灾难面前,皖北大地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悲剧。

众所周知,现在市面上的飞机多以固定翼和多旋翼为主。按照现有的设计思路,矢量控制更多的被应用于多旋翼飞机上,以此来降低电机数量、减轻飞机质量,可以实现垂直起降、定点悬停的要求,具有良好的低速机动性能,并且能很好地在狭小空间内完成精准作业。但是在固定翼飞机中并没有引入过矢量控制,那么将矢量控制系统引入到固定翼飞机中,尤其是引入到动力系统中,将带来生么样的变化呢,本文将从如下几点阐述矢量控制系统在固定翼飞机中的优势。

[1]肖忠群.中国孝文化研究[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2:3.

通过公式(10)可以得出: 主要影响危险失效概率的因素有转换矩阵P,W和T。在一个产品选定之后其λSDC,λSDN,λSUC,λSUN,λDDC,λDDN,λDUC,λDUN,CT1等已经固定,因此P,W矩阵基本无法改变,故而在SIL等级不够时可以根据实际改变T来提高SIL等级。除此之外,上文的W是在FDD全部转换为完好状态下得出的,因此在应用时要考虑FDD是否全部转换为完好状态,如果没有则需做相应的改变。

在经济上的毫无地位,再加上如此恶劣的社会生存环境,皖北的女子只能选择留在家中。在缺乏丈夫关心与呵护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孝敬翁姑,来换取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以此博得同族人的认同。同时,缺乏家庭劳动力,也迫使她们不得不担负起照顾老人和抚育幼子的责任。

三、明清皖北女子孝行的当代价值

作为一个地区名词,皖北在清朝末年才出现。今天的皖北包括亳州、阜阳、淮北、宿州、蚌埠和淮南六市以及六安市的寿县和霍邱县,滁州市的凤阳县等。面积占安徽全省的四分之一,人口占全省的五分之二。皖北地区人口众多,工业欠发达,就业岗位不足,导致大量男青壮年外出打工,在皖北地区特别是皖北农村地区,老人、妇女和儿童成了主要的常住人口。妇女再一次成了赡养老人的“主力军”。因而深入挖掘和整理皖北旧志中有关女子孝行的资料,有助于当今皖北新孝道观的建立,有利于中华传统孝文化的更新发展。通过整理皖北旧志中女子行孝的资料,我们认为在重建当代皖北孝道文化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孝道文化的教育。现在农村中的妇女包括未出嫁的女子,对于“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等孝道知识很是陌生。因而,在今天的教育中,要注重孝道知识的传授。孝道知识传授的重要场所就在家庭,教育的方式就是传统的家庭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还在女子小的时候,我们就应该选择一些古代的女教书,对其中的一些章节、内容要求孩子理解,并在随后的生活中运用。比如《孝经》中的“纪孝行”“广要道”“广至德”“广扬名”以及“丧亲”等章就要求孩子要理解。《礼记·内则》《女孝经》《女论语》等在女子稍大一点就可以让其了解。《新妇谱》之类的书则在待嫁之前传授。对女子的这个教育,不是要让女子逆来顺受,而是要告诉她们何为孝、怎样孝。皖北旧志中收录的孝女、孝妇背后的教育值得我们借鉴与思考。

二是要加强社会舆论道德的宣传力度。通过皖北旧志,我们可以看出明清时期对孝女孝妇的表扬机制是十分完善的,它形成了一整套从下到上的奖励机制:宗族内部的表扬、地方乡绅的撰文表扬、地方政府的赐匾表彰,最终达到国家层面的减免赋税、赠予粮帛、赐银建坊立碑甚至赐予官衔。这一整套的奖励机制,使得行孝之人的事迹得以流畅传播,从而起到了最大限度的榜样示范作用。尽管皖北部分市县已经开始注意到表彰宣传孝女孝妇问题,但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再加上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人人关心自己,对他人之事不闻不问,许多孝女孝妇的事例不能及时发现,及时传播,没有形成舆论冲击力。

三是家长制权力与经济权力的重新解读。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我们常讲的一句话是:谁掌握经济大权谁就掌握了主动权。这种理论进入家庭后,就演变成了谁挣钱多谁决定。老人由于经济来源的狭窄,逐渐被边缘化,而妻子却借助丈夫的呵护成了“权力”的幕后主人。实际上根据皖北旧志,孝敬老人与老人掌握经济大权并不是对等关系。检阅旧志,我们往往会看到许多孝妇“终身纺织事翁姑”这样的描述,我们也能看到夫家赤贫,“事翁姑委曲承欢。翁姑殁,以母家资财殡葬如礼”[3]378的记载,这些都从侧面告诉我们,这些家庭中老人从经济上是有求于儿媳妇的。但这些女子依然没有“夺权”,而是一心一意地奉侍老人。其核心的原因就在于老人的家长制权力是不可动摇的。因为对家长制权威的敬畏,从而产生了家长的敬畏,这种敬畏自然会引发出“孝敬”这一行为。

五是丈夫(未婚夫)去世后守节抚孤。孟子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6]“绝先祖祀”是最大的不孝。明清时期皖北的女子在丈夫(未婚夫)死后,往往会选择守节抚孤,为夫家延续香火。这样的例子大量出现在皖北旧志中。文学丁应甲的妻子徐氏,在丈夫死后,立誓不嫁,孝敬翁姑,照顾幼子,“子幼,氏教之如严父”[3]375。旧志中更多的记载则是抚育遗腹子和嗣子,甚至还有未嫁女子主动到未婚夫家孝敬翁姑,抚育嗣子。郭氏是杨淳的妻子,杨淳去世时,郭氏“有六月娠,欲从死不忍杨氏绝也,逮生遗腹子,抚育业儒,矢志无他”[3]379。张纪聘妻、生员汪浩的二女儿,二十一岁,听到未婚夫去世的消息,不吃不喝要求亲自去吊唁,父母只好让其前去。女欲自尽于未婚夫棺前,只因婆婆早年守寡,“无他子,不许以死。为立嗣子友仁。女事姑孝。及友仁生子而又殁,子妇宋氏年十九,侍汪氏抚孤孝慈备至,一门三世,两节一贞,乾隆二十四年旌”[5]449

三是危难之时舍身救亲。在翁姑有病或遭遇兵灾匪祸时,愿意通过献出生命来挽救翁姑;在翁姑生病时,通过祈祷的方式,希望用缩减自己的寿命甚至牺牲自己的性命来延长或换取翁姑的健康长寿,都是这种行孝方式的表现。如张信欣的妻子邢氏,“孝事翁姑,姑病氏夜焚香吁天,愿以身代。姑竟愈”[3]376。旧志中更多的则是在兵灾匪祸时舍生救翁姑。文生孙玉成的妻子宋氏,孝事翁姑,勤劳能干。姑病,“祷神请代。咸丰七年,有粤寇,氏嘱夫奉姑先逃。同小姑潜,赴水而死。”[5]451亳州人胡懋芳的妻子郭氏十分孝顺,崇祯年间,有流贼进攻亳州城,胡懋芳带着母亲和妻子一起逃出亳州城,面对紧追而来的追兵,“氏扶姑避桥下,贼指曰‘汝从我’。氏以手挽姑。贼怒曰:‘我先杀此老妪’。氏曰:‘宁掳我,勿杀我姑。’辄趋登桥。贼从之,至桥头,奋身投激流中死”[4]421

同时,皖北地处中原与南方交界处,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使其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从明末李自成起义到晚清捻军起义,该地区都历遭兵祸。“崇祯八年春正月,流贼李自成破亳北关,杀虏男妇万余,焚掠一空。”[4]71战争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战争与饥荒,该地区又成了土匪肆虐的温床。如《宿州志》记载,明崇祯“十五年,萧县程贼煽乱,勾州北乾贼乘岁饥民流劫掠,乡镇人烟几绝。”[3]194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女子的人身安全往往得不到保障,譬如《亳州志烈女志》中有详细记载受匪徒骚扰而死的就有67人之多。更重要的是男子不是死于匪祸就是加入匪帮,女子成了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乡妇耕田者,则绞裙扎裤,俨然男子状”[15]

[2]李学勤.论语注疏[M]//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6.

总之,明清时期女子低下的社会地位迫使她们不得不通过行孝这一方式来换取她们未来的安身立命之所。

[3]丁逊之,等.光绪宿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28.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4]钟泰,宗能徵.光绪亳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25.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5]王万甡.光绪寿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28.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6]李学勤.孟子注疏[M]//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10.

西沙群岛不仅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也拥有独具魅力的人文旅游资源。目前西沙群岛旅游开放的三个岛屿,主要的旅游活动集中在原生态自然体验,较少开放人文活动。西沙群岛的人文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永兴岛和石岛,主要有:海军收复西沙纪念碑、石岛中国主权碑、西沙将军林、日本炮楼、西沙海军博物馆、南海岛礁保卫战纪念碑等。在政策和地理环境的允许下,适当稳妥开放西沙群岛其他岛屿,增加西沙群岛旅游资源的多样性。

3.2 病虫害防治技术: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总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栽培管理为基础。把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放在综合防治的首位。化学防治作为突破手段,建立良好的蔬菜生产小环境,充分发挥自然控制作用,用较少的投入把病虫害的危害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阈值以下,取得无公害产品和更高的经济效益。

[8]蔡小飞.清代女教书研究[D].新乡:河南师范大学,2015.

[9]张福清.女戒:女性的枷锁[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28.

[10]李学勤.仪礼注疏:上[M]//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581.

例2 (2018年哈尔滨中考第20题)如图4,在平行四边形ABCD中,对角线AC、BD相交于点O,AB=OB,点E、点F分别是OA、OD的中点,连接EF,∠CEF=45°,EM⊥BC于点M,EM交BD于点则线段BC的长为________.

[11]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上海:上海书店,1984:284.

高职学校要培养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既可以从应届高中生中选择进行培养,也可以对企业一线职工进行技能提升,高职学校要成为企业的技术后盾。而企业则要准确告诉告知学校他所需要的专业领域技能水平,学校只有在对企业要求进行全面了解之后,才可进行有针对性培养。

[12]陈业新.明至民国时期皖北地区窳风习俗探析[J].社会科学,2008(3):27-37.

[13]池子华.中国流民史:近代卷[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246.

[14]吴海涛.淮北的盛衰成因的历史考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29-182.

(5)手机及移动通信业务: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移动通信服务的迅速发展,手机市场已经成为全球容量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而在众多手机消费人群中,学生手机市场前景广阔且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未来的手机高端用户中,当今的大学生用户将成为主力,所以说抢占大学生市场,即抢占了市场的先机。

[15]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996.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招标,我国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以此来确保招标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的现象。尤其是有些小型企业在招标的过程中进行相应的暗箱操作,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整个行业的竞争平衡。而有些企业则是依靠人脉、金钱等进行非法的招标,这样不仅给公平、公正以及公开的招标环境造成了影响,而且还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展开。

 
张文禄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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