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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司的文类嬗变与诗学转型

更新时间:2009-03-28

热奈特在《隐迹稿本》中指出,文学作品可以用副标题来标示其广义文本性,即所归属的文类[1]4。然而,司各特的《艾凡赫》(Ivanhoe:A Romance,1819)、霍桑的《红字》(The Scarlet Letter:A Romance,1850)、萧伯纳的《卖花女》(Pygmalion:A Romance in Five Acts,1912)、洛奇的《小世界》(Small World:An Academic Romance,1984)以及拜厄特的《占有》(Possession:A Romance,1990)这五部作品虽然在副标题中都使用了“A Romance”(学界的译法不一,为免混乱,本文一律音译为“罗曼司”),却分属小说和戏剧两个文类。可见,罗曼司具有一种跨越传统文类界限的内在属性,而这种属性进一步框定了它在多元化的表现形式之下恒定的文学要素:以现实或类比的骑士题材为核心的冒险和爱情故事。

一、罗曼司的骑士题材

从词源学上看,罗曼司最早指原西罗马帝国一些行省使用的、与古典拉丁语相异的通俗语言,主要包括古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以及罗马尼亚语等。当时的罗马帝国幅员辽阔,民族和人口结构复杂,存在作为官方语言的拉丁语与多种地方性语言并立的局面,而通俗语言的重要性在帝国崩溃之后更加突显出来。通俗语言与拉丁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脱胎于各地罗马人日常使用的口语,统称为“罗曼语”。当时存在一个语言转换的问题,即古希腊、罗马的经典文学作品需要由拉丁语翻译成通俗语才能为更多的普通民众所接受。随着社会的发展,作家开始直接使用通俗语(罗曼语)创作文学作品。

政治上的独立客观上要求文化上的对等状态,因此“罗曼语”作家们继承了古典神话和英雄史诗中的爱情与冒险主题,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将世俗英雄形象和本土民风、民俗融入创作之中,使得作品能够跳出宫廷娱乐的狭窄受众范围,深入民间。随着中世纪骑士冒险故事的广为流传,它们逐渐演化为一种特殊的文类,简称为罗曼司。这种从语言能指到文类的演变意味着更深层次上的文化变迁,表明日耳曼等所谓的“蛮族”被同化而接受了拉丁精神或罗马文化;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表明帝国文明逐渐走向世俗化与本土化,从原有的一元文化格局转变为多元文化格局[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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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罗曼司描绘的核心群体是骑士。他们主要来自中小地主和家境殷实的农民家庭,在封建社会早期被迫为大庄园主服役,逐渐演变为可以领受封地或适当报酬的一个武装群体。就当时的等级制度而言,他们与乡绅同属贵族阶层。他们听命于各自的庄园主甚至国王,时常需要征战沙场。同时,他们受到教会的严格禁锢,必须遵循崇奉宗教、忠君护臣、除暴安良、扶贫济困等伦理准则。这些颇具崇高道德色彩的行为准则在历次十字军东征中不断被强化,逐渐泛化为忠君、护教、行侠的骑士精神[3]147。经过多年征战,骑士们从战场回归到以城堡、田园为中心的安逸生活。作为对骑士生活的再现与想象,罗曼司的叙事中心主要包含骑士冒险和追逐爱情两大母题,其中不乏对骁勇精神的歌颂,以及对颓废生活的推崇。

西姆斯在《耶马西》序言中基于美国南部特殊的地理环境与地貌特征,特别强调了该小说的民族性,称《耶马西》为“一部美国的罗曼司”[11]24。由此可见,美国作家在浪漫主义文学高潮到来之前,已经具备了鲜明的意识,致力于摆脱英国文化的深刻影响,在作品中自觉建构美国形象,即挖掘隐藏于文学作品背后的“政治意识因素”[14]78。因此,罗曼司在文本外部可以视为作者的一种写作策略,例如霍桑在调用罗曼司时主动调节与女性作家畅销小说市场的距离,成功实现了自我运作[15]。与霍桑同时代的美国作家在调用罗曼司时秉持着美国作为新兴民族的政治意识。晚于霍桑一个多世纪的美国学者蔡司在其标志性著作《美国小说及其传统》中正式将罗曼司尊为美国小说的“伟大传统”[16]5之时,也具有意识形态的考量:二战后随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敌对阵营的确立,美国急需一种冷战思维的“民族主义”[17],以便在新的国际秩序中重新进行文化定位。总之,随着小说这一文类的蓬勃发展,罗曼司已经超脱了特定文类的规约,覆上了一定程度的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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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之后,罗曼司在西方文学史上绵延相传,虽有演化但脉络未曾断绝。莎士比亚、丁尼生、马克·吐温、显克维奇等都有骑士题材的经典作品传世。在20世纪通俗文学领域中,托尔金的《指环王》、马丁的《冰与火之歌》等畅销作品,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中世纪罗曼司故事的重写。究其原因,当与罗曼司强大的生命力和骑士冒险的核心情节有很大关系。罗曼司叙事流程中的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每一环节都带给读者重重悬念,吸引着他们跟随主人公(或隐含作者)一起完成一次审美历险。可以说,罗曼司自身隐含着一种召唤结构,无形中拉近了读者与文本之间的叙事距离。

从根本上说,中世纪的骑士罗曼司产生在罗马帝国的文化废墟上,沿袭了古典英雄史诗的写作风格,是一种综合了虚构与写实手法的文类。正如黑格尔所言,罗曼司的出现标志着中世纪人们的生活原则由宗教性向世俗性的转变,思想禁锢的弱化在文学上表现为作家对骑士冒险的丰富想象,使得浪漫型文学作品“产生一种仿佛比较自由的美”[6]137

二、罗曼司冒险情节的诗学转型

阿基坦的埃莱诺远嫁为法兰西王路易七世的王后,普罗旺斯的抒情诗随之传播到北方,促成了骑士叙事诗也就是骑士罗曼司的诞生。骑士叙事诗大都以骑士的冒险历程与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最著名的骑士群是亚瑟王宫廷里的圆桌骑士们,包括加文、朗斯洛、珀西瓦尔等),通常可以划分为不同的体系:(1)最早出现的是法兰西题材,以《罗兰之歌》、法国诗人克雷蒂安·德·特洛亚的“亚瑟王传奇”,以及《特利斯坦和伊瑟尔德》为代表;(2)古典题材,主要包括教士们在传抄维吉尔、奥维德等人作品时再创作的《亚历山大传奇》《特洛伊传奇》等;(3)不列颠题材,主要是围绕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的传奇故事而创作的,以英格兰的马洛礼的作品为代表;(4)根据拜占庭流传的古希腊晚期故事而写成的作品[5]100-101

罗曼司兼具文类和叙事策略的二象性,其中爱情一直是其历久弥新的叙事母题。正是基于这一点,罗曼司才能在20世纪进一步发展为独立的文类。有些作家偏重于爱情这一母题,在经典小说中不乏这样的范例,像理查逊的《帕梅拉》、简·奥斯汀的六部小说、杜穆里埃的《蝴蝶梦》等。这类作品围绕女主角的身世和遭遇讲述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女主角通常会在克服重重困难之后与意中人达成婚约,终成眷属。然而在当代语境中,罗曼司的爱情故事更加世俗化,专指通俗文学领域中那些一般由女性作者创作的,故事聚焦女性人物并为女性读者服务,侧重描绘曲折爱情经历的一个亚类。这些作品情节结构程式化、人物脸谱化、消费群体单一化,是文学作品商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必然结果。以北美的哈昆和英国的米尔斯布恩为代表的专业化出版公司,常年雇有上千名写手,每年在世界各地推出几千部新作,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大中小型超市、街头报摊和门户网站,甚至在旅馆案头、飞机座椅、女性会所等地提供免费阅览。

简而言之,罗曼司从文类演化为文本内外不同层次的叙事策略,是文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考德威尔认为,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并非针锋相对,在某种程度上它们一脉相承。浪漫主义者的狂放不羁到了现实主义者手里变成了冷静且客观的描述,就好比古典主义者因循其规约由外到内描述那个浪漫的世界一样[18]32。也就是说,罗曼司在文学史上经历了一种从显性文类到隐性手法的嬗变,而浪漫主义或者理想主义本身作为一条持久的线索被传承下来,到了20世纪又出现了向文类的部分回归。

骑士罗曼司的前身是起源于11世纪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宫廷抒情诗,那里的封建主贵夫人及其雇佣的行吟诗人以吟诵骑士与贵妇的爱情诗歌为乐,普遍过着奢靡风雅的生活。普罗旺斯抒情诗中又以“破晓歌”最为知名。这类诗歌一般围绕骑士与贵妇的夜间幽会展开,往往在缠绵悱恻的离别场景上着墨较多,而对偷情场景的设置比较单一:深夜,骑士与贵妇人幽会;破晓时分,门外值夜人员向幽会者发出警报,骑士便可安全离开。破晓歌集中反映了当时上层社会盛行的及时行乐和奢靡颓废的风气。然而,此种爱情超出了夫妻之爱的藩篱,与一夫一妻制的道德和律法约束相抵牾。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骑士之爱是“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性爱形式”,但属于极力破坏婚姻的那种爱情[4]83。“破晓歌”在后世文学中时有复现,如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磨坊主的故事,以及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三幕第五场中描绘罗密欧在流放之前潜入朱丽叶闺房的场景,都是对中世纪这一文学遗产的鲜活化用。

就文本外部形态而言,罗曼司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伪文类,通常在与小说的比对中显现出来。一般认为,区分罗曼司和小说的始作俑者是霍桑,他在《七角楼》(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1851) 的序言中宣称,罗曼司作家“享有一定的自由度”,在遵循艺术法则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取舍、自由创造”,可是小说家则要在再现那些“不大可能的,以及很有可能和普普通通的”人类经验时,须达到“相当逼真”的地步[9]vii。霍桑划定的这个标准被后人奉若圭臬,殊不知在他之前已有类似的判断。司各特在1823年为《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撰写的“罗曼司”词条中指出,罗曼司是一种“以散文或诗体形式写成的虚构性叙事,关注的对象落脚于奇妙且不同寻常的事件”[10]155,而小说则适用于描述“人类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形态之中的一系列常见之事”[10]156。19世纪美国南方小说家西姆斯的观点与此类似。西姆斯在初版于1835年的《耶马西》(The Yemassee:A Romance of Carolina)序言中指出,罗曼司更“接近于诗”,“冒险情节多发生于荒野和奇妙的境地;它并不局限于已知的甚至是可然世界,而是着眼于可能的世界”[11]24。上述两位作家均使用“奇妙”一词来强调罗曼司独特的故事背景,并视其为区别于小说的关键所在,即罗曼司侧重于想象而小说则强调写实。严格说来,霍桑等人的作品很难像骑士罗曼司那样成为一个独立的文类,只能算是小说叙事的一种特殊策略而已。就其历史而言,虽然罗曼司的出现远远早于小说,但是小说相对而言始终是一种“未完成”的文类,处于持续的发展状态之中,因而能够将其他文类纳入其中并“小说化”为一种“层级分明的有机整体”[12]3-5。具体到罗曼司,小说对它的兼收并蓄体现了两者的共性特征,即小说在现实之轴上改造了罗曼司,或者说对其实施了“现实主义移置”[13]38

三、罗曼司爱情母题的文类回归

罗曼司叙事对读者的“召唤”,是作者自觉的诗学行为,其本质是将冒险情节上升为文本内部的一种特殊叙事策略,表现为“一系列诸如理想化、奇异化、叙事延宕以及模糊身份等叙事学元素和文学手法的总称”[7]9。事实上,这种叙事策略早在骑士罗曼司出现之前即已有之,散见于古典时期的《奥德赛》、希腊悲剧以及新喜剧中。如果说奥德修斯历经磨难之后安全返家的英雄行为属于史诗核心元素的话,他途中的历次冒险和爱情插曲则将《奥德赛》的整个叙事结构裂变为罗曼司式的、插曲式的和非线性的结构。或者借用奥尔巴赫的话说,荷马将琐碎的现实生活细节融入崇高的史诗情节框架,从而取得了更为逼真的美学效果[8]22。毕竟,任何人的生活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文学叙事的核心生命力更在于挫折和悬念本身。当原本应该线性发展的情节碎片化为叙事片段,罗曼司的修辞性就体现了出来。

情节程式化,尤其是可预测的大圆满结局,是这类小说最为典型的特征,也是它作为通俗文学的标志。瑞吉斯在综合考察大量文本的基础上,总结出罗曼司的八种基本情节要素:男女主角的社会地位有一定差距;情人相遇;遇合的阻力显现;两情相悦,相互吸引;仪式性死亡,即遇合阻力达到貌似不可逾越的程度;真爱告白;识破阻力的真相;终成眷属[19]27-45。这种程式化消弭了故事事件之间的大多数信息沟,降低了悬念产生的概率,强化了阅读体验的娱乐性。换句话说,罗曼司并未在情节和语言上设置过多障碍,其娱乐旨归印证了大众文化媚俗性的一面。

我们赶回河浦时天刚擦黑。路边田里姜月娥在割稻子,她冲我喊道,腊枝你快点儿回去!你伢儿病得么事样的,把百福寺的先生都接来了!我听了心里一紧,拔腿就跑,匆忙赶回屋里。大梁蹲在摇篮边,抬起紧锁的眉头,求救似的望着我。我跑过去,双手扒着摇篮,见大女儿小脸儿潮红,紫色的小嘴儿开张着,透亮的鼻翼费力地翕动,呼呼地直喘气。我把大女儿抱起喂奶,她小脸儿贴在我胸前,嘴巴一动不动!我慌了神,把奶头儿硬往她口里塞。她就那样懒洋洋地噙着,像是噙着一粒石子、一颗土块,无动于衷!

然而,随着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深入开展,这类罗曼司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重新加以审视。雷德威认为,阅读罗曼司是一种逃避主义的体验,读者可以借机舒缓家务劳动带来的疲劳感,暂时逃避来自外部男权世界的现实压力,沉溺于才子佳人式的乌托邦世界,同时大多数读者很容易与性格强势、魅力十足的女主角产生或多或少的心理认同,进而增强独立的自我意识[20]89-101。由此可见,尽管当代罗曼司单纯服务于消遣娱乐,美学价值不高,却绝非一无是处。从一定程度上说,罗曼司作者与其特定的读者群体之间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固的阐释共同体,罗曼司的创作与消费代表了女性群体的自我赋权,甚至出现了从读者到作者的身份转变——读者群体中经常涌现出相当成功的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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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罗曼司通行的“挫折—遇合”情节结构预设了一个理论前提,那就是男女双方认可并接受一夫一妻制的婚恋或家庭模式。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性别观念的变化,同性恋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并为不少人所接受,有些罗曼司在价值观念以及叙事策略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微调。同性恋情的圆满终结需要小说人物破除异性婚姻的道德约束,排除可能产生的子女抚养等障碍,最后选择一种伙伴型婚姻模式。海史密斯的《盐的代价》可谓一部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作品,此前的同性恋罗曼司多以主人公割腕、溺亡、精神崩溃或回归异性恋收尾,该小说开创了两位女主角理性共居的新模式[19]855。当然,同性恋文学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罗曼司的叙事规约,只是由一位同性人物置换了通行的夫妻美满婚姻结局中的异性角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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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司自中世纪兴起以来,万变不离其宗,作为文类始终没有离开冒险和爱情这两大母题。无论是在中世纪还是在当代大众文化中,罗曼司作为特殊的文类都遵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情节模式,并未完全偏离找寻叙事的框架结构及其愿望满足的心理机制。爱情题材的存在,有时会在更具严肃性、崇高性的叙事文本中产生偏离主题的情节或场景,如现代主义小说中的视角变换、时空倒错等,从而构成情节结构的插曲化,在小说的发展过程中蜕变为非线性的叙事模式。同时,从文本外部来看,文学形式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中会附着特定的意识形态因素。作为一种叙事策略,罗曼司微观上可以调整叙事节奏、变换情节结构,宏观上又可以抗衡诸如性别、种族等政治或身份的约束。归根结底,罗曼司是一种兼具“文类—策略”二象性的文学形式。

参考文献:

[1]Genette G.Palimpsests:Literature in the Second Degree[M].Lincoln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1997.

[2]肖明翰.英语文学传统之形成:中世纪英语文学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3]克莱顿·罗伯茨,戴维·罗伯茨.英国史[M].潘兴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杨周翰,吴达元,赵萝蕤.欧洲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6]黑格尔.美学:第二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7]Fuchs B.Romance[M].New York and London:Routledge,2004.

[8]Auerbach E.Mimesis:The Representation of Reality in Western Literature[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9.

[9]Hawthorne N.Preface by the Author[M]//Hawthorne N.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New York:Signet Classic,2001.

[10]Scott W.An Essay on Romance[M]//Scott W.The Miscellaneous Prose Works of Sir Walter Scott,Bart:Vol vi.Edinburgh:Cadell and Co.,1827.

[11]Simms W G.The Yemassee:A Romance of Carolina[M].Ed.Joseph V Ridgely.New Haven,Conn:College&University Press,1964.

[12]Bakhtin M M.The Dialogic Imagination:Four Essays[M].Ed Michael Holquist.Trans.Caryl Emerson and Michael Holquist.Austin: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81.

[13]Frye N.The Secular Scripture:A Study of the Structure of Romance[M].Cambridge M 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

[14]申丹,韩加明,王丽亚.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5]金莉.霍桑、胡写乱画的女人们与19世纪文学市场[J].外语教学,2016(4):66-71.

[16]Chase R.The American Novel and Its Tradition[M].Garden City,NY:Doubleday&Company,Inc.,1957.

[17]McWilliams J.The Rationale for‘The American Romance’[J].boundary,2017(1):71-82.

[18]Caudwell,C.Romance and Realism:A Study in English Bourgeois Literature[M].Ed.Samuel Hyne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0.

[19]Regis P.A Natural History of the Romance Novel[M].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2003.

[20]Radway J A.Reading the Romance:Women,Patriarchy,and Popular Literature[M].Chapel Hill: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1.

 
李方木,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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