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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校方责任保险经营管理实证分析

更新时间:2016-07-05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近年来,我国在校中小学生溺水、踩踏、斗殴、自杀等校园伤害事故频发,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名学生死于安全事故,[1]学校面临的风险和压力与日俱增。一旦学校出现安全问题且校方责任保险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家长和学校间的矛盾就很容易被激化,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给学校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还将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基于这一背景,中小学学生校方责任保险应运而生。由于这一保险险种起步较晚,在现实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开展一些实际调查,促进校方责任保险效能的有效发挥,能更好服务于相关各方的诉求。

学生是小组合作教学的主体,但教师更要积极发挥自身引导的作用,确保小组合作教学的顺利开展。小组合作教学完全需要学生自主进行学习,这很容易导致课堂秩序混乱,学生讨论内容偏离教学知识,使教学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清楚自己的定位,在遇到有难度的教学问题时及时对学生进行引导,开阔学生的思路,使学生能形成新的知识见解,促使小组合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学生小组合作的学习效率。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庞广廉在会上作了题为贸易摩擦下的石化行业国际产能合作及国际合作创新的演讲,约30家出口基地成员出席授牌仪式和培训。

校方责任险的概念

校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校责险”)是指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和校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校及教职员工因过失而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责任,保险公司依照约定赔付保险金的商业性保险。[2]校责险通常是保险公司对在学校因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学生进行赔偿的一种补偿行为。

云南省某保险公司近三年校责险经营现状分析

(一)校责险经营概况

云南省16个地州市,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责险项目由四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某保险公司是“云南省2013-2018学年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校责险项目”的主承保人,占云南省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责险承保份额的50%。本文选取了该保险公司2014年至2016年所处理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理赔案件数、案件出险原因、保费收入、赔款支出相关资料、申报统计表等数据做出统计分析。

人伤案件理赔的基本流程:出险—报案—现场查勘—查勘估损—单证收集—人伤定损—人伤核损—理赔计算—支付赔款。理赔速度和服务俨然成为当下保险市场竞争的焦点。图2数据显示:近三年在两周内完成整个流程的案件量占每年理赔案件的比重较高,但2016年结案时间在两周以上的案件量相比前两年有较大上升幅度。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事故发生时伤者的具体情况难以预测,案件较为复杂、学生受伤严重,用于治疗和身体恢复的时间较长,后期治疗费及治疗过程难以掌控,家长和学校处理意见存在分歧,无法快速处理。另一部分原因在于某保险公司网点数量少,覆盖范围小,理赔人员数量有限,很难在第一时间获得第一手资料,也造成了保险公司难以分配理赔资源,增加理赔支出,于是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

矿体主要富集在靠近断裂接触面的两层碎裂岩带内,2号主矿体便赋存于九曲蒋家208断裂所影响的第四层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带内,其具有品位高、形态简单、规模巨大的特点,在李家庄和水旺庄矿区2号主矿体分别占该区总资源量的93.81%和70.90%(表6)。因此在受2条断裂共同影响的区域内,钻孔穿透浅部破头青断裂继续钻进至九曲蒋家208断裂所控制的第四层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带是最为重要的找矿目标。

综合表1、表2数据可以看到:2014年至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校责险保费收入呈逐年递减,而义务教育阶段校责险出险比例在逐年增加;保费收入减少系投保总人数减少所致;出险案件比例增加,究其原因为国家各教育部门对校园安全事故重视度的提高,学校管理者保险意识增强,当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时,通过保险途径获得及时理赔成为解决问题的首要选项,从而导致理赔案件比例也随之增加。

1 2014-2016保费收入情况对比(单位万元万人)

年度总保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义务教育阶段保费义务教育段保费占总保费比例(%)20142057.88585.591463.9871.1420152149.90573.161432.9066.6520162205.05567.91419.7564.39

注:数据来源于某保险公司校方责任保险年度总结报告(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

另一方面,在近三年中小学理赔案件中,案件总数806件,其中单个案件赔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案件数量245件,占比30.40%;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案件数286件,占比35.49%;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案件数101件,占比12.53%;1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案件数129件,占比16.00%;3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案件数36件,占比4.47%;赔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所占比例较小。总体来看,赔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案件数量较多,所占比例为65.89%,接近三分之二。赔款金额在5—30万的案件数量次之,占比28.5%。由于我省属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省份,大部分地区地处高原山区,学校建设选址困难,学校教学设施不达标,教学楼陈旧,教学场地破损不堪,体育安全设施缺乏,有的体育器材是学校就地取材自建,利用树木、锈蚀钢管等搭建,造成器材不达标,极易造成事故发生。

2.出险数据统计

2 近三年理赔案件数量对比情况(单位万人)

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校责险理赔案件数义务教育阶段理赔案件数义务教育阶段理赔案件占校责险理赔案件比例(%)2014585.5930017658.672015573.1639428071.072016567.949735070.42

注:数据来源于某保险公司2016年理赔案件年末统计报表(数据统计时间截止为2016年4月)

由表2数据分析可知:2014年至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共出险校园安全事件806起(不含学校可能瞒报、漏报的事件),其中2014年出险176起,2015年出险280起,2016年出险350起,出险数不断增加;义务教育阶段理赔案件数占校责险理赔案件数比例总体也呈递增趋势。

秦明月让邢慧送毛夫人回家,行前暗使眼神,当然是让她留意她家的线索。邢慧心领神会。秦明月对周大国说,想到毛德君办公室看看。周大国当然表示赞成,一行人往毛德君办公室而去。

(二)各地州案件出险原因统计

各地州案件出险原因、出险案件数量不一,为了更清晰地分析各地州案件出险数量、原因,特将2014年-2016年云南省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出险案件数进行统计,制作如下表:

在图1的死亡原因统计中,学生死亡原因占第一位的为溺水死亡,占比达30.56%,说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上课期间学生趁机外出监管不力,特别是与家庭,社会的联动安全教育机制还未形成,需要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齐抓共管;10%的比例由于学生突发疾病死亡,体育课、运动会跑步死亡占比为8.89%,二者反映出学校基本医疗保障缺位,学校未积极组织学生进行体检,未及时排查学生疾病所致的安全隐患,运动方式不科学,导致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打架造成死亡的比例为14.44%,课间活动意外摔死为9.44%,主要原因也是学校安全教育的规章制度未能有效落实,未能进行有效的校园安全管理。

3 近三年云南省各地州中小学生出险案件原因情况统计 (单位)

地区死亡玩耍受伤体育课运动摔伤同学打架受伤老师教育受伤设施不全致伤其他合计昆明134159192144152曲靖391916264154123玉溪10109514039楚雄17122713210182红河11810711038昭通323743217255170大理542615124丽江523501016临沧431306017香格里拉314216017怒江10000001保山12510642241普洱647802128德宏30110106文山9651015440西双版纳524001012合计175154201132249822806

统计学生受伤的原因比重可以发现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体育课、运动会摔伤,占32.11%,课间活动以外摔伤的为25.4%,同学相互之间打架受伤的占比为20.61%,三者合计高达78.12%。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有的学校对于学生的运动保护教育存在不足,而有的学校在维护老旧运动设备和更换不达标运动器材方面有所欠缺,还有的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或大或小的漏洞。

由表3数据看出,2014-2016年共出险806起案件,昆明、曲靖和昭通三个地区出险案件量较多,原因为昭通是云南校责险试点地区,各部门对校责险的投保、理赔重视度较高;昆明和曲靖属云南省人口、教育、经济等各方面较为发达的地区,学生人数相对较多,流动人口较多,其随迁子女人数也在增加,安全教育未能及时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导致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出险案件数量居高。

资料来源:某保险公司2016年承保理赔年末总结报告(数据统计时间截止为2016年4月)

图1 死亡原因统计

本系统主要包含前端图像信息的采集接收模块,图像压缩模块以及图像的传输和显示模块几个部分。本文主要对前端图像接收模块进行了优化设计。

(三)校方责任险的赔款支出

4 2014-2016赔款支出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

年度赔款金额义务阶段赔款占比(%)20141097.19640.5558.3820151679.891135.8167.6120162351.601252.9653.28

资料来源:某保险公司2016年承保理赔年末总结报告(数据统计时间截止为2016年4月)

表4综合分析可知:2014-2016年校责险经营过程中,校责险赔款金额逐年增加,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赔款金额也在逐年增加,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赔款占校责险赔款支出的比重较2014年上升,其原因是2014年的出险案件由于时间的滞留性、案件复杂性、家长和学校的矛盾纠纷尚未解决,家长对保险给付金的期望值较高,而保险公司为了减少赔款以致于在理赔核算时较为严谨,导致双方因赔付金额引发争议的遗留案件占一定比重。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保费是从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公用经费列支的,年人均5元,由省级财政直接支付。由表1数据可知:某保险公司义务教育阶段校责险保费收入呈逐年递减趋势,自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快速增长已得到有效控制,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数呈逐年递减趋势,导致了投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责险保费收入的减少。

图2 2014—2016年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出险案件结案时间对比图

1.校责险的保费收入

(四)理赔人员配备情况

5 某保险公司近三年理赔人员结构 (单位)

年份临床专业法学专业医保专业学历合计2014132专科62015133本科72016234本科9

资料来源:2014年某保险公司行业报表

近年来,某保险公司对从事理赔工作的人员学历、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主要由临床专业、医疗保险专业和法学专业的人员组成。但由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入职前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和定位不明确,入职后如果薪资一旦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水平,会产生很大的职业心理落差;人伤理赔案件处理过程中纠纷太多,专业知识欠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原因,通常导致理赔人员调换不同岗位或在保险金融领域跳槽,造成保险公司人员流动性大。此外由表中数据也可以看出理赔人员数量与工作量并不成正比,人员数量少,工作量大。

加强中小学学生校方责任保险经营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保险公司应强化与各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尽量制定出合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校校长或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管理者进行校园风险防控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学校管理者进行防火、用电、交通、教学和运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并开展安全技能演练活动,让其亲身体验安全知识的重要性,也让学校管理者知道自己所在学校存在哪些风险点,从而对学校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以致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保险公司赔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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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理赔时效

一是明确各环节时效标准,加强超长时效管理力度。如对于门诊案件和住院案件,分别对不同类型理赔案件设置理赔时效,在时效内保质保量完成理赔服务的给予一定奖励,全面提升从接案到赔款到账的整体工作效率,切实履行公司对客户的时效承诺。二是实现部分短期理赔案件的自动处理及审批,减少人工低效作业,提升理赔时效;三是积极实现集中转账支付或第三方、网银支付方式,缩短理赔付款时间,提升客户对理赔整体时效的感受,提高理赔效率。

(三)增加专业人手

前文提及,近三年来发生的理赔案件数较多,人员数量与工作量没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进而影响到理赔效率。因此公司应根据具体岗位要求进行人员招聘选拔,以岗设人,分别对医疗审核岗、理赔计算岗、案件诉讼岗等岗位应设置4-5人,提高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该保险公司可通过提高薪酬标准、制定奖励政策,如对于理赔工作连续两年完成较好的员工,可通过员工股权方式进行激励;为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来吸引具有保险学、医学、法学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

(四)改进续保机制

通过借鉴车险费率改革,实行一定限度内的奖惩机制。主要根据学校的索赔记录来确保续期保费,即保险公司每年统计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发生的理赔案件数,对出险次数少、赔付小的学校给予第二年保费优惠的激励政策,这不仅充分体现了保险价格的公平性原理,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起到预防和控制作用,还有助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保险公司承保校责险项目的积极性和经营效益。

部门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进行部门管理和用户管理等操作,如添加删除部门、调整部门从属关系、查看部门详细信息和部门下包含用户、查看用户详细信息、调整用户部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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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洁,俞群俊,杨国华,栗明,何梅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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