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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时期《申报》药品广告代词“之”的三个平面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申报》自1872年由英国商人美查兄弟在上海创办始,至1949年5月27日宣布停刊,共经营78年。《申报》是中国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性华文报,[1]它的商业性决定了广告在《申报》中的重要地位。在各个时段的广告中尤以1937年11月至1941年12月孤岛时期的《申报》广告最具特色。孤岛时期上海四面沦陷,惟有租界内一片稳定,经济上出现了短暂的繁荣,从而推动了报刊业的发展,使孤岛时期的广告制作与其他时段相比,无论在语言表达还是版面设计上都呈现出成熟的态势。孤岛时期《申报》广告“既刊军国大事,也刊闾阎琐闻;既有生意行情,又有吃喝玩乐”[2]57涉及商业、药品、娱乐、教育、交通等社会方方面面,尤以药品广告比例突出,为我们窥视近代社会的发展、分析语言表达提供了极大的分析空间。

《申报》中代词“之”经统计共出现230次,作为古汉语的常用词,在《申报》药品广告中应用同样广泛。本文以1937年11月至1941年12月《申报》中的药品广告为语料,鉴于《申报》语料的繁杂,分别抽取了1937年至1941年11月的药品广告作为最终的研究对象,以期通过对《申报》药品广告中230个代词进行归纳整理,在借鉴语言学三个平面理论的基础上,归纳出药品广告中代词“之”在句法结构、语义指称和语用方面的特点。

教学督导在听课过程中发现,中职课堂教学以讲授或展示为主,即以听觉型和视觉型为主,而教师讲授并非学生最喜欢的方式,从而导致学生学习动机不强。触觉型与合作型学习风格最适合的教学方式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课程观,即强调学生的参与和合作,强调个人的直接接触及体验[3]。这也许是中职生喜欢参与式课堂、喜欢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模式的心理学依据。

一、代词“之”的句法结构分析

代词“之”通常用在动词、介词后面作宾语,形成“动词+之”“介词+之”的构式。孤岛时期《申报》药品广告中代词“之”的句法构式除了两种常见构式外,还呈现出复杂多样的面貌。

(一)动词+之

[1]有患痢疾者,可以方便丸治之;未患痢疾者,可以方便丸防之;已愈痢疾者,可以方便丸保之。(1939年11月6日第11版)

[2]戒烟前后用之,除毒壮身,早离苦海。(1937年11月24日第6版)

[3]患者有书为“鄙人服‘医肺星’后,五分钟即觉霍然而愈,以后罹患哮咳者,当极力介绍试用之。”(1937年11月7日第4版)

(二)介词+之

[4]疯瘫固非不治之症也,以本公司发行之治疯丸而论,其治疯功效,确有独到之处,发行未久,治愈各种疯症,不胜枚举,数年宿疾,服之告愈者,比比皆是也。因之,吾人本最大诚意,谨以此实验良药,介绍与暂陷悲境之疯瘫病家,并遥致健康之至意!(1939年11月12日第9版)

(三)形容词+之

[5]事之可厌,未有甚于口臭者。不幸有此,则友朋与素识之人,莫不避而远之。(1938年11月28日第1版)

[6]冻疮一症,系瘀血凝结,初起红肿,痛痒难毙,已溃之后,则脓水淋漓,疼痛尤甚,每逢冬令,此症特多,而世乏良方,患者苦之。(1937年11月3日第2版)

此处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具有使动、意动的用法,翻译成“使之…”“认为…”。“远之”表示使“之”所代表的口臭者远离友朋或素识之人,使口臭者处在远离的状态。“苦之”表示患者对“冻疮一症,世无良方”这件事感到苦恼。

(四)动词+之+动词/动词性短语

1.动词+之+动词

[7]事业办理顺手,业务借之扩展。(1937年11月7日第1版)

长期以来,全校大学物理教学属单一教学模式,同一份大纲,统一的标准教案,同样的学时和内容,与专业相关性差、没有兼顾到学生兴趣点的多样性,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新能力不足[2]。为此,构建了分级、分块的大学物理课程体系,首先将全校的物理课程分为A(80学时)、B(64学时)两个级别,根据各专业方向和课程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强”物理专业其后续专业课涉及到的物理基础知识多,如材料科学和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学生修的是大学物理A,而“弱物理”专业如计算机、环境科学等专业学生选修的则是大学物理B。

2.动词+之+动宾短语

[8]因真马宝治愈该症最多,几可誉之为羊癫疯特效药也。(1939年11月27日第14版)

3.动词+之+状中短语

[9]药效之宏伟,虽较之市售各对症成药,有过之无不及。(1938年11月20日第4版)

(五)动词+之+形容词

[10]患胃病者叙餐未能终席,同食者为之扫兴。(1939年11月24日第5版)

(六)动词+之+名词

[11]每以脑之病家为之端倪,如目之乱视幻视。(1937年11月7日第2版)

(七)介词+之+动词/动词性短语

1.介词+之+动词

[12]亚士北罗药片,服后数分钟,虽最剧烈之痛楚与凶猛之头痛。亦可为之解除。(1937年11月23日第4版 )

2.介词+之+主谓短语

[13]药效之宏伟,虽较之市售各对症成药,有过之无不及。(1938年11月20日第4版)

式中:Qz、Q1、Q2、Q试件分别为总换热量、试件框换热量、热箱外壁换热量、试件(聚苯乙烯泡沫板或真空玻璃板)换热量,W;f1为试件框热流系数,W/K;Δt1为试件框冷热面温差,K;f2为热箱外壁热流系数,W/K;Δt2为热箱内外表面温差,K;Δt为试件冷热表面温差,K;A为试件面积m2;Δt热为热面设定温度与填充板热面温度之差(取绝对值),K;Δt冷为冷面设定温度与填充板冷面温度之差(取绝对值),K.

从国内外研究发现,研究视角多立足于宏观,探讨宏观因素对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影响,关于融资租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实证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国内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较少。少部分学者从此角度进行了研究,大多也是从定性的角度简述融资租赁业从哪几个方面促进了宏观经济的发展[4]。

[14]君必感觉得见并知晓该丸之有益于君,药力直达肾部,温热清理,增强并调补肾脏身体之健康,因之日益进步。(1939年11月19日第5版)

[15]韦廉士红色清导丸润肠平肝尽美尽善 实为便秘患者之珍品,较之黄金,更贵重焉。(1939年11月14日第6版)

2.介词+之+偏正短语

[16]立博赐保命,系纯蛋黄素与赐保命结晶体之合并注射剂,对于滋补神经功效,较之单纯赐保命,尤为独到。(1937年11月6日第1版)

2.1.1 正常胎儿 三血管-气管切面显示主动脉横弓与动脉导管呈“V”字形共同汇入降主动脉,上腔静脉与气管均位于主动脉横弓的右侧,上腔静脉在前,气管在后。

[17]宴会之间,主人以方便丸飨客,较之敬酒敬烟,更为尊敬,亦更有意义。(1939年11月15日第11

(八)介词+之+名词/名词性短语

1.介词+之+名词版)

(九)固定搭配——“如之何”

“如之何” 相当于(对之)怎么办的意思,在句子中充当谓语,仅出现一次:

[18]营养不足如之何?(1937年11月11日第6版 )

经分析,孤岛时期《申报》药品广告中代词“之”的句法构式统计如下:

本单元的教学践行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师的“教”让位于学生的“学”。通过预习指导、学生自学及教师指导,学生了解了细节描写及其作用,明确了细节描写的具体方法,后又通过习作使学生掌握并学会运用细节描写。

 

表1 “之”的句法构式

  

句法结构动词+之介词+之形容词+之动词+之+动词/动词性词组动词+之+形容词动词+之+名词介词+之+动词/动词性词组介词+之+名词/名词性词组固定搭配动词+之+动词动词+之+动宾词组动词+之+状中词组介词+之+动词介词+之+主谓词组介词+之+状中词组介词+之+名词介词+之+偏正词组介词+之+联合词组如之何频数 181 2 2 2 11 2 5 1 2 1 4 1 1 2 1

“之”指称药品,通常用在动作行为动词“服”“饮”,评价类动词“推许”“誉”和介词“以”的后面,以此引出药品及相关描述。经统计共146次。如:

活性炭80%~90%以上由碳元素组成。除了碳元素外,还含有一些杂原子,其中含量最多的是氧和氢,它们大部分是以化学键和碳原子结合形成有机官能团,是活性炭组成的有机部分。其中羧基、酚羟基及内酯基是主要的酸性含氧官能团。采用酸解滴定法测定官能团含量,结果见表2。

二、代词“之”的语义分析

此处对代词“之”的语义分析主要是对其指称成分的分析。“之”本是指示代词,由于先秦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所以用指示代词“之”起第三人称的作用.[3]《申报》药品广告中“之”含义丰富,指代的并不仅仅是第三人称代词。

(一)具体的事物

1.药品类

从表1可以看出尽管代词“之”句法结构复杂多样,但还是主要用在动词、介词后作宾语,以“动词+之”这一句法结构为主,“动词+之”形成的动宾结构符合汉语信息表达的结构形式,因此在数量上具有相对优势。其余句法结构形式数量极少,主要是由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度及广告本身结构形式简单的要求决定的,“介词+之”“形容词+之”的数量明显少于“动词+之”的结构形式,主要因为动词本身含有极强的表述性,它直接支配宾语,可以直接表达意图,明了使宾语达到的状态。

[19]食母生为最新酵母制剂,除含活性酵母外,尚有维他命蛋白质等成分,以之治消化不良,极有效益。(1939年11月12日第10版)

[20]确能治愈羊癫疯者,当首推三友实业社之真马宝,因真马宝治愈该症最多,几可誉之为羊癫疯特效药也。(1939年11月27日第14版)

3.介词+之+联合短语

[21]婴孩自己药片性和效大,虽襁褓赤子服之,亦属安全有益。(1938年11月24日第2版)

[22]好立克能消除衰倦无神,故医师咸推许之。(1938年11月27日第1版)

本文主要分析了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趋势影响下资产负债结构和盈利能力的变动,在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间简单地进行比较,并针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旨在推动商业银行成长,增强自身实力;在经济新潮流里站稳脚跟,规避风险;在未来谋求持续发展空间。

[23]于好立克进餐时给予儿童饮之,能供给种种重要之滋补元素,而为儿童额外精力所必需。(1938年11月6日第4版)

2.非药品类

“之”除了指称药品外,还代指物质类名词,经统计共22次。如:

[24]处今时代,吾人最重要者厥为在事业上努力,然发展事业必多烦虑思索以及种种障碍,须一一排除之。(1940年11月24日第6版)

[25]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1937年11月15日第4版)

[26]又譬彼森森大木,君旦旦而伐之,宁不促其灭亡乎?(1938年11月30日第3版)

(二)人

“之”指称人,主要指患者,经统计共20次。如:

[27]骨瘦如柴,惟长肌小丸能救之。(1938年11月30日第1版)

[28]事之可厌,未有甚于口臭者,不幸有此,则友朋与素识之人,莫不避而远之。(1938年11月28日第1版)

[29]儿童在冬天培养之则欣欣向荣,任自然则神气颓唐。(1940年11月14日第7版)

其中“之”可以指代人的身体器官,经统计共计5次,如:

[30]凡皮肤发炎溃烂或生疾,此膏均能使之速愈。(1939年11月16日第7版)

紫丹银屑颗粒联合阿维A胶囊和复方氟米松软膏治疗寻常型银屑病的临床观察 ………………………… 毛荣超等(6):800

[31]遇割破皮伤诸患,每以香灰敷之。(1937年11月15日第6版)

[32]每日餐后一匙,痛苦立除,功效神速,盖此粉能将创伤之胃部遮盖而保护之也。(1938年11月16日第1版)

(三)病症

“之”指称一定的疾病、症状,常用在动词“治”“患”的后面。经统计共28次。如:

该题以学生响应中央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为背景设计试题,意在引导考生立志创业、崇尚创新,体现了中国人勤劳奋进的传统美德,展示了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一是在毕业后返回家乡,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服务家乡、报效家乡;二是利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4]世人患哮喘者多,而治之每不得其法。(1937年11月10日第5版)

[35]至于灼伤虫咬,此膏治之,亦甚灵效。(1938年11月6日第3版)

(四)效果

“之”指称获得或达到的效果,经统计共7次。如:

[36]如何获得蓬勃生气?惟散拿吐瑾能之。(1940年11月24日第6版)

干预前,组间在自我效能及生存质量评分方面对比均无较大差异性(p>0.05),干预后观察组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37]如唇红颜润,神爽肌丰,表情愉快,曲线丰美,皆此种好血为之。(1938年11月22日第3版)

图2为纯氧化钼XRD标准图谱及不同固液比制备样品XRD谱图。图2曲线1∶6、1∶10、1∶15衍射峰相同,且与三氧化钼曲线衍射峰相同,证明1∶6、1∶10、1∶15样品中金属钼的赋存状态为三氧化钼。钼精矿100 g,氧气分压1.20 MPa,温度200 ℃,搅拌转速500 r/min,保温保压时间为300 min,固液比在1∶6~1∶15,可以将钼精矿转化为三氧化钼。

1.“之”的替代使语言简洁、避免重复

(五)现象

“之”指称一类现象,经统计共4次。如“观之”“因之”“有之”“闻之”中的“之”。

医院消毒供应室在进行工作期间,如果未认真进行,则对于系列物品以及器械在进行使用期间,会表现出系列风险,从而患者存在较高概率呈现出感染的情况,对患者身体健康产生的威胁尤为显著,更为严重患者会呈现出死亡结局。对此确定有效方式展开消毒供应室管理呈现出显著价值[3] 。

[39]“新病初痊,骨瘦如柴,医士认为复元时,余则开始吞服可乐的匙,余之康健与精力蒸蒸日上,且肌肉增长较病前有过之而无不及”,由此观之:无论男女,凡有太瘦或体重不足之病,立宜吞服可乐的匙。(1938年11月30日第1版)

[40]腰痛背酸,为老年人之普遍病象,至于一般人视之为老态,因之,不谋治疗,一任病态天然滋长,而忍受其痛苦。(1939年11月3日第10版)

[41]咳嗽危险,人固盍知有不谋治者,然多忽于择取对症之药,因而转剧者,往往有之。(1937年11月28日第4版)

[33]而三角牌真马宝,则为功效尤著者,如自觉体内积痰过多,或已因痰而引起种种病象者,统可以治之。(1939年11月1日第10版)

[42]窃闻著名医师云,中国无数儿童,虽频于死或病弱不堪,苟赠给那威鳘鱼肝油服之,定能恢复健康,还原体力,惟以难童父母,无力备购医药,何暇及此,同人等闻之,决意稍效微力,援助贵国,以延绵遣裔计也。(1937年11月6日第2版)

(六)病因

“之”指称一定的病因,经统计共3次。如“知之”“为之”中的“之”。

[43]患腰酸背痛之人时或日夜呻吟而且逢节必究其病源,其因在肾,君知之乎?(1938年11月14日第4版)

3.介词+之+状中短语

[44]腰脊不可俯仰,神经为之衰弱,故常觉腰背酸痛,头目晕眩。(1937年11月24日第6版)

[45]腰痛医师且须察验肾部分泌物,而知之也。(1938年11月15日第3版)

经分析,《申报》药品广告中代词“之”的指称情况,统计如下(见表2):

 

表2 “之”的指称情况

  

指称 事物 人 病症 效果 现象 病因药品类 非药品类频数 146 22 20 28 7 4 3

《申报》药品广告中代词“之”指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灵活。“之”指称的成分多样,可以是具体的人或物,也可以是抽象事理,比如某种病症、病因、现象或达到的效果。指称对象中以事物居多,主要是某类药品,这由广告的性质和类别决定。指称病因和现象的较少,因为药品广告介绍的主要对象是药物,关于病因或存在现象等附加类信息不是表达的关键信息。

三、代词“之”的语用分析

(一)代词回指

汉语回指主要是一种“替代”,它主要有三种形式:零形回指、代词回指和名词回指。其中代词回指包括第三人称回指、指示代词“这”“那”回指以及反身代词“自己”回指。[2]363根据语料的实际情况,主要对第三人称回指进行研究。

[38]便通!百事松,可以方便丸得之!(1939年11月6日第11版)

[46]好立克能消除衰倦无神,故医师咸推许之。(1938年11月27日第1版)

[47]他种食物,食之作呕。惟好立克,则易消化。(1937年11月26日 第4版)

[48]急性之胃痛等症以“胃敏特能”一酒杯之量,能立予减轻其略为较轻者,则服一汤匙,已足解决之。(1937年11月30日 第1版)

“之”所替代的事物如果在一句话中重复出现,就会影响语言的表达效果。比如把[47]中“之”换成所代替的事物成为“他种食物,食他种食物作呕”,给人一种拖沓的感觉。代词“之”的替代功能使语言简洁、避免了表达上的重复,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

2.“之”的替代使语义紧凑、语篇连贯

[49]窃闻著名医师云,中国无数儿童虽频于死或病弱不堪,苟赠给那威鳘鱼肝油,服之,定能恢复健康,还原体力,惟以难童父母,无力备购医药,何暇及此?同人等闻之,决意稍效微力,援助贵国,以延绵遣裔计也。(1937年11月6日第2版)

[50]“医肺星”粒粒有效,经精密试验制成。凡患哮咳肺痨等症者,服之十分钟即见奇效,并不损伤心脏,美国各医士各医院均乐用之 。(1938年11月25日第3版)

[51]然而治疗消化失序,恢复小儿健康,亦非难事。只须饮食稍稍留心,并投婴孩自己药片,以调整其肠胃,即得之矣。(1939年11月10日第5版)

“之”的回指使上下文之间的联系显得自然,不致于太突兀、太孤立,加强了它在上下文之间的篇章联系,促进话语的连贯性,加强语义的紧凑感,增强结构的严谨性。例如[49]“同人等闻之”中“之”指代的就是上文中的听说著名医师所讲的内容,使语义联系没有那么密切的两部分自然地衔接在一起,实现了语义的完整。

3.“之”的替代增强认知体验、形成判断性评价

[52]人造自来血乃确具补血特效之科学制剂,其药力一方增加血色素,一方催生赤血球,故能完成补血使命,且性质和平,无寒热燥滞等弊,如血亏怕冷,虚弱多病等,服之,必有显著之功效。(1938年11月23日第3版)

[53]一见喉间疼痛发炎作红症象发生,亟取纽禄丰一片溶解于半杯温开水中,用之漱喉即能迅将喉部病菌涤除。(1939年11月25日第7版)

代词“之”在认知上起到了先入为主的作用,先形成对所代替事物的一个大致认知,然后使人的认知思维顺着广告描述的方向,提取关键信息、形成对事物的判断性评价,从而刺激消费需求。比如[52],随着广告中对人造自来血药效药力及原因、性质、适用症状等的介绍,在人们头脑中形成对人造自来血的认知,然后以一个动宾短语“服之”,让人们事先进行思想上的体验,并预想服用此药后达到的效果,以此达到与广告描述相符的效果。

(二)信息焦点

焦点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的一般仅指那些用特定的语法形式标明的句法成分,如汉语中典型的焦点表达形式是焦点标记词“是”。广义的焦点则是以说话人强调的重点这一语义语用特征作为出发点的。[4]句子从句法成分上可分为主语和谓语,从信息结构上可分为旧信息与新信息,从实义切分角度可分为主题和述题。旧信息是说话双方都已经知道的信息,通常对应句子中的主语和主题。新信息则是说话人想要传达给听话人的重点信息,通常对应句子中的谓语和述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谓语焦点。

1.主题作为信息表达的出发点,划定叙述范围

[54]儿安氏眼痛药膏乃安全可靠之外用药,功能止痛杀菌。凡患眼痛眼帘肿等症者,均宜用之。(1937年11月11日第4版)

[55]有患痢疾者,可以方便丸治之;未患痢疾者,可以方便丸防之;已愈痢疾者,可以方便丸保之。(1939年11月6日第11版)

说话双方进行的言语交际,需要划定叙述范围,围绕一个共同的话题。比如[54]叙述的是“凡患眼痛眼帘肿等症者”的眼疾患者;[55]叙述的是“患痢疾者、未患痢疾者和已愈痢疾者”。眼疾、痢疾都是常见病,这是说话双方都知道的已知信息,不是表达的重点,但是为未知信息的出现提供了前提。

2.述题作为信息表达的着力点,点明叙述核心

[56]亚士北罗恰合英国药典所定之标准,请勿与别种形式类似之药片药粉混而观之。(1937年11月23日第4版)

[57]李施德林药水,又能扑杀口喉间之菌类而预防疾病。君宜常备一瓶而用之。(1938年11月28日第1版)

述题是说话人最想表达的信息重点,被赋予了最高的信息强度。[56]中“观之”作为谓语焦点警示人们要注意辨别伪药。[57]中“用之”作为谓语焦点劝说人们购买、服用预防疾病的李施德林药水。谓语焦点作为叙述核心,明示了交际目的,引起了人们注意,促进了交际的顺利完成。

从主题到述题的叙述顺序符合人们由已知信息到未知信息的认知思维,并且与人们获取信息的顺序相一致。因此,在位置上,述题一般位于句末,充当整个句子的焦点。当然,对于整个谓语焦点部分,如果有宾语,又可以得到一个宾语焦点,作为表达的最核心部分。

《申报》药品广告中代词“之”句法结构复杂多样,但是主要以“动词+之”这一句法结构为主;“之”指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灵活,主要以指称某类药品为主;代词“之”作为表达的焦点、呈现出最核心的内容,为听话人提供最重要的信息,引起对方的注意。代词“之”替代、回指所指事物,使语义紧凑、语篇连贯,并且从不同角度去描述同一个对象,避免了语言形式的单一,增强对事物的认知、形成相应的判断性评价。代词“之”的使用一方面使表达对象或内容再现,避免重复,符合语言简洁的要求,遵循了语言经济的原则;另一方面“之”的大量使用符合广告整体的语体特点,使前后语体风格表达一致,表现出浓厚的书面语色彩。

参考文献:

[1]范继忠.早期《申报》与近代大众阅报风习浅说[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3):29.

[2]陈平.汉语零形回指的话语分析[J].中国语文,1987,200,(5).

[3]郭锡良.古代汉语(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321.

[4]路广.古汉语宾语前置和焦点理论[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3):85.

 
孙宝新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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