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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裔加拿大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对话——乔治·艾利奥特·克拉克教授访谈

更新时间:2016-07-05

綦亮:克拉克教授,感谢您提供这次机会。鉴于中国读者和学者还不太了解非裔加拿大文学,而您又是非裔加拿大文学研究的权威,所以能否请您先简要介绍一下您的学术之路?

克拉克:我的学术之路有点不同寻常,因为我是研究加拿大英语区白人和非裔美国人的关联起步的。一般来讲,因为他们代表不同的“种族”,所以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但我1993年在加拿大皇后大学撰写的博士论文中指出,和美国白人相比,加拿大(盎格鲁)白人和美国黑人一样,都属于少数族裔。我博士阶段的研究引起了美国杜克大学的关注,他们1994年聘我为英国和加拿大研究助理教授。来到杜克后我很快意识到,如果继续聚焦非裔美国人,恐怕很难有出路,于是我开始涉足一个全新的领域:非裔加拿大文学。在发表了一系列同行评议的论文、编辑了一部作品集和一份相当全面的文献资料后,我于1998至1999年受聘麦吉尔大学加拿大研究访问教授,1999年进入多伦多大学工作。我分别于2002和2012年出版专著《奥德赛归家》(Odysseys Home)和《归家的方向》(Directions Home),它们被认为是非裔加拿大文学研究的试金石。这些著作为我赢得去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任访问教授的机会。此外我还拥有八个荣誉博士学位。我的学术之路说明,尝试做一些原创性工作会带来令人兴奋的结果,我是这么看的。

参照GB 4789.2—2016提供的方法对发酵过程中的牦牛酸醡肉进行取样制样,利用选择培养基筛选出芽孢杆菌、乳酸菌、真菌。

綦亮:您的学术生涯表明,您对非裔加拿大文学的研究和美国语境密切相关。的确,因为非裔美国文学的辉煌历史以及美国的强势政治文化权力,非裔加拿大文学的读者和研究者自然会纠结于这样的问题:非裔加拿大文学与非裔美国文学究竟有何不同?我想这也是一直困扰您的问题。

克拉克:实际上,这个问题背后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加拿大和美国到底有何不同?我先说他们最明显的不同:加拿大是一个君主制国家,而美国是一个共和国。这种体制上的主要差异所带来的影响是,相比美国文化,加拿大文化的教育性、等级性和精英性更加突出。对文学创作而言,这意味着加拿大作家更看重知识性以及对两种语言的掌握,塑造的人物很少激烈地对抗挑战,而是沉浸在哲学意义上的内省和(或者是)某种微妙和精细的反叛。托尼·莫里森是一位伟大的知识分子和作家,但即便是像她这么杰出的作家,也不一定能写出像安德烈·亚力克西(Andre Alexis)的《十五只狗》(Fifteen Dogs, 2015)这么挑战我们智力的作品。还有,莫里森具有非裔美国和美国文化双重身份,而亚力克西是特立尼达裔加拿大人,可以流畅地讲两种语言,而且可能信仰天主教:这种加拿大式的混杂身份可以让他比莫里森利用——或者认为有必要去利用——更多的复杂性。这里就涉及到加拿大和美国以及非裔加拿大人和非裔美国人的另外一个区别: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没错,这两个“新世界”国家都是移民国家,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组成。但美国要求它的移民成为美国人,也就是说他们得讲英语、信仰基督教,并且支持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此相反,加拿大要求它的移民效忠女王,可以讲英语,也可以说法语,而且只要不违反宪法自由和权利,就可以继续保留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受此影响,非裔加拿大人——除了共享“黑人性”和非洲根基之外——可以自由地成为和表达其他基本身份:拉斯特法里的、巴巴多斯的、法国的、穆斯林的、尼日利亚的、埃塞俄比亚的、索马里的、英国国教的、非裔美国的、英国的,等等。非裔加拿大作家没有太大的压力,非要做“黑人”或者探讨被认为是“黑人的”主题。我们不是一整块族群;我们是多声部的、多种语言的、多种文化的。因此,我们的文学就如同我们作为“黑人”一样,是多样化的。

可以说,阿非利卡迪亚文艺复兴对非裔加拿大文学或文化研究没有产生什么重要影响。我对居住在我称之为“阿非利卡迪亚”的“阿非利卡迪亚人”的文学生产史的探讨,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响应。事实上,大多数非裔加拿大文学的评论家继续把中部的加拿大作家和新近迁居加拿大的作家作为非裔加拿大文学和文化研究的重点。我独创的词汇“阿非利卡迪亚”即便在阿非利卡迪亚人内部也没有太多反响。我应该是最有声望的阿非利卡迪亚作家和批评家,但人们普遍认为劳伦斯·希尔的《黑人之书》讲述了阿非利卡迪亚的基本历史,而我的所有作品——歌剧、戏剧、电影、诗歌、小说、论文——都被打入“落选者”的深渊。还有作家和历史学家质疑我的观点,要么直接指责我公然“与原住民的地盘划清界限”(保拉·马登),要么完全忽略我所做的先驱性工作(温福瑞德·西默林),要么贬低阿非利卡迪亚历史上的文学创造力(诺比斯·菲利普)。目前还没有“阿非利卡迪亚研究中心”,没有阿非利卡迪亚研究刊物,没有关于任何此类研究的资助,也没有任何专门性的学术会议。我感觉自己有点像雪莱笔下的奥兹曼迪亚斯——一座装点过的残破的雕像,周围是布满灰尘、渐渐发黄的纸屑。

克拉克:“种族”不可能是非裔加拿大作家最关注的问题,因为在加拿大语境中,我们不仅是“黑人”或者“黑色的”,还是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居住在特定的省份,讲一种(或两种)官方语言,作为迁移过来的定居者生活在新斯科舍、南安大略和英属哥伦比亚等地,而且通常是跨种族婚姻的混血儿以及(或者是)穆斯林、犹太人、基督徒、泛灵论者等等。换句话说,在美国一位非裔美国人的一切几乎都可以用种族来定义,而非裔加拿大人则是被许多其他的人口统计范畴来表现——和划分。即便是一位非洲中心主义的黑人有可能是讲英语的,也有可能是讲法语的;有可能是多伦多人,也有可能是蒙特利尔人;有可能是穆斯林,也有可能是基督徒;有可能是在牙买加出生的,也有可能是海地移民。因为这些多方面差异,一位讲英语、具有西印度血统的非洲中心主义加维主义者,无法很容易地与一位来自,比方说,阿尔及利亚、住在魁北克城说法语的穆斯林交流——即使他们有相同的基本价值观和种族取向。非裔加拿大人是多样化的,我们同时拥有这么多不同的分类,所以无法简单地——从智性上——用“种族”这个范畴来规约。布兰德在风格上开始向亚力克西靠拢,这很有趣,因为二十年前,她曾竭力反对他的“无种族性”。但即便是她——或者说他们——选择支持“自由主义”,也改变不了其他作家的非洲中心主义立场,比如诺比斯·菲利普(M. NourbeSe Philip),以及那些被称为“口头派”诗人的年轻黑人民族主义激进派诗人。总之,整体上看,非裔加拿大作家继续围绕“种族”写作:或在“种族”之中,或借助“种族”,或超越“种族”。

采用SPSS 17.0软件,比较鼻出血患者血型构成比与同期我院住院患者中创伤类患者血型构成比,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綦亮:我也和您一样相信。您曾经说过,您对阿非利卡迪亚文学的研究和加拿大地域主义紧密相关。但同时您又尝试论证非裔加拿大文学的加拿大特性,我想这应该是受加拿大民族主义的影响。那么您在研究是如何中处理这两者——地域主义和民族主义——关系的?

綦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非裔加拿大作家几乎已经拿遍了加拿大重要文学奖项,比如总督奖、吉勒奖、罗杰斯奖,并且经常受到布克奖和英联邦作家奖

綦亮:说起安德烈·亚力克西,必须承认,他的作品中几乎没有黑人角色,这种写法颠覆了我对黑人文学的认识。苏泽特·迈尔(Suzette Mayr)的作品也有类似的特点。即使像荻昂·布兰德(Dionne Brand)这样公认的激进作家,在近作《爱个够》(Love Enough, 2014)中似乎也更加关注普世价值而非种族认同。

綦亮:您说得没错。无论如何,“种族”都是研究非裔加拿大文学无法绕开的话题,对20世纪70年代的阿非利卡迪亚文艺复兴(Africadian Renaissance)而言更是如此。在《阿非利卡迪亚文学的诞生和重生》一文中,您参照阿什克罗夫特等学者在《逆写帝国》中提出的“种族模式”解读了阿非利卡迪亚文学。您认为阿非利卡迪亚文学最重要的遗产是什么?它是否像哈莱姆文艺复兴影响了非裔美国文学一样,影响了非裔加拿大文学?

克拉克:因为加拿大不是从一群(在族裔和/或语言和/或文化方面)本质上相似的人,想在一个民族国家中联合起来的意愿中产生的有机国家,也不是在那种以爱国的名义抹煞了绝大多数差别的革命热情感召下形成的国家(和美国相反),而是大英帝国出于抑制美国的扩张政策(比如门罗主义和“天定命运”),而被迫临时组建的保守国家,所以加拿大的民族主义从来都不是泛加拿大的。从语言和文化上看,加拿大有英、法两种传统,这两派在外交政策上经常有分歧,甚至在核心的体制原则上也有不同意见,比如加拿大是否应该是君主制国家以及(或者说)是否应该继续采用英国式君主制。还有土著——原住民、梅蒂斯人和因纽特人——和“定居者”(移民)——基本就是剩下的所有人——之间的重要区分。事实上,土著与皇权——君主——之间有一种原生式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任何其他加拿大人——即便人英语区加拿大人——都无法享有的(我这里主要指条约权利)。再有就是横亘在高加索、欧洲和基督教统治阶层与“多元文化”他者——尤其是亚裔和非裔“有色少数族裔”以及土著——之间那条明显的界线。“加拿大人”中这些种族、语言和文化上的分裂意味着,加拿大民族主义无论何时都无法有效地适用于所有群体。所以,这些不同的族裔、语言上的少数群体,甚至“有色人种”更容易与某个地域或城市,而不是整个国家产生认同。在非裔加拿大文学中可以找到典型的例子:讲法语的海地裔加拿大作家,具体讲是魁北克区海地加拿大作家,已经把魁北克作为创作的中心。但他们对美国的共和政治(因为海地是共和国)和非裔美国文化(因为海地人也是黑人)也有强烈的认同感。因此,像达尼·拉费里埃(Dany Laferrière)这样的作家,在《如何和一位黑人做爱而不感到累》一书中把英国殖民者描绘成讲英语的加拿大白人女性,却从来不对美国白人或魁北克白人表达憎恨。他的“民族主义”既是魁北克的(讲法语),也是种族的(泛非)。换句话说,正是在地域的层面上——在蒙特利尔和(或)迈阿密(两个北美大都市,安置无家可归的海地移民)——他的“民族主义”——作为讲法语的黑人——才得以实现。同理,作为一名来自历史悠久的阿非利卡迪亚——新斯科舍非裔——的阿非利卡迪亚作家,我的“民族主义”首先是地域的:我所属的——与西印度和美国非裔密切相关的——“黑人”文化是扎根在新斯科舍,而不是别的地方。所以我的“民族主义”首先是基于东海岸地区。我的回答“长”了些,但意思很简单:在曾经(或从未)是“民族的”之前,加拿大“民族主义”永远首先是“地域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加拿大”在1867年“被创立”之前,有些省份已经是法国和英国的殖民地长达几个世纪了。纽芬兰在16世纪成为英国殖民地;新斯科舍(包括新不伦瑞克)和魁北克在1605年加入进来。安大略在18世纪就已经存在,而马尼托巴是在加拿大成立以后作为一个革命性的梅蒂斯国家出现的,与其他殖民地(省份)有非常不同的气质。来自加拿大不同地域的非裔加拿大作家会表现出不同的(地域)敏感性,这是一定的。这些“不同”恰恰是理解他们作为“加拿大人”的重要方式。

总之,对于你这个深刻的问题,评委会还在犹豫应该回答“是”还是“不是”。但我选择相信肯定的一面……

(1)经检测可知,120例患者的冠状动脉支共390支,其中324支的图像质量为1级,56支的图像质量为2级,15支的图像质量为3级。

但或许对你的问题还有一个肯定的回答。首先,我总是认为假以时日,阿非利卡迪亚(人)会赶上来的,而这个时刻可能已经到来了。的确,那些称自己为“非裔新斯科舍”或者“土著黑人”的人,他们的主要问题是,无论哪个标签都不完全是他们自己的。对于任何在新斯科舍居住超过六个月的非裔加拿大公民,“非裔新斯科舍”一定能够而且确实是适用的。实际上,致力于帮助殖民时代的新斯科舍奴隶后裔或那些历史上受压迫的黑人公民的新斯科舍政府计划,是不能把一个拥有博士学位、银行里有十万美金存款的牙买加移民排除在外的。也就是说,正如那些不是很富有、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土著”非裔新斯科舍人是非裔新斯科舍人一样,这位牙买加移民也算是非裔新斯科舍人。然而,出于妒忌,当然也是合理的,“土著”这个说法是被美洲印第安人(或者是原住民)保护起来的,他们反对黑人移居者盗用他们的术语,即使这些移居者黑人他们一样贫困。在这些情况下,“阿非利卡迪亚”又被重新当成一种可行的术语,来彰显阿非利卡迪亚人的历史:他们拥有土地,历史上就在这里定居(并且被压迫),主要是非裔美国人的后裔,现在已经是一个独特的非洲流散族群。这是一方面。另外,即使那些贬低——或者说已经贬低——阿非利卡迪亚人的作家,也开始塑造阿非利卡迪亚人物形象(比如布兰德的《我们都在希冀什么》和奥斯汀·克拉克的《浪涛的起源》)。2014至2016年,图片厂有限公司(Picture Plant Limited)推出“黑人工作室”栏目(Black Studio),每周一次,每次半小时,讲述取材于阿非利卡迪亚民间传说的戏剧化故事,融魔幻、性感、荒诞和乡村(布鲁斯)音乐等多种元素于一体:这实质上就是对阿非利卡迪亚的复苏,而我本人2014年在新斯科舍卢嫩堡民间传说庆典上的讲话,以及编纂的阿非利卡迪亚黑人文学作品集《水上火》(Fire on the Water, 1991-1992)也推动了这种复苏。不仅如此,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不能无视非裔加拿大文学的阿非利卡迪亚根源。

克拉克:这是一个很宏大的问题,我有些担心无法回答。事实上,这个问题有两种答案:一个是否定的,一个是肯定的。我从否定的说起,希望最后能有一个肯定的回答!

据统计结果显示 (图6),结构性制约因素出现次数最多,说明结构性制约因素是影响最普遍的制约因素。其次是个人内在制约因素,而人际间制约因素出现次数最少,主要包括缺乏同伴、忙于家庭责任以及一系列来自朋友/家人的制约因素。

等国际大奖的青睐。这是否说明非裔加拿大文学已经成为加拿大主流文学的一部分了?

由表4中ANOVA分析结果F值和显著值可知,切削参数中每齿进给量是介观尺度铣削表面粗糙度最大的影响因素,主轴转速的影响次之,而轴向切削深度对表面粗糙度影响较小。铣削区域对于表面粗糙度的影响同样较大,当表面粗糙度要求较高时,有必要对局部区域表面粗糙度进行研究。

克拉克:尽管非裔加拿大作家已经得到了许多奖项——国内的(区域的和全国的)和国际的(英语和法语)——肯定,对我们是否已经“抵达”,成为一个成熟文学的参与者,我必须持保留态度——甚至迫使自己这么去想。我们有多少作品是因为内在优秀品质,而不是因为迎合知识上针对种族化少数族裔的一时兴起和我们“独特的”视角而受到重视,是很难说的,而我想答案最终是时间本身。事实上,虽然黑人作家频繁获奖甚至成为畅销书作家(劳伦斯·希尔、埃西·埃多彦和安德烈·亚力克西),但真正体现我们成就的,是我们要不断出现在教学大纲、书店的书架、作品集和“最佳作品目录”。如此说来,我们就必须问:我们的作品有没有被指定为加拿大高中和大学课程的阅读书目,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近60年来一直是加拿大高中课程的核心?沿着这个问题继续问:有多少非裔加拿大人在制定课程上有发言权,能够把我们的作家推向学界让大家研究?有人记得奥斯汀·克拉克吗?如果是,那是如何被记得的?他有哪些作品是必读的?(我已经发起了一些活动,希望能成为对克拉克作品的年度纪念。如果我们非裔加拿大人不去牢记我们的作家,我们凭什么指望别人这么做?)总而言之,我担心当前对非裔加拿大作家表面的推崇只是暂时的(就像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非裔美国作家,昙花一现,直到黑人研究项目重燃对他们的兴趣)。加拿大有不知疲倦地抹除黑人和其成就的历史。我认为只有在高中、大学和学院创立加拿大黑人研究,才能终结这种抹除的过程。

綦亮
《当代外语研究》 2018年第02期
《当代外语研究》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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