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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微信对网络舆情传播异化现象的优化

更新时间:2016-07-05

一、引言

网络的快速发展以及智能终端设备的大范围普及使国内网民数量快速递增,截止到2017年6月,全国网民总数已经超过7.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4.3%。在网络中每天都会产生、传播大量的数据信息,并存在严重的信息异化现象,一旦网络舆情失控,将对现实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网络舆情传播中的信息异化现象及成因进行分析,积极利用微信等媒体工具,加强舆论疏导,提高网络信息质量。

二、网络舆情传播中的信息异化现象

(一)网络舆情传播特点

网络舆情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逐渐占据重要地位的一类舆情,网络舆情主要通过各大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包括微博、微信、QQ、论坛、贴吧等。这些平台都具备较高的开放性,网民可以在平台中自由发表关于社会热点事件的看法、表达个人情感。网络舆情传播主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特点:(1)传播方式多样,包括自我传播、组织传播、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等;(2)网络舆情的传播门槛低,传播渠道广,具有影响力的舆情信息可以快速散播至整个网络,引起大范围的影响;(3)网络舆情的热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上涨,达到高峰后又会迅速跌落,经过一段时间或可能出现反弹,达到新的高峰,经过如此反复后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 [1]

(二)信息异化表现形式

异化是一个哲学概念,表示事物向与原来相异的方向发展。在网络舆情传播中,信息异化属于信息科学技术的研究范畴。该领域学者对信息异化的定义为:“信息在发布、传播、利用过程中受不良因素影响,导致信息未保持原有的服务于人的内在属性,反而干扰到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此种现象为信息异化现象。”信息异化的表现形式具有以下特点:(1)信息制造者与信息传播者出现主体和客体关系失衡现象,具体表现为主体失去信息控制能力,信息传播反而对主体产生不利影响;(2)信息异化现象可能出现在信息发布、传播和使用的各个阶段,是一种社会现象;(3)信息异化现象的诱发因素表现为多个方面,是主体、客体、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4)信息异化现象可能发展为信息污染,使信息制造主体以及接收者产生信息恐慌,也可能诱发信息犯罪和网络暴力 [2]

随着油田的开采,套管气的压力和产量将会逐步降低,因此,低压套管气的采集技术是套管气采集方案中的核心技术。

(三)复旦“抄袭门”事件

下面以复旦大学的“抄袭门”事件为例,对网络舆情中的信息异化现象及其危害进行具体说明。在2015年5月到6月期间,复旦大学为迎接110周年校庆,制作了一个宣传短片《To My Light》,在校庆当日发布。短片上线当天被网友指出,《To My Light》中有许多画面与东京大学已发布的宣传片《Explorer》极其相似,比指出涉嫌抄袭。该事件迅速成为各大网络平台关注的焦点,微博、新闻、论坛、微信等均有关于该事件的报道和讨论。复旦“抄袭门”事件快速发酵,复旦大学在舆情压力下全面撤下宣传短片《To My Light》,于次日在微信平台上推出了新的宣传短片。但网络舆情的质疑和谴责声愈加高涨,随着关注度升高,有网友又挖出复旦校庆Logo标志与苹果Touch ID标志相似,被指控侵权。网络舆情逐渐发展至高峰,进而引发出对高校学术风气和社会创新能力的广泛讨论。直至复旦大学公开道歉后,舆论热度才逐渐回落 [3]

三、网络舆情传播信息异化现象的产生原因

(一)主体因素

从客观因素来看,现代社会信息数量规模激增,我们正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特别是网络信息总量,呈指数形式增长,倍增周期不断缩短。这种发展趋势一方面为人们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也使网络中存在大量的无用信息和负面信息,网络信息质量控制能力明显不足。相关专家研究指出,互联网中每天产生的信息量高达800EB,相当于1.68亿张DVD光盘。在如此巨大的信息洪流中,“数字泡沫”现象普遍存在,许多网络用户对舆情信息缺乏判断力,普遍存在信息饥饿和信息焦虑的现象,容易盲目跟风、草率定论,对信息传播造成负面影响。

下面是程小青《罪数》译本中的一些异化翻译的称谓用语:1) 密司忒淘搿拉司[1]13,原文为:Mr.Douglas[8];2) 达克透华生[1]68,原文为:Dr.Watson[8];3)密昔斯淘搿拉司[1]69,原文为Mrs.Douglas[8];4) 密斯爱丹歇富忒[1]106,原文为 Miss Ettie[8];5) 甲必丹麦文[1]128,原文为:Captain Marvin[8]。

(二)客观因素

类似于上述复旦“抄袭门”事件的网络舆情传播信息异化现象频繁出现,从该事件可以看出,信息异化现象的发展受主体因素、客观因素和环境因素三方面影响。主体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主体心理因素和主体信息素质。2017年《互联网年度报告》显示,在网民中10~19岁群体占19.4%,20~29岁群体占29.7%,30~39岁群体占19.4%,三类人群占网民总数比例之和达到72.1%,是网民中的主要群体。其中又以中学到大学阶段的学生群体居多。这部分年轻网民的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缺乏自我意识和社会认知能力,容易产生偏激的言行举止,加快网络舆情传播的信息异化发展。

(三)环境因素

农村师资发展的需求 在信息化的教育条件下,教师有机会强化自身,适应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提升自身素质。教育信息化为教师提高自身素质提供了便利条件,无纸化的学习环境可节约大量经费,便利的网络交流渠道使教师学习更加便捷,从而改变农村教育经费紧张和农村教师收入低导致的影响业务学习的状况,方便教师利用分散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使教学效率得到提高,改善长期以来农村教育师资落后的局面。

四、利用微信优化网络舆情传播信息异化现象的对策

(一)发挥微信的主体引导作用

1.自治区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作为自治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相当副厅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费用征缴、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管理;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中直企业、南宁铁路局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以及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业务的经办管理工作。

环境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政府政策环境,包括国家制度、法律体系和监管手段等,由于网络舆情控制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监管手段落后,缺乏应急处理能力,导致网络舆情控制力不足,信息异化发展存在不可控性;(2)经济环境,网络平台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交互平台,在利益驱使下,信息主体故意制造无用、失真甚至有害信息,为追求高点击率和关注度,主动扩散舆情;(3)社会环境,社会整体道德水平良莠不齐,信息分辨能力有高有低,且网络风气较差,为信息异化发展提供了土壤;(4)技术环境,信息治理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隐蔽网抓取困难,不能对有害信息进行及时查处和控制 [4]

(二)发挥微信的信息整合作用

上述三种信息传播方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信息的针对性,在某种分享和推送机制下,完成信息的选择性传播与接收。这主要体现在信息整序和信息分析两个方面:

微信平台中的信息传播模式主要包括三种类型:(1)点对点通信模式,即微信好友之间的一对一通信,具有强指向性,通信双方的地位平等,支持信息即使交互,提供了多种信息编辑方式和稳定的信息通信渠道;(2)“朋友圈”通信模式,属于点对多点通信方式,每个用户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占据主体地位,可以文字、照片、音乐、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我表达,微信好友则通过点赞、评论和转发等方式,参与到“朋友圈”的信息交互过程中,实现信息流通。“朋友圈”提供了权限控制功能,用户可以自主设置接收谁的“朋友圈”更新信息,将自己的“朋友圈”更新信息推送给谁;(3)公众平台信息传播模式,主体用户一般为政府、企业、媒体和从事信息相关工作的个人。其他用户可以选择订阅自己感兴趣的公众号,接收公众号更新信息。

微信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一款社交软件,支持智能终端用户和客户端用户登录。微信团队发表的《2017微信数据报告》显示,截止到2017年9月,微信日均登录用户高达9.02亿人,占据全国人口总数的2/3,日发送信息量380亿次,平均每个登录用户一天发出42条信息。日发送语音量61亿次,平均每个用户一天发出7条语音信息。由此可见,微信平台在网络舆情传播中具有重要地位,拥有着庞大的用户基础和高达几百亿次的日传播信息量。基于上述网络舆情信息异化现象及成因的分析,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干预和控制,首先应发挥微信的主体引导作用,加强对用户主体心理疏导和信息素质教育。从主体层面来看,网络舆情的信息异化本质上是人们对网络舆情信息的认知扭曲,在从众心态、偏激思想的推动下,负面信息和不正当评价传播快速扩散,引起大范围影响。对用户心理进行疏导,是网络舆情疏导和引领的重要前提。

1.信息整序是将分散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和编排,类似于图书馆中的分类方法,对信息进行总体分类,将其划分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学等二十二大类。微信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分类更加详细,而且提供了多种检索方式,用户可以通过检索关键信息,比如文章标题、信息发布者、关键词等,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

2.信息分析是对信息本质进行挖掘,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微信“朋友圈”、公众平台有其固定的信息呈现模式,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本身是经过加工处理后的信息。借助微信的信息整序及信息分析功能,可以弥补普通受众在信息识别、认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三)基于微信平台提高信息质量

在微信推出的三种通信模式中,最有公共影响力的是公众号功能。在公众号功能的支持下,一个微信用户就是一个自媒体平台,关注他的用户越多,他发表的信息内容影响力就越大。虽然在公众号功能的支持下,每个用户都拥推动网络舆情发展的能力,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然是政府、大型企业、媒体公司等主体公众号平台占据网络舆情的主导地位。这些公众号平台都拥有大量的关注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相比于隐藏网络,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监管也更加容易。因此,应充分发挥微信大型公众号平台的作用,发布真实、有效的信息,主导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避免网络用户被虚假、故意捏造的信息所迷惑,作出对舆情事件作出错误的评判。同时应加强对微信平台公众号的监管,避免有心人利用这一渠道散布有害信息,误导公众视听。

五、结语

综上所述,微信平台对网络舆情信息异化现象有优化作用,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的功能作用,可以提高网络舆情控制能力,提高对舆情事件的响应速度,从而控制信息异化发展。通过发挥微信平台的用户主体作用,加强网络环境监督,可以及时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改善网络舆情传播环境。

参考文献

[1] 郭天莹.高校网络舆情信息异化的案例分析[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6.

[2] 崔梁凡,张晓.网络舆论群体极化现象的分析与引导[J].新闻研究导刊,2015,06(14):286-287.

[3] 严利华.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舆情及其治理困境 [J].新闻世界,2015,(02):87-88.

[4] 金璐.网络舆论的群体极化现象治理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4.

刘子成
《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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