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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的京师第二监狱(1913-1918)

更新时间:2009-03-28

监狱改良是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民国初年,监狱改良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民国政府通过实行分年渐进的办法,相继创办京师第一监狱、京师第二监狱、京师第三监狱,地方各省也照此改建旧式监狱。到1918年止,“综计监狱之已经改革者,有三十余处,其尤为完整可观,具有详细报告者共十三处”,*朱深:《京外改良各监狱报告录要》,北京:北京司法部监狱司出版,1919年版,序。其中就包含京师第二监狱。这一时期中国监狱改良的内容主要涉及监狱的建筑与成立、内部组织、经费来源、戒护防范、监狱管理、作业教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本文以民初监狱改良时期的京师第二监狱为例,通过对其在上述各方面的改良进行论述,以期展现该监狱在民国初年中国监狱改良中的历史状况。

3) 选取拉形高度、加工深度、进刀方式作为因子,通过正交试验分析得出,加工深度对回弹角度的影响最大,最优组合是A2B1C2,即采用拉形高度为20mm,加工深度为15mm,进刀方式为交叉进刀这3种工艺参数加工时,回弹角度最小。

京师第二监狱的成立与改建

京师第二监狱位于北京德胜门外下关以北的功德林庙宇旧址,原为顺天府习艺所,1913年由民国政府司法部向国务院提议、经内务部同意,1913年12月将该所移交司法部管辖,并改名为宛平监狱。1914年10月,又更名为京师第二监狱。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对各地监狱进行了改良,京师地区首先完成改良的共有两所。其一是京师第一监狱,其二是京师第二监狱。

要想管好人、理好事,少不了管理中的两个重点要素:财和物,财和物要围绕核心要素来抓,才能促进学生成长、学校发展。

改建前的京师第二监狱建筑简陋,共分十监,监房大小不一,房舍墙壁坍塌、渗漏的非常多,且各监出口并无栅栏,房屋的分布也不规整,且监房极不牢固。营房内部均是土炕,冬寒夏湿、疥癞滋生。监狱院内地势低洼,围墙高度不到一丈,导致监狱的警戒护卫工作比较困难。加上管理人员比较散漫,整个监狱的设施和管理都存在诸多弊端。

囚犯从事劳动、作业是监狱改造犯人的重要形式。劳役可以使囚犯“不惟劳动免生疾病,更可养成勤勉之习惯,使出狱后能自谋生活,不至重罹法网也”。京师第二监狱关于囚犯劳役也形成了相应的管理体系,并开展多种罪犯作业,在种类上主要有窑科、木科、藤竹科、印刷科等。这些作业以贴近生产和服务监狱生活为主。监狱各科劳役人数随时增减,并无定额,“1914年3月开办各科作业,不过二百余人;1916年增至五百二十六人,全监囚人作业者已居百分之九十四;1917年作业人数至五百九十五人,实居全监狱百分之九十三;1918年作业人数已达七百零九人,实居百分之九十三。除疾病、惩罚、免役者不计外,几于全体作业矣”。*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208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198页。该监狱囚犯劳役中以窑科和营缮科的规模较大,从事这两项劳役的人数都在百人以上。其中窑科是该监狱罪犯作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营缮科则负责监狱一切工程项目,包括其窑厂的修筑、监狱基础工程的改建。

京师第二监狱的职员是按照政府颁布的监狱官员制度进行设置的,其中设“典狱长1员、看守长3员,候补看守长5员,教诲师1员、医士1员,办事员1员”。*同上书,第26页。1914年10月1日,经司法部呈请,大总统策令,任命“梁锦汉为京师第二监狱典狱长”。*沈云龙:《政府公报》(1914年10月),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第37页。以后又先后添设工程处候补看守长1员,办事员1员,候补看守长1员。之后,随着监狱作业的扩大,事务日益繁重,对原有职员的使用显的不足。在此情况下,于1916年4月经司法部批准,增派办事员1名;于1917年9月又增设代理候补看守长1名。据统计,京师第二监狱的职员、丁役总数达到174人,每月薪俸共计2 533.774洋元。*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208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107-109页。

1915年10月,京师第二监狱开工改建,采用双扇面及十字,即丁字形式的设计。到1917年5月,受一战的影响,工程料价增涨、票价跌落、导致预算不敷,“统计全监工程告竣,因料价增涨以及工料支款、票价折耗共计不敷约在一万元之谱”。*同上书,第79页。京师第二监狱请求司法部再追加拨款一万元,以资补助。司法部允许监狱方面将其交存银行保管的历年利息2 591.4元悉数领用外,又同意追拨7 000元,以保证修筑工程的进行。

京师第二监狱的经费开支主要涉及经常费和作业费两个方面。经常费是监狱制定各项的预算,报请司法部拨款,此项为维持监狱日常运行的费用。在经常费的使用上,京师第二监狱“支出非常注意,凡支一款,无不审查至当,始准动用,每举一事无不筹维至再,力戒虚糜”。监狱经常费主要用于职员薪俸、旧监房的改造、购置防护器械、食粮等各类物品。此外,凡是监狱需要举办,而司法部不易拨款的事项,其费用也由此支出。

监狱内部组织与经费开支

1.监狱的内部组织

经过司法部准许,由第二监狱酌定次要、按年分段自行修筑,整个监狱的修筑工程计划共分为七个时期。后遵照司法部核减经费、缩短期限的要求,又对初次核算的费用和工期进行了压缩。据统计,京师第二监狱的第一次核估的改建费共需75 541.14洋元。在司法部要求减缩经费后,该监狱暂缓了部分工程项目,并充分利用监狱内服刑人员的劳力优势,共核减费用10 614.575洋元,整个监狱改建工程的最终核价为64 926.565洋元*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208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68-69页。,预计工期为1916年初至1918年底。1915年9月,司法部在审核工程核减费用后认为“该监工程核减价目尚属切实,应即准予”,并为该项工程拨款六万元。同时,司法部认为,改建期限尚宜缩短,“应自民国五年起至六年底止一律竣工,并应于本年内预备一切”。此外,监狱方面感到工程期限紧迫,遂要求司法部派员监工,负责管理工场事务,以缩短工期。该提议得到司法部的准许。

在清末民初的监狱改革中,监狱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当时监狱近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从京师第二监狱的内部管理人员来看,多是出身于前清监生、候补知县、学堂毕业生,或是有过日本等海外警监学校留学的经历,或在警务部门、监狱工作经历的人员。*同上书,第111-112页。这些人参与到监狱的建设和管理之中,对监狱管理方式的转变、管理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2.监狱的经费开支

监房的扩充和改建是整个修筑工程的重点。改建前的京师第二监狱监房不但环境较差,而且数量不足,容额量较小。建成后的京师第二监狱监房、病监共计达到十七监,除去暗室、洗面室外,共计监房358间*朱深:《京外改良各监狱报告录要》,北京:北京司法部监狱司出版,1919年版,第23页。而据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第85页的记载,监房总数为359间,其中监房304间,病监55间,两者数据存在一定误差。。据此统计,整个监狱可容纳犯人1 014人,而监狱竣工时仅收押犯人700多人。经过改建的京师第二监狱监房数量、犯人容额方面都较改建前增加很多。监房由原来的175间变为358间,数量增加了104.57%,容额由原来的667人变为1 014人,可容人数增加了52%。此外,从监房的具体构成中可以看出,改造后,监狱不再设立八人杂居室,5人杂居室由原来的85间增至160间,三人杂居室由67间增至72间,病监室由6间增至54间。*同上书,第23-24页。改建后变化最大的病监,病监数量的增加说明这一时期监狱对囚犯身体健康的重视,这也是民国初期中国监狱近代化、规模化趋势的重要体现。而从监房的构成来看,新建监房中五人杂居室增加了近一倍,此举不仅可以减少八人杂居、犯人过多造成的管理不便,还可以解决三人杂居设置过多带来的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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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经费开支的另一个方面是作业费。作业,即劳役,是惩罚犯人、迫使其进行劳动的手段,也是监狱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清末民初监狱改良中,本着“设法筹办作业以开利源而免坐食”的目的,多进行罪犯作业的开办,但作业经费的筹集往往成为制约其开展的重要因素。总体上而言,民国初期监狱罪犯作业经费主要分为开办费和基本金两方面。其中,“开办费是指创办罪犯作业用于建筑工场、购置器具、买入材料等前期投入的费用;基本金则是指用于生产、营销、扩大再生产的后续投入”。*高艳:《清末民初我国监狱罪犯作业的经费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年第6期。通常情况下,开办费和基本金均是对罪犯作业的财政投入,二者的区别在于开办费纯属监狱投资,并不涉及作业所得,其来源也需要单独筹划,而基本金则可以由作业所得中提留。

囚犯饮食方面,监狱开办以来,早晚两餐均用秈米制作。1914年冬,由于秈米缺乏及价格异常昂贵,改用秈米、小米各一餐。自1916年8月,又因小米价格上涨、采购困难,加上米中多碎砂,给囚犯的卫生和健康带来很大伤害。为此,改为早餐仍用秈米,晚餐改食窝头。夏、秋季节因白天较长,对于从事砖窑生产的囚人,因劳役繁重,午餐加给稀粥一次。春、冬季节因白天较短,稀粥则不再供应。至于病囚饮食,多用小米、秈米或者白面,以易于消化、合于卫生为原则。菜类用油、盐烹制,主要为各类蔬菜及萝卜、南瓜之类,还有腌萝卜。在国庆日、纪念日或新年时,早餐食用秈米,晚餐则食用白面馒头,有时也供应猪肉。

在作业经费方面,京师第二监狱向来没有经费来源。1914年4月由司法部拨借500银元作为基金,筹划开办窑科,其收益也成为监狱用款的主要来源。在司法部的推动下,“京师第一、第二监狱所制成品为本部及京师各级审检厅所合用者一律购用”。京师第二监狱“惟窑科最为发达,所出条砖前由北京监狱订购三十万,成品不难售”,*《京师第二监狱作业调查表》,司法部资料室档案资料。另外就是节约销售经费、委托商人进行代售,“以商人经理为宜,应酌量委托殷实商家,托其代售,必得节经费而疏积滞”。*《司法公报》(公牍),1913年第10号。此外,还有监狱专门设立的售品所,进行监狱作业成品的零售。据统计,民国初期,“设立售品所的监狱达40多所”。*根据《司法公报》,第1期至第245期(1911-1928年)整理统计。从民国三年到民国七年间,京师第二监狱的作业费各年支出情况,见表1。

 

1 1914—1918年京师第二监狱作业费收支情况 (单位)

  

年份作业费收入成品售出在库成品在库材料总计作业费支出材料费杂费其他总计盈亏1914年4237.858622.950253.5005114.3082968.810935.953—3904.7631209.5451915年10528.1701924.112851.39413287.3237379.1741740.865876.4509996.4893290.8341916年8777.0493945.7251487.86914210.6437922.0721324.3692775.50612021.9472188.6961917年19069.0113825.9701057.83923952.82014928.750460.9305433.59420823.2743129.5461918年36653.59210212.8007275.61854122.01038773.265845.58312818.81952437.6671684.343

资料来源: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208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99-104页。

由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1914年至1918年间,京师第二监狱的罪犯作业收支总体上处于收益的状态。其中以1915年、1917年两年的收益较好,均在3 000洋元以上。但需要指出的是,其盈亏计算本身存在很大的问题。在这些收益中,在库成品和材料占据很大比重,如果除去这两项,仅以成品售出的收益与支出总额对比,1914年至1918年的盈亏则分别为333.095、531.681、-3 244.898、-1 754.274、-15 784.075元。以同时期规模较大的京师第一监狱为例,1913年该监狱各科作业支出额总计为8 374元,售出额总计为5 772元,除去其他费用后的实际收益额为896元。*王元增:《北京监狱纪实》,北京:北京监狱,1917年版,第24-30页。对比京师第二监狱,其1914年(333.095元)、1915年(531.681元)的收入则更接近当时的实际。这就意味着,该监狱的真实收益更多的是以库存积压的成品、材料等实物而非现金形式体现出来。事实上,京师第二监狱罪犯作业的收益并不理想,监狱对原材料等费用的赊欠情况十分严重。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民初整个监狱系统罪犯作业收益微弱、明盈暗亏的一个缩影。

对监狱囚犯的管理

1.囚犯的服装、饮食

监狱给养中尤以衣食最为重要。1915年4月末,京师第二监狱在监人数为637人,到1918年12月末,在监人数达到758人。自开办之初,囚人的卧具、被服严重短缺,人多衣少,分配困难。1914年,为解决囚人衣服问题,监狱方面请求添置冬季被服。共计棉袄裤400套,单鞋600双,袜子600双,新制棉被300床。此外,又将旧有的夹被136床拆洗改做棉被100床,凑成新旧棉被400床。同时,为解决有被无褥的问题,又购备稻草3 000多斤用于铺垫床板,以免囚人受冻。随后,从1915年夏到1918年冬季,该监狱每年又分夏、冬两季对囚人被服等进行了添置。经过监狱历年的申请和司法部的拨款,到1918年,该监狱囚人的被服添置已基本完备,较民国三年时相比,“囚人免受寒苦,即形式上亦觉整齐”。

生:我是假设左边三角形的底是a,右边三角形的底是b,那么阴影部分的面积就是a×8÷2+b×8÷2,我们知道可以利用乘法分配律a×8÷2+b×8÷2=(a+b)×8÷2,而a+b=12,所以三角形的面积是12×8÷2=48(平方厘米)。

民初的监狱作业收益主要通过政府订购、委托销售、零售等形式实现。政府部门采购监狱产品,对监狱作业的开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甚至连大总统也要求司法部“必要各科通饬监狱遵行在案,现各省会监狱人犯大都实行做工,所出成品亦多可观,故本部现时所有纸张印刷品以及毛巾、布匹、砖瓦之属皆从京外各监狱购用,其他各省监狱已兴工艺者,想亦不乏可用之物,应由审检两厅尽先订购,以资倡议”。*山东劳改局编:《民国监狱法规选编》,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0年版,第227页。此外,在民国政府第一次监狱会议上,司法部总长也曾要求“司法机关用品应尽由监狱制备,限三个月由各厅报齐”。*薛梅卿:《清末民初监狱改良专辑》,北京:中国监狱学会,1997年版,第224页。到1915年,司法部再次要求下属部门,“所有囚衣材料及制工等项须先用监狱出品及人犯工作,以资节省”。*《司法公报》,1915年10月。

2.监狱防范

监狱防范贵在严密,为防范起见,监狱在开办之初呈请司法部咨请步军统领衙门拨派游缉队官兵12名来监狱驻守,协助监狱外围巡防。此后,又续请加派游击官兵20名,用以增加兵力、协助震慑。京师第二监狱的监狱防范具体内容涉及看守任务、门禁配置、大门保卫、监房守卫、中央瞭望亭、各处巡逻、监房四周和各工场的守卫、犯人书信及接见来人的检查、武器及戒具等诸多方面。

监狱除对囚犯严密防范之外,还制定了不同的赏誉、惩罚制度。赏誉方面,在监人员悔改较好者,可每月增加一次接见和书信的接收,准予自备衣物、文具和阅读私有书籍,增加食量、菜类,还发给赏与金或特别赏金。惩罚方面,主要是对在监犯人违犯监狱纪律时的处分,主要包括面责、停止发受书信、接见及阅读书籍、减食、停止运动、暗室监禁、酌减赏与金等。这些防范、奖惩等措施,有利于保障监狱的安全及囚犯的教诲。

3.管理方法

入监事项方面,囚人入监时需先交付文书,加盖监狱印章才能接收。囚犯所带物品、银钱在《囚人物品保管簿》登记后交领置股保管,并将入监人的姓名、年龄、籍贯等各类信息登记于《入监簿》,然后进行剪发入浴、健康检查,最后拨入监房。身份簿包括执行书判决副本、身历表、作业表、视察表、赏誉表、惩罚表、行状录、身份关系一览表、书信表、人相表等,主要涉及囚犯个人各方面的信息,从而利于监狱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囚犯。指纹的检验方面,鉴于“指纹一事实为个人识别最良之法,其适用至广。例如户籍登记及其余各种法律关系,皆可藉指纹以证明人格,而于刑事政策,关系尤非浅鲜”。*(司法总长)许世英:《司法部训令北京监狱实行研究指纹学以促进刑事审判改良文》,《政府公报分类汇编》,1915年第10期,第42页。为此,监狱对在监犯人的指纹进行检验分类,并制作指纹纸进行储藏,以方便对囚犯的识别和调查。释放事项方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其一是特赦,其二是假释,三是刑满释放。对于刑满释放者,在被释放前三天由第一科通知各科做准备,并将该犯人调往独居、停止作业、进行健康检查和个人教诲、结算赏与金,整理保管的财物。同时,监狱还对囚人出狱后的生活提供帮助,对无衣服和钱财的则发给衣服和旅费。

这样想着,陈大勇抬头睁开了双眼。他现在跪在地板上,手举得老高,他说:在下国军八十六师警卫连长陈大勇,不知各位好汉是哪条道上的?

京师第二监狱对犯人的管理方法比较完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此项管理办法包含入监、身份簿、指纹的检验、囚人废衣服及遗物的处理、钱财保管、释放等事项。

监狱囚犯的劳役教诲及医疗卫生

1.囚犯的劳役

1914年1月,司法部任命梁锦汉担任第二监狱典狱长。他在到任后对监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整治,“补苴罅漏,择要改修。因监房之寥阔则间以栅栏,因门扇之疎虞则钉以铁板,因窗户之空洞则网以铁丝,其余土炕改为木炕。……复设接见室、待见室以昭整肃”。*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208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53-54页。然而,经过整修后的监狱虽有所改善,但“大雨时行,到处坍塌,修不胜修”。在此情况下,“欲图房舍之坚牢,非另行建筑不可”。因此,拟将该监狱另行扩充改建。

2.囚犯的教诲

罪犯的感化悔罪,最早来源于西方宗教伦理中的救赎观念。关于囚犯的教诲,京师第二监狱专设教诲师一名,负责对在监囚犯的教诲。该监狱教诲科目主要有集合、类别、个人三种。集合教诲为每逢星期、国庆等节日在监狱教诲堂进行;类别教诲为每天在工场进行;个人教诲则随时随地进行,对囚犯的行状、性情进行考察,并相机启发、因势利导。教诲、感化方法上,由于囚犯多不识字,所以多采用浅显易懂的书籍。例如,《太上实筏》《公民模范》《公民鉴劝善录》《进德录》,以及《陈氏五种遗规》《石氏传家实训》等书。这些书不仅内容适宜,而且词句浅白、事理显明,受听的监犯易于被感化。至于教诲的效果,则以个人教诲最好,最易使囚犯洗心革面;其次是类别教诲;最后是集合教诲。此外,宗教教诲的作用也被重视起来。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文化现象,对民国时期的监狱行刑产生了重要影响,宗教教诲也成为囚犯教诲的重要方式。在中国的各类宗教中以佛教的影响最深,佛教主张的“不杀生和因果报应的观念,不仅对民众,而且对朝廷官吏均有极大影响”。*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78页。到近代,宗教的苦难救赎义理对中国民众生活更是具有相当大的感染力,对宗教的虔诚被视为医治灵魂和解脱痛苦的解药。特别是民国时期,宗教信徒认为“精神苦痛则远胜于身体苦痛,欲解除精神苦痛,惟有求之于宗教,换言之,惟有宗教始能解脱精神苦痛”。*姚庭竹:《杭州公进会最近工作·教诲监犯》,《我存杂志》,1934年第1期。这就使囚犯获得灵魂和精神上的新生与宗教宣传的赎罪观和救世观不谋而合。

所以民国初期,宗教教诲成为“监狱一股很强势的感化力量,单独或集体的宗教活动往往被视为罪犯忏悔的必要路径”。*张东平,胡建国:《论民国时期监狱的宗教教诲》,《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宗教教诲也在这一时期得到官方的认可,并在当时的监狱中相当流行。如京师第一监狱教诲堂就悬挂孔子、耶稣、默罕默德等宗教人物的画像;基督教团也曾对山东模范监狱的看守进行培训。1917年6月,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呈请在犯人闲暇之时到监狱进行德育演讲,“每星期准其讲演一次”。*严景耀:《北平监狱教诲与教育》,《社会学界》,1930年第4期。而京师第二监狱除正常的教诲科目劝恶向善以外,也对囚犯进行宗教教诲,其利用较多的是儒教中的性善、尊亲思想。例如,监狱在给囚犯的教诲词中写到,“今出监有业可执,痛改前非,勉为良善,非前愆痛自改悔,虽此时身负辱亲之罪,能从此在监遵守规则,服从命令,勤勉工作,将来出监安分守己,恢复名誉,即所以孝亲、事亲也。况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208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233-234页。这些教义给囚犯提供了精神和心理上的慰藉,利于引导和教育他们弃恶从善、改过自新。

黑瞎子岛地区土壤主要养分指标的变异系数偏大,其中碱解氮的变异系数最大(54.46%),pH值的变异最小(7.62%),其余养分含量的变异系数在32.46%-52.17%之间(表1)。总体来说,黑瞎子岛地区土壤养分含量比较分散,养分水平差异较大,这可能与植被类型和地形因素有关。

3.囚人的卫生医疗

对监狱囚人医疗卫生的重视也是民初监狱近代化的客观要求。京师第二监狱的卫生种类大致分为衣、食、住三项。住宿方面,监狱原有的旧监房破损严重,室内都是土炕,囚人容易遭受寒湿,疥癞疾病繁多。为此,监狱方面将其全部更换为铺板。自改铺床板之后,患疥癞疾病的囚人数量减少,并且不再到潮湿的困扰,对其身体健康十分有益。监狱传染病的控制、治疗方面,病监建筑完成,具备了规模,对疾病的防卫也更为完备。另外,对囚人饮食、衣服、起居等各项的卫生也相当重视。对监房每天进行换气和打扫;病监则有看护囚人每天至少打扫三次。饮食上,要求饮场作饭时必须清洁,火候要均熟,饭熟后由主管看守随时认真监察。衣服的更换上,夏秋两季每星期一次,春冬两季两星期一次。被褥的晾晒上,春冬每月两次,夏秋每月三次。运动时间上,运动为徒手体操,每日三十分钟,未参加劳役者每日为一小时。入浴次数上,夏秋每星期一次,春冬两星期一次。理发次数上,夏秋每月两次,春冬每月一次。洗脸次数上,每日劳役前、结束后各一次。对便桶的洗刷,各监每天早晨放监时带出,由打扫夫负责清洗。

对囚人的医疗救治上,京师第二监狱设有中医士一员。所备药品多是中药,每月由医士开单,进行大宗购备,并分置药柜中以便应用。如遇临时需用特别药品时则在外添购。监狱的死亡人数是其卫生环境、医疗条件的重要反映。1914年,由于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监狱囚人死亡70人;1915年监狱改建,该年囚犯六百多人,死亡61人;1916、1917年收押人数增加,而囚犯死亡分别为11人、33人;1918年监狱收押七百多人,囚犯死亡27人。*梁锦汉:《京师第二监狱报告书》,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208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237-238页。囚犯死亡人数总体上呈现减少的趋势,这与监狱卫生医疗的改善密切相关。这一时期京师第二监狱卫生医疗的改善,在降低囚犯死亡率的同时,也更多地体现了监狱改良中的人道关怀。

(3)在矿脉上、下盘次级断层中常形成与矿脉大致平行或略斜交的零星分布的小透镜状、脉状矿体,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矿脉带[11]。

余论

在民国初期的监狱改良中,“无论从监房的设置、监狱管理方面,还是从监狱教育方面,都能体现出监狱的近代化趋势”。*王燕:《略论中国近代的监狱改良》,《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在改良过程中,京师第二监狱对原有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改建,建成后的监狱规模,监房数量增加,为监狱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准备了条件。在监狱内部组织的设置上,自上而下形成了典狱长、看守长、候补看守长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这有利于监狱各项庶务的展开和处理。在监狱经费上,除司法部拨款的经常费外,京师第二监狱还通过开展窑科、鞋科等多种罪犯作业,用以增加收益和经费。然而通常情况下,民初各监狱的作业收益又多以库存积压的实物形式体现,这就注定了在经费投入先天不足的情况下,罪犯作业收益微弱,明盈暗亏的结局,反映出当时监狱现代化过程的缓慢。在对监狱囚犯的管理上,京师第二监狱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囚犯管理办法。囚人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逐渐得到添置,饮食上也形成了相应的供餐制度。作为监狱管理重点的监狱防范方面,其戒护、防卫、看守等的设置也更为严密。此外,京师第二监狱在对囚人进行劳动改造之外,还通过包括宗教教诲在内的多种教诲方式,教育和引导囚犯改过迁善。同时,京师第二监狱也更加关注囚人的衣、食、住等方面卫生环境的改善,极大地降低了囚犯的死亡人数。对监狱囚人卫生环境、医疗条件的重视是民初监狱近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监狱管理更趋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在民初的监狱改良中,京师第二监狱在基础设施、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不仅推动了其自身管理的转变,也为民国时期监狱的现代化提供了借鉴。

 
袁文科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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