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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明背景下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更新时间:2009-03-28

司法文明背景下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司法文明水平的高低反映了社会法律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水平。从范围上讲,司法文明是法治文明进而是政治文明的一部分;从内容上讲,司法文明包括司法理念的文明、司法制度的文明、司法条件的文明和司法行为的文明四个方面,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司法文明是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是人类社会在长期的司法活动中所创造和积累的精神成果、物质成果和政治成果的总和。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大批的法学人才,中国高等教育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中国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

为了更好地培养符合司法文明要求的现代法学人才,需要转变法学教育思维,完善现行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探讨法学人才培养与司法文明建设的必然联系,促进法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进一步融合。法学本科教育以系统知识的传授为主,主要任务是培养法学专业的学生形成完整的法律思维结构,引导学生学习法律,这个阶段的学习主要是以教师课堂讲授和学生完成作业的形式实现的。但是如果缺乏实践教学会导致学生的实践能力较低,不利于法学人才的全面培养。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育才能为学生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提高其法学实践的能力。当前高校要以法学理论为职业基础,配合实践教学,把原有人才培养模式转化为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按照社会不同法学专业部门人才引进的要求,培养掌握基础法学理论和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使之顺应时代的要求。

在司法文明时代背景的要求下,需要依据高校的实际教学情况、学生的自身水平制定完备的法学人才培养方案[1]。在当前的法学教育体制下,多数高校的法学课程一般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组成。从课程设置来看,高校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以专业法学知识的传授为主,对法学实践课程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我国高等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比较单一,特别是法学本科生培养方式一直是复制式的教育模式,即一直沿袭相同的课程,相同的教育方式,统一的评价标准,这不仅禁锢了学生思维的发散,也无法使之跟上时代的脚步。另外,高校毕业的法科类学生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从事相关领域司法工作时职业素养不高、职业能力不强。面对这些司法实践人才培养方面的问题,高等院校要有足够的重视,要改革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其适应当前的司法实践[2]

司法文明背景下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

(一)人才培养的模式过于“格式化”

各高校本科教育期间的教育方式大同小异,教学模式也基本雷同。虽然每个学生能力不同,专业水平不同,对法学专业知识的理解程度也不相同,但系统的法学教育是每个法学专业学生都必须接受的。但是在接受过系统培训之后呢?学生的水平能够都符合要求吗?答案是不确定的。每一个法科学生在本科阶段的起点都是相同的,大家都没有形成对法学的完整认识,但通过书本知识的学习,都会形成属于自己的法学思维模式,不同的是有些学生的思维模式能够适应实践操作,有些在实践中运用起来不是那么理想。系统全面的法学知识体系是每一个法科学生必须具备的,但“批量生产”不仅没有数量优势,也无法保证现代社会所需法学人才的培养质量。所以,传统的“格式化”培养模式不仅会阻碍学生的个性发展,还会使学生过分依赖课本理论,与实践脱节[3]

(二)教学内容跟不上时代的节奏

法学教育的教学内容更新较缓慢,内容因陈旧无法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多年来法学教育都强调掌握根本的基础理论,忽略了法学教育真正的意义——即培养能够处理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法律纠纷、理论联系实际的人才,所以法学理论教育的内容也需要与时俱进,与时代的步伐保持一致。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日新月异,科技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与社会发展背景相符合的知识体系作为理论支撑,所以更加需要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以先进的法学理论来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如果法学人才培养依赖传统的理论教学,实践课程在教学内容中所占比例不大,培养的法学专业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关注度不足,就不利于培养高素质的现代法学人才。

(三)课程设置不合理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严密、统一的和谐整体,每一部门法相互之间都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4]。虽然每一部门法在法治体系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但是各个高等院校在课程设置上都有不同的侧重点,例如有的重视实体法,甚至把某些其他类的法学课程开设为选修课。当前高校学生自主选课的模式会忽视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也背离了教师开设课程的初衷,这势必会导致学生对某些部门法的学习不够深入,甚至完全不了解某个部门法。每个部门法都是法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任何一环的缺失都会影响法学人才法学素养的提高。课程设置的时间同样有偏颇的情况,如教学实践分配不合理增加了教师讲课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表现出对各部门法的不同态度,例如学习民法、刑法的居多,但是法理学、法制史却得不到学生的重视。课程设置不合理会影响法学人才的培养,也不符合法学人才培养的社会需要。

(四)教学方法选择不科学

司法文明的理念旨在培养具有理性法学思维、法学素养的法学工作者,教学方法的选择极为重要。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方法目前基本仍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知识的位置,经常出现如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不能完全地参与,注意力不集中,无法调动学习积极性等状况;理论教学脱离实践,学生无法将课堂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无法实现理论结合实际。实践证明,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已不适应目前法治社会的发展,必须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与教师进行互动,所以要改变教学方式,让学生在理论学习的过程中体会到法学课程学习的乐趣,感受到法学教育理念的精髓。另外,目前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数量远远超过司法实践中的需求,并且随着各类法学教育教学体制的改革,也导致出现学生生源质量问题。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主要改革措施

[1] 吴爱辉,程卡.法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初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10):129-131.

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是人才培养模式设计的基础,因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将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联系起来,才能培养出真正适应社会不同需求的高素质人才。要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以司法文明为落脚点,制定适应我国法治社会发展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树立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只有根据培养目标才能制定出配套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并将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来。

(一)明确司法文明背景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

我国正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有理论功底深厚、熟悉我国国情和法律应用的高精尖的法治团队,因此要着力推进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的对接,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法学人才,而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是建设法治团队的第一步。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方案。细化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从实际出发修改现行的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内容、制作教学大纲、优化课程体系四个方面,从而可制定出一套完备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法学理论知识的培养,包括法学基础学科的教学以及法学专业课程的开设;第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为学生提供法学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运用理论知识;第三,法学素养的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学素养是细化人才培养的基础。要通过培养方案的全面落实,致力于培养符合司法文明要求的、现代法治中国所需要的法学人才。要结合我国司法文明的要求,将教学重心逐步由理论转向实践,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意识,要在加强学生法学思维培养的过程中,提升其法律信仰,培养优秀的法学人才。

(二) 细化人才培养方案

首先,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国际经验来看,把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职业型教育更为合理,且国际法学人才培养模式都特别注重法律的职业化教育;其次,将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职业型教育,有利于改革传统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就业;最后,教学内容上应该注重联系实际,注重实际案例的教学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包括辩论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分类办学、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各高等院校要在保证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完善培养模式,并有针对性地做出合理设计,针对不同人才的法学思维、能力、素质进行合理安排,鼓励人才培养目标的特色化和多元化[6]

(三)基础性与精英化法学人才培养相结合

要结合司法实践,优化课程设置。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改革是法学人才培养模式重构中最为复杂、最具重点的部分。结合司法文明的时代背景要求,应将法学课程体系设置为三大模块: 第一,法学公共基础课。包括教育部规定必须开设的法学理论类课程以及以提高学生基本知识水平、训练基本能力为目的的课程;第二,法学专业基础课。这类课程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化讲授,以期形成开放的、具有极强接受性的理论体系;第三,法学专业技能课。主要开设证据学、辩论技巧、法律实务、司法技能等方面的课程,并突出法律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训练[8]

(四) 结合司法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优化课程设置

要结合司法文明理念改进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推进实务教学。在课堂教学中,要在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将实务教学纳入基础理论的学习中,以促进学生对于基础理论的理解和运用。从教学方法上看,一般设计为以下环节:第一,任课教师负责讲授典型案例,要求学生课后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第二,组织学生参加实地庭审观摩,或者观看实况录像;第三,聘请法律实务界人士,结合课程教学内容,为学生做实务化讲座。

某日几位男同事闲聊,不知怎么说到了私房钱,众人正在感慨无论怎样都会被老婆发现时,小辉默默地说:“我都存银行。”众人问:“那存折或卡呢?”他憨厚一笑:“烧掉或毁掉,要用的时候再拿身份证到银行去补。”

中国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基本上沿袭了苏联所谓的“对口教育”模式。这种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法学专业多门化;二是培养依据部门化;三是人才素质专门化[7]。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该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明显。传统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基础理论的传授,而现行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则要从传统的培养模式中取其精华,与现代司法文明背景相结合,并要求学生在专业素质上更优更强,从而培养精英化的法学人才。

(五)加强司法实践教学建设,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在课堂教学中,基础理论课程的传授固然重要,实践与实务学习也占据重要地位。理论结合实践的学习不仅能够增强学生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巩固专业课程内容,更重要的是能够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和水平,也是学生接触社会、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训练。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将司法文明理念、具体的司法操作流程、严格的司法实践相结合,不仅可以使培养的法学人才具有丰富的法学基础知识储备,还可以培养其拥有正义、公平的法学精神,使之将来能够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我国的法治建设事业中。

2017年中国依然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国,中国境内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融资2512.14亿元。根据CBI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发行绿色债券1202亿美元。中国发行绿色债券占全球绿色债券总规模的32.16%,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国外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如尼日利亚发行非洲地区首只主权绿色债券,斐济发行5000万美元气候债券等。

司法文明背景下培养的法学人才,其理性的法学思维、完整的法学理论知识结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都是必不可少的[9]。我国目前的法学人才教育主要集中在本科阶段,专科的法学教育已经逐渐消失,但是各类职业培训依然可以弥补实践教学的不足。我国多元的人才需求需要多元的教育方式,所以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不宜一刀切,而应实现多元化,以体现我国法学教育的优势。在目前的本科教育阶段,法学专业招生已明显呈现多样化特点,所以应明确每一类型学生的特征,因材施教,以培养合格的人才。

司法文明背景下高等院校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应以法学教育理念为导向,以法学教育内容为依托,以具体的法学理论和实践为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5]。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出具有高尚的社会品德、良好的法学素养、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良好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

[2] 吴倩.大学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湖南城市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25(5):329-330.

近年来,T2DM与LA之间的相关性成为神经科学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本文将对T2DM与LA的关系及其影像学表现与认知损害相关性问题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以更好的加深临床对LA的认识。

[3] 刘剑文.论中国法学院治理机制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J].河北法学,2011,29(9):2-9.

[4] 王琦.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创新:以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为视角[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9(5):128-133.

患者仰卧位,头部后仰,先将颈部暴露到检查区。如上所述,包括结节的大小、数量、形态、内部回声情况以及边界等。该环节操作完成后,再使用CDFI来进一步观察结节的血流分布。最后,运用超声弹性成像,再次对结节纵切面检查。取样框包括结节全部或者部分结节周围组织。医护工作人员手持探头在患者病灶部位位置做微小振动,借助控制仪器,实时观察将压力指标控制在2~4范围内。最后,待显示图像稳定后即可存储弹性图。操作完成后将弹性图送至专业超声医师做脱机分析。本组70例,均至少由2名以上专业医师来做分析,并完成弹性分级。分级过程中意见不一致,需再做协商。

[5] 陈红桔.我国法学教育改革与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32(5):151-153.

[6] 乔宝杰.论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中国高等教育,2011(Z3):69-70.

[7] 陈雅军,董惠.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重构[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2008,24(6):73-78.

1)业务流程一体化。结合测绘标准制修订管理实际办理业务的需求,实现了测绘标准制修订管理、测绘标准管理和查询、标准信息浏览等业务的一体化管理,较大地提高了测绘标准管理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8] 王琦.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创新:以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为视角[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9(5):128-133.

[9] 吴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困境和选择[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6(1):72-73.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为学生着想的体育与健康课老师,我们要及时考虑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废除以往的一概而论的做法。从学生不同基础分别出发,对不同身体素质水平和不同运动能力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运动要求。对于那些具有良好体育协调性动作的学生,有必要适当提高难度,以便他们能够“努力学习”,并减少那些运动能力差的学生的运动要求,让他们也体验“成功的快乐”,更好地促进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中学生个性化发展。

采用SPSS 21.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P<0.05代表干预前后效果差异明显,计量资料和计量数据分别使用t检验和x2检验。

 
张瑞萍,黄静文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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