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及本质内涵探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和调整,需要走出形而上学式的思维方法。建国后,我国根据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实际,对原有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出现了“公社化”和“大跃进”运动。经过“真理标准的讨论”和“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唯一标准”认识后,确立了以两个“毫不动摇”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战略。随着所有制结构组织形式的新选择和新组合,公有制经济及其主体地位中的若干问题愈益学术化,理论界围绕此问题展开了讨论和争论,并在经济学界中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影响。上述问题如果得不到科学的回答和解决,不仅会影响我国现阶段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推进,而且还会影响公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接受和认同。因此,笔者拟以唯物辩证法为参照,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内涵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

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从批判性到建设性转变的历史考察

所有制结构问题的厚重价值是源于它与共同利益的不同走向和社会博弈,有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形式,就有什么样的管理关系和管理制度。恩格斯指出,在未来社会里,“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共产。”[1]237自经济运动发展规律和利益共享角度而言,处于主体地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需要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关系中占主导地位,并通过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等若干个环节,决定和支配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此,我们要整合所有社会资源,着力解决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不平衡及不充分问题,毫不动摇地继承、坚持、捍卫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二是精益求精,努力做好项目前期开发工作。从2018年开始,公司全面接手储备土地项目前期代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流程环节,建立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公司效益。

建国之后,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和“斯大林模式”的影响,毛泽东同志本着实事求是态度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进行了新的探索。他在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2]但由于我们在衡量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优劣及其取舍的具体指标问题上掉进形而上学的陷阱,犯了“宁要社会主义的草”和“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错误,导致我们在实践中过于追求所有制结构本身的公有化程度。结果,在1978年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占98.0%,其中,全民和集体经济分别占55.0%和43.0%;在工业领域,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77.6%,集体经济占22.4%,个体、私营经济几乎不存在;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公有制经济占97.8%,其中全民、集体分配占54.5%和43.3%。[3]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根据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对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形式及模式进行相应的探索和变革。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4]党的十五大明确规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5]这改变了过去仅仅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为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一个补充的做法,敢于面对曲折和勇于修正错误,解放思想和求真务实,鼓励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进行相互作用和共同发展。后来,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经济协调发展思想和经济共享发展理念,淡化了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主从关系。此外,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又多次对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新的改革和部署,例如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但美中不足是没有进一步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内涵问题作相应的规定和再释。

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探索和建设实践,既突破了私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不可融合的思维定式,又打破了公有制经济在所有领域均占绝对优势的传统观念,同时也促使我国专家及学者在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指导下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内涵问题进行了探索。

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内涵问题在理论界和实践中的若干争议

(一)深入研究《考试说明》,夯实基础。从历年高考试题来看,考点还是来自于教材。立足考纲、夯实基础,要求学生要透彻、深刻、准确地理解、掌握生物学的概念、原理、模型、图形,并且能准确地用规范的语言描述每一个知识点。

目前,国内主要产生了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首先,有学者从公有资产的数量和比例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释。李济广认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该以相应数量的公有制经济为保障,而公有制经济相应数量的存在则是以相应的措施为保障。他指出:“质是由量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就是由公有制的数量和比重决定的。”[6]其次,有学者从国有经济功能和作用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理解。孙宗伟认为,“只讲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不讲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迟早要丧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将是一句空话。”[7]再次,有学者从产业结构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裴长洪指出:“以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经营性资产价值量作为衡量主次地位的边界标准,估算第一产业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资产规模及其比重变化,并在前人估算的基础上,延伸估算第二和第三产业两种所有制的资产规模及其比重变化。”[8]最后,有学者从劳动者从业比例的角度进行分析。宗寒认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公有制经济及其经济单位从事生产劳动的劳动者数量在社会劳动总就业量中占主体地位。他指出:“劳动者在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数量占主体,表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相互关系达到在全社会占主体的范围,剥削关系在全社会已不起主导作用。这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坚持社会主义的重要手段。”[9]

贵州地形地貌复杂、多山地,是喀斯特典型地形。在农业综合发展方面整体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农业机械化发展依然处于摸索前进阶段。一方面没有良好的天然基础,一方面也在于地方农业发展意识的相对落后。为了提高贵州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实现省内农业机械化快速可持续发展,缩小南北差距后发赶超其它地区,就必须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优化方面寻求开拓新路。本文就初步探析了当地的农机化加速发展相关思路及方法,希望为地方农业快速跟进全国农业发展创造条件。

科学把握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及其本质内涵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10]297基于社会性质因素,遵循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决定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中,既存在着代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公有制经济,也存在着代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私有制经济。但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完美无缺的,它与公有制经济之间既相互贯通、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结,又相互对立、互相排斥和相互斗争。当代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私有制经济发展超过度的限制时,就会逐步蚕食和异化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进而衍生出资本主义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为此,我们需要保证代表着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公有制经济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其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领导地位和决定作用,使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关系仍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一)从所有制结构上看,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应该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居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

毛泽东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个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10]308分清主次先后,学会抓住事物关键,才能把整个工作带动起来。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我们的一切工作,而且适应于我们的学习和研究。

上述诸多观点和看法,总结了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新经验,揭示了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一般特征,对我们科学把握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本质内涵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其仅仅从公有资产的数量、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产业结构及其劳动者从业人员的比例等角度来探索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内涵,而未从更深层次的生产关系结构、所有制结构以及由此派生的社会资产结构等方面来进行分析其本质内涵问题,显得论据不足,观点不够鲜明。

(二)从生产关系结构上看,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应该在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关系结构中起着主导作用的公有制经济

生产关系结构既是静止的,同时又是运动的。就生产关系的结构来说,既有促进其存在的肯定方面,也有对其存在进行否定的一面。生产关系结构的运动和发展规律,也就是生产关系再生产的过程,它既能够再生产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也能够生产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在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关系结构中,既存在着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也存在着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两者交错存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为此,我们需要保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对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的主导功能、统领作用和支配价值,使其在社会生产关系结构中仍旧处于主导地位,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至渗透,保障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被异化。

(三)从社会资产结构上看,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应该是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资产结构中处于引领作用的公有制经济

社会资产结构,有人坚持“二要素”说,有人坚持“三要素”说,但也有人坚持“多要素”说。“公有资产在社会资产中占优势”,不是泛指社会中的资源资产和公益资产,是特指社会经营资产。由于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想在我国的泛滥和“私有化”倾向的逐步蚕食,公有资产与私有资产的比例逐渐失衡。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纯粹的量的分割是有一个极限的,到了这个极限它就转化为质的差别。”[11]为此,我们需要保障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资产的绝对优势,保证公有资产是社会资产结构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使我国社会资产结构仍然成为专门为人民利益提供劳动产品和市场服务的客体。

以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为例,档案馆联合学校数学与统计学院、社会学院通过课题立项的方式研究馆藏数据,经过数据提取、汇总、计算和列表作图的档案数据信息分析,直观地表达事物的量变过程,从微观着手,发现宏观规律。该课题以馆藏的数字统计学院近十年就业数据,分析研究本科毕业生就业状况为例,旨在探究十年来学生毕业取向,总结各类学生的成长规律,为以后做好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打好基础。还依托大学校园网络服务大平台建设,抓住机遇积极与学校教务处加强合作沟通,在教务处信息化平台下,通过读取注册中心学生信息,掌握了第一手学生课程及成绩的档案信息,学校档案馆利用这些信息,开发网上出国成绩代办自助系统及综合档案业务利用系统。

(四)从社会逻辑证明上看,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应该在我国现阶段能够接受逻辑证明的公有制经济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16在既定的时代背景下的经济建设实践总是具有一定的条件性和局限性,我们需要对我们的认知是否具有合理性进行鉴定和判断的逻辑证明。由于我们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及其本质内涵问题把握不清,使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出现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名卖实送、国有资产改制中的化公为私和股份制创新中的放权让利等问题,导致了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逐渐弱化,出现了雇佣劳动关系复归和意识形态领域混乱问题。为此,贯彻经济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把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放在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实践中不断被逻辑证明,并在科学逻辑证明中不断被坚守和检验。因为我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只有这样,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这样,才能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12]

[ ]

[1]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7.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97.

[3]谷书堂.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73.

[4]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27.

[5]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9.

[6]李济广.公有制道路的理论基础、历史检验和现实保障[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170.

[7]孙宗伟.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含义、现状以及发展趋势[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3).

[8]裴长洪.中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量化估算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社会科学,2014,(1).

[9]宗寒.是什么改变了中国[M].北京:红旗出版社,2009:143.

[10]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308.

[11]中共中央编译局. 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229.

[12]袁文刚,汤晓莉.关于20世纪末期以来公有制主体地位标准问题争鸣的思考[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2014,(4).

[责任编辑白彩霞]

 
汤晓莉,袁文刚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05期文献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