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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中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及特色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新时期中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的构建及成效分析

十八大以来,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筑笼限权思维日益清晰。一系列防范机制和惩戒机制正在一步步构建,中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正在形成。

(一)以“常态化反腐”为切入口,凝聚制约与监督权力的共识

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行动一直处于高压震慑态势,并呈现“常态化”。不论是“打虎”“拍蝇”,还是中央“巡视”、个案“调查”等均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反腐决心,提升了公民对党和政府的信心。

在稽察工作方面:一是扩大稽察覆盖面,加强了基层建设管理薄弱环节的稽察,重点对农村饮水安全、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等项目开展了稽察;二是稽察规模翻了一番,全年安排6个批次,稽察项目数量由230个增加到450个。

2012年12月6日,中纪委发布消息,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李春城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个落马的“老虎”,并由此拉开了中央密集“打虎”的序幕。截至2015年11月,北京“首虎”吕锡文落马,中央“打虎”行动实现了31个省市自治区“全覆盖”。在这期间,中纪委针对徐才厚、周永康、令计划等前中央领导干部及腐败团体进行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时至今日,反腐的高压态势依然强劲,不敢腐的政治氛围日益巩固。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万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事件24 521起,处理党员干部30 420人。2014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事件53 085起,处理党员干部71 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 646人。2015年,全国共立案33万件,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3.8万件次,立案41.3万件,处分41.5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4.7万人)。

再次,推动反腐败立法进程,构建依法治腐反腐长效机制。法治反腐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反腐是法治反腐的基础,是治本之道。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修订各项法律的过程中加强反腐败内容,构建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例如: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条文进行了完善,正是落实中央反腐立法要求的体现。另一方面,有计划地制定国家监察法,为进一步法治反腐进行顶层设计。2016年,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山西、浙江等地展开试点,并将于2018年全面铺开;而与之相应的国家监察法的审议与制定业已被提上人大议程,并计划于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请审议通过。

(二)优化权力制约与监督程序(以反腐程序为例),实现党和政府行动的无缝对接,凸显各自功能及作用范围

带状疱疹为皮肤科急性感染性疾病,其发作后表面呈现神经发炎皮肤症,实际该疾病是由于病毒入侵,形成病毒血症,引起水痘等症状,加上该疾病具有潜伏性特点,所以对患者神经的侵袭才是后遗症神经痛的关键,让患者的颅内感觉神经受到影响,一旦患者过于劳累、出现重症疾病、身体免疫能力下降等现象时,该病毒被激活,从而损伤患者神经,引起神经痛[1-2]。因此,带状疱疹后遗症神经痛是目前治疗的关键所在,为了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缓解神经痛症状,本研究以收治的病例作为分析对象,给予患者复方倍他米松注射液(得宝松)与套管针联合治疗,取得显著的成效,现将报道进行如下汇报。

从监督主体来分,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主要包括体制内监督(纪委、监察机关、上级机关、立法机关等)与体制外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因种种原因,前互联网时代我国公民的政治监督一向消极,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形式大于内容。但随着互联网科技的日新月异,媒体和公民利用相关平台或自媒体进行线上制约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体制外监督逐渐彰显活力,向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迈进。

以前针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机关会花很长时间调查党员干部的贪腐行为,把涉嫌贪污的事实、情节和金额调查清楚后再移送给检察机关。这种流程使党的纪检机关与国家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时间延长,降低了国家检察机关在权力结构中的权重,不利于党政关系的梳理。毕竟纪委不是司法机关,重在执纪而非执法。一旦发现有犯罪事实,在完成违纪处理后应及时移交给检察机关侦查。因此,当前针对相关嫌疑人涉嫌违法的行为,纪委往往仅有一句描述: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逐步实现从纪检到司法的快速对接,使我国反腐进程以“多轮驱动”之势高压推进。

我国反腐程序大体如下:首先通过加强中央巡视、开通网上举报、重塑党纪等一系列举措,查处相关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然后与司法机关(检察院与法院)无缝对接,通过司法程序依法惩治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

(三)织密筑牢制度之笼,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搭建良好平台

权力具有自我扩张的特性,缺乏制约与监督的权力就有暗箱操作的空间,这就为以权谋私、权力腐败等提供了便利。而在实际的权力运行过程中,权力异化、权限不清、权责混淆等现象也屡见不鲜,不仅使国家治理效能大打折扣,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弱化其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实现权力的自我制度化约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步骤。

首先,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清单制度等明晰权力的边界,打造阳光政府,实现阳光用权。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调了政府“以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的责任与义务,用制度推动我国政务公开、透明并确保其在法治下运行。权力清单制度则是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获得推广的一项制度,旨在确定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规范。2014年1月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与透明度,压缩权力运作的“任意裁量”空间,提高以权谋私的成本,这不仅有利于权力的自律,也便于他律的有效展开。

作为一项推之有效的制度,权力清单制度的全面铺开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5]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6]

从以上数据看出,无论是公职人员中的“苍蝇”“老虎”,还是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这种零容忍、无死角的常态化反腐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反腐决心,赢得了国内民众的认同支持及广泛的国际赞誉,权力必受制约与监督的共识正在逐渐形成。

新时期中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的特色分析

(一)党政一心,齐抓共管是我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的最大特色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我国政治运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在权力制约与监督层面,执政党和政府的诉求是一致的,而且可以有效互补。中国共产党通过纪律条例约束监督或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等方式规范共产党员干部,使其掌握权力运行的规则、权力运行的范围,等等。政府在这方面多通过制度设计等方式多层面约束政府相关人员。例如:监察部,作为中国行政纪律监督机关,负责各级政府的行政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立法机关——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对核心干部的监督;除此之外,还有体制内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群众对干部的监督,等等。2018年监察委员会的全面铺开,将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大产生,对本地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并对涉嫌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财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2]当前,监察委员会与党的机构(中纪委)合署办公,但它并不是党的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而是一个与行政机关平行的国家监督机关。因此,这一改革使我国的“一府两院”格局变成“一府一委两院”格局。而“一委”对“一府两院”都有监督职责,更好地弥补了以前“中纪委+监察部”的监督漏洞。不论是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无党派,只要是公职人员均在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范围内,从而真正实现了我国对公权力的无死角监督。

(二)“互联网+监督”成为我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的时代特色

从目前已获刑的落马“老虎”来看,其案件大体经历以下过程:接受中纪委调查——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如存在违法行为,移交司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嫌疑人受审——法院宣判。从这一过程看,基本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与司法机关的无缝对接。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3]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皆记者,“互联网+监督”显示强大威力。例如:一些地方、部门设立微信公众平台、开通随手拍一键举报等做法,人人有机会成为“西城大妈”“朝阳群众”,巡视与监督突破时空、无处不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处藏身。群众监督的快捷方便与显著成效,进一步促使普通公民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良好氛围。

3.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威力,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大众媒体是人们了解外界的重要途径之一,把握住大众媒体这一宣传渠道,可以有力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我国网络发展迅速,民众对网络信息的依靠率高,通过网络的宣传速度,有机地将思想政治工作的精髓融入其中,让人们在网络的渲染与熏陶下,思想与精神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可以充分利用榜样效应,树立榜样,将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融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有利于打造时代精神,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进步与发展。所以,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与创新中,一定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这一渠道,创新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除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得以提升外,被监督群体——公职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也逐渐增强,大数据监督逐渐成为共识。依托大数据可以使“权力运行过程全程电子化,处处留痕迹”,为权力打造坚固的数据铁笼,从而让权力不再任性,真正让“用权”尽显于阳光之下。目前,我国许多执法部门已经启动“数据铁笼”,通过权力流程数据化,权力运行过程影像化,对整个行政行为数据全程采编。运用公权力运行数据库,不仅增强监督工作预见性、精确性、高效性,增强监督结果可信度与说服力,而且在全程监督下执法留痕,也能有效倒逼公权力部门认真履职、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提高公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文明化、效能化、法治化。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撰文提到:“不仅要建立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数据库,而且要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通共享,彻底打破信息壁垒,预防减少举报线索重复受理现象,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大力推广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方便人民群众网上投诉、评价,进一步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4]可以预见的是,在监督双方的积极参与下,互联网+监督,大数据监督等在监督与制约权力方面会愈来愈显威力。

相比国外,我国对CCOS技术的研发起始时间较晚,主要开始于20世纪 80年代末90年代初,相关科研单位(如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国防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对CCOS技术开展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1995年,长春光机所率先设计制造出国内第一台数字控制非球面光学加工中心FSGJ-I,由此揭开了从原理性样机向工程实际应用过渡的新篇章[21]。

(三)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的另一特色

其次,落实中央巡视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切实保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先进性。我国巡视制度古已有之,我党在借鉴传统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实践中探索,创新中发展。200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大以来,随着巡视实践深入发展,中共中央于2015年修订并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成为当前我党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主体在对其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事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并公之于众。[7]制定这一制度的目的:一是明确政府必须要有所为的法定职责;二是为政府明确划出不能为、禁止乱作为的权力底线。按照中央的要求,各权力部门不得在公布的清单之外滥用权力,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是政府开展的一场自我权力革命,其为行政权力打造了一个透明的、紧密的制度笼子,为权力机关依法用权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权力范围往往模糊而多变,这不仅为权力的正常行使带来困难,而且容易出现权力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造成社会公众与权力部门间的信任危机。清单制度采用明晰而又直接的方式呈现在公民面前,这是政府限权决心的展现,也是现代治理思维的体现。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会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层级之间的权力界限,厘清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边界,这有利于解决好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如何分权的问题。清单制度所形成的“权责法定”观念既促进了政府各级、各部门有效行使公权力,切实落实责任清单,又便于社会对公权力部门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监督。

综上所述,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认知不断升华,既注重吸收西方政府治理中的优秀经验,也强调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彰显了新一代领导集体政治思维的与时俱进和创新性。伴随着党和政府的一系列动作,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模式逐渐呈现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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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DB/OL].(2016-12-25).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6-12/25/content_2004968.htm.

[3]互联网治理一封了之说法不正确[DB/OL].(2016-04-26).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6/0426/c192372-28306026.html.

[4]孟建柱.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N].人民日报,2016-11-11(6).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7]任进.推进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J].行政管理改革,2014,(12).

 
付冬梅,丛灿日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8年第04期
《哈尔滨学院学报》2018年第0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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